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模式要注重防治结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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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9 16:15:5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关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模式要注重防治结合范本一

关键词:贵州;医疗卫生;改革开放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_)02-0032-07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历史原因,贵州基础设施不足、经济水平低下、教育科技落后等诸多因素严重制约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省医疗卫生条件较差、设备简陋、人才稀缺,群众缺医少药的现象十分突出。贵州正是在这样一个环境差、起点低的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基础上,开始了艰难曲折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

首先,针对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机构“平均主义”和“太锅饭”弊端,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效率。在贵州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方面,通过鼓励发展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疗机构,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举办。在国有医疗卫生机构中试行院(所、站、校)长负责制、干部聘任制和工人合同制等举措,打破平均主义,提高了工作效率。1979年,在国家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导下,贵州省在县级以上医院实施“定任务,定床位,定编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定经费补助”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1986年,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政策出台,贵州省随即制定了一系列卫生改革文件,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掀起了改革热潮。贵州省卫生主管部门借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企业责任制改革的经验,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放权、让利、搞活,探索多种形式办医,试行院长负责制,实行工资加奖金的分配制度,鼓励创收激励自我发展,集中民办卫生事业补助费搞建设,挖掘医疗卫生机构潜力,扩大和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等。1989年,贵州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创建等级医院。经过这一时期的改革,基本公共卫生网络初步建立,医院体制改革逐步并入正轨。在医疗资金的筹措方面,贵州省卫生厅通过实施卫生引资工作,引进世界银行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计划免疫项目以及国外政府贷款,用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并且起到了积极效果。

这一时期贵州医疗体制改革的成就表现为:首先,通过“放权让利”改革的探索,解决了医院微观效率低下的问题。开始尝试性地将市场机制引入到医疗卫生领域,探索通过市场来配置医疗资源的新路子。其次,重点加强了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许多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增收节支的做法,节省了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医疗机构的经济状况。同时,通过对医疗机构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将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借鉴到医院管理中,如建立各种形式的管理责任制,实施院(站、所)长负责制等等,扩大医院自主管理权,调動医务人员积极性,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了医院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建立起了符合贵州实际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办医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通过改革增加了医疗卫生供给,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改善了医疗机构服务态度,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村地区基本医疗卫生供需矛盾,也提高了群众对于现代医疗卫生的认识和需求,使现代医疗技术逐步进入到边远地区,为广大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但是,这一时期贵州医疗体制改革也存在不足之处,在合作医疗制度瓦解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放缓,并明显滞后于城市。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医疗卫生的特殊性,在以效率为先的指导思想指引下,致使医疗卫生事业过度市场化,市场资源配置趋利性导致了医疗卫生资源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的不均衡配置,而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资源分配不均、诱导服务需求等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不同程度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1992年,为了促进全国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国家卫生部出台《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朝着“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迈进。提出这一时期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进行医疗机构市场化改革,二是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三是进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四是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

在这一阶段,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和决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进入深入探索阶段。在医疗机构改革方面,着重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整顿。90年代初的改革,医疗机构调整内部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逐渐成为经济实体,实行企业化管理,同时也带来诸多负面问题。针对市场化机制对于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公益性所带来的严重影响,自1994年起,贵州省开始严格清理、整顿、审核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民主监督、纪检和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等形式,防止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病人权益。在社会保险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医药管理体制配套改革的任务和原则,并在城市建立起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_年起,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贵州省开始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参保人数即达到113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填补了人民公社制度瓦解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空缺。通过国家基本保障制度的政策扶持,缓解了农村地区人口的就医经济负担,农村群众就医困难得以有效缓解,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方面,1992年起,贵州省与世界银行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保持密切合作,在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农村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数量与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20_年,全省43个重点扶贫县开始实施县级医院建设,群众就医不便的问题得到极大改观。特别是在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的逐渐丰富,对于群众的卫生健康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尽管初期的医疗卫生改革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但贵州省各级政府及时调整政策,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有益实践经验。在坚持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大方向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特点,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及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摸索出在资金匮乏的边远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创造出贫困地区医疗制度改革的新经验。然而,这一时期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城乡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疗服务水平总体不高等问题显现,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突出反映出来,进一步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对之前的改革道路进行反思和总结。此后,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开始进入深水区。

