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防返贫交叉检查工作及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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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8 15:31:0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对于防返贫交叉检查工作及感悟一

一、目的意义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区委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有效跟踪和监督防返贫基金使用效果,提高全区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

__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

全区防返贫监测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区脱贫攻坚办、各乡镇办委、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村组负责人、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区脱贫攻坚办、乡镇办委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1.乡(镇)村(组)一级监测。由乡镇办委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月17日前,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20日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至区脱贫攻坚办。

2.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2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区脱贫攻坚办。

3.区脱贫攻坚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区脱贫攻坚办牵头,按照区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区及相关部门抽出专人,每月25日前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区脱贫攻坚办。

(二)行业归口补齐短板

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区脱贫攻坚办将审定核实后的返贫人员情况以发点球的形式转交给相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第一时间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如因灾导致的无安全住房返贫现象则交由区住建局、发改局或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解决;因病导致的返贫现象应交由区人社局、卫计局核实办理;因学导致的贫困现象则交由区教科局核实办理;如因突发事故导致的残疾现象则交由区民政或区残联协调解决;该使用防返贫基金的及时督促申报解决。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办理,确保不返贫。

(三)联席会商逗硬通报

区脱贫攻坚办要督促乡镇办委、帮扶单位、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办委、区级帮扶部门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_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委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各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组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办委、各帮扶单位、区委督导组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按月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区脱贫攻坚办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解决,并结合乡镇、帮扶单位上报花名册,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防返贫监测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乡镇村民小组、帮扶单位及结对帮扶人员、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张网络监测体系要严肃认真对待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基金用于不当之处或基金流失的,区纪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现象。

对于防返贫交叉检查工作及感悟二

根据中、省、市防返贫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稳步推进,防返贫监测工作进展有序,成效明显。现将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根据省市防返贫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县脱贫攻坚办立即组织部分乡镇和行业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制定《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多方论证并反复征求乡镇和部门意见,修改定稿印发,细化明确防返贫监测工作步骤、要求和行业责任分工。为强化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年终考核。

(二)精准锁定对象。县脱贫攻坚办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制定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汇总行业部门和乡镇报送对象,开展行业比对并反馈乡镇走访评议,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目前全县累计开展3次动态识别,精准锁定边缘易致贫户986户2173人,其中致贫风险因大病457户1088人、因残161户347人、因就业不稳22户51人、因产业失败5户9人、因突发事件17户37人、因学2户7人、因疫情31户89人、因灾235户439人、其他56户106人;锁定脱贫不稳定户542户1327人,其中返贫风险因大病185户437人、因残67户159人、因就业不稳57户172人、因产业失败4户16人、因突发事件10户32人、因学4户17人、因疫情12户25人、因灾1户3人、其他202户466人。按照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采集相关信息并完成系统标注。

(三)精细动态监测。对锁定新增边缘户逐户落实帮助责任人,利用挂牌督战遍访对所有监测对象逐户走访,分析“一超六有”“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并结合全县“扶贫走访日”“扶贫工作日”“乡镇集中攻坚日”等活动,开展常态化监测,建立监测工作台账。

(四)精确开展帮扶。县委县政府针对致贫返贫风险,及时落实边缘易致贫户帮扶责任人,特别是边缘户存在的短板问题,先后出台了边缘户住房保障措施、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县级行业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监测对象存在的短板问题分商研讨,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分层分级落实责任,限时帮扶补短。

结合监测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累计制定帮扶措施2823条,其中落实低保保障措施977条,覆盖635户边缘易致贫户和342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措施33条,覆盖26户边缘易致贫户和7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协调子女赡养措施6条,覆盖2户边缘易致贫户和4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教育政策48条,覆盖22户边缘易致贫户和26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产业奖补措施4条,覆盖1户边缘易致贫户和3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务工就业奖补政策289条,覆盖10户边缘易致贫户和279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医疗保障政策802条,覆盖635户边缘易致贫户和342户脱贫不稳定户;覆盖561户边缘易致贫户和241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危房改造政策664条,覆盖624户边缘易致贫户和40户脱贫不稳定户。

一是因大病、因残。全县252户脱贫不稳定户和618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大病、因残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1774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275条、脱贫不稳定户499条),通过落实边缘户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引导务工和发展产业,综合保障等政策,确保不致贫不返贫。

