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金风险警示月心得体会报告(13篇)

实用范文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4-01-02 18:28: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对于基金风险警示月心得体会报告一

关键词: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随着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社保基金规模急剧扩大,社保基金的风险点也在增多,人社部门的监管责任在不断加重,骗保现象屡屡发生,从云南鹤庆一出纳挪用2368.31万元社保资金,到江苏昆山市社保中心养老支付科90后官员46次贪污社保资金270余万元,骗保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在社保基金的管理中,必须将基金的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在此基础上,借助各种方式来实现基金增值的目标。然而,从当前的管理现状而言,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诸多风险隐患,急需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社保基金管理中面临着不少的风险,常见的有以下几种,首先,资金流失风险。部分企业在社保基金缴纳中存在着拖欠、拒缴的现象,有些企业为了躲避缴纳义务,存在故意降低缴费基数的现象,均导致了社保基金的流失;其次,基金冒领风险。出于便民、利民的需要,当前我国社保基金采用社会化发放的方式,极大地提升了社保基金领取的便捷程度,但由于领取者与原单位关系不再紧密,增加了冒领的风险,经常出现离退休人员去世后,配偶或子女冒领的现象;再次,违规运作风险。社保基金的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章程来开展,不少工作人员在管理中利用制度建设以及内部管理流程中缺陷与不足,违规使用社保基金,资金挪用现象屡禁不绝,比如20_年祁阳县社保基金挪用金额逾500万元;最后,管理系统风险。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社保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安全防护系统以及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的速度滞后,容易出现数据丢失、篡改等现象,增加了安全风险的发生概率。

(一)基金构成多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我国社保基金的构成也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保保障机制初步构建,参保群体不再以城镇职工为中心,逐渐从单位职工向所有民众转变。参保对象的多样化进一步加强了社保基金构成的复杂化。受此影响,社保基金管理的领域、内容、要求、目标也发生的明显的变化,管理工作以及监管工作的难度直线提升,这些都增加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发生概率。

(二)管理环节繁杂

社保基金的多元化发展是更好发挥社保基金作用的必经之路,而社保基金的多元化发展也增加了基金管理难度。当前,我国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在发生深刻的变革,特别是当前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有望扩大的大环境下,未来的管理工作将更加艰巨。随着我国多层次社保体系及社保制度的形成,其监管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基金管理由各部门共同承担职责,但由于行政管理、专门监管与投资运营等环节间缺乏有效的制约,其管理漏洞多,社保基金管理容易受到相关人员“道德风险”的影响,管理者暗箱操作,腐败受贿也就接踵而来。

(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人社部门负责人要重视社保基金管理的风险防控,将风险防控提升到战略工作层面,合理引导部门资源向风险防控领域流动,为社保基金管理营造安全的环境;其次,人社部门要加强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借助理论讲解、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提升经办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矫正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无意识犯错乃至有意识犯错、违法的行为,提升社保基金管理的安全性。

(二)健全落实风险防控制度

建立系统、完善、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目前,制度风险已成为经办风险的主要环节,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要求,堅持问题导向,从经办风险管理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控制、内审监督、岗位权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及披露等风险管理制度,将所有部门、岗位、人员,所有业务、财务操作环节都纳入制度化管理范畴,实现经办风险防控制度全覆盖,尤其要落实日常风险防控和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经办管理风险。

(三)完善社保经办风险防控体系

社保经办机构应规范业务经办程序化流程,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代扣代发和自助缴费,全面取消现金业务;建立经常性稽核制度,每月对上月业务随机抽取10%进行核查。严格遵守基金财务制度化管理,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每月召开基金支付调拨会议,财务至少每月要与业务、银行、税务等进行对账,加快财务业务一体化。加强信息系统标准化操作,实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面取消手工办理;实现社银系统对接,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严格系统数据管理,前台操作和后台审核必须分开,任何修改操作都要经过审批留痕可溯。

(四)加大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力度

首先,要加强社保基金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建好专业队伍,加强监管力量,补充业务精湛的审计、法律、社会保险等专业的人员;另一方面,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金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其次,强化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网络监督和现场检查,实现监督常态化、规范化、智能化。另外,组织开展第三方审计,重点审计基金财务管理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内容,通过财务、业务双管齐下,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社保基金在征缴、支付、管理和审批等方面的情况。