20_年6月,针对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国务院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标志着国家新一轮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研究与统筹协调工作的正式启动。20_年3月17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至此,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下,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与全国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同步,20_年贵州省卫生厅、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先后制定多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推进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确保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推进与落实。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自20_年全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贵州省各地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并初步取得了以下成效:第一,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人民群众不仅持续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带来的就医实惠,而且在补助水平、保障范围、救助力度等方面也在不断获得更多优惠。第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省初步建立。全省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延伸至村卫生室,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全省基本完成,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第三,基層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省几乎全部县级医院得到扩建;一万七千余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建立起来,覆盖到每一个行政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提升;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第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包括预防接种、婴幼儿及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内的10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向全省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有效确保了人口健康素质的稳步提升。第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稳步推进。20_年遵义市被确立为国家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进行了有益探索。20_年起贵州在启动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包括黔东南、黔西南、黔南等民族自治州的地区级医院以及务川、三都、松桃等三个民族自治县的县级医院在内的共22所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开始稳定有序推进。第六,国家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在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同时,贵州省也在积极争取国家及卫生部的支持与扶助,这一时期贵州先后与卫生部签署了包括《关于共同推进贵州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在内的系列合作项目,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注入了重要力量。

经过这一时期的改革与发展,贵州省基本搭建起包括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内的四位一体医疗卫生体制建设框架。在省委、省政府的综合指挥协调以及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推进下,全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工作扎实而稳定推进,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人口健康素质有了显著提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于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在取得喜人成就的同时,贵州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与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贫困地区医疗医院配置供给与群众健康需求的矛盾仍然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有待提升、以药补医的局面仍有待在全省进一步改进,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随着全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步入深水区,改革的综合性与复杂性开始进一步显现,制约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必须通过进一步的全面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20_年党的***提出,“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20_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就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和方向,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20_年8月,习近平***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就今后健康中国建设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重要部署,并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健康中国建设重要支撑与保障。同年12月,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意见和精神,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

贵州省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战区,全省各族群众健康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的决定性因素。20_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发[20_]2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是首个从国家层面系统支持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作为指导今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意见,文件对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细化了目标,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党的***以来,贵州先后召开了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各级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举全省之力打造健康贵州,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20_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进一步就贵州在“十三五”时期这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做出了重要部署,贵州医疗卫生事业迎来了全面大发展与大改革。

第一,积极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实施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_年6月底,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实施综合改革,实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的目标,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费,建立了通过增加政府补助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的长效补偿机制,保障了医疗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转。通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建立分级诊疗、构建贫困人口“四重医疗保障”等政策措施,极大推进了全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向纵深发展。其中,贵州余庆县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过程中成效斐然,20_年被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四部委联合确立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为贵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可借鉴、可推广的余庆模式。

第二,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建设水平。近年来,贵州在制定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中,优先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项目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重点专科建设、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特岗医生计划等项目重点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人才严重匮乏、体制机制不活、服务能力薄弱的突出问题。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的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进一步促使优质医疗资源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卫生机构下沉转移。全省标准化乡村卫生室的建立,进一步夯实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的基础。

第三,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20_年12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0_年以来,全省9个市州已全部开展分级诊疗试点。至20_年底,全省46家三级医院与252家二级医院及501家乡镇卫生院建立了医联体,建立起由县级医院牵头将乡、村基层医院联合起来的医共体101个。在地方实踐中,以余庆县为代表的“1+1+1+1+1”组织模式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模式和铜仁为代表的“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县乡基层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使优质医疗资源逐渐下沉至基层,在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同时,有效引导了广大人民群众合理有序就医。

第四,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大力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破除以药补医,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理顺药品价格,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极大缓解了长期以来就医过程中药价不合理的现状。20_年版基本药物目录的实施,保障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供应,规范了采购行为。贵州省通过建立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建立了低价药品清单进入和退出机制和短缺药品常态储备制度,确保了常用低价药品的临床供应。20_年,贵州省进一步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规范了药品采购行为,进一步防止了药品价格虚高。