二是因就业不稳。全县57户脱贫不稳定户和22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就业不稳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117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36条、脱贫不稳定户81条),通过落实公益性岗位和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务工就业,落实就业奖补政策,综合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返贫致贫风险。

三是因产业失败。全县4户脱贫不稳定户和5户边缘易致贫户因产业失败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13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8条、脱贫不稳定户5条),通过落实小微产业奖补,引导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引导务工就业、住房保障、综合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返贫致贫风险。

四是因突发事件。全县10户脱贫不稳定户和17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突发事件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44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30条、脱贫不稳定户14条),通过落实综合保障、基本医疗、危房改造,产业奖补、务工奖补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确保“一超六有”稳定达标。

五是因学。全县4户脱贫不稳定户和2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14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7条、脱贫不稳定户7条),根据监测户家庭上学学生实际情况,落实困难学生补助、三免一补、教育救助基金、助学贷款等政策、对家庭仍有困难的,落实综合保障政策,消除因学致贫返贫风险。

六是因疫情。全县12户脱贫不稳定户和31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疫情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74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53条、脱贫不稳定户21条),通过制定降低疫情影响十项措施,落实危房改造、综合保障、基本医疗、引导外出务工就业、发展农业生产等措施,消除疫情致贫返贫风险。

七是因灾。全县1户脱贫不稳定户和235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灾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371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369条、脱贫不稳定户2条),通过落实住房建设、综合保障、引导务工就业和发展产业等政策措施,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八是其他原因。全县202户脱贫不稳定户和56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其他原因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416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03条、脱贫不稳定户313条),根据监测户家庭实际情况,通过落实“一超六有”,综合保障、引导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提高家庭收入,切实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目前,全县监测对象住房、医疗等突出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返贫、致贫风险已全部消除。

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从就业促进、产业扶持、教育救助、健康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全面探索实践。

(一)深入调研。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工作安排部署,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各行业部门积极开展实地调研。

(二)会商研讨。县脱贫攻坚办组织行业部门,对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深入研讨,理清工作思路。

(三)制定方案。县脱贫攻坚办在汇总各行业部门调研结果和会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全县工作方案。各行业部门结合县总体部署和调研结果,制定形成行业部门工作方案。

(四)稳步推进。结合防返贫监测、挂牌督战等重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等群体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从区域产业发展、劳务就业、住房提升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着手,试点实行医疗救助、住房保障、产业发展等帮扶提升政策,在确保基本生活同时提升质量。

(一)全盘谋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工作总体部署安排、推进落实、细节把控、结果反馈深入探讨、几上几下征求意见,全盘谋划,切实做到谋定而后动,实现工作安排部署科学、细节把控到位,工作过程扎实,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压实责任。结合工作总体要求,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压实行业部门分工责任,调动帮扶干部积极参与,全县上下一盘棋,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合力克难攻坚,工作推进有序。

(三)强化统筹。一是强化工作统筹,把防返贫监测、解决相对贫困试点等工作和挂牌督战、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及问题清零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二是强化力量统筹。县脱贫攻坚办统筹调度,乡镇具体落实,充分利用每周扶贫工作日、每月扶贫走访日和乡镇集中攻坚日等,组织帮扶干部逐户走访调查,突出重点、把握难点,逐项分析,制定措施及时帮扶补短,确保工作一体推进,结果真实。

(四)跟踪指导。一是召开培训会,对工作内容、要求、步骤、难点等进行细化解读,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及时调度,先后制定《县防返贫监测对象审核标准》、《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推进有序。三是巡回指导。成立专项督导组,对乡镇开展全覆盖督导,了解掌握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商研讨制定措施,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中不严不实、不精不准等问题。

(一)加强监测对象动态化管理。按照中、省监测对象识别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县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细则,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对已化解风险的对象,及时调整帮扶政策,实现进退有序,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持续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结合全县扶贫工作日、扶贫走访日等活动,常态化对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动态监测管理台账,建立完善补短救助快反机制,确保监测到位,补短及时。

(三)因户施策对标落实措施补短。对照监测对象“一超六有”“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增加收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同时,注重扶志扶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健全与乡村振兴融合机制。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以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多元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等方面着手夯实乡村振兴经济基础。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对贫困人口扶持政策,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特惠性扶贫政策转变为普惠性的民生政策、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实现乡村和谐发展。

对于防返贫交叉检查工作及感悟三

为防止返贫、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根据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_〕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监测范围。监测范围为全县所有农村人口。

