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培养考察登记表报告一
(1)基层党组织名称,全称
(1)姓名,写常用名,与档案用名一致(军人出身按入伍登记表、学生按入学登记表、工人按招工登记表填写姓名)。
(3)时间写填表时间,不得有涂改痕迹。
(4)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
第一页:申请人概况(申请人填写)
自然情况各栏中,“姓名”要与封面填写保持一致,
简历:(1)一般从七周岁或上小学时填起;(2)根据本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3)起止年月前后要相互衔接;(4)“何地、何部门”要写全称;(5)“任何职”应写明任何职务,兼职较多者选主要的填写;(6)“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的人,但不应填写本人的亲属。
第二页:
何时何地参加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如实填写,没有填“无”,不留空白。
何时何地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如实填写。(2)获奖时间、发奖部门、荣誉全称写完整。
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家庭成员:(1)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如祖父母、兄弟姐妹等。(2)上述人员中已故的也要写明。
主要社会关系:(1)主要填写本人的岳父母(或公婆)。(2)上述人员中已故的也要写明。
第三页:培养对象的确定
党小组意见:(1)根据入党申请人的要求和党小组考察了解的情况,对入党申请人作出评价。(2)明确写出党小组是否确定该申请人为培养对象的意见。党小组长签字。(3)注意两点:一是必须召开党小组会讨论确定申请人为培养对象,而不能以党小组长个人意见代替党小组讨论意见;二是“党小组意见”中必须有“经某某党支部某某党小组某年某月某日讨论,确定某某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的规范性表述。
党支部意见:(1)根据党小组的意见,召开支委会,对入党申请人的表现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2)明确写出党支部是否确定该申请人为培养对象的意见。(3)注意两点:一是必须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申请人能否确定为培养对象,而不能以党支部书记个人意见代替支委会讨论意见;二是“党支部意见”中必须有“经某某党支部委员会某年某月某日讨论决定,确定某某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的规范性表述。支部书记签字。
申请入党时间:写第一次向党提出书面申请的时间。
确定为培发展对象时间:写所在单位党支部确定自己为培养对象时间。
负责培养人:(1)两个培养人都要填写记录。(2)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不能空项。
第四、五、六、七页:负责培养人考察记录
(1)两名培养人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记录按季度分别填写,不能间隔,也不能几个季度一次填写,还不能少于四个季度。(2)考察记录内容主要是申请入党人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3)最后一次填写时间与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一个季度。(4)两名培养人都要在考察记录后签字,时间不能涂改。
党小组考察记录(没有党小组的不填写)
(1)起止时间要与负责培养人考察记录一致,按季度填写,不能间隔,也不能几个季度一次填写,还不能少于四个季度,即时间跨度必须满一年以上。(2)记录内容不能转抄培养人考察记录,而要有党内外群众对培养对象的评价意见。(3)最后一次填写时间与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一个季度。(4)必须是党小组考察的意见,而不是党小组长个人的意见。(5)要求填写考察记录中克服涂改时间、内容雷同、不写缺点的问题。
党支部考察记录
(1)综合培养人的考察记录、党小组的考察记录,每半年填写一次。(2)记录内容要求全面准确,把培养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靠近组织、努力改正不足等方面完整地考察清楚、填写清楚。(3)最后一次记录与召开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半年。(4)必须是党支部考察的意见,而不是党支部书记个人的意见。
最后一页:确定发展对象的记录
负责培养人意见:(1)对确定为培养对象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价。(2)对照党员标准,衡量其是否达到入党条件,并说出自己的意见。(3)“负责培养人意见”中要有“根据对某某的培养考察情况,我认为其基本培养成熟,符合入党条件,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或“根据对某某的培养考察情况,我认为其尚未达到入党条件,需要继续培养考察”的规范性表述。
党小组意见:(1)党小组对确定为培养对象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价。(2)必须召开党小组会讨论,而不能以党小组长个人意见代替党小组意见。(3)“党小组意见”中要有“经党小组某年某月讨论,确定某某为发展对象”,或“经党小组某年某月讨论,确定某某不能作为发展对象,需要继续培养考察”的规范性表述。
党支部意见(没有党小组不填):(1)是支委会通过归纳负责培养人的意见、党小组的意见后,对培养对象作出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而不是党支部书记个人意见。(2)“党支部意见”中要有“经支部研究,确定某某为发展对象”,或“经支部研究,确定某某不作发展对象,继续培养考察”的规范性表述。
党委意见
(1)由组织部门对确定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单独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2)审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是否合格,从确定培养对象到确定发展对象是否够一年以上。(3)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必须写清楚“根据考察了解,我们认为某某已经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可以发展”,或“根据考察了解,我们认为某某尚不具备入党条件,暂不发展”的规范性表述。(4)这个意见是向党委提出该申请人能否发展的依据,填写后要加盖工作部门的公章。
对于培养考察登记表报告二
填表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前,党支部书记应在认真阅读本说明的基础上,将表内项目向填表人解释清楚。登记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用字要固定、文字要规范,不得用同音字代替;单位:填写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如“金融学院”,无需填写具体科室、班级等;填表日期:为实际填写表格的日期。如:20_年3月25日(注:填表日期不应早于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日期,以及封底的制表日期。)
1.姓名:同上
2.出生年月:应按公历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988年5月,不应简写成“88年5月”、“1988.5”等。
3.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蒙古族、朝鲜族等,不应简称“汉”、“蒙”、“朝”等。
4.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市(县),如“山东济南”等。