第五,不断加强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民族医药是贵州的一大优势,也是贵州省医药产业的特色之一。贵州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十分丰富的医学知识,形成了很多各具特色的民族医疗技术。***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对于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基础理论、机构建设、医药产业发展、药用资源保护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强化少数民族医药制造业扩量提质,在加大少数民族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和引才引智的开放吸纳力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对建设同步小康、健康贵州、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地方实践中,黔西南州和黔南州分别制定了地方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黔东南州通过着力培养民族医药与健康养生产业链,有效发挥了民族医药产业在大健康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六,深入推动边远地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限制,就医难问题是阻碍广大身处偏远大山之中的群众健康水平提升的重要原因。面对基层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严重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匮乏的现实困境,贵州省依托大数据发展战略,充分激发信息化高效便捷、资源共享、机制优化的新动能。20_年已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工作任务,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全覆盖,建立了纵向贯通、横向互通、扁平化、零距离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在全省乡镇医疗机构中的建立,使得人民群众无须因为看病就医而四处奔波,群众在当地基层医疗机构便可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的服务,降低了异地就医的经济负担。

第七,促进农村卫生队伍的建设。近年来,通过对“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黔医人才计划”“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等支援帮扶工作,农村医疗队伍建设水平不断上升,农村医疗服务能力获得了快速发展。20_年组织省内外三级医院对所有民族自治县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对口帮扶,帮扶率达100%;组织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对564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帮扶,帮扶率达100%。同时,20_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东部七个省市对我省66个贫困县人民医院实现了对口帮扶的全覆盖,我省全部64家中医医院得到了国内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对口帮扶。在各种帮扶支援的举措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于医疗卫生需求的差距不断缩小。

第八,健康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因病致贫”与“因病返贫”问题长期以来是贵州脱贫攻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推进中的一块“硬骨头”。20_年,毕节市赫章县探索出了健康扶贫“赫章经验”,即构建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为基础,整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计生救助扶助政策的健康保障体系。在“赫章经验”的引导下,20_年贵州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四重医疗保障”兜底政策,将全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覆盖到政策之中,截至20_年底累计救治了257.45万人次贫困人口,累计共报销37.47亿元,对贫困人口的报销补偿水平超过90%。在对贫困群众慢性病医疗救助工作中,36种疾病被纳入到慢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之中。通过这一举措确保贫困群体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有力推进了贵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第一,坚持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在贵州医疗卫生改革开放的实践。回顾改革开放以来贵州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史,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将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作为改革的工作重点,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视程度始终如一。在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基础之上,并结合贵州的实际,使中央政策精神在贵州贯彻落实、开花结果。特别是在党的***以来,贵州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医疗卫生政策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并建立了一套能够针对本地区特点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贵州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证明,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指引下,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并结合贵州的实际情况,医疗卫生所面临的各种矛盾才能顺利解决。

第二,坚持把人民健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20_年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中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这一富有广泛现实需求与深远历史意义的精辟论述将全民健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四十年来,贵州始终将人民健康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特别是党的***以来,贵州将全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健康贵州”建设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大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切实努力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了人口健康素质水平质的飞跃。

第三,坚持并充分发挥政府在医疗卫生改革中的主导作用。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兼具市场性与公益性的双重性质。医疗卫生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在坚持市场化机制运行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化机制来进行调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以来,贵州省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作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重心,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努力,贵州省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得到了极大缓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拓展,人口健康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通过推进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正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主导把握的基础之上,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才能取得如此成效,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才得以有效缓解,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得到了极大提升。

第四,坚持将医疗卫生改革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特殊性相结合。由于特殊地理环境、较低人均收人水平以及健康观念滞后等原因,贵州农村广大群众就医习惯、就医方式、就医需求存在着很大特殊性。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过程中始终将农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特殊性作为改革推进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在各項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决策中有意识、有重点地向农村地区予以制度和财力的支持,使农村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得到了极大保障。尤其是改变了贵州农村在改革之前缺医少药的现状,确保了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功,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将医疗卫生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历史经验证明,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而健康问题是制约个人全面发展,乃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胜地,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推进健康扶贫战略,既是保障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助力脱贫攻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贫困地区长期共存,是农村发展的主要短板。经过医疗卫生事业长期改革,贵州在全省以提升减贫效果、增强居民健康质量和强化自我发展能力为总体目标,从“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的角度进行政策的配套改革,发挥医疗卫生事业各项改革对于精准扶贫、减贫、返贫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四重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不断提升,不仅降低了医疗卫生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的比重,更进一步推动了人民群众全力参与到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之中,为农村地区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模式要注重防治结合范本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就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奉行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温州”和“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_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794家,医疗机构床位总数44058张(其中重症医学科床位461张),医疗卫生人员总数85431人(其中卫技人员70248人);按户籍人口测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51人,每千人口床位5.29张。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1.71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70.08/10万,孕产妇死亡率3.1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97‰,婴儿死亡率2.01‰,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卫生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受住了空前严峻的考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一)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共设立乡镇卫生院19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9家,村卫生室2281家,“20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投入流动社区卫生服务车151辆,偏远山区、海岛群众实现“家门口就医”。坚持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模式优化。率全省之先建成19个县域医共体,实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瑞安市医共体省级试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洞头区在医共体建设中探索慢病分级诊疗试点等特色做法,获国家、省两级卫健委领导点赞;苍南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与辖区4个医共体的一次性谈判、集体签约,得到省政府成岳冲副省长批示肯定。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_年基层基本建设投入8.45亿元,新改扩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38家,改造提升村卫生计生室216个。全省首推“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组建队伍2107支,建立基层健康管理服务基地13个、服务点91个,完成15.6万户低收入农户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服务率达38.67%,其中十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75.12%。推进温州-上海嘉定全科医生培养合作项目,每万户籍人口全科医生数同比提高15.43%。全市累计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医生1703人,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现场会在温召开。探索开展慢病医防融合试点,基层糖尿病防治项目通过全国唯一专项评估。20_年,全市县域就诊率平均增幅达5.14%,基层就诊率达65.16%,居全省前列。