(二)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报县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为三类:①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②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③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类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监测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认定。监测重点内容为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收入监测方面,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20_年收入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6500元为基准线(收入基准线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标准)。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纳入监测的对象,要全面核实,综合分析,科学认定,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情况:一是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兜底户;二是过去一年收入低于监测基准线,家庭收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缺乏稳定性,存在返贫致贫的可能性;三是过去一年收入低于监测基准线,收入稳定,但存在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等方面返贫致贫风险点;四是过去一年收入高于监测基准线,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

(四)监测方式。监测方式主要分三种:①农户自主申报。村民可向当地村(居)委会申报,或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申报,还可由他人代为申报。②干部走访排查。各乡镇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③部门筛查预警。健全县级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各行业部门对其推送的本部门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五)识别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签署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附件1);对于通过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入户指导农户向村委会提出,并填写附件1。

第二步:入户核实。对提出申请并签署委托书的农户,乡镇要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经营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情况,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信。入户调查核实时,由调查人员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2)。

第三步:村评议公示。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纳入条件逐户评议。对评议会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委会在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附件3),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级上报的拟定监测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填写附件3,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比对审定。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拟定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确定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3,反馈相关乡镇组织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六)监测预警及信息比对职责分工

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配合,其中:县住建局牵头监测预警住房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发改局牵头监测预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教育局牵头监测预警失学辍学、教育负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医保局牵监测预警重大疾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卫健局牵头监测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风险隐患;县水利局牵头监测预警饮水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应急局牵头监测预警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带来的风险隐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监测预警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风险隐患;县人社局牵头监测预警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等风险隐患;各乡镇负责掌握本辖区出现的各类返贫风险,随时上报预警;其他部门也要针对各自工作领域潜在的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加强监测排查、及时预警。

根据监测预警对象识别负面清单,由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负责配合提供拟纳入对象家庭存款、车辆、住房、工商注册、财政供养等相关信息。

所有监测对象都是帮扶对象,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通过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一)落实政策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要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因人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1.产业帮扶。对因缺乏产业或产业失败纳入的监测对象,继续通过安排产业帮扶资金、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组织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参与农业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收。对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引导支持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有针对性地实施消费帮扶,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

2.就业帮扶。对因就业不稳纳入的监测对象,持续推进省际、省内劳务协作,加大劳务对接和稳岗服务力度,促进外出务工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聘用监测对象务工,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培训补贴;新增和腾退出来的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上岗。(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贫困帮扶中心、各乡镇)

3.健康帮扶。对因病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因病返贫致贫。(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

4.教育帮扶。对因学纳入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持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参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家庭教育帮扶政策,将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纳入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帮扶资助政策。对就读职业(技工)学校的监测对象,全面给予“雨露计划”补助。(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贫困帮扶中心、各乡镇)

5.综合保障。对因无劳力纳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保、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后暂时无法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鼓励市县通过各类救助帮扶基金或社会帮扶措施予以解决。(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6.住房安全保障。对因住房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闲置房屋等多种途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监测对象住房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7.饮水安全保障。对因饮水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建立健全饮水安全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管道,落实应急供水预案,确保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结对监测帮扶。从县、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中选择有帮扶能力的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所有监测对象户开展结对帮扶。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走访了解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各乡镇)

(三)加强社会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测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帮扶“盲区”。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接满足监测对象的有效需求。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精准对接监测对象实施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牵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一)风险消除标准。以下风险全部达标、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落实;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③收入持续稳定;④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

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监测对象,不得标注“风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认定标注。

第一步:村提出名单。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平时跟踪掌握以及监测帮扶联系人反馈的情况,对本村监测对象逐户研判,在排除存在丧失劳动能力、风险稳定消除较弱、存在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等情况的监测对象后,提出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

第二步:入户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进行核实,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附件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附件5),核实组成员与监测对象分别在表上签字。

第三步:村民主评议。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参会人员对照风险消除标准,对帮扶成效情况,逐户开展评议,并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将评议通过的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附件4),在村内群众集中地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填写附件5,并形成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上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拟消除风险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核验,形成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填写附件5,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对乡镇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名单进行审定。其中,对特困供养、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重点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5,并组织在系统内标识“风险消除”。

