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乡镇抗旱工作情况汇报(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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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30 18:55:1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推荐乡镇抗旱工作情况汇报(推荐)一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 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 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2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5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8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19大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7.1.2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发达国家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国家防总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乡镇抗旱工作情况汇报(推荐)二

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扩大视频会议精神,分析我市当前防汛抗旱形势,安排部署今年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刚才,市气象局局长李照荣同志分析预测了气象形势,市水务局局长田代雄同志通报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下面,我就搞好今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水情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深化水情认识是搞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市地质地貌复杂,水量相对富足,但水患频发。

一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我市降水量年内分布极不均匀,汛期5-10月份占年降水量的80%左右,正值农作物关键需水期的3-5月的径流量只占年径流量的15%左右。水资源区域分布也不均衡,且年际变化较大,呈现旱涝交替规律。

二是旱涝急转,在历史上频繁发生。去冬今春以来,我市发生了长达5 个月的连续干旱,降雨量异常偏少,是近20xx年以来旱情最重的一年。另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当前和汛期我市部分地区降水偏少,存在发生春末旱、伏旱的可能。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产生麻痹思想。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旱涝急转往往不是偶发,大旱之年往往会出现大汛、大涝。另据资料分析,我市白龙江、白水江流域近30年未发生大水患,系统性风险逐年积聚。现在已经进入汛期,发生集中强降雨的机率明显增大,防汛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三是山洪泥石流威胁严重并将长期存在。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滑动土体50万立方米以上的新老滑坡180处(共12135处),危险性泥石流沟道3000多条(共6480条),分布在7个县区134乡镇,分布面积占全市土地面积的一半,全国罕见,短期内异地搬迁和工程措施都不现实,因此要始终意识到威胁的长期性。

四是防汛抗旱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防汛方面:一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责任落实不平衡,一些部门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学校、旅游景点、部分乡、村防汛机构还不健全,大多数乡镇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不落实。二是防汛防洪预案不完善。大多数县区对各类防汛、防洪预案未及时修订完善,一些乡村防洪预案不健全,防灾知识宣传、预警制度、明白卡发放不到位,群众转移路线、避险场所、应急避险演练落实不到位。三是沟道、河道整治清障不彻底。一些项目建设企业由于受地形限制,将废碴、建筑垃圾堆积在附近河道、沟道内,严重影响安全度汛;个别县存在河道内采金采砂影响行洪安全问题;一些县城防洪滞洪区被侵占,沟道行洪不同程度受阻,形成安全隐患。四是防汛能力建设不足。有的县防汛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落实,专业人员比例少,培训跟不上。五是协调调度能力不强。个别电站水库未执行汛期调度运行计划,超汛限水位蓄水放水,严重影响水库自身安全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个别县废弃尾矿库与无主尾矿库无人值守,遇有特殊情况无法向下游预警和传递信息。

抗旱方面:大多数县区水源工程不足,部分县城供水水源严重不足,尚有7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未解决;干旱发生后部分水井、库区、塘坝、蓄水工程水位下降或枯竭,水利设施难以发挥效益。一些水利设施陈旧老化,部分灌溉设施不配套,水利设施发挥效益不充分。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大局和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各地水情,全力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未雨绸缪,严防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全市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抗旱防汛工作是陇南最大的民生,我们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继续抓好抗旱救灾工作。针对去冬今春连续干旱,我们积极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抗旱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目前小麦正处在抽穗灌浆的关键时期,近期虽有降雨,但旱情依然存在。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制定科学抗旱措施,积极组织抗旱浇灌,确保粮食稳产。一是要确保人畜饮水。二是要开源节流,在充分挖掘现有水利工程潜力的基础上,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的作用,抢抓有利条件和时机,实施人工增雨。四是管理好抗旱资金。五要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要认真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今年,省、市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对抗旱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重新进行了修订。各县区认真梳理灾害点,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内容,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完成乡镇、村社防汛抗洪预案的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全市要开展一次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增强实战效果。