(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持续提升。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近335家医疗机构,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全市12家疾控机构均建有pcr实验室,市疾控中心检验能力始终排在全省前列。实施智慧预防接种服务,研发医疗机构产院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县级疾控系统疫苗出入库追溯全覆盖,实现流程更便捷、接种更安全、信息更透明。传染病控制成效明显,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未发生因防控不力导致的甲、乙类暴发疫情,经受住了登革热、新冠肺炎等疫情的严峻考验。慢性病防控效果显著,省级慢病示范县创建实现11个县(市、区)全覆盖,创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个。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学生“明眸皓齿”工程,打造儿童青少年近视和龋齿综合防控的温州样板。职业健康管理不断加强,启动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风险评估县级开展率均达 100%。

(三)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全面加强。院前急救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急救站点增至92个,其中市区17个;抢救监护型救护车增至219辆(其中负压救护车增至19辆),达到每 5 万人配备 1 辆救护车的标准;将洞头区纳入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四个区急救站点120 统一调度;院前急救市区平均反应时间为11.62 分,相比15分钟的国家标准提速3.38分钟,各县市均低于15分钟。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11个县(市、区)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创成国家级卫生应急示范县1个,启动浙南卫生应急保障基地建设,探索形成海陆空立体式快速救援模式。血液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市献血服务点增加到52个,20_年无偿献血首超十万人次,血液采集人次增速领跑全省,临床供血总量稳居全省首位,血液酶免检测覆盖率和血液核酸检测覆盖率达100%。持续升级输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临床精准输血和科学合理用血。

(四)卫生综合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形成全行业综合监管格局,市本级建成“智慧卫监”平台,深入开展医疗乱象整顿、公共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规范医疗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20_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89万人次,监督检查各类机构3.29万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018件。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高频次的执法巡查,执法巡查力度、行政处罚力度及问题检出率均居全省前列。

(五)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不断扩大,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位稳定。精神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37%,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初步形成“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养医签约”的多元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4家,开设床位4533张,设置医疗康复护理型床位6582张,每千名老人医疗康复护理床位达4.35张,打造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获批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启动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获得感和健康水平。

(六)医疗卫生服务质效大幅提高。医学高峰建设加快推进,启动实施区域标志性医学中心、品牌学科建设和市直医院人才学科双倍增行动,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入选浙江省十大医学重点培育专科;温医大附一医呼吸介入科获省级重点实验室,另有2个专业入选省级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高血压专病华东中心落户温州;全市3家医院科技影响力进全国100强,21个临床专科进全国50强,社会办医活力持续释放,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全市共培养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引进“国千”“国万”“省千”“省万”等高层次人才7人,温医大李校堃校长成为第一位本土产生的中国工程院生命健康方向院士。加快融入“长三角”,建立合作专科44个,名医(院士)工作室16个,与上海大学就共建医工结合温州研究院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顺利挂牌成为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20_年全市医疗服务水平同比提高1.31%,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同比降低4.66元。智慧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市级医院高峰排队平均时间2.42分钟,县级医院排队平均时间2.46分钟,门诊和病房智慧结算率分别达72.32%、69.17%;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云平台,实现检验检查互通,获国家健康惠民优秀案例;启动5g云诊疗平台建设,创新智慧医疗新模式,群众看病就医更舒心、更便捷。

