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一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适用于所有员工。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管理,减少浪费,降低办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管理规定所指办公用品主要是用于教学和办公的日常低质易耗品。
二、办公用品的领用以年级组和各职能处室为领用控制考核单位,总务处分别设立领用台帐。
三、办公用品控制考核时间为一年,从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办公用品控制费用分类:
1、属于专用办公用品(如打印纸等)按处室工作量大小核定全年费用。
2、属于通用办公用品(如粉笔、奖品等)按年级组班级数核定费用。
3、属于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如钢笔、各类记录本等)按行政人员、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教辅人员分别核定费用。
4、办公用品费用控制考核由总务处实施,对超出控制费用,由各年级组或处室负责。
5、办公用品控制数
年 级 组:班级数×100元/学期
行政人员:人数×30元/学期
班 主 任:人数×40元/学期
科任老师:人数×20元/学期
教辅人员:人数×10元/学期
6、专用办公用品按上学年费用降低5%为控制指标。
五、办公用品领用流程:各年级组、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需要大批量领用办公用品时,须提前一周申报计划,办公用品的领用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其他时间原则上不领用。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三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四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五
(一)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的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用心性,本着“以岗定职、以职定薪、绩效考核”的原则,确定员工的薪资。
(二)公司薪资标准随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物价指数变化以及个人所承担的职责、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管理和全员的工作行为,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题,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激励的薪资体系,寻求“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新老员工具有激励性”等为原则,使新老员工均能以公司为平台,以个人技能的提升和对企业的忠诚贡献度为依据,透过定期考核为自己的付出对照薪资组成的各类标准逐步提高所得薪资总和,确保每个员工的“薪资总和”与其“个人技能提升和劳动的付出”相适应。公司为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以“能”为主导,以德才“全能”型人才为重点,以“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为要素,以多劳多得为薪酬激励体系,坚持奖勤罚懒。
(一)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等构成。
(二)员工工资与员工所在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在薪资中的体现。
(一)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潜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二)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根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级别。
(三)所有新进员工务必有1-3个月的试用期,若透过,则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报部门领导及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转正。
(一)计算公式:员工薪资=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
(二)基本工资以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约定的工资金额为准。
(三)提成的计算方式如下:
1.市场业务员,电销业务员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3%,电销业务员提成为2%;
2)工程半包价在3-8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4%,电销业务员3%;
3)工程半包价在8-15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5%,电销业务员4%;
4)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市场业务员提成为6%,电销业务员5%;
2.主任设计师、设计师、实习设计师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提成为3%;
2)工程半包价在3-5万元的,提成为4%;
3)工程半包价在5-8万元的,提成为5%;
4)工程半包价在8-15万元的,提成为6%;
5)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的,提成为7%;
员工工资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发放员工工资为10日,发放业务提成为15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推迟至工作日发放。
第二条每月底各部门给财务汇总本部门业绩,未及时汇总的部门主管自行解决。第三条本制度即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六
第一条 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控制人工成本,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年终考核结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入职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也可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人事部负责绩效奖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年度生产利润的测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核算报告;生产部依据本办法按时完成生产指标。
第四条 年度绩效奖金支付的原则以考核成绩为依据,顾全各方利益,以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主要目标,本着工作表现为主均衡、协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月度采购计划包含根据各部门奖金额度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管理奖金的分配,包括确定部门奖金分配方案、编制部门奖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将根据未来的薪酬福利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年度绩效奖金发放
第五条 年度绩效奖金是超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为公司赢得额外利润而产生的报酬。
第六条 每年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净利润,拿出净利润的30%-50%%作为员工年终奖的支出预算。
第七条 第年年初,销售部预测全年订单数量,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数据制定生产量预测。
第八条 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
(一) 公司各部门的年终奖发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额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办公室人员年终奖金发放占总奖金的65%;公司有权根据当年生产、销售情况对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二)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一线员工按年度完成的`生产
指标分别计提。生产一线员工绩效奖金占总奖金额的35%左右
年度绩效奖金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
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年终统一发放;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根据月度生产量核定绩效奖金,但年度总奖金不能超过公司总奖金额的35%。
第四章 绩效奖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人员奖金分配按岗位职级,以个人工资为计算
基数实行系数分配管理;(具体方案见表2)生产一线员工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 员工于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享受年终奖金,其计算式自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期。
第十一条 每月15号以前(不含)入司员工,当月按1个月计算,15号以后(含)入司员工,当月不计。
第十二条 临时工、未转正者及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
第十三条 凡转正后在职者,享受年终奖金,其奖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不含各种补助)/12*员工在职月数。
第十四条 员工缺勤应扣奖金(含事假、病假及迟到、早退;不含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
(一) 请假3天内(含)不扣奖金;
(二) 请假4-10天(含1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五) 请假超过30天,无年终奖;
(九) 迟到、早退超过35次,无年终奖;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无过失单、无重大差错;
(二)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时以内的;
(三) 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本人辞职或被辞退的;
(二) 发生差错或重大过失的;
(三) 发生刑事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四) 旷工超过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条 年终奖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条 年终奖的发放日期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确加班费给付条件、流程和标准,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条 员工加班分为两种,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调集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员工申请并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非指定加班。
第四条 加班费是指公司为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给付的报酬。
第五条 公司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各类加班。
第六条 高级主任(一般专业人员三级)及以下职级员工加班,符合本规定其他条件及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加班的,可付给加班费。
第七条 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公司内外会议、活动或培训的,不视为加班。
第八条 加班须事先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须在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并经本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门有三人以上同时加班,可以在当日下班前统一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三、指定加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或组织者在当日下班前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 加班审批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班的真实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加班的条件规定。
第十条 加班费计算。
一、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
二、加班费以员工的时薪为基础计算,加班费=加班时数*时薪*给付倍数,其中,时薪=岗位工资/月法定工作小时数(目前为167.4),给付倍数标准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给1.5倍;
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3倍。
第十一条 加班费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二条 加班餐费补贴。
一、加班人员可申请误加班餐费补贴。
二、加班餐费补贴为10元/餐,可申请的餐数标准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过2小时,可申请1餐;
(二)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3.5小时以上,可申请1餐;
(三)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7小时以上,可申请2餐。
第十三条 双休日加班的,须安排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付给加班费;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须付给加班费。凡未曾按照本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费申请的,公司不予确认,不支付加班费。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八
1、开门时间:7:20 关门时间17:30 说明:开门、关门时间指大门开关时间,小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开、关.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出入校门登记册》上进行登记,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2、在上课、课间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4、社会闲散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内。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1、门卫要对门卫室及校门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2、禁止校门前摆摊设点,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3、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前,要锁好校门,防止门前失控。
4、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把学校物品和废纸卖给拾废品的;禁止拾废品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5、节假日、放学后时间,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6、按时检查学校水、电开关。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九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资料
5、1薪资管理原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