(三)要切实加强城市防洪工作。我市大多县城汛情隐患突出,特别是陇南市区被北峪河、白龙江和多条泥石流沟包围,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果不堪设想。文县、康县、宕昌等县县城灾害隐患也十分严重。因此,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作,提前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城区排水管网的疏浚、泵站检修工作。认真做好城市防洪预案的落实,组织专人对城区防洪堤坝、道路桥梁等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特别要对学校、机关单位、工业厂房和居民危旧房屋及在建工程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四)要尽快做好险工险段隐患处置和清障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集中工作力量,抓紧处理险工险段隐患和清障,特别对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等部分河道、沟道出现的河道内阻水障碍物、大型工程建设弃渣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在主汛期前完成清障任务。对阻碍河道行洪的各类违章设障,要依法责令限期清除。河道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查险排险工作,组织人员巡堤巡坝,保证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五)要精心做好水库度汛安全工作。全市19座中小型水库,虽已加固完成8 座,但仍有超过半数的小水库未得到加固。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水库防汛管理“四项制度”,抓紧修订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明确水库防汛责任人和调度权限,严格执行防洪调度计划,不得超限蓄水。已除险加固的水库,大都没有经过洪水的考验,汛期要密切关注大坝、排洪涵洞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对于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落实好防汛责任,确保水库工程安全。另外,全市还有一些名义上已经报废、实际上仍在使用的小型水库普遍存在险情。要制定度汛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六)要加快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我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在防灾减灾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建立政府层面的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平台,逐步将这套系统应用到各县区。

(七)要加强防汛抗洪能力建设。各县区政府落实防汛工作经费,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驻地部队、武警和预备役是防汛减灾的突击队,预备队,要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与沟通,让他们参与预案的制订与演练,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有备而战。

(八)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有防洪任务的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各司其职,确保防汛任务的落实。发改部门负责协调安排防汛建设项目和水毁工程修复项目、地质灾害发生地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和灾后重建规划。安监部门要负责做好企业尾矿坝防洪安全监管,有险情时提醒企业尽快启动相应的处理措施及预案。各电力公司要落实所属电站、水库防洪保安措施,保证汛期安全水位接受统一调度,及时做好上下游水情通报。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涉水景点的管理。其它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项艰苦复杂、责任重大的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配合,全力推动防汛抗旱工作深入开展。

一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各县区要认真执行防汛抗旱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对本县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负起主抓责任,带头履职。同时,要落实好分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形成制度完备、职责明晰的防汛抗旱体制机制。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防汛抗灾的法律意识。要加强防汛抗灾常识的宣传,普及防汛避灾知识,提高公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各级宣传部门要承担起主力军的作用。

三要大力推进群策群防。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突击队,定期开展技能培训,积极做好查险抢险工作。乡镇、村社、企业、学校等都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落实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做到领导责任、监测人员、报警方式、转移线路、安置地点、撤离组织六到位, 开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群策群力共筑防汛“大坝”。

四要切实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要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向县区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必要时可向全市通报。对工作不实、组织不得力、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按照省上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努力争取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胜利!

推荐乡镇抗旱工作情况汇报(推荐)三

述职人:xx,男,汉族,中共党员,xx年x月生,x年x月参加工作,现任xx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团委书记。

20xx年8月,我作为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被分配到xx乡政府工作,20xx年9月参加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考试成为一名乡镇领导干部,现任xx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团委书记,负责武装、共青团工作,分管教育、卫生、民族宗教、民政、旅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自进入乡领导班子以来,我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述廉如下:

我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处理问题,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观点正确,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思想素质。

我坚持边工作边学习,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提升。

一是学理论,明方向。我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十x大、十x届x中和x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透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身理论水平得到提高。

二是学业务,促工作。我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与处理、电脑知识和分管工作业务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难点,在难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并结合自己所分管工作业务知识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做到了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三是学法律,守法纪。我坚持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结合自身实际,利用闲余时间,有选择性地进行学习,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和教育卫生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

自进入乡领导班子以来,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踏实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岗位比奉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武装工作

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顺利通过xx军分区检查验收,得到了军分区政委朱xx的充分肯定。有效完成年度民兵训练任务,民兵军事素质得到提高。圆满完成20xx年度冬季征兵任务,全乡共输送新兵xx人。