(七)健康温州共建共享加速形成。探索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龙湾区被国家卫健委列为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区试点名单,瑞安、乐清等地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教育“百千万”工程和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知晓率和参与度,20_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76%,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洞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综合评估,5个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复审,省级卫生乡镇实现114个乡镇全覆盖。深入实施“五五健康基础工程”,打造各类健康场所、健康元素,全市确定健康县城试点2个、健康乡镇试点21个、健康村(社区)试点69个、健康单位试点60个、健康家庭7072户、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5家、银牌学校57家,创成省健康促进医院6家、市健康促进医院23家。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作,提高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市区通过c级确认,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在这次疫情应对中,我市在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采取坚决有力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全市医疗资源总量逐年提高,但人均资源配置不足,区域医疗布局不够均衡,尤其是基层薄弱问题更为突出。截至20_年底,全市共有床位数44058张,千人床位数4.74张,按全省平均5.98张测算,床位数缺口10592张,主要是传染病、精神病、妇女儿童等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综合医院、中医院感染病区专业设施与能力建设相对薄弱,尚不能在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疫情时快速改造成“平战结合”的感染病房,隔离病房、负压病房的数量储备还不充足;部分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亟待加强。

二是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直被视为公共卫生的“守门人”,承担特殊的使命和责任,在防范重大疫情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但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定位还不够清晰,仅作为技术指导机构,没有发布疫情数据和部署防控措施等行政权力,“吹哨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不充分,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相对薄弱,造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引才留才难。

三是医防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医防融合还有很大空间,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还不够紧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传染病诊室、缺乏传染病专业培训,对传染病的早期辨识和筛查能力不足。院前急救体系与重大疫情防控需求还有差距,负压救护车的数量(疫情初期仅6辆,现增至19辆)无法满足病人转运尤其是确诊病人转运的需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亟待加强,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筛查需求。

四是药物器械应急保障体系亟待建立。面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医疗物资储备并不能满足应急需求,保持应对疫情的生产能力尤为重要,而我市药物器械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在这次疫情应对中,医疗物资短缺问题十分突出,在应急医疗物资生产、储备、采购、物流、保障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迫切需要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物资储备供应体系。

目前,我市已启动温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着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推动重大政策创新、重大改革落地、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_年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覆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全过程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治理、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院前急救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求助、应急物资保障“六大能力”全面提升,打造浙南地区公共卫生高地。

(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建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在市疾控中心设立市级公共卫生研究院,搭建公共卫生高层次研究平台,提升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参谋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不同级别和规模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管控等应对处置方案。依法明确应急响应的主体、等级、程序和方式,形成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系统,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布局。优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相关场所、人员、行为、物流和气候等特征分析与疫情追踪,及时监测预警高危区域、高发季节和高风险人群。各级疾控机构依法、独立、准确、及时发布疾病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医疗机构和个人诊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更好发挥医疗机构疫情“吹哨人”的作用。

三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综合应急、卫生健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长三角、市际公共卫生合作,建立防控工作的平时会商和战时会战机制。坚持把城乡社区作为防控工作的最前线,落实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公共卫生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专职网格员、社区全科医生、基层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等多方联动,培育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筑牢公共卫生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疫情、舆情、社情综合管控,统筹防风险、战疫情和保稳定各项工作。

(二)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县域医共体框架下的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到20_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省级标准最低水平以上,20_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设康复护理床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配备编制。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工作,推进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哨点建设。做好学校和托幼托育机构医务室(保健室)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是健全稳定长效的基层卫生运行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定项定额购买的办法给予补偿;对民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合理补助,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三是持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采取新改扩建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基层卫生应急业务用房建设,到20_年底前,中心镇卫生院基本建成标准化感染性疾病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室。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大基层医疗设备配置,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5g 网络全覆盖,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改善基层卫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转型,全面推广互联网+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慢病连续处方、第三方配送和线上续方,落实签约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符合温州市情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强化疾控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统筹、协调、谋划和管理职能,形成具有技术管理为基础和业务管理相协同的新型体制机制。配套落实市、县两级疾控人员编制,至20_年底前逐步配齐配足。推动将疾控机构纳入政府考绩体系,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级疾控、医疗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巩固提升疾控业务水平。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实施疾控网底工程建设,强化以疾控为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干,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为主要救治力量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合理构建统一质控、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打通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人员柔性双向流动通道,允许疾控机构人员在医疗机构执业,建立临床医师在疾控机构的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充分依托和利用温州医科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资源,建立公共卫生人才定向委培机制,培养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每年培养100名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是优化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实施疾控硬件设施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建设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p3 实验室和应急消洗中心,改善仪器装备条件,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提高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信息数据网络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市级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各类公共卫生信息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综合分析和预警研判。

