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年诉求书格式和给领导写诉求书范文(精)一
我们是云南省农科院神州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宇澜山小区业主,天宇澜山小区地处美丽的盘龙江畔,昆明瀑布公园旁,小区共计建设4000余户住宅。在昆明市政府倾力打造的城市新名片北部山水城瀑布公园一街之隔的天宇澜山,她原本应是上万业主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也应是昆明美丽的城市名片。意想不到的是,小区被开发商违规交房至今,小区业主仍然生活在一个没有基本生活条件且安全保障严重缺失的工地里!下面,我们就小区现状及我们广大业主诉求呈报政府,以小区数千户居民的生命的分量,希望得到政府的重视,并督促早日解决。
20_年5月15日,本该是小区业主高兴的日子,这一天是首批业主接房日,但愤怒的是这一天变成广大业主上当受骗的开始,天宇开发商以欺骗的谎言告知业主配套工程三个月内保证完工,但在长达半年的陆续交房纠纷时间里,也没有任何部门告知善良的业主交房的必须条件。至20_年8月,小区依然是黄沙漫天的大工地,天宇开发商并没有按承诺动工,部分业主因为租房太贵又要还贷,必须解决住房生计问题,在开发商再次承诺尽快建成条件下,被迫接房入住,而大部分业主,是天宇开发商欺骗告知“具备交房条件,配套工程很快竣工,如不接房,业主须赔付违约金”接房。到20_年1月,天宇开发商依然没有任何动工迹象。此时,小区已经入住几百户人家,而小区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没有消防设施、没有自来水、煤气、电、门禁安保,小区道路下雨就是一条河沟,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绿化是一地荒野满目疮痍……,就这样,开发商在小区没有验收,工程未完工情况下为减少他们的违约金,全然不顾业主安危,以欺骗业主手段违规强行交房。
上当受骗的小区业主,在入住半年后,眼看着一家老小人生安全得不到基本保证,而开发商依然理直气壮”以没钱动不了工”为由逍遥法外,业主万般无赖为了生存自发维权,通过市长热线、新闻媒体报道关注等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及谴责,20_年4月11日,200余名业主自发到盘龙区政府反映小区严峻安全问题,盘龙区政府立即组织现场会议,会议即达成4.11“关于天宇澜山项目推进工程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了20_年6月30前开发商必须完成工程项目,同时会议确定组织成立了由龙泉街道办、神州天宇开发商、云南省农科院、业主代表四方组成“天宇澜山工程进度监督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监督开发商按4.11会议纪要完成工程项目。
让广大业主再次愤怒的是,开发商再次玩弄“无钱,没完成时间表”、“拖”字诀,再次欺骗忽悠广大业主和政府,时至今日,小区除勉强种了部分小树苗小草号称绿化完工,道路基本成型等部分配套项目,然而小区消防依然没有、门禁安保缺失、电梯到期未检、小区门口垃圾堆积如山恶臭熏天。甚至物业公司以没钱为由,不顾小区安全随意把小区大门焊死封掉……。试问,在昆明这样明媚的蓝天白云下,是誰给了神州天宇开发商这样目无王法的胆量,只用两个字“没钱”“没有时间表,动不了工”就可以趾高气扬、逍遥法外!但天宇开发商真的是钱吗?缺的是德,我们的房款已经缴纳天宇地产之手,小区房子卖掉80%,而且天宇还在拟新建楼盘谋取违法违规的不义之财,天宇让数千业主生活在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基本生活条件不能保证的小区,而小区的每一寸土地、绿化、安保、水电气、学校等都是我们全体业主早已交钱买单,这是我们必须享受的合法权益。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句话已经写进我们国家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对严重影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失信行为,要依法以规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希望我们的政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系,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责令天宇地产公司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履行法律责任,严惩违法违规天宇地产公司,还我天宇澜山一片净土蓝天。
1、开发商必须承诺20_年8月30日前保证完成项目
1.1 4.11规定项目;
1.2 电梯定检并消除安全隐患。
1.3 必须立即打开a区南门。
2、开发商必须承诺20_年9月15日前保证完成小区严重影响安全及基本生活保证项目
2.1小区门禁系统、安保系统;
2.2撤除小区金汁河畔垃圾站;
2.3必须换种恢复小区中央公园大树;
2.4必须完成大门门禁系统并投入使用。
3、开发商必须承诺20_年10月30日前保证完成项目
3.1消防设施完善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3.2开通天然气、有线电视、太阳能;
