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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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3 13:27: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一

在短短的实习期内,我在检察院控告申诉监督处主要作了一下工作:

主要工作是整理一段时间内的卷宗。由于控告申诉处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当然从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将在下面具体阐述:

一、检察院的地位问题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统治阶级为确保其法律能够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而实行的专门监督。最高权力机关将行政执行权、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分别赋予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行使,一方面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同属被授权机关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相互独立,地位平等,在宪法框架内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以此实现相互间的制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已成通论。检察员时国间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法院并称以府两院,均有通体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按照级别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检察院、市级检察院(直辖市下设检察分院)、县(区)级检察院。而我所实习的检察院,检察院的地位并不能像宪法规定的那样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从地理位置上来讲,检察院和法院办公大楼同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大楼并列的位于政府两侧,给人的感觉就是检察院、法院地位要低于政府,服务于政府,受政府支配。实际上,检察院、法院、政府地理位置上的布局给人的这种感觉在现实工作中能得到很充分的体现,在我实习的控告申诉处,甚至要执行区政府下属的信访局的通知和决定,型他汇报实际上时控告申诉的所谓的信访案件。宪法赋予减产院形势的权利受到了来自行政权的无端干涉。让人不可理解!

二、检察权的独立问题。

检察机关享有的权力统称为检察权,它是国家确保其法律能够统一正确实施而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而专门的权力,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职务犯罪监督权,主要表现为职务犯罪侦查权,即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以及与执行职务有关的犯罪进行侦查,以保障国家机关执法的公正和准确;二是公诉权,即各个法定侦查机关和部门侦查终结的犯罪案件,都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将起诉的案件依照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交付审判,这是运用法律监督的职权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实施的法律监督;三是诉讼监督权,即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诉讼监督的对象是国家的侦查、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的内容是司法行为和处理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可见,检察权就是法律监督权,它们的内涵与外延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国家权力机关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而专门的国家权力,不是司法权或行政权的组成部分。当前,不少学者和法律界人士对检察权的性质提出自己的观点,或认为检察权是一种行政权;或认为检察权是一种司法权;或认为检察权既具有行政权的成份,又具有司法权的成份,是双重属性;有的学者进一步质疑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准确,甚至提出检察机关应当撤销、分解。出现这种偏差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将西方“三权分立”学说模式化、普遍化,遇到国家权力配置问题就硬套“三权分立”的固有模式;二是将检察权的表象当成了本质,虽然检察权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或诉讼监督权,但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作为检察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手段最终又统一和依附于检察权。在实习中**区政府对统计的**区人民检察院惊醒领导严重妨碍了检察权的独立,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应该得到及时的矫正!

三、检察员的构成问题。

实现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检察独立必须要以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为依托,这既是处理和应对各种复杂关系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检察独立和履行法律监督的内在要求。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和《检察官法》的修正,确立了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对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如何广开门路、广纳群贤,尽快优化检察官队伍的年龄、素质、知识结构,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一是要完善检察官选任机制。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法律专业人员公开招考、择优上岗,避免非专业人员(技术人员除外)进入检察机关,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要末位淘汰、下岗分流;二是检察官培训要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检察官必须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和与时俱进的品格,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依托检察官学院和其他法律院校,对检察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尽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型、外向型的检察人才;三是改革检察官的管理机制。当前检察官的职务和待遇是按照公务员行政职级的标准而定,论资排辈、首长负责等做法广泛存在。管理的行政化不利于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使检察机关失去应有的活力。改革管理机制一是要逐步淡化以行政职级为主的管理模式,把业务水平作为晋升法律级别的主要标准,实现法律级别与待遇标准挂钩,激发检察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推行检察官逐级遴选制,上级院高级别的检察官应从本院和下级院的检察官中择优选任,使检察官不仅在本院而且在上下级院能够合理流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实习已经结束,我更加的了解了社会,了解了法律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正确贯彻执行是多么的困难!面对困难,我将不畏艰险,勇往直前,追求法律的价值,不忘做一个法律人!