(五)建立多部门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公安、卫健、民政、银行等多部门配合的制度,在保险登记、退休核定、人员信息核实、大额社保资金流动、反社保基金欺诈等方面密切配合,建立“互联网+公安+卫健+民政+社保”的强大信息系统,建立信息互通有无的共享机制,基金安全度将会显著提高。

(六)营造防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专题报道,集中曝光一批欺诈冒领典型案例,使欺诈冒领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鼓励社会公众对身边涉嫌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投诉,真正有效遏制欺诈冒领行为。

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要点。当前,受各种因素影响,社保基金管理中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严重损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对此,人社部门必须从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等多个角度出发,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基金安全。

参考文献:

[1]黄惠萍.社保基金管理运行风险及防控对策[j].新疆农垦经济,20_(07):91-92.

[2]朱德进.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研究[j].财会学习,20_(26):193-194.

[3]赵应文.完善养老基金监管机制探析[j].中国社会保障,20_(12):33-34.

[4]金泽勇.我国社保基金入市的风险及防范研究[j].现代商业,20_(19):33-35.

对于基金风险警示月心得体会报告二

20_年6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_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_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违规人数、违规金额数目之大触目惊心。因此,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冒领养老金现象严重

离退休人员死亡或失去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继续领取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由于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损失。以20_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一名已死亡退休人员被冒领的养老金一年为20652元,五年为103260元,十年为206520元。由此可见,冒领养老金的人数越多,冒领的时间越长,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也就越大。

(二)违规提前退休现象突出

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参保人员,尤其是效益不好的企业人员或自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出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在自身条件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还是想方设法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千方百计欲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违规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养老保险基金。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减少了缴费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提前领取养老金,增加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增加。以特殊工种比正常退休提前五年和以20_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一名违规提前退休人员五年时间就可多领养老金达103260元(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以广西20_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614元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一年就减少10531.92元(缴费比例28%),五年时间减少收入52659.60元(假设五年缴费基数不变),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也会相应减少。由此可见,违规提前退休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

(三)重复享受待遇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参保人员工作流动性大,由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无法互通,参保人员出现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办理退休,当两个统筹地区的参保缴费时间均达到15年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是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既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同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仍无法互通,同样存在享受双份待遇问题;再有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同样存在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双份待遇问题,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

(四)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医疗机构单方或者与参保人员“合谋”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编造、涂改病历等医疗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入院把关不严,无需住院的患者却入院治疗;违反“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重复检查,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延长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额收费;医患联手,开具虚假医保支付项目,虚开上下联不符的票据;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诊疗,或参保人员冒其他参保人员之名就诊;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化验检查、不合理治疗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药店与参保人员“合谋”,通过用医疗保险卡购买不属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保健食品、生活用品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五)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存在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失业人员培训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但存在一些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培训机构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外勾结,采取虚报增加失业人员培训人数、增加培训课时、增加培训项目等手段套取失业保险金。

(六)违规办理补缴

前几年,广西为了解决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参保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本来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但有个别市、县社保机构政策把关不严,存在将部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通过伪造工作经历等弄虚作假手段,或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内外勾结,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尤其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仅3万多元,马上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800元左右,领取养老金不到四年就能拿回一次性补缴的钱(不考虑养老金调整),四年以后养老金均由国家负担。由此可见,违规办理补缴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

(七)虚报缴费基数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少负担社会保险费,就编造各种理由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少缴社会保险费。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导致参保人员待遇降低,是对参保人员利益的严重侵害;另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20_年6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_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_年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12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17515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人数816万人次,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35亿元,已督促补缴32亿元。由此可见,虚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八)企业欠费严重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由于缴费绝大部分由单位承担,目前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30%。从执行情况看,参保单位特别是企业,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欠费现象普遍。即便是加大执法力度,确因企业无能力缴费,也难以确保基金征缴到位。或者是效益好、有能力缴费的企业,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欠费严重。至于企业欠费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超过30%),企业负担过重,制约了企业缴费的积极性。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刚性的强制约束,对违规手段处罚乏力。企业欠费行为使社会保险基金确保正常支出受到影响,无疑加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

