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一
众所周知,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基础,而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又是其中的重点及难点。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及社会的转型关键期,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呈增多趋势,在一段时期内,违法犯罪行为有可能呈总体上升态势。因此,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就成为了具有紧迫而又长远意义的任务。
(一)重点人员列管范围狭小,漏管现象较为突出
虽然目前我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中明确提出了重点人员的定义及列管范围,但真正落到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很难把握。因为其中所提及的“危害行为嫌疑”,只是有一定迹象或可能性,其中很多不明显的情况,如果没有深入调查难以界定,甚至存在捕风捉影、主观臆造之嫌。基于此,目前很多基层公安机关列管重点人员之中,主要以刑释解教不足五年者为主,真正有现实危害性的重点人员列管较少。同时,目前流动外来人口作案现象增多,但外来人口列管比例却相对较小,只有部分犯罪事实被查实的流动人口列管其中,漏管情况较为严重,这也影响了公安机关打击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重点人员管控体制不够完善健全,导致失控现象突出由于基层公安机关缺乏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有效合作,且内部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及集聚效应,再加上公安情报信息资源共享执行不力,直接导致重点人员失控现象突出。具体而言,一是基层公安机关往往缺乏与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针对重点人员管控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快速联动机制;二是公安机关各基层部门之间也未能加强沟通联系,缺少必要的信息交流,集聚效应发挥不突出,而且目前重点人员管控任务只是单纯地由基层公安机关及情报信息部门负责,其他警种很少参与,导致管控力量太过弱小,效果并不明显;三是虽然目前基层公安机关开展了重点人员动态管理工作,但由于相关数据库及信息库不够健全完善,且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存在地域局限性,直接制约了动态管控效能的发挥;四是针对重点人员虽然实行“双列管”制度,但由于重点人员所在户籍地派出所与现住地派出所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其情报信息掌握有限,同样造成失控情况的发生;五是基层公安民警并未真正落实重点人员“四知”“四熟悉”要求,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流于形式,有时甚至是为了检查而管控。
(三)负责管控的社区民警缺乏有效方法,管控效果不佳当前,“列而不管、管而不控”现象在基层公安机关内部非常突出,尤其是负责管控的社区民警缺乏创新举措,其工作理念仍旧停留在以往的静态管控模式上,未能从依靠社会力量、利用技术手段等方向出发考虑提升管控能力,导致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效果不佳。
(四)相应的管控制度不够完善,工作表面化严重
一方面部分社区民警存在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加之社区民警本身工作任务很重,导致其深入辖区了解重点人员情况的时间有限且形式主义严重,在工作中存在对重点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列管不全、登记不及时、录入不规范、谈话格式化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目前针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制度不够完善,正在执行的《重点人员管理制度及考评制度》由于缺乏与现实的可行性衔接,往往处于形同虚设的阶段,亟待优化提升。
(一)社会环境巨变
随着当前我国经济及社会的发展,“户口空挂”“人户分离”等现象逐渐增多,传统重点人员管理模式不再适应现实需求,导致重点人口见面难、熟悉掌握其情况难、获取有用信息难,再加上由于公安部取消了刑释解教人员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的约束,直接使一大部分重点人员脱离管控,甚至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重点人员情况的日趋复杂,也给列管人员范围的界定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缺乏有效协作
由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不够,主要是监狱与基层公安部门联系不够、异地协查通报制度落实不力、公安机关内部信息沟通不足、政府部门与公安机关交流不足、社区民警交接不到位等,导致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开展不顺畅。与此同时,以往在重点人员管控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治安队,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力量也逐渐弱化,导致基层公安机关只能孤军奋战,相应的管控及帮教措施难以落实。
(三)管控理念落后
重点人员管理虽然为基础工作,但由于其任务繁重、涉及面广、短期内无法看到实效,因此并未引起相应重视,很多基层派出所及社区民警存在应付思想,并未真正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导致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开展不利。
(四)社区民警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社区民警本身所负责的工作就非常繁重忙碌,往往只能本着“重处置、轻预防”的原则开展工作,加之基层公安机关的奖惩措施无法得到全面落实,因此社区民警对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并不重视,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也只是停留在表面,无法真正起到预防犯罪、促进和谐的目的。
(一)集聚社会力量,加强对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齐抓共管。一是要加强与监狱、劳教、司法、民政、用工企业的外部联系,积极依靠重点人员邻居、治安积极分子、公安信息员等社会力量,全面掌握重点人员的实时状况,同时以互联网为基础,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及重点人员信息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线上线下管控;二是基层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外来人口户籍地派出所的联系,更好地为双向管控夯实基础;三是要针对重点人员经常滞留的区域,布控治安力量,开展跟踪管控;四是要经常与下落不明的重点人员周围群众加强联系,侧面了解他们的情况并进行追踪,确保全面受控。通过各类措施的深入实施,进一步解决由于社会环境巨变、重点人员流动等带来的问题,时刻了解重点人员的现状,确保因人制宜采取管控措施。