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上监测对象识别要做到及时开展,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帮扶效果评估,风险消除根据风险状况和帮扶效果于不低于三个月监测时间以后开展。坚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台账制、销号制管理模式,各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县、乡、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台账,对监测对象要实施一户一档管理。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员、监测帮扶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平时注意及时更新数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县直单位、乡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健全信息员队伍,整合充实帮扶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组织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的政策措施,做好行业数据归集、信息比对、动态监测、筛查预警,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督促指导乡镇开展信息核查,认真组织行业内防止返贫排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内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研究应对措施,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三)严格评估考核。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纳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月比对、季分析、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责问责。

对于防返贫交叉检查工作及感悟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打好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不断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一个贫困群众都不能少”目标。我县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并积极开展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摸清返贫、新致贫底数。为把贫困户、边缘户情况搞清楚,今年3月份以来,县扶贫办组织各乡镇扶贫干部、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围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饮水安全、发展生产资金短缺、农产品滞销、外出务工就业难等重点内容对全县贫困人口2313户6800人、边缘户37户109人及五类对象重点人员开展了全面大排查。截止目前发现,排查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及收入情况总体较好,未发现新致贫户、新增脱贫监测户,有新增1户4人边缘户;全县现有脱贫监测户6户18人,边缘户37户111人。通过排查发现返贫、新致贫的风险点主要是农户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突然患大病,无务工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或者今年因疫情影响到务工收入不稳定造成的。

二、多措并举防返贫、新致贫。为坚决打好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建立防贫机制,出台多项举措。

一是为精准掌握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响,确保不因疫返贫致贫,根据《南城县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城扶办字【20_】22号),下发了《关于开展20_年第一轮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的通知》城脱贫字【20_】6号,并开展了20_年第一轮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根据贫困户和边缘户收入和现有产业、就业、住房、家庭收支及致贫原因等情况以及结对帮扶干部日常帮扶了解情况,划定红、黄、绿三种预警级别,依据预警级别的等级落实相关帮扶机制,分类管理,精准帮扶,对贫困户和边缘户帮扶效果定期跟踪监测,台账管理,达到相应预警级别给予及时调整,确保不返贫不致贫

二是强化保障扶贫防返贫。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南城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民发【20_】18号,县民政局印发《南城县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工作方案》城民发〔20_〕6号;对因疫情影响较大的兜底户,无法就业的贫困户、边缘户,加大社会救助帮扶力度,提高低保金、增加低保指标,发放临时救助。

三是针对疫情影响到产业、就业,出台了《关于“稳就业、促产业、扩消费”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城脱贫字【20_】2号,制定了15条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防止贫困群众返贫致贫。

四是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出台了《南城县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强化调研指导工作方案》城脱贫办字【20_】4号;对全县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村实施挂牌督查,按照差什么补什么,增加产业、就业扶持,补齐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

五是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同扶勤扶德并举,继续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机制,补齐“精神脱贫”的短板,努力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目标,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脱贫的主动性、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自立自强和自主脱贫。

六是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到问题,实施台账消号管理,推动问题真的改、改到位、改彻底;形成抓问题整改助推脱贫成效提高、防返贫。

七是充分发挥保险扶贫作用,20_年2月20日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致贫的农村人口总共22600人,按照每人55元等级,购买了防贫险,确保不会出现因灾、因病、因学返贫致贫现象。

三、工作建议

一是要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具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从而更主动、有效地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是要强化“造血”能力,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对于确实缺乏社会资本和生活技能以及家庭遭遇严重变故的贫困群众要及时予以“输血”,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利益的合理分配,带动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造血”能力。

三是要建立健全扶贫扶志机制。要侧重于人的观念和素质的提升,加强对精神贫困的治理,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引导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来实现脱贫致富。

对于防返贫交叉检查工作及感悟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盈江县20_年3月防返贫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两类人员动态管理工作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党委政府公信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盈江县高度重视两类人员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标准,严格执行程序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实现盈江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精准识别的目标。

(一)落实攻坚责任,组织保障有力。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根据《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止返贫及时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开组办〔20_〕15号)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确保环节不少、程序不减,工作不走样、不走偏。县乡村组层层落实动态管理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