(九)基金贬值风险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单一,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家债券,靠存款或债券利息保值增值。我国银行存款利率长期略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若银行存款以单利计息,而通货膨胀对货币的影响以复利计算,加大了通货膨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贬值力度,削弱了银行存款的保值能力,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实现。

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过程,还是从管理环节来看,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制度

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控监督制度,筑牢业务、财务、内审稽核“三道防线”,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缴费基数审核、缴费核定、基金征缴、缴费记录、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基金支出、财务管理、稽核等经办管理行为,加强对各个经办管理环节的检查监督,严把业务经办和基金进出口关。二是建立完善职工退休公示、退休核准联审核查制度。企业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职工退休前,首先在本单位进行职工退休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退休公示附有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职工退休审批联审核查制度,尤其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成立专门的退休审批联审工作组,工作组抽调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职工退休审批联合审查,严把职工退休审批关,避免职工退休审批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和违规办理退休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系统,通过采集离退休人员指纹、脸谱等信息,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避免死亡人员继续领养老金。四是建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核查制度,避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发生。五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督核查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协议管理和考核处罚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

(二)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建立独立、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由人社、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同组成,实行类似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独立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职能。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等情况,促进基金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立协查机制,共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

一是建立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共同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强大的合力和有机统一的监督体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二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户籍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公安户籍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签订户籍信息共享协议,通过公安部门户籍信息网络,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户籍注销等情况,防止死亡人员继续冒领养老金。三是社保经办机构与民政殡葬部门建立死亡人员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及时停发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避免基金损失。四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构,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发生。五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联动机制,通过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犯罪行为。六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群众举报违规办理退休、冒领养老金、套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行为,社保经办机构要组织调查核实,认证事实的要坚决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察、稽核,防止参保单位漏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和恶性拖欠社会保险费,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避免基金“跑、漏”。二是加大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贪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使违法违规者主观上不敢作为,防止基金损失。

(五)积极探索高效安全的基金运营管理体制,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党的***报告提出,要“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问题首次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因此,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已成为我们必须探索和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必然要探索安全的、更好的投资渠道,让基金有更多的投资选择,不能光靠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也就是说放宽基金的投资管制。当然,在放宽基金投资管制的同时,还必须规范投资行为及其程序,只有健全的投资机制和透明的投资程序,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基金投资的理性和安全。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基金投资运营必须是国家主导的投资项目,才能保证基金安全和效益。为此,笔者建议,从国家层面成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统一集中运营全国的社会保险基金,这样基金汇集量大,由国家层面集中运营,可以更多地考虑与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基金投资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电站、铁路建设等,这种投资不仅是最安全的,也是最便捷、最高效的基金保值增值途径。

(六)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全国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参保信息割据现状,有效杜绝一人跨统筹地区参加多份社会保险现象,避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建立健全养老金防冒领预警系统。在不断加强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以退休人员年龄、身体状况为重要特征建立预警系统,实现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同时对高龄、病弱退休人员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定期协查通报退休人员的健康情况,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部门,定期将退休人员死亡信息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三是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反欺诈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四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功能,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与参保企业工资总额、企业税收、职工的生存状况等信息联动,以科学的方法促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

(七)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支持社会保险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坏处,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自觉监督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对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让社会公众监督单位缴费,尤其是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可耻而且是犯罪行为,对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追回冒领、骗取和侵占的基金,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企图冒领、骗取和侵占基金者起到警示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基金监管人才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监管人员具备业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多门知识。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加强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廉洁自律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干部队伍自警、自重、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队伍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坚强保护者。(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对于基金风险警示月心得体会报告三

近年来,随着全民参保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面参保,截止9月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已参保8194人,因无编制待参保的还有1748人,其中已经领取养老金的是2024人。企业参保7627人,其中领养老金的是1666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其基金风险防控已经成为各地基金监管部门的头等大事之一,作为设在社保局的纪检组基金监管也是重点之一,近年来根据全国各地开展的经办风险专项检查,也体现出了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昨天省上发来的一个文件就是专门就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安排即自查和交叉检查的安排。如何作好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我经过调研和结合我县的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自己也有了一些思考和想法:

1,冒领养老金:由于现在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分散,全国各地都有,部分离退休人员在死亡或丧失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然继续领取养老金,死亡家属不报或者漏报,社保部门在生存认证过程中予以掩盖或者利用相似的人顶替认证等,都会造成基金损失。

2,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补缴:如果某一个人利用虚假材料如;伪造病历,特殊工种证明,利用工作人员修改档案年龄等方式办理提前退休也会造成基金损失,一是减少基金收入,二是增加基金资出。

3.单位虚报缴费基数:个别企业为减少负担,少报,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导致少交社保费,一是损害了职工利益,二是减少了社保基金收入。

4,重复享受待遇:目前全国各省份之间养老金是分别开展的,信息不互通,参保人员流动大,当一个人在两个省份参保满15年后可同时在两个省份领取养老金。

5.经办过程中的风险点:由于经办人员不足,一人兼办两个人的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风险点,也给基金监管带来了难度。

一.优化经办规程:严格流程控制,严格线上发放,严禁线下操作。禁止手工办理和现金收付业务,完善认证方式,通过大数据对比,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包括原单位及居住地乡镇和社区,远程认证等,严格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查。全面实现服务信息及时告知和便捷查询,方便参保人员监督,协同推进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切实管控服务风险。

二,健全内控体系:提升防控能力。切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互相制衡机制,执行五个不兼任:即业务和财务岗位不兼任;业务和信息岗位不兼任;会计和出纳岗位不兼任;稽核和业务不兼任;票据和印鉴岗位五个不兼任。待遇的调整和发放责任到人,并落实初审.复审.终审制度,确保授权管理落到实处。待遇发放.基金会计等高风险岗位必须使用正式工作人员,且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五年。

三,严格财务管理:降低社保基金风险。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制定严格的基金稽核制度和生存认证制度。落实基金收支分线授权制度和审批制度,加强社保基金账户管理,严禁基金账户对私转账行为。严格审核大额待遇支出;系统控制单笔超过一定额度的待遇支付,未经复核不得发放。建立财务对接制度;每月财务与业务.银行.税务等进行对账,确保账证相符,帐帐相符,业务流与资金流相匹配。

对于基金风险警示月心得体会报告四

摘要:强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是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方式。然而当前在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风险,若不进行有效防控,就会阻碍到社保基金的健康运行,甚至将直接妨碍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发展。文章从此出发,首先分析了社保基金管理中的常见风险及成因,继而就如何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风险防控提出了对策,希望能对相关行业起到一定的参考借鉴。

关键词: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随着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社保基金规模急剧扩大,社保基金的风险点也在增多,人社部门的监管责任在不断加重,骗保现象屡屡发生,从云南鹤庆一出纳挪用2368.31万元社保资金,到江苏昆山市社保中心养老支付科90后官员46次贪污社保资金270余万元,骗保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在社保基金的管理中,必须将基金的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在此基础上,借助各种方式来实现基金增值的目标。然而,从当前的管理现状而言,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诸多风险隐患,急需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社保基金管理中面临着不少的风险,常见的有以下几种,首先,资金流失风险。部分企业在社保基金缴纳中存在着拖欠、拒缴的现象,有些企业为了躲避缴纳义务,存在故意降低缴费基数的现象,均导致了社保基金的流失;其次,基金冒领风险。出于便民、利民的需要,当前我国社保基金采用社会化发放的方式,极大地提升了社保基金领取的便捷程度,但由于领取者与原单位关系不再紧密,增加了冒领的风险,经常出现离退休人员去世后,配偶或子女冒领的现象;再次,违规运作风险。社保基金的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章程来开展,不少工作人员在管理中利用制度建设以及内部管理流程中缺陷与不足,违规使用社保基金,资金挪用现象屡禁不绝,比如20_年祁阳县社保基金挪用金额逾500万元;最后,管理系统风险。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社保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安全防护系统以及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的速度滞后,容易出现数据丢失、篡改等现象,增加了安全风险的发生概率。