(二)形成内部联动机制,准确收集相应信息,确保重点人员列管到位。一是引导社区民警通过日常治安巡查、档案材料整理、暂住人口排查等有效方式,全面发现更多需列管人员;二是引导社区民警及时将各类重点人员信息输入相应的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共享共用;三是引导社区民警通过全国性数据库及信息库内容比对,发现高危重点人员纳入列管范围;四是引导社区民警开展分类动态管控工作,提升对重点人员的预警管控。
(三)借鉴外部良好经验,不断创新管控理念,以“宜疏不宜堵”的理念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公安机关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对重点人员进行正面引导,深入到重点人员中间开展耐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结合重点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施教,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对重点人员进行妥善安置,让他们更好地回归正常的社会工作及生活之中。同时,对于家庭情况困难的重点人员,要将政府和社会的关爱送到他们心间,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等有效方式开展帮扶,引导他们真正自食其力、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
结语:总之,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关乎基层公安机关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关乎社会的安定团结,更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从根本上加以重视,并全面落实有效措施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发现得了、列管得准、管理得活、控制得住”,真正让重点人员能够回归社会。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二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汲取吉州区“2.21”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各种隐患排查,健全和落实排查预警、防范化解、重点人员管控机制,严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开展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管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准确排查掌握各类重点人员情况,深入细致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努力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集体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一)做实做细隐患排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心态失衡、生活失意、扬言报复社会的极端人员和信访重点人员以及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点群体摸排工作,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医生上门入户,开展重点人员地毯式摸排,随时掌握动态,跟进服务管理。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要建立工作台账,登记造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严密监控,确保不危害社会。
(二)坚持评估预警,强化管控措施。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事、重点场所,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群进行分析研判,对收集上报的各类影响社会治安重点人员信息,按照《关于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吉卫医字〔20_〕47号)要求,重新启动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等级评估工作。落实人员疏导稳控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言行极端人员和信访重点人员等社会治安重点人群做好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建立健全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医生和监护人“四位一体”的管控机制,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确保人员不失管漏管。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推动监护人责任险落实。严格落实刑满释放、社区服刑等特殊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重树生活信心、重新融入正常社会。对重点信访人员要采取超常措施,逐一落实“五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协调化解、包预防稳控、包息访息诉)管控措施,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信息,适时依法训诫敲打。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摸排掌握的涉及重点人员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逐一落实化解稳控措施,逐一实行对账销号。
(三)坚持风险评估,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和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确保情报信息畅通,进一步健全情报信息动态收集、反馈、报告制度,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对可能发生不稳定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专项行动从20_年4月18日起至20_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摸排阶段(4月18日至20_年4月26日)。对社会治安重点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排查,对列入排查范围的人员,逐一“过筛”,把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存在风险的人员排查出来,纳入工作视线。核查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信访重点人员,核减死亡或迁出的人员,增加新排查出来的人员;对重点青少年、言行极端有暴力倾向人员等社会治安重点人员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相关表格请在4月28日前报镇党政办,