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二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一.初到检察院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x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x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每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己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进法院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因此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也让人感动……

记得一个不过25岁的男青年因多次盗窃、抢夺、抢劫被捕。开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听席上,很是安静,但仍掩饰不住脸上的紧张,不时地抬头张望。当男青年被法警带上法庭是,他们腾地站起来,母亲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而那老父亲早已全身颤抖,小伙子抬头看了看年迈的父母又马上低下头,转身过去。审判过程中,小伙子态度很好,闭庭后法官告诉他他家里已经赔偿了7万元,还需3万元,小伙子听到这愣了一下,突然回过头说:“妈!您哪来的钱?!”母亲哽咽着:“想办法凑呗,你媳妇把戒指都卖了……”小伙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对法官说:“求求您别让我妈再赔那3万了!我宁愿多判几年!我家真的是没钱,我妈还有心脏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错……”他的父母失声痛哭……回来的路上,一位检察人员感叹道:“还真是个孝顺儿子,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什么也没说。原以为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没有一点儿人性,却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几天后,判决书送到检察院,数罪并罚,他被判了19年“等出来后再尽孝吧……”我又会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许以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快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指导在法庭上看到为他而身心憔悴、白发苍苍的父母,违法而支离破碎的家庭,才良心发现……

现在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x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体验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希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x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同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x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只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己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小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而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不过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类似的话几乎每次提讯都能听见。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三

摘要: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对我们在大学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对于法学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

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9月23日 ,我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侦监科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刑法》,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实习期间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不足以及实践经验的匮乏。现在,我就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感受做如下报告:

一、实习目的:

首先,我想通过在我们学校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获得一次认识社会的机会。社会是法律学科的源头,没有社会就没有法律,法律因社会的需求而产生,所以认识社会是一个法科学生能够真正学好法律的必备条件。

其次,我想通过此次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来了解一下处于基层的人民检察院所处理的案件的特点,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案件的性质等等。从而在此基础上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法律是极其讲求实践的,所以实践应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实习内容:

在检察院实习,有法律实务方面,也有法律理论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实习,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批捕科的工作是环环相连,从接到案件到做出决定,任何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都非常重要。实习这一个月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内江市市中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单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看,这一个月来,我们科一共办案三十八件,涉及人数达四十人之多,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我们科要收到一到两个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有的案件复杂,卷宗材料厚达七八十页,每天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一个月高工作量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实习这一个月,每次去看守所提讯,我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讯问笔录,偶尔也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制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批捕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

第三、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做好讨论案件笔录。这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之上,在承办人审核了卷宗材料之后,由检察长主持的对案件进行研究的会议。首先,由案件承办人简单介绍案情,然后提出本案中存在的问题,由大家共同讨论,得出结论。最后由检察长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环节尤为重要,特别是大家在对犯罪嫌疑人主观行为方面的认定时,可能会持不同的意见,同时,主观行为也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的重要证据,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一定要综合大家的意见,然后把问题和结论都写清楚。

第四、法律文书的写作。在检察院这一个月,写得最多的法律文书是批准逮捕决定书,还有其他文书,如检察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逮捕决定书等。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这种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是由存根、正本、副本、回执组成的四联填充式文书。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

第五、登记案卡。从工作流程来看,这是工作的最后一项,即将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信息登记在互联网上,以备后查。这一项也要求细心,因为案卡要在互联网上公布,一旦公布,就会成为查看犯罪嫌疑人有无前科的重要依据。

三、实习心得:

在检察院为期三个月的实习,使我对现实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首先,学习法律的必要性。通过实习,我了解到整个社会对法律的需求是如此强烈,也了解到普通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案件是行为人对法律认识不够才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在全国开展普法教育,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作为一个法科生来说,在学好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树立起强烈的正义感。法律本身对司法工作者的自身素质要求较高,一部良法在高素质的司法人员那里能够体现立法者的本意,并且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反,则会与法律背道而驰。所以,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其次,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是公权力的行使者。既然法律赋予了其监督权,就要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做好法律的捍卫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再次,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最后,从具体工作来看,第一,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最佳。作为法律职业人员一定要细心,法律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学科,由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差别要求我们在将法律运用于实践时一定要细心,否则,将漏洞百出。第二,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人要融入社会就必须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他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便是重要一步。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识。知识的不对称会导致工作的被动,降低工作质量;所以,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培养团队精神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展。第三,分清轻重缓急,有条理地做事。