(一)基金构成多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我国社保基金的构成也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保保障机制初步构建,参保群体不再以城镇职工为中心,逐渐从单位职工向所有民众转变。参保对象的多样化进一步加强了社保基金构成的复杂化。受此影响,社保基金管理的领域、内容、要求、目标也发生的明显的变化,管理工作以及监管工作的难度直线提升,这些都增加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发生概率。

(二)管理环节繁杂

社保基金的多元化发展是更好发挥社保基金作用的必经之路,而社保基金的多元化发展也增加了基金管理难度。当前,我国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在发生深刻的变革,特别是当前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有望扩大的大环境下,未来的管理工作将更加艰巨。随着我国多层次社保体系及社保制度的形成,其监管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基金管理由各部门共同承担职责,但由于行政管理、专门监管与投资运营等环节间缺乏有效的制约,其管理漏洞多,社保基金管理容易受到相关人员“道德风险”的影响,管理者暗箱操作,腐败受贿也就接踵而来。

(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人社部门负责人要重视社保基金管理的风险防控,将风险防控提升到战略工作层面,合理引导部门资源向风险防控领域流动,为社保基金管理营造安全的环境;其次,人社部门要加强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借助理论讲解、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提升经办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矫正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无意识犯错乃至有意识犯错、违法的行为,提升社保基金管理的安全性。

(二)健全落实风险防控制度

建立系统、完善、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目前,制度风险已成为经办风险的主要环节,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要求,堅持问题导向,从经办风险管理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控制、内审监督、岗位权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及披露等风险管理制度,将所有部门、岗位、人员,所有业务、财务操作环节都纳入制度化管理范畴,实现经办风险防控制度全覆盖,尤其要落实日常风险防控和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经办管理风险。

(三)完善社保经办风险防控体系

社保经办机构应规范业务经办程序化流程,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代扣代发和自助缴费,全面取消现金业务;建立经常性稽核制度,每月对上月业务随机抽取10%进行核查。严格遵守基金财务制度化管理,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每月召开基金支付调拨会议,财务至少每月要与业务、银行、税务等进行对账,加快财务业务一体化。加强信息系统标准化操作,实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面取消手工办理;实现社银系统对接,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严格系统数据管理,前台操作和后台审核必须分开,任何修改操作都要经过审批留痕可溯。

(四)加大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力度

首先,要加强社保基金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建好专业队伍,加强监管力量,补充业务精湛的审计、法律、社会保险等专业的人员;另一方面,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金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其次,强化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网络监督和现场检查,实现监督常态化、规范化、智能化。另外,组织开展第三方审计,重点审计基金财务管理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内容,通过财务、业务双管齐下,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社保基金在征缴、支付、管理和审批等方面的情况。

(五)建立多部门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公安、卫健、民政、银行等多部门配合的制度,在保险登记、退休核定、人员信息核实、大额社保资金流动、反社保基金欺诈等方面密切配合,建立“互联网+公安+卫健+民政+社保”的强大信息系统,建立信息互通有无的共享机制,基金安全度将会显著提高。

(六)营造防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专题报道,集中曝光一批欺诈冒领典型案例,使欺诈冒领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鼓励社会公众对身边涉嫌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投诉,真正有效遏制欺诈冒领行为。

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要点。当前,受各种因素影响,社保基金管理中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严重损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对此,人社部门必须从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等多个角度出发,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基金安全。

参考文献:

[1]黄惠萍.社保基金管理运行风险及防控对策[j].新疆农垦经济,20_(07):91-92.

[2]朱德进.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研究[j].财会学习,20_(26):193-194.

[3]赵应文.完善养老基金监管机制探析[j].中国社会保障,20_(12):33-34.

[4]金泽勇.我国社保基金入市的风险及防范研究[j].现代商业,20_(19):33-35.