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机制,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联动推进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实施健康温州行动,持续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五五”健康基础工程和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发挥各级爱卫办、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硬件设施提档升级。落实专项经费,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成高效严密的重大传染病三级救治网络。改善县级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二级以上医院建成规范化感染性疾病门诊。提高患者收治能力,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医院具有独立的达标传染病楼(感染病楼),县级医院应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房的能力。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库,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市六医二期和三期、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等市本级,以及25个县级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投用,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能力。

二是加大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强化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储备,按传染病类型组建不同专业医疗救治专家团队。加强常态化备战管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及个人防护培训,组织1次模拟演练。依托温州医科大学优质教学资源优势,继续深化全科医生定向委培、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工作,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可转化病区建设,每个县(市、区)重点改善1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达医院编制床位的2%-5%,并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加快推进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安全性建设,两年内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验室达普通型p2实验室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实验室达加强型p2实验室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办医疗机构作用。

三是构建高效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发挥温州医科大学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依托温医大附一医、附二医等综合医院平台,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开展重症治疗基础、应用和临床研究,切实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大医疗卫生高能级科创平台、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地合作机制,加强联合科研攻关,积极打造浙南闽北医学高地,增强专业力量支撑。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制度,分区域、分层级落实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加强基层采供血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动员献血机制,优化血液采集和血液运输应急保障。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挖掘整理经典中医药预防、救治、康复药方,不断完善中西医联合救治机制。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和视频数据共享,提升医疗救治效率。组建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五)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院前急救体系一体化管理。制定出台温州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与城市国际化水平相匹配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完善院前急救机构三级设置,县(市、区)建立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健全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的建设与管理体制。按标准提升(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急救站点,到20_年底前达到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乡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10-15公里(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设1个急救点)的目标。

二是提升院前急救业务水平。加强院前急救宣传培训阵地建设,市级配置急救科普体验馆,各级院前急救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合理配置急救科普宣传点;推进温州市急救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健全院前、院内联动培养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和法治保障,提高“平战”结合的专业化、常备化水平,培养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研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及激励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海陆空联动急救网络,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水平。

三是加强急救车辆配置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逐年增加急救车辆配置预算投入,逐步配置高性能底盘日常急救车辆、负压救护车和城市应急特种车辆(深涉水救护车、急救指挥车等),到20_年底,争取达到常住人口每4万人/辆的目标,其中负压救护车辆比例争取达20%。科学设置与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急救队伍编制,建立院前急救人员定向委培制度,完善院前急救人员转岗流动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培养经费,鼓励院前急救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

(六)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一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障政策,加大大病保险统筹力度,夯实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个人筹资比重,医保财政补助优先向大病倾斜。进一步调整大病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下调起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保障内容,探索将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疗必需的诊疗项目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是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相应诊疗方案,明确救治必需的药械清单,医保部门可临时将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医保基金预付制度,针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及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三是加大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倾斜机制。适当降低贫困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完善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制度。

(七)加强医疗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针对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建立各类应急物资目录体系并动态调整,科学测算需求规模进行战略储备。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捐赠、定向配备等方式筹集物资,确保医疗机构防护用品储备一般不少于10天用量。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制定物资调拨管理工作、防控应急物资库房管理等制度,实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储备中心采供、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全方位闭环管理。建立生产、流通、储备、使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战时状态下的应急扩容能力。完善基层防控物资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和专项资金。依托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依托大型药械流通配送企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运营机制,按照平战结合的模式,平时可作为药械物流功能合理使用。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建设资金。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加强对统筹调配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基地建设、采购存储、运输调配、管理使用、日常运维等经费投入,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支持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流通储备。

三是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市域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数据共享。搭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为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应急能力提供信息化保障。

关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模式要注重防治结合范本三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

(二)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

(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情况。建立并公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清单建立清单制,并上报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得到优化。

(四)落实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情况。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

(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

(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按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

(八)医疗卫生及社会办医从业人员监管情况。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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