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河道清淤施工方案及感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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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2 13:58: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有关河道清淤施工方案及感悟一

一、项目名称

村河道围堰清淤工程

二、工程期限

月日至年

三、工程范围

(以实际测量为准,详见设计图纸)。

四、工程造价

通过竞争性招投标,确定以具体工程量根据实际测量为准;政策性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五、工程要求

(1)、围堰控制在300-500米,有护岸的堤防两侧各留0.5-1米的护脚平台,防止堤岸坍塌;

(2)、河道清淤要求对河道内淤泥全部清除,土方必须集中堆放,严禁任意弃置、杜绝二次淤积;

(3)、清淤要求必须对河道内垃圾、河岸垃圾进行清运,清除簖网、百脚笼等无证渔具,修整河岸边坡,修剪河岸杂树杂草;

(4)、河道两岸须做好绿化工作;

(5)、塘底如建筑垃圾等过大,须动用挖机设备清理;

六、验收方式

(1)、每段河道清淤完成后,在放水之前,各行政村自行初验,并报告镇有关部门组织初步验收,经镇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放水;

(2)、整段河道清淤全部完工后,由县水利局等部门开展验收工作,验收资料需齐备。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经镇、村有关单位验收,通过县级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有关河道清淤施工方案及感悟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明确各自在施上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针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资源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庄河市三环大街西段改造工程河道清淤分部工程

2、工程地点:庄河市三环大街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庄河市三环大街,因河道年久末通,故对河道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其主要工程量如下:明渠依据图纸计算长1089.7米,清淤深度为0.6米,宽度与河道同宽,清淤土方量为2530m3;暗渠依据图纸计算全长为609.06米,清淤深度为0.6米,宽度与暗渠同宽,清淤土方量为1739.1m3。

二、上程内容

清理改河道内的淤泥及生活垃圾,工程量约为3620立方米。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本工程项目为一次包干价,超支不补。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河道内的淤积土力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达到交工要求方为合格,按招标图纸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100%。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对乙方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随时随地进行抽验及抽察;甲方须保证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受到影响,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群众纠纷,甲方负责出面协调解决,原则上不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每天汇同监理及建设单位对土方工程量进行认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具体施工方案,乙方须严格按照方案内容细则执行,如果不按操作流程野蛮施工,出现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乙方在淤泥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道面上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如若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自己协调解决;乙方在暗渠清淤过程中,须做好通风,坚决杜绝因通风不畅对工作人员缺氧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如若发生,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工人在暗渠施工时,须配戴防毒而具,暗渠中决不允许有明火产生,如因工人吸烟等其他因素导致暗渠内气体爆炸及燃烧,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暗渠清理过程中,需在暗渠顶盖开凿洞口及柏油路面开槽,开洞处做好警示标志,避免非工作人员靠近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如若发生,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完成后须立即恢复原样,减少对道路交通造成影响。暗渠内有毒有害气体每半小时测定一次,并实时记录数值,如因乙方原因未对暗渠内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测定造成人员伤亡,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暗渠内电源必须在12v以下(含12v),严禁私拉电源,如因乙方私接电源且超过12v电源造成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后果;所有工人在施工期间严禁饮酒,如因饮酒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具体施工方案执行。

八、其他事项: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乙方应慎重,严格按照围家关丁施工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年--月--日

有关河道清淤施工方案及感悟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雨季即将来临,城区市政排水堵点应立即进行疏浚清淤,以满足城市的防洪防涝安全需求,避免给国民经济带来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城区堵点清淤疏浚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涪陵区城区堵点清淤疏浚工程

2、工程地点:涪陵区黎明路转盘至区政府沿线、二门诊至八角井沿线、城五小至卫校沿线、南门山至易家坝及易家坝转盘沿线。

3、工程承包内容:

沿线市政排污管、沟清淤疏浚,检查井及雨水篦子清淤,以及依蝶商场对面和海怡天广场对面的抢险工程。

4、工程承包形式:总价承包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工期40天,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时,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第二日进场(即起计算工程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工程,并交给甲方使用。

三、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形式发包给乙方,含税造价计人民币 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工程款(¥75000,大写:柒万伍仟元),工程竣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50%工程款,(¥75000,大写:柒万伍仟元)。

3、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款的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四、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2、甲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承担小区以外市政主排水管网的维修,维护;

4、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技术责任事故、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五、违约责任:

因本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请涪陵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双方履行合同和工程决算的依据。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清淤工程合同范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明确各自在施工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针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通江闸河道清淤工程

2、 工程地点: 江都区长江管理处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的内河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都区嘶马镇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该河道部分河段落因长期未清理,河淤泥大量堆积已经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需要将该段河道的堆积淤泥清理,确保船只正常通航。

二、 工程内容

清理该河道内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的淤泥,工程量约6000立方米。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 元)。本工程项目为一次包干价,超支不补。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

六、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100% 。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乙方应慎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施工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河道清淤施工方案及感悟四

下列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及资质要求:

式桥村河道清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ss20xx№1201),施工地点为双水镇式桥村内,投资额约18万元,工期为30天,资金为自筹。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村民委员会

2. 投标人在截止报名前一天(20xx年12月8日下午5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须携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报名单位相关人员的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份的社保证明,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后,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xx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地点:新会区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双水圩新市街7号,即原双水旧邮政大楼)。每一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4. 报名投标需审验以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现场实地踏勘书面证明。

注:报名的企业需提供上述(1)至(6)项文件,除(4)、(5)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交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联系人:李小姐 咨询电话:0750-6411500、 传真:0750-6411500

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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