(二)摸排管控阶段(4月27日至20_年6月10日)。对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涉及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解决方案、措施和期限,最大限度化解到位。对突出重点人员涉稳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方式,压实责任,统筹研究化解措施。对于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案事件的人员,要采取扎实有效的稳控措施,确保重点人员发现得了、问题化解得掉、人员稳控得住、事件处置得好。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对本次专项行动期间排查管控社会治安重点人员情况进行全面理总结,认真查摆问题、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推广经验、改进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水平,促进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三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_〕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四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民警对重点人员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层级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并将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列入每月考核,强化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因信访案件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二)加强信息采集,强化排摸化解。结合驻村联户、日常走访等工作,全面摸清信访人员底数情况,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制度,对重点信访对象的交通工具及出行规律、银行卡开户资料等基础信息应采尽采,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信息支撑进行管控分析研判。对辖区信访倾向人员、上访隐患苗头及潜在不安定因素隐患开展排查和风险评估,不留死角,重点时间段一日三控上报,严防进京赴杭上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_年排摸化解不安定因素4起,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公安归口信访对象无一失管失控。20_年调解伤害案件15起,其中历史余留1起。我所之前遗留xxx信访案1起,该xxx上访诉求涉及到镇政府、司法所以及派出所等多个部门,20_年7月,经我所牵头,会同各部门进行多次化解处理,最终化解成功。现xxx很平稳。20_年11月6日辖区xxx公司内4名外地工人在气割一个废弃的甲醇储存罐是发生爆燃,致使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我所联合镇政府、镇商会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多次调解,最终在12月11日调解成功,成功防止了可能信访的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三)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帮教。安排网格民警对各类重点人员进行常态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感情联系。对有肇事肇祸既往史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有现实危害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危险性等级清、去向清、救治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服务救治措施,强化日常管控,防止其肇事肇祸,危及自身及公共安全。民警在走访排查中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xxx,及时联系落实,送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消除不安定隐患。另外对行为反常、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嫌疑的刑满释放人员,逐人登记在案,加大管控力度,防止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
(一)全面开展排查,确保底清情明。一是按照“严、深、细、实”的工作要求,辖区重点人口划分网格进行管控,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实行定期见面,通过见面核查、走访调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视线,采集并实时掌握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及日常交往人员等,切实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掌握重点人员信息。三是发挥流动人口协管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配合网格民警搜集和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信息,动态研判、风险评估,及时掌握预警性、深层次信息,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基础。
(二)常态开展管控,形成高压态势。一是见面管控。对列入管控的重点人员,我所将逐一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管控责任落实到网格民警,开展一对一的连带捆绑式管控,每半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管控,做到“四见面一采集”(见人、见证件、见随身物品、见住地,采集基础信息)。管控民警实时掌握其相关动态,建好管控档案。通过常态开展上门见面管控,给重点人员造成一定压力。二是科技管控。对不放心的重点人员,联合乡镇在其居住地门口、周边安装视频监控,一方面能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民警掌握该人日常活动轨迹及生活习惯。如发现有昼伏夜出等异常情况,则加强对该人的跟踪研判,布建人力情报员,落实管控。三是教育管控。利用相关情报信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前科人员的违法犯罪进行预防和控制,会同司法部门定期开展训诫谈话教育,对有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给以警告警示。
(三)集聚社会力量,多方联动管控。一是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监狱、综治、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积极依靠重点人员邻居、治安积极分子、公安信息员等力量,动员辖区党员、企业老板、出租房屋房东等社会多方力量联动挤压管控。全面掌握重点人员的实时状况,同时以互联网为基础,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及重点人员信息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线上线下管控;二是加强与外来人口户籍地派出所的联系,更好地为双向管控夯实基础,对于外第籍重点人员,能挤压出辖区的坚决清出,确保辖区治安平稳。今年一季度通过联动管控,外地籍涉毒人员从去年底的8人挤压到目前5人,下降38%;三是要针对重点人员经常滞留的区域,布控治安力量,开展跟踪管控;四是要经常与下落不明的重点人员周围群众加强联系,侧面了解他们的情况并进行追踪,确保全面受控。