2、教育工作

全乡基础教育步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小学抽考取得较好成绩,多门学科在全市均居第一;中考成绩逐年攀升,上重点线人数20xx年达73人,20xx年达71人,重点高中升学率稳步提高,初中学业考评在全市连续多年蝉居一等奖。全乡教学条件不断改善,各种建设项目如期进行,校容校貌得到极大改善。学校食品及安全管理有序,校园周边环境良好,无一例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3、卫生工作

新农合制度平稳推进,全乡参合率达95%以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5月31日起在乡卫生院全面实施,药品实行零实价销售,有效降低了群众的医药负担,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展开,妇女健康行动顺利进行,对适龄妇女进行了免费体检,全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20%以上。全乡卫生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服务态度稳步改善,特别是硬件投入可喜可贺,乡卫生院综合楼和xxx分院投入使用,全乡卫生水平跨上新台阶。

4、民族宗教工作

全乡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宗教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及时向市民宗局上报宗教情况月报表,使民族宗族矛盾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排查早。结合全乡第六次人口普查,对全乡的民族成份进行了调查摸底。

5、民政工作

组织专班对全乡低保进行了监察清理和核查扩面,低保供养得到规范。投资60万元的福利院院民楼工程全面完成,于20xx年xx月份投入使用,全乡五保集中供养条件得到改善,努力打造五保供养的“xx模式”。乡福利院院长宋xx在20xx年被评为xx省第二届“十大孝老爱亲模范”,成为民政系统学习的楷模。乡民政办及时统计全乡灾情,并向上级部门作好汇报,救灾水平得到提高。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按时发放,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6、旅游工作

近年来,通过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全乡已基本具备发展旅游的条件,xx古民居保护点初具规模,xx新农村特色民居改造工程全面推进。xx英雄革命纪念碑、xx的脚印等革命遗址为发展红色旅游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全乡茶叶发展迅速,茶叶观光旅游在二三年可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农家乐初步发展,为发展乡村旅游打下了基础。

7、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近年来,通过狠抓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学校食品安全两大重点,对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部门大力配合,检查整治得力,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全乡无一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8、共青团工作

近两年来,全乡共发展团员474人,团员意识进一步增强。20xx年4月成功召开共青团xx乡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优配强了乡团委班子,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为青年搭建干事创业舞台,帮助许智亮成功申报“扬帆计划”创业项目,在新阳村建立了全乡首个大学生村官有机茶示范基地。大力开展“五四”系列活动,增强团员青年的活力。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特别是进入乡领导班子期间,不贪不占,不拿不要,树立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力戒好大喜功,坚持艰苦奋斗;力戒奢移浪费,时刻牢记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勤政廉政的本色。

自进入乡领导班子以来,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也意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如实际工作经历有所欠缺,处理问题不够成熟稳重,党性修养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缺点,充分发扬优点,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和务实的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奉献青春和智慧!

推荐乡镇抗旱工作情况汇报(推荐)四

同志们:

目前,我市主汛期已经到来,上周边市长组织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防汛工作。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分析形势,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动员全市上下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刚才,市气象局李文军局长通报了今年气象形势预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乡镇、城区防办签定了防汛安全责任状,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严阵以待。下面,就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汛抗旱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气候形势复杂多变。今年以来,我国气候非常异常,极端天气频繁发生,干旱洪涝并发,冷害高温并存,灾害种类之多、受灾程度之重十分罕见。特别是近日来,江南、华南、西南等地区遭受数轮强暴雨天气,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江西第二大河抚河发生决堤险情,10万人受灾。从我市情况来看,去冬的寒潮、今春的低温,气象规律跟往年不太一样,原来的经验和部署在时间上、空间上都可能发生变化。尤其是进入5月份以来,我市也发生了多次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出现了冰雹,降雨量比往年偏大、持续时间长,这对我们搞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严峻挑战。据我国气象专家分析,今年夏季,华北特别是京津冀地区有可能出现大汛特汛,如果我们认识不充分,准备不到位,一旦出现大汛,那么我们就会措手不及,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二是我市地理位置和市情特殊。首先,我市位于海河流域下游,地处九河下梢,境内有子牙新河、捷地减河、北排河、南排河、老石碑河、廖家洼排干、沧浪渠、新黄南排干等省、地、市三级河道22条、总长1113.5公里,上游支流众多,太行山区和邯郸、邢台、衡水、沧州等我市上游城市的主要洪水都从我市入海,是全省泄洪排涝的必经之地和主要出口。即使本地不发生沥涝,一旦上游发生大汛而泄洪,客水也会给我市防汛带来巨大压力,甚至带来灾害。也就是说,黄骅的洪水来源于上游地区,发不发洪水,不取决于我们,而是完全取决于太行山区和上游地区。其次,我市地处沿海一线,海堤41.51公里,是沿海地区防御风暴潮的第一道防线和重要屏障。特别是随着渤海新区“港、产、城”建设的突发猛进,防御风暴潮的任务更加艰巨。5-10月份是渤海风暴潮的多发期和高发期,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防御不及时,工作不细致,将会对我市经济社会和群众安全带来巨大灾难和损失。第三,我市毗邻京津,境内有铁路、高速、国道、油田、盐场、港口等众多国家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一旦因灾受损,不仅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受到损害,而且危及京津安全,很有可能影响全国的发展大局。