三个月的实习,在学到很多司法程序方面的知识以外,还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各种利益的驱使会使人性变得扭曲,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每天发生在身边的小事。

四、结语: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这一个月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三个月的实习时间不可能学到更多的知识,但使我对把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务过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将有更大的意义和指导作用。在此,谢谢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给我提供这个实习机会,还有谢谢这一个月来一直关照我的同事,科长以及检察长。谢谢!

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四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xx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xx月xx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xx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xx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五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范例

穗检刑不诉〔20xx〕2号

被不起诉人黄金善,女,1969年8月16日生,身份证号码×××××××,壮族,文化程度小学,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通挽镇大昌村7组。20xx年3月20日因涉嫌窝藏、包庇犯罪被增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8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月9日被逮捕。

本案由增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黄金善涉嫌窝藏、包庇罪移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该院依法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增城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xx年3月12日晚上10时许,犯罪嫌疑人黄宏面与同案人韦书棉、何基追、何开航、张荣杰(均另案处理)等人到本市新塘镇东华村外工楼首层a12档小食店饮酒娱乐时,因噪音问题与在该店饮酒唱歌的被害人王银江、李小周、劳国强、李某等人发生争执后心怀不忿,黄宏面遂到店外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振卷倾诉,张振卷得知老乡被他人欺负后,即吩咐黄宏面等人在外工楼外等候,其他人与韦书棉租乘摩托车赶到新塘镇的“热浪酒吧”,纠合同案人陈振安、黄相亮、韦文但及陈涛、陈界、陈振贤、黄振奋、黄振昌和“莫老二”(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摩托车并携带水果刀、西瓜刀、摩托车避振器等工具窜到东华村外工楼与黄宏面等人汇合后,持械冲入外工楼首层a12档小食店内泄愤报复,对王银江、李小周、劳国强、李某等人进行砍杀,致王银江、李小周当场死亡,劳国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受重伤后逃离现场。次日,张振卷串同同案人分别潜逃,企图逃避侦缉。后被破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黄金善明知犯罪嫌疑人张振卷杀人后潜逃,不但不到有关部门举报,反而为其逃跑提供财物及匿藏,逃避公安机关侦缉。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增城市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黄金善犯包庇、窝藏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黄金善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印)

20xx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六

不知不觉,还有10多天我的实习工作即将结束。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我有幸来到嘉峪关市检察院侦监处实习。在此,首先感谢各位检察长及领导能提供这次机会和政治部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再次最重要的是感谢侦监处李处长、郭检察官、李检察官及各位前辈的教导,最后当然也离不开所有部门同志和全院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关心!

此次实习岗位是侦监处,第一天,李处长就对侦监处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能向我做了详细的解释。我主要用到的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接触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审查批捕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检察官的整个办案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法律文书的写作。多次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收获很多。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一个月里,我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政策,巩固法律、法规等知识。并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利用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单位纪律与办案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泄密,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参与协助批捕案件10余起,在复杂、重大的案件中,自愿跟随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在得到了大家的肯定的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沮丧。走出学校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我感觉到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发展需要理论的指导,更需要实践来完成。

在实习过程中,我总结出以下认识:

首先我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嘉峪关是一个重要的工业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众所周知,近年来在酒钢的发展及各个新兴产业的带动下,嘉峪关城市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与此同时,各类型的犯罪行为却屡见不鲜,其中盗窃案件最为突出。随着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他们在对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有部分人已经成为犯罪的隐患。这些人往往没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个别人由于自幼辍学,文化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其不劳而获、损人利己的心理突出,诱发了其偷窃的动机。在我实习期间接触的所有案件中,盗窃案占绝大多数,其中很大部分是在嘉打工人员、邻近地区少数民族人员及无业人员所为。