(二)精心谋划组织,严格动态程序。为确保动态管理工作开展不走样、不走偏,信息数据采集真实、准确,做到有痕迹、可查询、可追溯,及时召开防止返贫及时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全面提升政策、标准把握能力和水平。县、乡、村三级层层学习培训,严把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环节、工作程序,做到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领导负责牵头组织对遇到的难点和疑点及时研究、及时破解。一是贫情分析阶段。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小组人员开展贫情分析,对1153个村民小组情况全面分析。二是实地调查阶段。组织乡镇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各挂钩单位帮扶责任人参加入户调查,数据比对、复核,确保数据精准、真实。三是逐级审定阶段。村审核小组上报数,乡审核村上报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定,严把数据上报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动态管理总体情况

20_年4月26日盈江县启动防止返贫及时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盈江县共新识别脱贫监测户17户57人,边缘户8户27人;存量边缘员消除致贫风险192户702人,脱贫监测户消除返贫风险582户2209人,动态后剩余边缘员125户440人,脱贫监测户剩余245户894人,占20_年末建档立卡人口3.91%。脱贫监测户家庭人员自然增加42人,自然减少67人。边缘户自然增加13人,自然减少42人,整户消亡4户,动态后总边缘户变为317户1142人(含已消除风险边缘户)。

(二)精准识别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

20_年度新识边缘户8户27人,其中因病6户22人,因突发变故1户2人,其他(缺劳力)1户3人。新识别脱贫监测户17户57人,其中:因病7户26人,因学2户4人,因突发变故5户19人,因就业不稳定2户7人,其他1户1人(产业弱)。

(三)精准帮扶消除边缘户致贫风险

标注边缘户扶消致贫风险192户702人,其中:产业帮扶95户377人,就业帮扶135户473人,危房改造6户26人,教育帮扶32户135人,健康帮扶38户155人,社会保障兜底58户197人,扶智扶志109户410人,其他帮扶24户71人。

(四)精准帮扶消除脱贫监测户返贫风险

标注脱贫监测户扶消返贫风险582户2209人,其中:产业帮扶308户1263人,就业帮扶368户1206人(其中含公益岗位149户515人),危房改造61户242人,教育帮扶207户781人,金融帮扶(扶贫小额信贷)35户165人,健康帮扶230户826人,社会保障兜底114户390人,扶智扶志319户1217人,其他帮扶42户88人。

(五)精准边缘户家庭成员。20_年一季度边缘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13人,其中:新生儿2人,婚入2人,户籍迁入3人,判刑释放3人,补办户籍1人,其他自然增加(收养、失联人员回归)2人。20_年一季度边缘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42人,其中:死亡24人,婚出2人,判刑收监14人,户籍迁出2人。

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脱贫攻坚最基础的工作,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第一颗扣子。通过开展两类人员动态管理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进一步提升了党委政府公信力。盈江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工作要求,以严、实、细的工作标准全面压实各乡镇、县直部门、挂钩单位、驻村工作队员责任,深入践行了习近平***提出的“不让一个贫困人口掉队,不让一个民族掉队”的庄严承诺,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提升了党委政府公信力。二是进一步摸清了贫困家底,理清了“帮扶账”“退出账”。经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公开评议、逐级审定等环节,实现了贫困对象应识尽识、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进一步理清了“贫困账”“帮扶账”“退出账”。三是进一步助推了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盈江县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把基层党建目标任务与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有机融合,有效实现了党的建设和扶贫开发“无缝对接”。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选派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村党总支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担任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队长、副队长,让党组织真正站到扶贫开发“前沿”,真正居于扶贫开发第一线。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性,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评、议,动员群众参与整个过程监督的作用,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四是进一步锤炼了干部。各级各部门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行动自觉和严谨的态度、严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全力推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在思想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深刻领会把握省、州关于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事关提升党委政府公信力,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意识。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中心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动态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扶真贫、脱真贫”。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精准扶贫责任链条,完善扶贫动态管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动态管理工作成效作为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继续深化完善工作体系。一是坚持标准程序,严把数据质量。始终坚持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严把两类人口的识别和风险消除标准,既不提高也不降低,识别程序,坚持和完善数据比对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和录入的数据质量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对系统数据进行同步核准和校正,进一步提高全县扶贫开发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二是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三是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及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切实加强扶贫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行业部门大数据信息数据共享,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原则,扎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三)继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配置,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信息员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保障信息员相对稳定,确保数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继续组织数据管理员开展信息数据业务培训工作,做到参与人员政策清楚、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准确,结果公平公正。

