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小区物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收获一
乙方(业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现就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业主)要按照国家规定,参照地方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方确定的时间(与其他两栋楼交费时间同步)交纳取暖费、水费及物业管理费,任何人不得拖欠。如有任何一户发生拖欠,将停止对整栋楼的供热、供水、卫生清洁等服务。
二、锅炉房内取暖、供水设施与设备质保期内由甲方负责联系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质保期过后,维修费用由所属住户平均分担。
三、该楼所属其他公共设施(如楼梯扶手、共用照明、上下水管道、该楼取暖所属主管道、配电设备、楼内消防设施等)均由乙方与开发商协商管理,甲方概不负责维修与维护。
四、因生活需要,小区内需要增添增建、改扩建的公共设施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乙方无论是否居住,必须按时交纳取暖费,甲方不提供取暖关阀服务。
六、楼内上下通水管道发生堵塞,由乙方与各所属住户协商解决,主管道发生堵塞,疏通费用由共用住户平均分担。化粪池清理由甲方负责,所需费用由业主平均分担。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入住后,在用电、使用液化气等方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违规使用电、火设备或管理不慎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连带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乙方驾驶车辆出入小区,要根据小区现有条件,严格按照小心谨慎、慢行的要求行驶,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画押):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画押):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日______年___月__日
描写小区物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收获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 小区: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风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电梯、二次供水加压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不含法规规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管工作,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补充:甲方在乙方正式进驻前应完成如下基础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粪池清掏完毕(甲方监督完成)。
2)地上停车棚改造增设完毕(为止甲方执行确定,日期待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位选址完毕。
3)围栏上增设铁丝网,缺损围栏及照明修复,
4)监控设备(包括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维修完毕。
5)各单元门禁对讲系统、闭门器和楼道维修完毕。
6)小区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完毕(车道闸、刷卡机、起落杆、(rf或蓝牙)车辆感应器、任性门禁翼闸系统、水泵、变频柜等)
7)小区道路缺损及沉降地面修复工作。
8)给排水管网检修完毕后移交。
9)小区全部消防设施有甲方负责协调高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完善和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电梯、水泵房、照明、空调等全部公共能源费用)由甲方与上任物业公司结算完毕后在小区公司两周,并准确核算后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区代为管理运行,热力贵公司不负责本小区供暖。小区供暖由乙方代为管理运行,供暖产生所有费用和收取的哦个年暖费
12)甲方应协调卫生所和酒店,与本小区连接部位采取封闭措施,以保障本小区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外来侵害,乙方不对通过上述2处场所进入本小区的外来侵害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率计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劝阻、仲裁等相关合法催缴催改措施;甲方并对上述事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承租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乙方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该款项专项列支,除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和节假日活动的经费支出外,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应急抢修费用,结余部分转作专项维修资金。
7、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一般采取联合下文(盖公章)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应乙方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尽责等消极怠工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一次性(100—500元)罚款,该款项专项列支,由甲方决定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助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完善配套项目或开展多种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及达标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通过竣工验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选择包干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时间标准收取;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 元/月﹒㎡,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照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2)、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业主长期未住)的物业费由甲方通知业主及时缴纳,3个月不交的,甲方应协调业主缴纳,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催缴。
(4)、地下车库售车辆车位服务费,按 元/个/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个支付给乙方。
(5)、办公楼由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甲方承担维修养护产生的人工费和配件更换费。
(6)、甲方负责承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更换及改造、抢修费用,上述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对上述费用及方案进行审核。
(7)、合同期内本小区垃圾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受外因变化影响。
(8)、在保活期内,草坪补植及开春后木本植物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固定资产折旧 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为保证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项目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设施。
4、为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甲方应按照约定对部分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改造标准应不低于创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施工改造工程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完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济宁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业主配合维护。没有交存维修基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分摊。
7、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一年一次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前履行交纳义务。
8、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9、利用储藏室和车库改作住宅或者经营用途的,按住宅或商业物业标准收取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占用小区和楼道内共用部位存放杂物的,应立即清理。占有共用部位经营活动的,需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区域范围有序经营,并交纳物业服务费补充小区排污、维修等支出。
10、对违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规定的物业使用人、业主,乙方可根据《__省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主管理公约等规定进行处理。
11、禁止个人在小区内私自从事收费的房屋中介业务,及房屋租赁咨询和广告代理业务。上述业务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4、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
5、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备注:以下情况,甲方应配合乙方联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1、违规占用公共区域摆放杂物。
2、公共区域乱张贴宣传广告问题,户外广告牌乱放,建议统一更换铝塑板广告牌。
3、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关物业费问题。
4、创建文明居住环境中,部分生活陋习问题(大声喧哗、车辆乱鸣笛、乱撞杆、居民随手扔垃圾等)。
5、违规饲养宠物及家禽家畜的问题。
6、建筑物共用部位违规使用及侵犯共用权人相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问题。
7、如对本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对本合同所计费的物业类型按__市物价局、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小区物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收获三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 小区: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风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电梯、二次供水加压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不含法规规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管工作,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补充:甲方在乙方正式进驻前应完成如下基础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粪池清掏完毕(甲方监督完成)。
2)地上停车棚改造增设完毕(为止甲方执行确定,日期待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位选址完毕。
3)围栏上增设铁丝网,缺损围栏及照明修复,
4)监控设备(包括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维修完毕。