三是防洪基础设施工程体系不完善。我市现有的防洪工程大多修建于六七十年代,由于年久失修、设施老化,险工险段多,病险建筑物多,除险加固任务大,行洪能力下降。首先,河道淤积严重。如:①南排河朱庄子闸至入海口长22公里,平均淤深3.5米,原设计流量552立方米/秒,现已降至73立方米/秒,排沥和分洪能力大大降低。②新黄南排干、沧浪渠、涟洼排干等入海口淤积严重,过水断面缩小。其次,污染影响严重。由于个别沿河工业企业废水外排不达标,致使河道污染,下游群众设障防止过水。特别是老石碑河、廖家洼排干由于河道污染严重,排水涵管被下游渔民堵死,已经不能过水,影响了安全度汛。第三,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由于道路、桥梁等工程建设及河道污染等原因,部分乡镇和施工单位人为地在河道内打坝,经查,我市河道共打土坝40余处,严重影响了汛期河道畅通。第四,海堤隐患严重。如:①捷地减河、南排河、廖家洼排干、老石碑河入海口无防海潮设施,没有抗风险能力;②新黄南排干河口向上延伸段淤积严重,堤顶高程下降,易发生潮水浸入。

四是城区防汛设施薄弱。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致使城区有的地段排水沟渠、坑塘被填埋、覆盖或者排水管线改变了原设计要求,造成排涝与蓄滞沥水能力降低;有的排水管网与泵站建设标准偏低,遇有暴雨,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极易造成沥涝灾害。如黄骅镇赵孙村、海滨学院东黄北排干段、市医院、老农行等地片。

五是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麻痹思想。历次防汛抗洪经验表明,只要思想上不麻痹,准备工作扎实,应对措施得当,就能及时查险、除险保安全;反之就会应对无序、小险酿大患、危及一方安全。目前,我市部分干部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一方面,我市自98年以后就没来大水,认为防汛抗旱工作我们年年讲、年年抓,但年年防汛,年年无汛,使广大干部群众防汛意识有所淡化,不同程度的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厌战情绪,这是最大的危险。另一方面,认为水利工程标准已有较大提高,各项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了,防大汛、抗大旱没问题。这些错误认识将直接影响防汛准备工作,是防汛工作的重大隐患,必须切实加以纠正。

总之,各乡镇、有关部门都要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艰巨性、形势的严峻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消除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牢固树立“有灾无灾做有灾打算、大灾小灾做大灾准备”的意识,宁可有备无汛,不可有汛无备,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预案和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扎实一些,真正做到思想上早准备,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早落实,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确保万无一失。

二、任务非常艰巨,要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汛期已至,防汛抗旱已进入关键时期和实战阶段。各单位一定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扎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