(四)借鉴学习经验,感化帮扶管控。重点人员管控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很多,要加强借鉴学习,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取长补短,以“宜疏不宜堵”的理念开展工作。坚持对重点人员进行正面引导,深入到重点人员中间开展耐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结合重点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施教,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对重点人员进行妥善安置,让他们更好地回归正常的社会工作及生活之中。同时,对于家庭情况困难的重点人员,要将政府和社会的关爱送到他们心间,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等有效方式开展帮扶,引导他们真正自食其力、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
总之,我所将采取各类管控措施,进一步解决由于社会环境巨变、重点人员流动等带来的问题,时刻了解掌握重点人员的现状和动向,因人制宜有效落实管控,确保重点人员管控到位。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五
当前正值返乡返岗高峰期,精准管控返回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阻断行走中的传染源,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公安部门首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排查责任、社区(嘎查村)协查责任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管控责任,经研究,现就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我旗信息首查、协查、排查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_〕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六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民警对重点人员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层级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并将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列入每月考核,强化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因信访案件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二)加强信息采集,强化排摸化解。结合驻村联户、日常走访等工作,全面摸清信访人员底数情况,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制度,对重点信访对象的交通工具及出行规律、银行卡开户资料等基础信息应采尽采,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信息支撑进行管控分析研判。对辖区信访倾向人员、上访隐患苗头及潜在不安定因素隐患开展排查和风险评估,不留死角,重点时间段一日三控上报,严防进京赴杭上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_年排摸化解不安定因素4起,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公安归口信访对象无一失管失控。20_年调解伤害案件15起,其中历史余留1起。我所之前遗留xxx信访案1起,该xxx上访诉求涉及到镇政府、司法所以及派出所等多个部门,20_年7月,经我所牵头,会同各部门进行多次化解处理,最终化解成功。现xxx很平稳。20_年11月6日辖区xxx公司内4名外地工人在气割一个废弃的甲醇储存罐是发生爆燃,致使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我所联合镇政府、镇商会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多次调解,最终在12月11日调解成功,成功防止了可能信访的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三)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帮教。安排网格民警对各类重点人员进行常态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感情联系。对有肇事肇祸既往史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有现实危害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危险性等级清、去向清、救治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服务救治措施,强化日常管控,防止其肇事肇祸,危及自身及公共安全。民警在走访排查中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xxx,及时联系落实,送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消除不安定隐患。另外对行为反常、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嫌疑的刑满释放人员,逐人登记在案,加大管控力度,防止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
(一)全面开展排查,确保底清情明。一是按照“严、深、细、实”的工作要求,辖区重点人口划分网格进行管控,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实行定期见面,通过见面核查、走访调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视线,采集并实时掌握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及日常交往人员等,切实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掌握重点人员信息。三是发挥流动人口协管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配合网格民警搜集和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信息,动态研判、风险评估,及时掌握预警性、深层次信息,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基础。