5)各单元门禁对讲系统、闭门器和楼道维修完毕。
6)小区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完毕(车道闸、刷卡机、起落杆、(rf或蓝牙)车辆感应器、任性门禁翼闸系统、水泵、变频柜等)
7)小区道路缺损及沉降地面修复工作。
8)给排水管网检修完毕后移交。
9)小区全部消防设施有甲方负责协调高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完善和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电梯、水泵房、照明、空调等全部公共能源费用)由甲方与上任物业公司结算完毕后在小区公司两周,并准确核算后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区代为管理运行,热力贵公司不负责本小区供暖。小区供暖由乙方代为管理运行,供暖产生所有费用和收取的哦个年暖费
12)甲方应协调卫生所和酒店,与本小区连接部位采取封闭措施,以保障本小区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外来侵害,乙方不对通过上述2处场所进入本小区的外来侵害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率计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劝阻、仲裁等相关合法催缴催改措施;甲方并对上述事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承租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乙方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该款项专项列支,除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和节假日活动的经费支出外,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应急抢修费用,结余部分转作专项维修资金。
7、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一般采取联合下文(盖公章)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应乙方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尽责等消极怠工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一次性(100—500元)罚款,该款项专项列支,由甲方决定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助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完善配套项目或开展多种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及达标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通过竣工验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选择包干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时间标准收取;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 元/月﹒㎡,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照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2)、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业主长期未住)的物业费由甲方通知业主及时缴纳,3个月不交的,甲方应协调业主缴纳,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催缴。
(4)、地下车库售车辆车位服务费,按 元/个/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个支付给乙方。
(5)、办公楼由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甲方承担维修养护产生的人工费和配件更换费。
(6)、甲方负责承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更换及改造、抢修费用,上述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对上述费用及方案进行审核。
(7)、合同期内本小区垃圾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受外因变化影响。
(8)、在保活期内,草坪补植及开春后木本植物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固定资产折旧 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为保证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项目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设施。
4、为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甲方应按照约定对部分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改造标准应不低于创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施工改造工程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完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济宁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业主配合维护。没有交存维修基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分摊。
7、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一年一次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前履行交纳义务。
8、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9、利用储藏室和车库改作住宅或者经营用途的,按住宅或商业物业标准收取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占用小区和楼道内共用部位存放杂物的,应立即清理。占有共用部位经营活动的,需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区域范围有序经营,并交纳物业服务费补充小区排污、维修等支出。
10、对违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规定的物业使用人、业主,乙方可根据《__省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主管理公约等规定进行处理。
11、禁止个人在小区内私自从事收费的房屋中介业务,及房屋租赁咨询和广告代理业务。上述业务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4、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
5、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备注:以下情况,甲方应配合乙方联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1、违规占用公共区域摆放杂物。
2、公共区域乱张贴宣传广告问题,户外广告牌乱放,建议统一更换铝塑板广告牌。
3、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关物业费问题。
4、创建文明居住环境中,部分生活陋习问题(大声喧哗、车辆乱鸣笛、乱撞杆、居民随手扔垃圾等)。
5、违规饲养宠物及家禽家畜的问题。
6、建筑物共用部位违规使用及侵犯共用权人相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问题。
7、如对本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对本合同所计费的物业类型按__市物价局、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小区物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收获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 小区: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风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电梯、二次供水加压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不含法规规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管工作,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补充:甲方在乙方正式进驻前应完成如下基础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粪池清掏完毕(甲方监督完成)。
2)地上停车棚改造增设完毕(为止甲方执行确定,日期待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位选址完毕。
3)围栏上增设铁丝网,缺损围栏及照明修复,
4)监控设备(包括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维修完毕。
5)各单元门禁对讲系统、闭门器和楼道维修完毕。
6)小区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完毕(车道闸、刷卡机、起落杆、(rf或蓝牙)车辆感应器、任性门禁翼闸系统、水泵、变频柜等)
7)小区道路缺损及沉降地面修复工作。
8)给排水管网检修完毕后移交。
9)小区全部消防设施有甲方负责协调高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完善和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电梯、水泵房、照明、空调等全部公共能源费用)由甲方与上任物业公司结算完毕后在小区公司两周,并准确核算后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区代为管理运行,热力贵公司不负责本小区供暖。小区供暖由乙方代为管理运行,供暖产生所有费用和收取的哦个年暖费
12)甲方应协调卫生所和酒店,与本小区连接部位采取封闭措施,以保障本小区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外来侵害,乙方不对通过上述2处场所进入本小区的外来侵害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率计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劝阻、仲裁等相关合法催缴催改措施;甲方并对上述事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承租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乙方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该款项专项列支,除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和节假日活动的经费支出外,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应急抢修费用,结余部分转作专项维修资金。
7、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一般采取联合下文(盖公章)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应乙方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尽责等消极怠工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一次性(100—500元)罚款,该款项专项列支,由甲方决定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助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完善配套项目或开展多种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及达标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通过竣工验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选择包干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时间标准收取;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 元/月﹒㎡,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照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2)、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业主长期未住)的物业费由甲方通知业主及时缴纳,3个月不交的,甲方应协调业主缴纳,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催缴。