盗窃大多以酒钢厂区财产和居民电动车为目标。在酒钢保卫更加严格、居民防盗意识和手段越发提高的今天,为什么这类案件屡见不鲜?这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思。在嘉峪关生活的这几年中,我知道各个社区的工作人员普法工作做的很好,但是他们仅限于让人们知道法律条文,但不对其进行解读,如何适用也不是很详细的说明,以至于大多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还是一知半解。普法的宣传要从小区、街道延伸到城市的死角,面向那些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人。每个法学学生和法律工作者都应该知道,矛盾是犯罪的主要诱因,我们每个人虽然不可能消除矛盾,但是都有让矛盾尽量减小的能力,所以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更大限度的解决社会就业,关注失业人群,深入小巷、棚户区开展法制工作和疏导,避免让有劳动力的人找不到工作而四处游散和应该在校读书的孩子因家庭辍学落入社会。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这一个月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嫌疑人是90后,前几天办理的一起案件有两个涉嫌抢劫罪的嫌疑人是96年和94年出生的,其中一人甚至采取持刀的手段。不考虑犯罪嫌疑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学校和社会是有一些责任的。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我总结出三点:一是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在我中学学生时代,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但大多仅是请来法院法官或派出所的民警在“百忙之中”来学校做个形式化的讲座,内容缺少让人听完触动很大的血的教训及鲜活的案例。

我认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应结合嘉峪关本地实际为主,法院和公安部门掌握的丰富案例资源,应该利用起来编辑成册,发放到学校,这些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胜过了电视上和报纸上发生在异乡的案例说法。二是加强街道社区18岁以下青少年的管理和心理教育。社区工作人员积极走访“问题家庭”,了解所辖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必要时有关部分提供及时的帮助。三是派出所治安人员及有关部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和周围网吧的监管。侦监处前几天办理的一起盗窃案,正是在校学生与社会人员结伙所为,此案4名嫌疑人中有2名酒钢技校学生,家庭情况尚可,父母也有正式工作,但是诱发犯罪的原因正是在网吧结识了社会闲杂人员,虽然4人说是不谋而合引发作案的想法,但我更认为是由于2名学生被另2人久而久之的不良风气传染导致轻易教唆成行。

以上是我实习得出的几点总结,不免有许多认识上的浅显和看法的失误,望领导和检察官们提出宝贵的指导。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在办公楼里,培养的与人文明交往、谦虚谨慎的态度等做人处世的原则和好的习惯,今后也要在工作生活中不断延续。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将踏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每一位领导和干警们都是我最好的老师,你们的教导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习到无限的知识,我要衷心感谢嘉峪关市检察院所有检察干警以及千千万万奋战在检察战线上的人。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朝一日会走上检查道路、投身检察事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即便未来没能实现愿望,进入别的工作岗位,我也不忘嘉检的经历、嘉检的培养!不论何时何处,我都不枉费4年的法律熏陶,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了嘉峪关更美好的明天,我与所有和我一样即将回到家乡的大学毕业生共勉!

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七

一、坚持讲政治提站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及时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措施。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党史学习教材216份,开展唱红歌、讲红色故事、瞻仰革命遗址、阅读红色经典、致敬英雄模范、重走长征路等活动9次,带头上党课3次,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为群众办实事4件,组织召开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在微信公众号开辟“党史百年天天读”专栏学习党的历史,发布党史学习宣传报道35篇。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均能按规则提上党组会集体决定。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3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

抓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

研究制定干警学习计划,注重运用“检答网”、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通过排查核实,甄别认定顽瘴痼疾问题清单8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坚持把问题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

优化党组织设置,将支部建在业务部门上,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全年组织召开党员大会23次、党课18次,开展“双周讲堂”活动22次。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今年来,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联席会议4次。

扎实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涉密文件、设备和网络的管理,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二、坚持顾大局强主业,全方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一年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7件20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5件17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7件466人,提起公诉395件463人。

