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党员组织生活会批评他人(推荐)一
(一)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方面
理论武装有待加强。虽然平时积极参加党的理论学习,也加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但有时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政治理论学习不能持之以恒,或者由于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所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哲学意蕴等深刻内涵的理解还不够透彻,把握得不够精准,对其指导工作实践思考得不够全面,研究得不够彻底,还存在浅尝辄止的情况,离“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我能够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立身之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对标反思,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理解不深入。理论学习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特别对一些新理论、新战略、新要求,缺乏深层次的思考研究。二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在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集团、事业部的具体要求上,虽然能够深入学习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但在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推动工作上,还存在着用老经验、老方法推进工作的情况。这段时间,通过认真学习张富清同志的事迹,发觉自己的政治站位离先进典型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三)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保持奋斗姿态和斗争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方面
在工作中,我能够保持奋斗姿态和斗争精神,主动担当,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按经验、按习惯工作,虽然面上作了安排部署,工作也按照要求有始有终地一步步向前推进,但从制度层面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并没有做到位。二是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做的不扎实、不到位,使个别同志缺少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影响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
(四)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我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抵制“四风”,“四风”问题大多得到了整改。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照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表现,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形式主义方面,一抓到底的作风还不够实,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有些部署停留在会议、文件层面上,督促不够,导致一些决策落实的效果不够好。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持政治本色,坚持清正廉洁,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方面
在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上跟踪问效还不够,对公司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渠道相对单一。压力传导还有差距,对如何有效调动普通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上思考不多,管党治党一抓到底还有待加强。
(一)理想信念扎根不够。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理论学习上不系统、不彻底,进而导致理想信念的底子没有打牢,没有学深悟透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认真解决好政绩观、权力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久而久之,在自我反思,自我除垢上做得不够彻底,自觉不自觉地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
(二)党性修养锻炼不够。在长期坚持党性锻炼上所下的功夫不够,随着长期参加党的集中性教育,形成了一定的依赖心理,对自我学习、自我反思、自我锤炼、自我提高时松时紧,没有做到时刻警醒、事事反思。
(三)纪律要求有所放松。虽然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但在一些细枝末节上,纪律约束不够严格,没有充分理解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修养的根本准则,只把工作标准放在不碰红线上,没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一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全部工作始终,把学习执行党章作为一门经常性课程常抓不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将学习成果融入到指导和推进工作中,确保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是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把对党忠诚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要求,恪守职责,全力以赴完成分管工作的各项任务指标。
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责任和使命,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积极推进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
推荐党员组织生活会批评他人(推荐)二
(一)什么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
(二)什么是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教育党员的一种形式,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种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安排情况
1、整体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与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
2、时间要求。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召开,试点单位要在8月15日前召开完毕,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在8月25日前召开,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在8月30日召开完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在完成整顿工作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支部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
3、参加人员。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评议内容。这次专题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5、评议步骤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一)会前准备
1.精心组织。上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要在基层组织生活会前召集党支部负责同志会议,听取准备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帮助提高认识和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指导工作。
2.制定方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制定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确定会议时间、方式、参加人员等,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在7人以下的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7—20人的会议时间不少于1天;20人以上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或合并党小组召开(人数宜7-20人)。(范本发各督导组邮箱)
3.组织学习。会前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上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重要精神、召开基层组织生活会及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要求等。会前未组织学习的,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学习。
4.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分支部进行,要覆盖到本支部全体党员,可延伸至支部以外的党员群众,每个支部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应不少于10条。
5.谈心谈话。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会前要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三必谈”,即支部书记与支委委员必谈、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之间必谈,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特殊群体党员要采取灵活形式开展谈心谈话。
村和社区的党员要向“外出流动党员打一个电话”,通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一次上门走访约谈”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听取意见。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有离退休党支部的党员要组织一次老干部座谈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征求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建议。
6.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应包括存在问题(主要聚焦“四风”,可参考《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等7个指导意见对照查找)、原因剖析、整改措施等三方面内容。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普通党员要准备发言提纲。
全区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党员负责同志,以及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党员负责同志,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根据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
对照检查材料,要对照党章、焦裕禄精神、“三严三实”要求等,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
基层党组织班子和负责同志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要由上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严格审核把关。7.报告上级组织。准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请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并派人参会指导。
会议由党组织负责同志主持,并对开好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会议要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每名党员都必须按时参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请假、缺席。
(一)召开支委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原则上要先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之后召开党员大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和设支委会的生活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二)召开党员大会。
1.通报情况。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的党支部,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会议主题,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已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只开展批评,不作自我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民主评议党员中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合并进行。
注意,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在7人以下的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7—20人的会议时间不少于1天;20人以上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或合并党小组召开(人数宜7-20人)。
3.民主测评。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表1),开展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当日统计完毕。
4.组织评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的,上级党组织参会人员要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评价,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意见。上级党组织没有派人参加的,可由参加会议的领导同志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
关于领导参加的有关要求:试点单位上级党组织必须派人参加。机关党支部一般由单位一把手进行组织评价。每个村、社区的组织生活会,各乡镇办必须派人参加,由分包指导联系点的领导负责组织点评;其余各单位二级机构或其他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由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并进行点评。
5.会议小结。会议结束时,党组织负责同志应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并作表态发言。
(三)会后工作
1.填写有关表格。大会结束后,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表2),党员填写“个人自评”栏,填写个人简要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主要写存在问题;党支部安排人填写“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栏,“党员互评”主要针对会上对该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归纳填写。党支部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定,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表3),会后一周内报上级党组织。
2.反馈评议情况。党员评议结果和党支部评定意见应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评议的党员反馈。对测评票相对较差或支部评定为“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教育,帮助其整改。
3.加强组织建设。党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上党员提出的意见,提出加强组织建设、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
1.要做到全覆盖。全区每个基层党支部都必须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组织生活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周1、3、5,各活动单位必须上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组织生活会8月底前每周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以党委(党组)名义向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打报告,说明具体情况。
3.要把握时间要求: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在7人以下的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7—20人的会议时间不少于1天;20人以上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或合并党小组召开(人数宜7-20人)。
4.上级派人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试点单位上级党组织必须派人参加。机关党支部一般由单位一把手进行组织评价。每个村、社区的组织生活会,各乡镇办必须派人参加,由分包指导联系点的领导负责组织点评;其余各单位二级机构或其他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由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并进行点评。
5.各督导组必须有重点的参加基层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比例按最少20%进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