(一)突出三个重点,抓好重点区域的防洪保安工作。一是认真搞好河道防洪工程维修加固。我市境内河道堤防多,险工险段多。一旦失守,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深入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和治理。市防汛办、水务、城管和各乡镇要在前段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不同层次的安全普查、抽查、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处理措施。要坚持不懈地搞好堤防除险加固。对重点堤防,要制订抢护方案、落实抢险队伍,开展备土料、填浪窝、垫堤顶等活动,重点堤段每米备土料1立方米,以备抢险急需。对因雨水冲刷而形成的堤顶沟槽、堤坡浪窝都要填平夯实。对病险堤段,要按照抢护方案提前进行加固处理。对排沥河道上的闸涵、扬水站也要抓紧进行检修试车,确保启闭灵活,正常运行,为排除超量沥水和充分拦蓄雨洪资源做好准备。特别是南排河两堤、子牙新河左堤等重点堤防,承担着黑龙港流域沥水的排泄任务。南排河估算洪峰流量可达1820立方米/秒,而目前南排河近海段的实际过水能力只有73立方米每秒,上大下小相差25倍之多。这条防线一旦失守,将直接威胁黄骅市区、渤海新区的安全,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坚决拆除拦河坝等障碍物。各乡镇和有关建设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负责和“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河道内的的阻水物及重要堤防上的违章建筑抓紧组织清除,严禁在河滩内堆放柴草;对因施工造成的坝埝、道节要限7月10日前彻底清除,确保行洪畅通。遇在建工程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清除的,由水务部门与乡镇和业主单位签定责任状,一旦遇有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彻底清除。对于人为设障影响排沥安全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治理河道污染。环保部门要加大沿河排污企业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污水排入河道。二是扎实做好防风暴潮工作。我市虽然已经连续十多年没有发生过洪水,但1997、20__、20__年也多次遭受了不同程度地风暴潮灾害袭击,给沿海区域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风暴潮发生的不确定性、灾害严重性不断增加。当前,随着综合大港、渤海新区的建设与发展,我市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正向沿海区域集中。一旦沿海区域出现问题,必将影响到全市的工作部署。对此,南排河镇、水产局、水务局、海洋局等有关部门一定要有一个清醒地认识,认真总结近年来抗击风暴潮的经验和做法,落实好预警预报措施和防御风暴潮应急方案,准备好充足的防潮物料、抢险队伍和救生船只、救生设施,确保早预警,早预防,做到万无一失。三是认真做好城区防洪工作。城区防洪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城市建成区的逐年扩大,城区人口不断增加和各项基础设施的迅速发展,城区防洪任务越来越重要,一要防御外来洪水,二要防御本地暴雨造成的内涝。但是,对我市来说,城区防洪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城区的排水标准还较低,稍降大雨,就有积水。城管部门一定要抓好城区排水工作,加快排水管网建设,确保收得进;搞好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作,确保流得走;做好排水泵站检修试车,加强人员值班和电力保障,确保泵得出。同时,市教育局要对全市各学校的教室、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立足“三有”,抓好防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大的事情,也是第一位的事情。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提高防汛应急管理能力,确保反应及时、准确。具体来讲,要做到“三有”。一要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一套周密完善、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是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防范的关键。各单位要在汛前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主要行洪河道的防洪预案、险工险段应急抢险预案、城区防汛预案、防御风暴潮预案等,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有责可担,使防汛应急响应工作更规范、更严谨、更便于操作。千万不能只是让预案写在本子上、挂在口头上、躺在文件柜里,一定要加强学习掌握和演练,让领导同志和有关人员都能把预案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遇有灾害性天气或汛情,要及时预测预报,及时进行会商,超前决策和部署。二要有能打硬仗的抗洪抢险队伍。前段时间,我们对防汛预备队、常备队、抢险队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市防汛办要认真登记造册,加强培训演习,提高实战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人员精干的防汛抗旱应急队伍,随时待命,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三要有必要的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专门储备、部门代储与群众号料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力度,认真落实抗洪抢险所需物资,确保完成储备任务。防汛物料储备,一是要足额,数量充足;二是要有用,品种规格对路。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抢险需要。品种规格不对路,除险加固用不上,等于没有,还会贻误战机酿成大祸。要按照不同工程部位可能出现的不同险情,储备适用的抢险物料,以应抢险急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物资准备情况的督查落实。