对于基金风险警示月心得体会报告五

20_年6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_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_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违规人数、违规金额数目之大触目惊心。因此,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冒领养老金现象严重

离退休人员死亡或失去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继续领取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由于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损失。以20_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一名已死亡退休人员被冒领的养老金一年为20652元,五年为103260元,十年为206520元。由此可见,冒领养老金的人数越多,冒领的时间越长,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也就越大。

(二)违规提前退休现象突出

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参保人员,尤其是效益不好的企业人员或自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出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在自身条件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还是想方设法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千方百计欲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违规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养老保险基金。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减少了缴费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提前领取养老金,增加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增加。以特殊工种比正常退休提前五年和以20_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一名违规提前退休人员五年时间就可多领养老金达103260元(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以广西20_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614元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一年就减少10531.92元(缴费比例28%),五年时间减少收入52659.60元(假设五年缴费基数不变),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也会相应减少。由此可见,违规提前退休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

(三)重复享受待遇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参保人员工作流动性大,由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无法互通,参保人员出现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办理退休,当两个统筹地区的参保缴费时间均达到15年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是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既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同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仍无法互通,同样存在享受双份待遇问题;再有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同样存在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双份待遇问题,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

(四)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医疗机构单方或者与参保人员“合谋”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编造、涂改病历等医疗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入院把关不严,无需住院的患者却入院治疗;违反“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重复检查,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延长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额收费;医患联手,开具虚假医保支付项目,虚开上下联不符的票据;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诊疗,或参保人员冒其他参保人员之名就诊;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化验检查、不合理治疗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药店与参保人员“合谋”,通过用医疗保险卡购买不属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保健食品、生活用品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五)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存在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失业人员培训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但存在一些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培训机构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外勾结,采取虚报增加失业人员培训人数、增加培训课时、增加培训项目等手段套取失业保险金。

(六)违规办理补缴

前几年,广西为了解决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参保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本来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但有个别市、县社保机构政策把关不严,存在将部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通过伪造工作经历等弄虚作假手段,或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内外勾结,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尤其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仅3万多元,马上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800元左右,领取养老金不到四年就能拿回一次性补缴的钱(不考虑养老金调整),四年以后养老金均由国家负担。由此可见,违规办理补缴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

(七)虚报缴费基数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少负担社会保险费,就编造各种理由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少缴社会保险费。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导致参保人员待遇降低,是对参保人员利益的严重侵害;另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20_年6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_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_年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12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17515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人数816万人次,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35亿元,已督促补缴32亿元。由此可见,虚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八)企业欠费严重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由于缴费绝大部分由单位承担,目前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30%。从执行情况看,参保单位特别是企业,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欠费现象普遍。即便是加大执法力度,确因企业无能力缴费,也难以确保基金征缴到位。或者是效益好、有能力缴费的企业,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欠费严重。至于企业欠费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超过30%),企业负担过重,制约了企业缴费的积极性。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刚性的强制约束,对违规手段处罚乏力。企业欠费行为使社会保险基金确保正常支出受到影响,无疑加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

(九)基金贬值风险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单一,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家债券,靠存款或债券利息保值增值。我国银行存款利率长期略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若银行存款以单利计息,而通货膨胀对货币的影响以复利计算,加大了通货膨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贬值力度,削弱了银行存款的保值能力,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实现。

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过程,还是从管理环节来看,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制度

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控监督制度,筑牢业务、财务、内审稽核“三道防线”,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缴费基数审核、缴费核定、基金征缴、缴费记录、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基金支出、财务管理、稽核等经办管理行为,加强对各个经办管理环节的检查监督,严把业务经办和基金进出口关。二是建立完善职工退休公示、退休核准联审核查制度。企业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职工退休前,首先在本单位进行职工退休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退休公示附有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职工退休审批联审核查制度,尤其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成立专门的退休审批联审工作组,工作组抽调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职工退休审批联合审查,严把职工退休审批关,避免职工退休审批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和违规办理退休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系统,通过采集离退休人员指纹、脸谱等信息,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避免死亡人员继续领养老金。四是建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核查制度,避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发生。五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督核查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协议管理和考核处罚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

(二)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建立独立、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由人社、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同组成,实行类似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独立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职能。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等情况,促进基金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立协查机制,共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