3.3完成ab区道路、天宇路建设;
3.4开发商以代缴契税为名,挪用业主资金,数额巨大,责令开发商限期上交相应税款并开具业主契税发票;
3.5责令开发商限期向业主开具所购房全额发票。
4、开发商必须承诺确定幼儿园招生时间及小学建设时间;
5、20_年12月30日前,开发商必须承诺完成小区所有配套项目并通过政府及业主组织验收合格。
1、因小区物业公司存在大量不作为,导致小区物业管理质量低下,小区门禁被破坏、a区南大门物业公司以安全为由公然焊死大门禁止通行、电梯安全隐患事故频发、小区环境卫生等导致原本未建设完工小区更加雪上加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为保证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现小区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依法成立业委会及业委会筹备委;
2、必须立即无条件打开a区南门,清除小区建筑垃圾、保证环境卫生,停止侵权行为;
3、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全体业主花钱聘请为业主服务机构,要求物业公司依法公示上年度物业费使用明细,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4、制定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标准并公示;
5、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要求物业公司对ab区停车收费应给予业主说法。
20_年诉求书格式和给领导写诉求书范文(精)二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20_-20_年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首先感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相关单位对我们的关爱,在这个就业艰难的时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莘莘学子,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就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_年、20_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我们没有辜负各位领导的关心和爱护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其次,我们在基层工作期间辛勤工作,听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教师工作,。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从未想象到的问题——是否真正“同工同酬”?就该问题我们提出诉求,期望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给予我们合理解决。
根据20_-20_年招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聘用期间享受与开发区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正常假期和三险一金待遇”我们应与在编人员一致,享有苏木乡镇苏木补贴、工资调整,用工合同的签订、各类保险的缴纳,以及退休之后的相关待遇。
1、我们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_年、20_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2、上岗初期领导也多次在招聘的相关会议上清楚承诺“同工同酬”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就此我们几年来相信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承诺和公信力,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无怨无悔。
3、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既没有苏木乡镇补贴,工资上调也与我们无关,这使我们很伤心。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提高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
履行当时的承诺。
对此我们有以下两个异议:1、我们的各项保险是否和在编人员一致,包括退休后的相关工资待遇以及发放标准,请指出;2、目前在编人员在进行苏木乡镇补贴、工资调整,我们是同工同酬人员以上这些皆将我们剔除在外,为什么?请明确指出;
各位领导也都有子女,相信您的子女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同样是开发区人民的子女,普通老百姓家的子女,是从正规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子女,也是你们的子女,请求给予我们合理公平的对待!