(三)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抓好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短缺是我市的基本市情,今年以来,我市降水较多,没有形成大的旱情。但从长远看,总的趋势仍然是干旱缺水与洪涝灾害并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解决“水”的问题,将是我们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在全面做好防汛安全的同时,必须加强抗旱准备工作,做到防汛抗旱并举,节流开源并重。在节流上,要调整用水结构,实行量水发展。发展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城市,逐步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农业是用水大户,发展节水灌溉要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围绕促进农业的集约化、产业化来进行。要把有限的水资源用于支持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和其它经济作物,限制高耗水、低效益的作物。在开源上,按照雨洪资源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把“防汛抗洪”与“抗旱蓄水”统筹考虑,一体实施。汛期既是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也是抗旱蓄水的黄金季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把蓄、泄、滞、引、补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疏通河、渠、坑、库等蓄水工程,充分利用地上水、增加地表水和土壤水、补充地下水,做到“引得来、蓄得住、用得好”,抓好水系水网建设,提高抗御旱灾的能力,实现水资源综合高效利用。

三、责任重于泰山,要不折不扣履行好防汛职责

水火无情,人命关天,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统一指挥调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五种防汛责任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乡镇政府是防汛抗旱的组织主体,也是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防汛抗洪工作负总责,一旦发生险情,要靠前指挥,现场处置;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包村、包河、包堤段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上岗到位,从汛前检查、汛情监测、河道清障、维修加固到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安置等一包到底,每一个环节都要明确具体人员,落实责任目标,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出了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岗位责任人“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发挥行政领导调度指挥、水务人员熟悉工程情况、工程技术人员熟悉抗洪抢险业务的优势,共同提高科学防控能力。

(二)密切协调配合。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与农村、上游与下游、生产与生活、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等各个方面。各单位要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根据雨情、汛情、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水务部门要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做好水情测报预报;气象、海洋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雨汛、海潮的变化,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城管部门、黄骅镇负责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确保排水畅通和汛期安全;住建部门要做好汛期危房清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情调查和救灾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沿河排污企业的治理,防止河道污染;财政、发改、供销、工信、商务等部门要保证防汛资金和物资的调配供应;公安、交通、农业、林业、电力、通讯、卫生、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在做好本行业防洪的同时,积极为防汛抗旱提供服务和保障;新闻单位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大防汛抗旱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公众防灾知识,切实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防汛抗旱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工作纪律。防汛如战场,雨情如军情,调度是命令。各单位都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坚决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一切以防汛抗旱责任为重,凡是指挥部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讲条件、不讲理由,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失职渎职或不服从指挥调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防汛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空岗、漏班现象发生。汛期内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市防指成员需外出的,必须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请假。

同志们,防汛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容不得半点含糊和松懈。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思想上要一丝不苟,在责任上要一环不漏,在措施上要一抓到底,在指挥上要一着不失,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看过20__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的市领导讲话的人

推荐乡镇抗旱工作情况汇报(推荐)五

乡镇社会治安大会战汇报

根据市社会治安大会战的总体工作部署,我镇于2月3日上午召开镇社会治安动工作动员会,各村三套班子成员、外口管理站负责人、镇有关单位负责人,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外口用工较多的企业、机关全体干部等近300人参加会议,部署落实本镇社会治安大会战的各项内容。立足“严打、严防、严管”,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我镇开展社会治安大会战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健全完善管理网络。

为了打好社会治安大会战,有效维护全镇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政法书记任副组长的社会治安大会战领导小组,各村也相继成立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大会战指挥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镇村两级协同作战的严打态势。并把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在每星期一的书记办公会议上都安排治安形势评估,对治安状况、内部矛盾、信访对象进行排查,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应对措施。与此同时,我镇落实“村委领导、专线为主、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动机关干部87人,村干部108人,公安干警18人,治安辅助力量110人,武警退役军人20人,党员217人参战,整合辖区治安资源,优化治安力量配置,完善和规范了岗、卡、点网络运作,建立了点线面联网、动静结合、运作有序、灵活高效的治安防控体系。