5.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市(县),举例同4。
6.学历:填写所受教育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如本科生应填写“高中”或“大专”,研究生应填写“大学”等。
7.学位:填写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位,在读本科学生此栏应填“无”。
8.单位及职务、职称:填写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此栏须注明具体科室、班级),如金融学院20_级金融学一班;填写现任职务或职称,如学生、讲师、工人等。
9.培养考察人姓名:填写党组织所确定的两名培养考察人姓名,无需培养考察人亲笔填写。
10.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分别填写提出入党申请的时间及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按照有关规定,从提出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中间应有足够的谈话、考察时间。
11.本人简历:从上小学开始,按时间顺序填写(时间填写格式要求同上),填到目前为止。每一次的变更要有连续性,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地区填写省、市(县)的全称,写明具体单位和职务。如有在职学习的,先填写本人经历,再填写在职学习情况。如:1995年9月|2000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舜耕小学学生|李某某
12.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详细写明参加民主党派或共青团的时间、地点、名称,曾任、现任职务。如:20_年5月在山东省济南市舜耕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团支部书记。
13.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凡是县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按时间顺序填写,建议填写大学以来获得的院级及以上奖励情况,且最好不超过五项;受到处分的,要写明处分的时间、地点、原因。如没有要注明“无”。
1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凡是本人在历史上参加过反动组织的,都必须如实扼要地将参加时间、地点、组织名称,以及在何时经何组织审查作出的结论意见填写上。如没有注明“无”。
15.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包括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父母已去世的,应予注明;“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此栏填写内容应与函调情况一致。(注:“关系”一栏应填写“祖孙”、“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兄弟”、“兄妹”、“姐弟”、“姐妹”、“伯侄”、“叔侄”、“姑侄”“舅甥”“姨甥”等)
16.本人的现实表现: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填写(注:应使用第三人称),主要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在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主要优缺点;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不应加盖印章或按手印;填写日期不应早于填表日期或晚于第一次填写培养考察情况的日期。
17.培养考察情况:由培养考察人填写。主要填写采取的培养考察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情况,用语要规范,内容应符合积极分子本人实际情况;应至少半年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18.培养考察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培养考察人填写。主要填写根据培养考察情况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表现,应明确对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条件的意见,如“××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发展对象条件,建议党组织将其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等。
19.入党积极分子综合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等情况。
20.团支部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员总数”不应只填写参加民主推荐的团员数,应为本团支部全体团员数;“同意人数”不足“实到人数”半数的,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主要优点及不足,应据实填写,填写要求同17条。
21.团总支意见:由团总支书记填写。主要填写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及被推荐人的主要表现,是否同意确定其为党员发展对象。落款由团总支书记亲笔签名,要加盖团总支公章。
22.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主要情况,主要优点及不足,应据实填写,填写要求同17条;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
23.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填写;要明确填写是否同意确定其为党员发展对象;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
24.党总支意见:由党总支书记填写。主要填写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结果,如“经20_年4月5日至10日对该同志进行公示,无异议。”;同时填写是否同意支部意见,是否同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加盖党总支公章。25.党委组织部审查意见。由党委组织部填写,并加盖公章
20_年12月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意见的写法及范例
填写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主要优缺点等。“培养考察的程度结果如何,
按照党员标准衡量,提出意见”栏中的“党小组意见”一栏:由党小组长根
据培养人的意见,召开党小组会提出意见。右下角由党小组长签名(盖章)。
党小组意见
[范例参考一]
xx同志,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经常主动征
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
积极肯干,比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得到大家的肯定和好评。积
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主动做其他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比较突出。不足之处:
工作方法有时比较简单,联系群众还不够广泛。希望今后加强同群众的联系,加强
自身的修养,改进工作方法。
党小组长签名(盖章):ⅹⅹⅹ
20_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