一是建立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共同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强大的合力和有机统一的监督体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二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户籍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公安户籍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签订户籍信息共享协议,通过公安部门户籍信息网络,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户籍注销等情况,防止死亡人员继续冒领养老金。三是社保经办机构与民政殡葬部门建立死亡人员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及时停发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避免基金损失。四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构,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发生。五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联动机制,通过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犯罪行为。六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群众举报违规办理退休、冒领养老金、套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行为,社保经办机构要组织调查核实,认证事实的要坚决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察、稽核,防止参保单位漏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和恶性拖欠社会保险费,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避免基金“跑、漏”。二是加大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贪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使违法违规者主观上不敢作为,防止基金损失。

(五)积极探索高效安全的基金运营管理体制,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党的***报告提出,要“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问题首次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因此,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已成为我们必须探索和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必然要探索安全的、更好的投资渠道,让基金有更多的投资选择,不能光靠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也就是说放宽基金的投资管制。当然,在放宽基金投资管制的同时,还必须规范投资行为及其程序,只有健全的投资机制和透明的投资程序,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基金投资的理性和安全。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基金投资运营必须是国家主导的投资项目,才能保证基金安全和效益。为此,笔者建议,从国家层面成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统一集中运营全国的社会保险基金,这样基金汇集量大,由国家层面集中运营,可以更多地考虑与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基金投资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电站、铁路建设等,这种投资不仅是最安全的,也是最便捷、最高效的基金保值增值途径。

(六)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全国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参保信息割据现状,有效杜绝一人跨统筹地区参加多份社会保险现象,避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建立健全养老金防冒领预警系统。在不断加强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以退休人员年龄、身体状况为重要特征建立预警系统,实现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同时对高龄、病弱退休人员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定期协查通报退休人员的健康情况,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部门,定期将退休人员死亡信息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三是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反欺诈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四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功能,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与参保企业工资总额、企业税收、职工的生存状况等信息联动,以科学的方法促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

(七)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支持社会保险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坏处,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自觉监督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对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让社会公众监督单位缴费,尤其是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可耻而且是犯罪行为,对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追回冒领、骗取和侵占的基金,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企图冒领、骗取和侵占基金者起到警示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基金监管人才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监管人员具备业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多门知识。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加强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廉洁自律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干部队伍自警、自重、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队伍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坚强保护者。(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对于基金风险警示月心得体会报告六

近年来,随着“全民参保”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其基金风险防控已成为各地基金监管部门主抓的头等大事之一,去年在全省开展的经办风险专项检查,也体现了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如何做好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也有了一些思考和想法,下面将分享给大家:基金风险我将其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层面,二是基金资金安全层面基金收支层面来说,主要有5个风险点:

1、冒领养老金部分离退休人员在死亡或丧失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继续领取养老金。死亡家属不报或漏报,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都会造成基金损失,举例:xxx

2、重复享受待遇目前各省份之间养老统筹是分别开展的,信息不流通,参保人员流动也大,根据在参保地点缴费10年后可选择在当地退休,党一个人在两个省份缴费满15年,就可以在两个地区按月领取养老金。部分城乡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双份待遇,这是沿滩相对常见的问题,都会造成基金损失。

3、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补缴如果某部分人员利用虚假资料,(伪造病历、特殊工种证明,修改身份证)等方式办理提前退休,也会造成基金损失,一是减少基金收入,二是增加基金支出,以五年时间算,少收40000余元,多支7万余元,基金算是11万多。

4、单位虚报缴费基数部分单位为减少负担,少报、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导致少交社保费,一是损害了职工的利益、二也减少了社保基金收入。如果铺开到全国,这个收入十分明显。

5、企业欠费严重由于缴费大部分由企业承担,可能站到工资总额的30%左右,由于企业效益不好或其他原因,无力承担缴费或有能力缴费但故意拖欠,难以保证基金征缴到位,导致欠费严重,影响社保基金正常运转。以上是社会层面,再说基金资金安全层面最主要的是社保资金挪用或盗去丢失。可以是内部人员也可以是外部人员。

产生原因:

一、作案人员为了一己私利,谋取利益,侵占社保资金,二是社保制度仍又不够健全的地方,有漏洞可钻。三是技术支持还有不到位,四是内部管理缺失,制度未严格执行、随意简化审批手续等防控措施:还是从三个方面来说

1、制防一要不断建立健全社保风险防范制度,筑牢业务、财务、稽核“三道“防线”,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管控,建立协查共享机制和监督举报奖励机制,二是严格按照《社保法》《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工资漏报,恶意拖欠等行为的监察打击,也要对以欺诈、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贪污罗勇保险基金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使违规违法者主观上不敢作为,减少资金损失。

2、技防一是加强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实现全国社保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分散的现状,才能有效杜绝重复领取待遇的现象发生,其次探讨多形式、多渠道的人员证管理,人员认证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通过人员信息认证,能更清晰、更直观的了解参保人员的情况,减少冒领的风险。

3、人防意识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支持社会保险工作,了解社会保险的好处和不交社会保险的坏处,同时知晓骗保、侵占保险基金是可耻的、违法的,通过新闻内体曝光的手段对有不良企图的人员形成警醒、震慑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和警示大家,特别是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让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查找自身的岗位风险点和个人的薄弱点,举一反三,深刻自醒。加强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廉洁自律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提高队伍自警、自重、自省、自励意识,提成为社保基金费守卫者。

对于基金风险警示月心得体会报告七

按照分权、限权、控权的思路,各单位以社保基金安全为核心、收支为主线、业务关键环节为重点,根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业务板块的工作内容,从社保基金筹集、拨付和管理的三个环节,分别建立了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根据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明确相关职责、考核标准和监督检查标准。从社保基金入口、出口、运行通道的各个环节中查找出相关风险点,从制度、监管、惩处及网络信息化几方面制订了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有效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目前,社保基金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到位。

(一)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前期预防缺位。随着社保基金管理体制的变化,各单位出台的风险防控制度不能紧跟管理、流程、外部形势变化的要求及时进行更新,且制度中原则性表述较多,职责与权限、风险点标识与控制要求不清晰,可操作性较差,造成前期预防缺位。

(二)社保基金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中期监控虚位。一是基础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单位会计与出纳未分设、印鉴未分管、专用发票和收据使用手续不全,出现了手工操作业务,社保基金错发等现象。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随着社会保险业务的不断拓展,内部风险控制重心已由一般的业务差错转变为运行风险防范,而现行的内控制度与手段则侧重事后检查,事前与事中风险防范不够,出现了擅自降低参保基数或缴费费率、扩大工伤待遇支付范围和提高支付标准,骗取、冒领工伤待遇,违规纳入老工伤人员,出具假发票套取保险金,冒名顶替他人享受保险待遇,违规审批医疗费用等现象。三是业务信息系统需完善。由于各级管理者及部分工作人员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进行风险防范的能力相对匮乏,无法实行双岗双审,重要业务封闭在一个业务部门办理,基金监管存在漏洞,出现了参保信息后台违规录入、擅自修改现象,致使中期监控虚位。

(三)社保基金监督机制不到位,后期处置挂空档。没有及时对内控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重心转移,对内控机制运行的监督往往被一般性工作差错的查纠、惩处所取代。从业务运行来看,社保信息系统在关键岗位和工作环节不设审核、复核、批准、处罚,致使权力缺乏制度上、岗位间、监控中等审计监督机制的惩处约束。如个人账户补填业务模块,目前就缺少审核、惩处环节,经办人一人可以完成信息系统全部补填、补录工作,这种情况将会存在极大的操作风险,导致后期处置挂空档。

鉴于目前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从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出发,采取应对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把社保基金收好、用好、管好,让参保人员放心。

(一)加强对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的廉洁风险认识

通过开展宗旨、作风、素质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书面考试对经办人员进行党纪国法、职

推荐阅读:

对于全国两会会议精神心得体会范本(四篇)

2024年大合唱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9篇)

如何写教师廉洁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汇总

建构心得体会 次心得体会心得体会(优质8篇)

关于两会精神学习心得(5篇)

最新获奖心得体会和感想(优秀10篇)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