(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成立xx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衔接机制,定期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进行研判,积极参与重点行业整治。

去年,对上级院指定管辖的涉恶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20xx年,我院获评韶关市、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6人在专项斗争中立功受奖。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依法依规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全年接收来信来访来电网络81件85人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00%。开展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9人,发放救助金16。7万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行业加强从业准入审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责任,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讲座9次,受教育学生1800余人。

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党员双报到”组织检察干警深入片区开展疫苗接种宣传登记;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办理涉疫案件7件7人。

(四)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做优刑事检察,提升司法公信力。一年来,我院办理的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共计398人次,认罪认罚适用率89。44%;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占比61。32%;“案-件比”为1。09,同比去年下降22%,同比前年下降35%;退查率仅为6。5%;审前羁押率稳步下降至50%以下。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涉财产刑判项发出《监督意见书》157份;核查“减假暂”案件303件,发出《监督意见书》138份。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提升社会满意度。全年受理3件民事检察案件,办结4件(上年未结1件),向法院发出函2份,检察建议3份。受理23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结96件,向法院发出3份类案检察建议,向行政机关发出2份检察建议,通过举行听证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提升人民幸福感。全年受理32件公益诉讼线索,立案25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份,建议函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围绕“地热资源保护”等8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着力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健全配套制度、强化制约监督三个环节。一年来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开展联席会议4次。

积极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深化检务督察工作,着力加强执法办案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深入推进高检院“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坚持“重大事项”零报告、月报告制度。

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直系亲属没有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

四、坚持压责任出实效,不折不扣落实好守法执法工作

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研究部署“八五”普法规划。

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和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开设“雄检普法”专栏和《法治在线》电视栏目,用典型案件生动形象地进行普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民参与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对案件的释法说理,使被告人受到教育、旁听干部群众获得警示;通过“法律六进”、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座谈交流等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以检委会扩大会议形式组织中层以上干警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促进干警依法履职。

存在问题与不足

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要持续做实;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够到位,法律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仍有距离;

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干警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机制创新不足。

接下来,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检察机关和xx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体检察干警,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

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

强化担当自觉,努力提升法律监督新成效;

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

主题检察院扫黑除恶会议记录精选八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巩固专业知识,提升社会实践能力水平,能够更好地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为我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好基础。

2、在实习过程中体验角色的转变,感受社会职业人的角色,同时不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为自己积累工作经验。

3、进入公务员的圈子,了解公务员的工作。希望通过此次实习能够向前辈取经,为今后的工作方向和论文写作提供帮助。

二、实习时间:20_年07月21日-20_年09月30日

三、实习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行政大道与建设一路交汇处

四、实习单位

1、实习单位: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检察院

2、实习部门:办公室

3、实习岗位:办公室助理

五、实习主要内容

1、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检察院办公室对内是管理枢纽,管理院内日常大小事务,对外则是沟通窗口,担负着协调上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职责,工作事无巨细、复杂繁琐,临时性事务多、时效性强,具有细、精、杂的特点。在日常工作中要完成领导、部门交办的事项,追踪结果并及时汇报;认真做好信息和文件的传达、文件复印等工作。

同时,积极参与办公室的各项活动及工作,如协助会议会场的布置工作;接听电话做留言记录、讯息处理,做好网上盖章和信息传达工作;保持办公室卫生,做好来访客人通报及接待,为领导提供事物辅助。在细节中不断学习,努力把各项日常工作做精做细。

2、文书工作

文书工作是对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要求较高的工作,主要包括工作资料的保存、分类、文档的录入、编辑、排版、打印复印以及文章的撰写工作。通过阅读参考检察院的各类文件、《检察日报》等刊物,熟悉检察院的相关术语,提高对行文方向的把握能力、语言逻辑的组织能力以及文字使用的编排能力。

了解各类文种的写作规范,掌握各类常用公文的行文模式,在实习过程中学习准确、平实、简明、庄重的语言表达,增强如通知、函、报告等常用文种的写作能力,不断提高公文写作整体水平。

