2023年读《奥运精神伴我成长》有感如何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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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6 18:38: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20_年读《奥运精神伴我成长》有感如何写一

但你知道它们叫什么吗?那去读《昆虫记》吧!

在草丛间,有着一个昆虫王国。而作者亨利·法布尔则把它们写的栩栩如生。例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两排锯齿后,生长一些大牙,一共三个,螳螂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戮者。它们爱吃活昆虫,它们会用软颈、大刀、锯齿捕杀猎物,甚至还会捕杀同类,这真是昆虫界闻所未闻的,但同时它们在捕杀之余,总会两手举起,仰望天空,如祈祷的女神。

还有萤火虫在吃蜗牛时的细致描写,用它们的弯钩轻轻插入蜗牛体内,注入毒液,然后再把蜗牛液化,一般会有许多萤火虫来帮忙,作者称之为宾客,本来毫无人形的昆虫也仿佛成了人。但作者为什么描绘的如此生动细致活泼?那是因为作者的仔细观察,有时为了一种昆虫,他甚至要花一个月的时间,有时更长,而且还要反复观察,所以,描绘才会如此生动,这也在教会我们要仔细观察,也许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还有作者的恒心和毅力,以及献身事业的崇高精神。一般人是很难一生保持同一个兴趣的,但法布尔却是毕生都在研究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例如,他不顾危险的捕捉黄蜂;耐心观察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为了研究大头黑步甲的假死,用天牛、抛光金龟等来辅助,经过很多实验,一次往往都是几十分钟,但他依旧没有放弃,这也是我惭愧的地方,毫无耐心,很不严谨,畏首畏尾,但法布尔让我决心改变,他终其一生只为研究昆虫,写下了《昆虫记》。

还有法布尔对昆虫的关爱,书中许多地方都是拟人的手法,对于我来说,食粪虫、粪金龟等滚粪球的虫子是不愿多看的,更别提用拟人手法写了,但法布尔却细致观察,它们如何滚粪球,如何繁衍,用了许多拟人化的写法:幼虫大吃大喝,匠心独运等。这让我明白了:不要去轻易伤害任何动物,它们活着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我们要爱护它们。

除此之外,法布尔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都值得我们学习:法布尔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和效果;孔雀蛾的远距离的联络以及许多

法布尔的文字带我走进了昆虫世界,爱上了昆虫世界,徜徉在昆虫世界。

20_年读《奥运精神伴我成长》有感如何写二

《史记》读后感:读史使人明智

读史使人明智―《史记》读后感

韩师2311班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先谈《史记》。读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司马迁,好人。好人经常倒霉,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觉得他这一辈子没有白活。《史记》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大家都知道,它是一部史书,而且是史部第一,就像希罗多德之于希腊,我们也是把司马迁当“史学之父”。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司马迁作《史记》,利用材料很多。它们不仅有“石室金匮”(汉代的国家图书馆兼档案馆)收藏的图书档案,也有他调查采访的故老传闻,包含社会调查和口头史学的成分。学者对《史记》引书做详细查证,仅就明确可考者而言,已相当可观。我们现在还能看得到的早期古书,它几乎都看过。我们现在看不到的古书,即大家讲的佚书,更是多了去。这些早期史料,按后世分类,主要属于经、子二部,以及史部中的“古史”。经书,其中有不少是来自官书旧档,年代最古老。它们经战国思想过滤,同诸子传记一起,积淀为汉代的“六艺之书”和“六家之学”。司马迁“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是我们从汉代思想进窥先秦历史的重要门径。不仅如此,它还涉及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包含后世集部和子部中属于专门之学的许多重要内容,同时又是百科全书式的知识总汇。它于四部仅居其一,但对研究其他三部实有承上启下(承经、子,启史、集)的关键作用。借用一句老话,就是“举一隅而三隅反”。据我所知,有些老先生,不是科举时代的老先生,而是风气转移后的老先生,他们就是拿《史记》当阅读古书的`门径,甚至让自己的孩子从这里入手。比如大家都知道,王国维和杨树达,他们的古书底子就是《史》、《汉》。所以,我一直认为,这是读古书的一把钥匙,特别是对研究早期的学者,更是如此。读《史记》,除史料依据,编纂体例也很重要。这本书的体例,按一般讲法,是叫“纪传体”,而有别于“编年体”(如鲁《春秋》、《左传》、《纪年》及后世的《通鉴》)和“纪事本末体”(如《国语》、《国策》和后人编的各种纪事本末)。但更准确地说,它却是以“世系为经”,“编年”、“纪事”为纬,带有综合性,并不简单是由传记而构成,在形式上,是模仿早期贵族的谱牒。司马迁作史,中心是“人”,框架是“族谱”。它是照《世本》和汉代保存的大量谱牒,按世系分衍,来讲“空间”(国别、地域、郡望)和“时间”(朝代史、国别史和家族史),以及“空间”、“时间”下的“人物”和“事件”。它的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本纪”是讲“本”,即族谱的“根”或“主干”;“世家”是讲“世”,即族谱的“分枝”;“列传”是讲“世”底下的人物,即族谱的“叶”。这是全书的主体。它的本纪、世家都是分国叙事、编年叙事,用以统摄后面的列传。本纪、世家之外,还有“十表”互见,作全书的时空框架。其“纪传五体”,其中只有“八书”是讲典章制度,时空观念较差,属于结构性描述。原始人类有“寻根癖”,古代贵族有“血统论”,春秋战国“礼坏乐崩”,但“摆谱”的风气更盛(“世”在当时是贵族子弟的必修课),很多铜器铭文,都是一上来就“自报家门”,说我是“某某之子某某之孙”。司马迁虽生于布衣可取卿相的汉代,但他是作“大历史”。他要打通古今,保持联贯,还是以这样的体裁最方便。这是我们应该理解他的地方。司马迁作《史记》,其特点不仅是宏通博大,具有高度概括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能以“互文相足之法”,节省笔墨,存真阙疑,尽量保存史料的“鲜活”。比如初读《史记》的人,谁都不难发现,它的记述往往自相矛盾,不但篇与篇之间会有这种问题,就是一篇之内也能摆好几种说法,让人觉得莫衷一是。但熟悉《史记》体例的人,他们都知道,这是作者“兼存异说”,故意如此。它讲秦就以秦的史料为主,讲楚就以楚的史料为主,尽量让“角色”按“本色”讲话。这非但不是《史记》的粗疏,反而是它的谨慎。如果吹毛求疵,给《史记》挑错,当然会有大丰收,但找错误的前提,首先也是理解。

