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收获一
我镇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中共芦山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芦委办〔20_〕43号)文件要求,明确要求党组领导班子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抓分管各站所中心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各单位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共芦山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认真传达落实,将有关精神反复学、扎实学, 确保将精神深刻领会,并学以致用贯彻到学习和工作中。
始终坚持做好本系统网上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方向,及时做好党政外网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以及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及时有效的进行答复,平时注重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健全重大决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我镇党政内网2台、党政外网1台、微信公众号1个、工作群2个,信息上传实行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并有办公室统一管理。要求干部职工在使用办公工作qq 群和微信群时,只能用于日常工作和传播正能量,不能聊天或作其他用途。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站均由专人管理,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舆情管理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及上传信息及投诉问题的答复处理工作。
一季度以来,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较为顺利,但仍需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干部职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深,个别村组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我镇将在继续高效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提高思想意识,树立楷模,加大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监管,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高度。
最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收获二
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市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江市镇党委书记杨加松为组长,镇长赵辉、副书记吴世彤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党委书记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紧紧围绕网络意识形态这一工作主线,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狠抓典型严厉查处、督导检查完善机制的思路,扎实做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驻场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定期收集、监测网上网下、微博、微信的网络舆情,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发现涉及网络意识形态重大敏感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市委网信办。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贵,并做好保密工作。
(一)明确党委书记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定期召开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上报,防范和化解舆情危机。
(四)持续开展打击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理低俗庸俗信息等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净化网络空间。
(五)组建一支五人网评队伍,适时回应网民关切的问题,对歪曲言论进行舆论引导。
(六)向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报送我镇动态信息,通过文艺组织、村村广播、张贴栏等形成强势的正面宣传,全方面展示江市镇良好形象。
(七)设置举报电话73320_,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网民互动,提高处置效率。
(八)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干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对制造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收获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围绕统计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互联网是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重中之重,我局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性。全体干部党员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遵纪守法。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及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规定
传引导。通过新闻宣传、会议讲话、文章发表、甘肃省、张掖市统计内外网、统计qq群等宣传媒介,深入解读十九届二届、三届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深刻内涵;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建设电教片等方式,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观念;认真组织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全体党员干部要向党支部递交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党纪政纪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培训。利用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全区统计系统网络知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时刻绷紧网络安全弦,依法上网、合法办网、安全用网,共同织牢网络“安全网”。确保网络与网络信息的可靠、保密、完整、高效。
尽管我局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对网络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适应新形势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全面,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教、请示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一是对本单位管理的门户网站、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州区统计局子网页等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管控不到位,可能出现发布、传播不实言论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可能存在干部在意识不到位、判断不清的情况下利用电话、qq、微博、微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发布(转发)不良信息的行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的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努力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最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收获四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