3、档案的整理,包括检查页码、打码、拆线装订、录入目录等。

4、跟随指导老师参加其他工作,协助指导老师完成工作。

六、实习小结和体会

20_年暑假,我满心期待地踏入了我的实习之旅。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大家从小就懂的道理,所以我迫不及待地要躬行我所学的东西,去证明自己的能力。然而万事开头难,在检察院的实习需要一步一步来。

首先,要主动让自己融入角色,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主动介绍,虚心请教,耐心学习、积极实践。初来乍到,一般指导老师都不会分配太多的工作或者对技能要求高的工作给我们,所以要先初步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帮助主任和同事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任务。

刚到检察院的时候,我主动承担了登记用车、接听电话和接待等琐碎的工作,事虽小,可实践中才真正体会到要把小事做好不容易,“小电话大考场”。在检院办公室里,接电话是最基本的工作,但问清、听清电话内容,并准确传达电话信息,就需要多一些细心和耐心。

通过来电显示查看电话来源,接电话时弄清对方的身份和目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公诉科和侦查科需要网上用印或者是其他科室需要分派用车,所以我需要用最短的时间记住检院内部的所有电话号码,因为不同的对象、事件,是有不同的处理方法的,这有助于自己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而对于自己不清楚的情况,要多请教,弄清情况后再答复。

其次,要主动和指导老师及同事沟通交流,在熟悉了基本业务和工作环境的基础上,主动提出承担更多更深入的工作。我的指导老师实际上有两个,一个是技术上的指导,一个是思想上的指导,我们办公室的主任就是我思想上的指导老师,他看到我对琐碎工作的细心和耐心,于是开始分配一些会场布置、档案整理、刊物派发以及盖章用印的工作给我,虽然看上去仍然琐碎,但实际上能够增进我对检察院的了解,参与到日常的事物中。

会场布置能让我更加熟悉会务礼仪,了解检察院所有干警的职务大小,检察院经常举行视频会议,会场设计的好坏是视频会议系统实施成败的关键。视频会议系统并不单纯是将几个视频交换平台和终端通过网络连接起来就可以顺利运行了,需综合考虑会场的网络环境、位置大小、灯光和电源等因素,才能在会议音视频质量、会议功能、操作简便性及稳定性等方面发挥最优的功能。

档案整理可以让我了解检察院的侦查、审查以及监督的程序和方式,对检察院的工作体系更加了解。主任有空的时候就会跟我交流工作和学习上的经验,对我知无不言,在思想上给予我十分大的帮助。

再者,要充分利用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效能,创造价值。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我对办公室的工作逐渐上手,也开始向指导老师申请将一些办文工作分配给我,包括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简报、申请表、申请函以及一些资料录入等,另外还要及时将来文转交相关领导,接受领导的授意。

虽然以前都学习过公文写作,但真正写起来真的不容易上手,需要我对近期东源县的各种政策思想以及检察院日常的工作动态十分熟悉,还要掌握各种相关术语。这就需要我在空闲时间去阅读往期的文件和检察日报,学习他们的写作模式和风格。在实习中我发现办公室的同事们虽然都已经参加工作很长时间了,但是对于办公软件还是不能熟练的应用,特别是一些非常有用的小窍门,小技巧都没有注意到。

例如在excel表格中应用冻结窗口,在word中的添加表格和在表格中应用公式进行计算等。而且在公文格式上还在用着以前的旧格式。在这些问题上,跟同事们反应意见、共同交流,在不断的相处过程中,学习各位领导的工作经验和为人处世的方法,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

在此次实习过程中我总结出几点心得:

1、知识决定命运、态度决定一切。

我们真正能够拥有的只有大脑里的东西:知识和思维。在我们的有生之年都要不断地汲取知识,筑城思维的大树,然后将所学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学以致用,长出思维的果实。而态度则决定果实的酸甜,对待人或事拥有端正的态度可以让自己少走许多弯路,积极阳光,正面面对,冷静、沉稳可以让我们将问题看得更加透彻。在实习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抓住每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不要畏惧自己的不足,而是要在过程中不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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