《史记》这部书伟大,它的作者更伟大。我们“读其书而想见其为人”,一定要读他的《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太史公自序》当然很重要,因为只有读这篇东西,你才能了解他的学术背景和创作过程,知道他有家学渊源、名师传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生老道,所以文笔也老道。但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他还有一封《报任安书》。如果我们说《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的“学术史”,那么《报任安书》就是他的“心灵史”。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篇“欲死不能”之人同“行将就死”之人的心灵对话,每句话都掏心窝子,里面浸透着生之热恋和死之痛苦。其辗转于生死之际的羞辱、恐惧和悲愤,五内俱焚、汗发沾背的心理创伤,非身临其境者,绝难体会。小时候读《古文观止》,我总以为这是最震撼人心、催人泪下的一篇。司马迁为“墙倒众人推”的李将军(李陵)打抱不平,惨遭宫刑,在我看来,正是属于鲁迅所说敢于“抚哭叛徒”的“脊梁”。他和李将军,一个是文官,一个是武将,趣舍异路,素无杯酒交欢,竟能舍饭碗、性命不顾,仗义执言,已是诸、刿之勇不能当。而更难的是,他还能在这场“飞来横祸”之后,从命运的泥潭中撑拄自拔,发愤着书,成就其名山事业。读《报任安书》,我有一点感想:历史并不仅仅是一种由死人积累的知识,也是一种由活人塑造的体验。这种人生体验和超越生命的渴望,乃是贯穿于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历史的共同精神。史家在此类“超越”中尤为重要。它之所以能把自身之外“盈虚有数”的众多生命汇为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首先就在于,它是把自己的生命也投射其中。我想,司马迁之为司马迁,《史记》之为《史记》,人有侠气,书有侠气,实与这种人生经历有关。一帆风顺,缺乏人生体验,要当历史学家,可以;但要当大历史学家,难(我以为,“大历史”的意义就在通古今,齐生死)。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对司马迁的赞语和文学性描写,我很欣赏。因为恰好是在这样的话语之中,我们才能窥见其个性,进而理解他的传神之笔。例如,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恐怖分子,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很多“大人物”写得就像“小人物”一样。同司马迁的“发愤着书”有关,《李将军传》也值得一读(有趣的是,它是放在《匈奴传》和《卫将军传》的前边)。他讲李陵之祸,()着墨不多,对比《汉书》,好像一笔带过。这种省略是出于“不敢言”还是“不忍言”,我们很难猜测。但他在赞语中说: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20_年读《奥运精神伴我成长》有感如何写三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近不惑,自认为欣赏水平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平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市长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市长夫人,继而又为市长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习。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市长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市长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市长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市长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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