(4)、地下车库售车辆车位服务费,按 元/个/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个支付给乙方。
(5)、办公楼由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甲方承担维修养护产生的人工费和配件更换费。
(6)、甲方负责承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更换及改造、抢修费用,上述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对上述费用及方案进行审核。
(7)、合同期内本小区垃圾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受外因变化影响。
(8)、在保活期内,草坪补植及开春后木本植物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固定资产折旧 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为保证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项目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设施。
4、为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甲方应按照约定对部分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改造标准应不低于创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施工改造工程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完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济宁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业主配合维护。没有交存维修基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分摊。
7、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一年一次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前履行交纳义务。
8、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9、利用储藏室和车库改作住宅或者经营用途的,按住宅或商业物业标准收取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占用小区和楼道内共用部位存放杂物的,应立即清理。占有共用部位经营活动的,需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区域范围有序经营,并交纳物业服务费补充小区排污、维修等支出。
10、对违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规定的物业使用人、业主,乙方可根据《__省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主管理公约等规定进行处理。
11、禁止个人在小区内私自从事收费的房屋中介业务,及房屋租赁咨询和广告代理业务。上述业务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4、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
5、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备注:以下情况,甲方应配合乙方联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1、违规占用公共区域摆放杂物。
2、公共区域乱张贴宣传广告问题,户外广告牌乱放,建议统一更换铝塑板广告牌。
3、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关物业费问题。
4、创建文明居住环境中,部分生活陋习问题(大声喧哗、车辆乱鸣笛、乱撞杆、居民随手扔垃圾等)。
5、违规饲养宠物及家禽家畜的问题。
6、建筑物共用部位违规使用及侵犯共用权人相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问题。
7、如对本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对本合同所计费的物业类型按__市物价局、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小区物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收获五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 小区: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风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电梯、二次供水加压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不含法规规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管工作,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补充:甲方在乙方正式进驻前应完成如下基础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粪池清掏完毕(甲方监督完成)。
2)地上停车棚改造增设完毕(为止甲方执行确定,日期待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位选址完毕。
3)围栏上增设铁丝网,缺损围栏及照明修复,
4)监控设备(包括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维修完毕。
5)各单元门禁对讲系统、闭门器和楼道维修完毕。
6)小区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完毕(车道闸、刷卡机、起落杆、(rf或蓝牙)车辆感应器、任性门禁翼闸系统、水泵、变频柜等)
7)小区道路缺损及沉降地面修复工作。
8)给排水管网检修完毕后移交。
9)小区全部消防设施有甲方负责协调高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完善和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电梯、水泵房、照明、空调等全部公共能源费用)由甲方与上任物业公司结算完毕后在小区公司两周,并准确核算后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区代为管理运行,热力贵公司不负责本小区供暖。小区供暖由乙方代为管理运行,供暖产生所有费用和收取的哦个年暖费
12)甲方应协调卫生所和酒店,与本小区连接部位采取封闭措施,以保障本小区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外来侵害,乙方不对通过上述2处场所进入本小区的外来侵害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率计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劝阻、仲裁等相关合法催缴催改措施;甲方并对上述事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承租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乙方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该款项专项列支,除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和节假日活动的经费支出外,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应急抢修费用,结余部分转作专项维修资金。
7、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一般采取联合下文(盖公章)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应乙方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尽责等消极怠工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一次性(100—500元)罚款,该款项专项列支,由甲方决定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助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完善配套项目或开展多种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及达标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通过竣工验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选择包干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时间标准收取;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 元/月﹒㎡,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照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2)、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业主长期未住)的物业费由甲方通知业主及时缴纳,3个月不交的,甲方应协调业主缴纳,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催缴。
(4)、地下车库售车辆车位服务费,按 元/个/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个支付给乙方。
(5)、办公楼由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甲方承担维修养护产生的人工费和配件更换费。
(6)、甲方负责承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更换及改造、抢修费用,上述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对上述费用及方案进行审核。
(7)、合同期内本小区垃圾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受外因变化影响。
(8)、在保活期内,草坪补植及开春后木本植物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固定资产折旧 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为保证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项目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设施。
4、为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甲方应按照约定对部分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改造标准应不低于创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施工改造工程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完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济宁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业主配合维护。没有交存维修基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分摊。
7、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一年一次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前履行交纳义务。
8、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9、利用储藏室和车库改作住宅或者经营用途的,按住宅或商业物业标准收取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占用小区和楼道内共用部位存放杂物的,应立即清理。占有共用部位经营活动的,需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区域范围有序经营,并交纳物业服务费补充小区排污、维修等支出。
10、对违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规定的物业使用人、业主,乙方可根据《__省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主管理公约等规定进行处理。
11、禁止个人在小区内私自从事收费的房屋中介业务,及房屋租赁咨询和广告代理业务。上述业务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4、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
5、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