(二)常态开展管控,形成高压态势。一是见面管控。对列入管控的重点人员,我所将逐一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管控责任落实到网格民警,开展一对一的连带捆绑式管控,每半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管控,做到“四见面一采集”(见人、见证件、见随身物品、见住地,采集基础信息)。管控民警实时掌握其相关动态,建好管控档案。通过常态开展上门见面管控,给重点人员造成一定压力。二是科技管控。对不放心的重点人员,联合乡镇在其居住地门口、周边安装视频监控,一方面能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民警掌握该人日常活动轨迹及生活习惯。如发现有昼伏夜出等异常情况,则加强对该人的跟踪研判,布建人力情报员,落实管控。三是教育管控。利用相关情报信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前科人员的违法犯罪进行预防和控制,会同司法部门定期开展训诫谈话教育,对有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给以警告警示。
(三)集聚社会力量,多方联动管控。一是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监狱、综治、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积极依靠重点人员邻居、治安积极分子、公安信息员等力量,动员辖区党员、企业老板、出租房屋房东等社会多方力量联动挤压管控。全面掌握重点人员的实时状况,同时以互联网为基础,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及重点人员信息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线上线下管控;二是加强与外来人口户籍地派出所的联系,更好地为双向管控夯实基础,对于外第籍重点人员,能挤压出辖区的坚决清出,确保辖区治安平稳。今年一季度通过联动管控,外地籍涉毒人员从去年底的8人挤压到目前5人,下降38%;三是要针对重点人员经常滞留的区域,布控治安力量,开展跟踪管控;四是要经常与下落不明的重点人员周围群众加强联系,侧面了解他们的情况并进行追踪,确保全面受控。
(四)借鉴学习经验,感化帮扶管控。重点人员管控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很多,要加强借鉴学习,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取长补短,以“宜疏不宜堵”的理念开展工作。坚持对重点人员进行正面引导,深入到重点人员中间开展耐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结合重点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施教,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对重点人员进行妥善安置,让他们更好地回归正常的社会工作及生活之中。同时,对于家庭情况困难的重点人员,要将政府和社会的关爱送到他们心间,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等有效方式开展帮扶,引导他们真正自食其力、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
总之,我所将采取各类管控措施,进一步解决由于社会环境巨变、重点人员流动等带来的问题,时刻了解掌握重点人员的现状和动向,因人制宜有效落实管控,确保重点人员管控到位。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七
当前正值返乡返岗高峰期,精准管控返回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阻断行走中的传染源,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公安部门首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排查责任、社区(嘎查村)协查责任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管控责任,经研究,现就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我旗信息首查、协查、排查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_〕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八
众所周知,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基础,而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又是其中的重点及难点。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及社会的转型关键期,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呈增多趋势,在一段时期内,违法犯罪行为有可能呈总体上升态势。因此,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就成为了具有紧迫而又长远意义的任务。
(一)重点人员列管范围狭小,漏管现象较为突出
虽然目前我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中明确提出了重点人员的定义及列管范围,但真正落到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很难把握。因为其中所提及的“危害行为嫌疑”,只是有一定迹象或可能性,其中很多不明显的情况,如果没有深入调查难以界定,甚至存在捕风捉影、主观臆造之嫌。基于此,目前很多基层公安机关列管重点人员之中,主要以刑释解教不足五年者为主,真正有现实危害性的重点人员列管较少。同时,目前流动外来人口作案现象增多,但外来人口列管比例却相对较小,只有部分犯罪事实被查实的流动人口列管其中,漏管情况较为严重,这也影响了公安机关打击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重点人员管控体制不够完善健全,导致失控现象突出由于基层公安机关缺乏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有效合作,且内部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及集聚效应,再加上公安情报信息资源共享执行不力,直接导致重点人员失控现象突出。具体而言,一是基层公安机关往往缺乏与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针对重点人员管控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快速联动机制;二是公安机关各基层部门之间也未能加强沟通联系,缺少必要的信息交流,集聚效应发挥不突出,而且目前重点人员管控任务只是单纯地由基层公安机关及情报信息部门负责,其他警种很少参与,导致管控力量太过弱小,效果并不明显;三是虽然目前基层公安机关开展了重点人员动态管理工作,但由于相关数据库及信息库不够健全完善,且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存在地域局限性,直接制约了动态管控效能的发挥;四是针对重点人员虽然实行“双列管”制度,但由于重点人员所在户籍地派出所与现住地派出所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其情报信息掌握有限,同样造成失控情况的发生;五是基层公安民警并未真正落实重点人员“四知”“四熟悉”要求,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流于形式,有时甚至是为了检查而管控。
(三)负责管控的社区民警缺乏有效方法,管控效果不佳当前,“列而不管、管而不控”现象在基层公安机关内部非常突出,尤其是负责管控的社区民警缺乏创新举措,其工作理念仍旧停留在以往的静态管控模式上,未能从依靠社会力量、利用技术手段等方向出发考虑提升管控能力,导致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效果不佳。
(四)相应的管控制度不够完善,工作表面化严重