(四)继续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按照《云南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完善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退出支撑材料,确保退出程序合规、材料之间内容不冲突、数字不打架,与大数据平台信息以及贫困户实际情况一致,确保从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初步方案提出、公开评议到逐级审定各个环节都做到程序到位、过程完整、信息资料真实可靠、可追溯可查询。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盈江县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扫尾工作,坚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对于防返贫交叉检查工作及感悟六

各村委会:

为实现剩余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返贫、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致贫,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建立扶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彻落实习近平***关于“要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致贫的,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受各种因素致贫、收入等不稳定的已脱贫户返贫现象,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全面掌握脱贫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返贫信息,及时发现预防存在的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为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和成效,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全县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一)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

(二)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重点排查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脱贫户且是否存在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②就业不稳增收乏力的,③因大病重病,④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⑤因重大灾害,⑥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等返贫风险。

(三)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要关注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且是否存在①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且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自费开支较大的,②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且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个人常规花费开支较大的,③家庭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的,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的且就业不稳或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的。

请各村委会对全村所有农户进行摸排,于4月25日前报送至乡扶贫站张钰婷处。

组织对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户回查工作,对“三类人员”落实致贫返贫预警干预机制。建立“户申请、村核实、乡审核、县审定、部门响应”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防范工作体系,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农户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预警户,根据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帮扶,因户施策,定期回访,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

对于防返贫交叉检查工作及感悟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打好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不断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一个贫困群众都不能少”目标。我县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并积极开展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摸清返贫、新致贫底数。为把贫困户、边缘户情况搞清楚,今年3月份以来,县扶贫办组织各乡镇扶贫干部、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围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饮水安全、发展生产资金短缺、农产品滞销、外出务工就业难等重点内容对全县贫困人口2313户6800人、边缘户37户109人及五类对象重点人员开展了全面大排查。截止目前发现,排查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及收入情况总体较好,未发现新致贫户、新增脱贫监测户,有新增1户4人边缘户;全县现有脱贫监测户6户18人,边缘户37户111人。通过排查发现返贫、新致贫的风险点主要是农户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突然患大病,无务工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或者今年因疫情影响到务工收入不稳定造成的。

二、多措并举防返贫、新致贫。为坚决打好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建立防贫机制,出台多项举措。

一是为精准掌握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响,确保不因疫返贫致贫,根据《南城县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城扶办字【20_】22号),下发了《关于开展20_年第一轮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的通知》城脱贫字【20_】6号,并开展了20_年第一轮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根据贫困户和边缘户收入和现有产业、就业、住房、家庭收支及致贫原因等情况以及结对帮扶干部日常帮扶了解情况,划定红、黄、绿三种预警级别,依据预警级别的等级落实相关帮扶机制,分类管理,精准帮扶,对贫困户和边缘户帮扶效果定期跟踪监测,台账管理,达到相应预警级别给予及时调整,确保不返贫不致贫

二是强化保障扶贫防返贫。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南城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民发【20_】18号,县民政局印发《南城县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工作方案》城民发〔20_〕6号;对因疫情影响较大的兜底户,无法就业的贫困户、边缘户,加大社会救助帮扶力度,提高低保金、增加低保指标,发放临时救助。

三是针对疫情影响到产业、就业,出台了《关于“稳就业、促产业、扩消费”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城脱贫字【20_】2号,制定了15条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防止贫困群众返贫致贫。

四是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出台了《南城县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强化调研指导工作方案》城脱贫办字【20_】4号;对全县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村实施挂牌督查,按照差什么补什么,增加产业、就业扶持,补齐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

五是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同扶勤扶德并举,继续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机制,补齐“精神脱贫”的短板,努力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目标,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脱贫的主动性、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自立自强和自主脱贫。

六是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到问题,实施台账消号管理,推动问题真的改、改到位、改彻底;形成抓问题整改助推脱贫成效提高、防返贫。

七是充分发挥保险扶贫作用,20_年2月20日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致贫的农村人口总共22600人,按照每人55元等级,购买了防贫险,确保不会出现因灾、因病、因学返贫致贫现象。

三、工作建议

一是要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具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从而更主动、有效地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是要强化“造血”能力,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对于确实缺乏社会资本和生活技能以及家庭遭遇严重变故的贫困群众要及时予以“输血”,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利益的合理分配,带动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造血”能力。

三是要建立健全扶贫扶志机制。要侧重于人的观念和素质的提升,加强对精神贫困的治理,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引导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来实现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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