为了保证大会战迅速、高效、有序推开,我镇还出台《社会治安大会战十条工作措施》,全面部署了大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动员工、青、妇和民兵组织积极参与大会战,落实60多名老党员、老干部组成日巡队,抽调20名武警退役军人成立街面巡逻突击队,并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办法,设大会战先进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一万、五千和二千的奖励;参战有功人员、见义勇为个人一、二、三等奖,给予二千、一千、五百的奖励。并明确参战单位、个人必须自觉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对未到岗到位、责任心不强、贻误战机、造成工作失误的,给予扣发奖金、工资、开除出治安或干部队伍等相应处理。同时为了使干部群众在大会战中没有后顾之忧,我镇还承诺:参战个人和见义勇为群众在大会战过程中受到身体伤害的,医疗费用由镇村两级全额承担;致残的由镇政府负责落实其工作生活,保证其日常生活不低于原先水平。

二、全面发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社会治安大会战,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是主力军,但最重要的还是全民参与。我镇努力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加热情,充分利用有线电视、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还特意到慈溪市电视台邀请专业播音录制宣传口号,利用彩车广播的形式巡回全镇14个行政村进行宣传,同时发放了37000多张大会战宣传资料,从而增强了群众的防范和参与意识,积极融入社会治安大会战,争做政府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形成“齐心协力打会战、万众一心保平安”和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市社会治安大会战动员大会一结束,我镇就及时组织镇、村两级召开动员大会,各村还相继召开了出租私房房东代表会议,对房东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组织村暂口专管员,把《关于开展出租私房大排查通告》送到每个出租私房房东手里。各村还建立了一支以党团员为骨干的宣传队伍,向村民宣传大会战的意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三、整合队伍,重新编织治安防范网络。

为提高巡逻防范密度,严控社会面,我镇大力构筑治安防范体系,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控网络,着力拓展群防群治范围。为强化群防群治队伍,14个村在原有夜巡队的基础上,成立社会治安日巡队,通过聘请一批威望高、身体好、素质高的老干部、老党员参加日巡队,在全镇范围形成了一支60人左右的村级日巡队,给予日巡人员每人每月300元的工资(其中镇对给予100元的补助,村给予200元),在白天对镇、村主要道路和人口密集地区重点开展巡逻;在保证全镇社会治安专业队伍全部参与大会战的基础上,还从社会抽调20名25岁以下的复退军人(武警部队等复原为主)参加大会战地毯式排查,并针对巡刑事案件高发的时间和地域,统一着装、巡回值勤,遏制白天街面犯罪,对不法分子以震慑作用。

为提高治安巡逻质量,我镇近百名机关联村干部会同村干部也及时参加了夜间巡查,做到每晚有镇、村两级干部带队巡查,并规定巡查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夜间社区保安和夜巡队巡查时间则长达8个小时以上。同时我镇还采用集中治安力量的方式,对5个重点村进行突击清查,集中排摸,推动大会战深入展开。一些村针还对区域范围大、居住分散的特点,发动全民开展夜巡,扩大了群防群治面。

四、全面排摸,拒不法分子于镇外。

为了确保出租私房大排查顺利开展,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我镇通过制订考核制度、报告制度、督查制度,使各级干部切实把“打好社会治安大会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了自身的首要任务。在几次全面清查中,我镇组织了300多名机关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和村专职治安员,分14个小组在全镇开展了出租私房大排查,对4190户出租私房户和25962名暂住人口进行细排严查,做到一户不漏,一个不少。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基本达到了“户清、房清、人清”,及“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间不漏人”的目标,并摸清了全镇各用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底数。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我镇列出违法违规4户17人,违法犯罪嫌疑15人,没收危险物品10件,将17名不法分子逐出镇外,报市公安局执行拘留4人;并对1户不按规定擅自出租的房东,通过村规民约采取停电停水的方式勒令停租。

五、探索出租私房管理新模式,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社会治安大会战严管出租私房、严堵违法犯罪源头、增强村民安全感的工作重点,全镇各村都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摸索出了一套出租私房管理的新路子,推广新经验,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柴家村“旅社式”管理模式。

暂住柴家村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柴家村统一制作的“住宿证”和“登记卡”,实行“证卡”合一管理,住宿证正面印有姓名、工作单位、户籍和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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