一方面部分社区民警存在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加之社区民警本身工作任务很重,导致其深入辖区了解重点人员情况的时间有限且形式主义严重,在工作中存在对重点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列管不全、登记不及时、录入不规范、谈话格式化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目前针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制度不够完善,正在执行的《重点人员管理制度及考评制度》由于缺乏与现实的可行性衔接,往往处于形同虚设的阶段,亟待优化提升。
(一)社会环境巨变
随着当前我国经济及社会的发展,“户口空挂”“人户分离”等现象逐渐增多,传统重点人员管理模式不再适应现实需求,导致重点人口见面难、熟悉掌握其情况难、获取有用信息难,再加上由于公安部取消了刑释解教人员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的约束,直接使一大部分重点人员脱离管控,甚至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重点人员情况的日趋复杂,也给列管人员范围的界定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缺乏有效协作
由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不够,主要是监狱与基层公安部门联系不够、异地协查通报制度落实不力、公安机关内部信息沟通不足、政府部门与公安机关交流不足、社区民警交接不到位等,导致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开展不顺畅。与此同时,以往在重点人员管控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治安队,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力量也逐渐弱化,导致基层公安机关只能孤军奋战,相应的管控及帮教措施难以落实。
(三)管控理念落后
重点人员管理虽然为基础工作,但由于其任务繁重、涉及面广、短期内无法看到实效,因此并未引起相应重视,很多基层派出所及社区民警存在应付思想,并未真正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导致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开展不利。
(四)社区民警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社区民警本身所负责的工作就非常繁重忙碌,往往只能本着“重处置、轻预防”的原则开展工作,加之基层公安机关的奖惩措施无法得到全面落实,因此社区民警对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并不重视,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也只是停留在表面,无法真正起到预防犯罪、促进和谐的目的。
(一)集聚社会力量,加强对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齐抓共管。一是要加强与监狱、劳教、司法、民政、用工企业的外部联系,积极依靠重点人员邻居、治安积极分子、公安信息员等社会力量,全面掌握重点人员的实时状况,同时以互联网为基础,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及重点人员信息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线上线下管控;二是基层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外来人口户籍地派出所的联系,更好地为双向管控夯实基础;三是要针对重点人员经常滞留的区域,布控治安力量,开展跟踪管控;四是要经常与下落不明的重点人员周围群众加强联系,侧面了解他们的情况并进行追踪,确保全面受控。通过各类措施的深入实施,进一步解决由于社会环境巨变、重点人员流动等带来的问题,时刻了解重点人员的现状,确保因人制宜采取管控措施。
(二)形成内部联动机制,准确收集相应信息,确保重点人员列管到位。一是引导社区民警通过日常治安巡查、档案材料整理、暂住人口排查等有效方式,全面发现更多需列管人员;二是引导社区民警及时将各类重点人员信息输入相应的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共享共用;三是引导社区民警通过全国性数据库及信息库内容比对,发现高危重点人员纳入列管范围;四是引导社区民警开展分类动态管控工作,提升对重点人员的预警管控。
(三)借鉴外部良好经验,不断创新管控理念,以“宜疏不宜堵”的理念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公安机关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对重点人员进行正面引导,深入到重点人员中间开展耐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结合重点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施教,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对重点人员进行妥善安置,让他们更好地回归正常的社会工作及生活之中。同时,对于家庭情况困难的重点人员,要将政府和社会的关爱送到他们心间,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等有效方式开展帮扶,引导他们真正自食其力、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
结语:总之,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关乎基层公安机关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关乎社会的安定团结,更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从根本上加以重视,并全面落实有效措施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发现得了、列管得准、管理得活、控制得住”,真正让重点人员能够回归社会。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九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民警对重点人员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层级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并将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列入每月考核,强化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因信访案件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二)加强信息采集,强化排摸化解。结合驻村联户、日常走访等工作,全面摸清信访人员底数情况,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制度,对重点信访对象的交通工具及出行规律、银行卡开户资料等基础信息应采尽采,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信息支撑进行管控分析研判。对辖区信访倾向人员、上访隐患苗头及潜在不安定因素隐患开展排查和风险评估,不留死角,重点时间段一日三控上报,严防进京赴杭上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_年排摸化解不安定因素4起,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公安归口信访对象无一失管失控。20_年调解伤害案件15起,其中历史余留1起。我所之前遗留xxx信访案1起,该xxx上访诉求涉及到镇政府、司法所以及派出所等多个部门,20_年7月,经我所牵头,会同各部门进行多次化解处理,最终化解成功。现xxx很平稳。20_年11月6日辖区xxx公司内4名外地工人在气割一个废弃的甲醇储存罐是发生爆燃,致使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我所联合镇政府、镇商会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多次调解,最终在12月11日调解成功,成功防止了可能信访的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三)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帮教。安排网格民警对各类重点人员进行常态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感情联系。对有肇事肇祸既往史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有现实危害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危险性等级清、去向清、救治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服务救治措施,强化日常管控,防止其肇事肇祸,危及自身及公共安全。民警在走访排查中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xxx,及时联系落实,送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消除不安定隐患。另外对行为反常、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嫌疑的刑满释放人员,逐人登记在案,加大管控力度,防止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
(一)全面开展排查,确保底清情明。一是按照“严、深、细、实”的工作要求,辖区重点人口划分网格进行管控,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实行定期见面,通过见面核查、走访调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视线,采集并实时掌握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及日常交往人员等,切实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掌握重点人员信息。三是发挥流动人口协管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配合网格民警搜集和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信息,动态研判、风险评估,及时掌握预警性、深层次信息,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基础。
(二)常态开展管控,形成高压态势。一是见面管控。对列入管控的重点人员,我所将逐一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管控责任落实到网格民警,开展一对一的连带捆绑式管控,每半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管控,做到“四见面一采集”(见人、见证件、见随身物品、见住地,采集基础信息)。管控民警实时掌握其相关动态,建好管控档案。通过常态开展上门见面管控,给重点人员造成一定压力。二是科技管控。对不放心的重点人员,联合乡镇在其居住地门口、周边安装视频监控,一方面能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民警掌握该人日常活动轨迹及生活习惯。如发现有昼伏夜出等异常情况,则加强对该人的跟踪研判,布建人力情报员,落实管控。三是教育管控。利用相关情报信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前科人员的违法犯罪进行预防和控制,会同司法部门定期开展训诫谈话教育,对有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给以警告警示。
(三)集聚社会力量,多方联动管控。一是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监狱、综治、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积极依靠重点人员邻居、治安积极分子、公安信息员等力量,动员辖区党员、企业老板、出租房屋房东等社会多方力量联动挤压管控。全面掌握重点人员的实时状况,同时以互联网为基础,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及重点人员信息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线上线下管控;二是加强与外来人口户籍地派出所的联系,更好地为双向管控夯实基础,对于外第籍重点人员,能挤压出辖区的坚决清出,确保辖区治安平稳。今年一季度通过联动管控,外地籍涉毒人员从去年底的8人挤压到目前5人,下降38%;三是要针对重点人员经常滞留的区域,布控治安力量,开展跟踪管控;四是要经常与下落不明的重点人员周围群众加强联系,侧面了解他们的情况并进行追踪,确保全面受控。
(四)借鉴学习经验,感化帮扶管控。重点人员管控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很多,要加强借鉴学习,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取长补短,以“宜疏不宜堵”的理念开展工作。坚持对重点人员进行正面引导,深入到重点人员中间开展耐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结合重点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施教,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对重点人员进行妥善安置,让他们更好地回归正常的社会工作及生活之中。同时,对于家庭情况困难的重点人员,要将政府和社会的关爱送到他们心间,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等有效方式开展帮扶,引导他们真正自食其力、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
总之,我所将采取各类管控措施,进一步解决由于社会环境巨变、重点人员流动等带来的问题,时刻了解掌握重点人员的现状和动向,因人制宜有效落实管控,确保重点人员管控到位。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十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_〕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对于重点人员信访化解方案简短十一
当前正值返乡返岗高峰期,精准管控返回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阻断行走中的传染源,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公安部门首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排查责任、社区(嘎查村)协查责任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管控责任,经研究,现就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我旗信息首查、协查、排查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_〕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