本诉求送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诉求人:共赢教育网
20_年*月**日
20_年诉求书格式和给领导写诉求书范文(精)三
法律诉求书范文:诉 求 书xxx 、 女、28岁、中专文化。
本人自xxxx年x月xx日xx月在xxxx(前身是xxxx分公司)做x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同年11月被xxxx无故解雇,没有得到任何补赏。本人在xxxx年x月又一次在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依然是做xxxx工作至今。
在这近三年的工作时间里,没有社会保险(即五险),和其它福利待遇,和其他人干着同样的工作,耗费着同样的时间,却比别人拿着少很多的劳动报酬。也可以比一比,看一看:1、讲资格,子孙三代贡献于xx公司,真可谓是,献了青春献子孙。
三代人的剩余价值沉淀在xx公司。2、讲贡献,曾经多次破获 重大案件。
典型代表作 ,斜井自动摘挂钩、木场龙门吊,龙门吊经过多次搬迁,近三十个春秋的洗礼,依然发挥作用,经久不衰。3、 xxx同志,比个子身高,是公司最高女性,比素质,是xx公司的所谓“明星职工”劳务派遣工,比能力,开个运动会也就拿到了第一。
这些也就一般般了,但是经过纵比横比,依然是优秀的,名列前茅的。遗憾的是,不能与某些人共创、共进、共赢的。
依然是个国家劳动法框架外的所谓“派遣工”。除去一点廉价的工资外,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
我们注意到,某些人的儿子,姑娘,儿媳同样在xx公司工作,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一个劳动法。我们想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同工同酬,甚至是多劳少得呢?根据党的章程,党的先进性,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等法规条例,特向用人单位、派遣单位提出诉求:1、维护法律尊严,护法、守法。避免违法、犯法。
2、本人应得的社会保险费及福利待遇。 3、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社会劳动分配原则。
4、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与解决答复。当时人xxx ( 代理人:xxx) 。
20_年诉求书格式和给领导写诉求书范文(精)四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20_-20_年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首先感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相关单位对我们的关爱,在这个就业艰难的时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莘莘学子,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就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_年、20_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我们没有辜负各位领导的关心和爱护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其次,我们在基层工作期间辛勤工作,听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教师工作,。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从未想象到的问题——是否真正“同工同酬”?就该问题我们提出诉求,期望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给予我们合理解决。
根据20_-20_年招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聘用期间享受与开发区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正常假期和三险一金待遇”我们应与在编人员一致,享有苏木乡镇苏木补贴、工资调整,用工合同的签订、各类保险的缴纳,以及退休之后的相关待遇。
1、我们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_年、20_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2、上岗初期领导也多次在招聘的相关会议上清楚承诺“同工同酬”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就此我们几年来相信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承诺和公信力,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无怨无悔。
3、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既没有苏木乡镇补贴,工资上调也与我们无关,这使我们很伤心。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提高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
履行当时的承诺。
对此我们有以下两个异议:1、我们的各项保险是否和在编人员一致,包括退休后的相关工资待遇以及发放标准,请指出;2、目前在编人员在进行苏木乡镇补贴、工资调整,我们是同工同酬人员以上这些皆将我们剔除在外,为什么?请明确指出;
各位领导也都有子女,相信您的子女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同样是开发区人民的子女,普通老百姓家的子女,是从正规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子女,也是你们的子女,请求给予我们合理公平的对待!
本诉求送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诉求人:
20_年*月**日
20_年诉求书格式和给领导写诉求书范文(精)五
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精神,我们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县里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工信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以环保专项整治指挥部名义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
华群组发[20_]14号文件下发后,按照上级新的精神,我们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再次修订,增加了“协助做好殡葬整治中的相关工作”此项内容。我局相应地成立了以局长刘建夫为组长,纪检组长赵义云为副组长(具体负责人),副局长白海波、工会主席刘峰、副局长夏惠琼为成员,人事股长(监察室主任)朱继勇、办公室主任张军亮协助工作。明确了每项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各站队股室均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协作,严格按照县活动办的要求抓好此项工作,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集中整治。对照《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逐项自查报告如下:
前几年开始,我县把“排污费”纳入了“一费制”范围,此举有悖于环保的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从20_年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我县取消了环保排污费“一费制”,改由环保部门上门据实征收。另外,我们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随着城区的逐渐扩大,原有的《华容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华容县烟尘控制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华容县环境噪声达标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已不再适应,需进行修订。现已进行了修订,征求了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已进入行文程序。
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主要是落实“关、停、并、转”等处置措施,去年6月以来,我们重点查处了高污染、高耗能、投诉多、群众意见大的20家企业。其中断电2家:丁鸿辉塑料颗粒加工厂、众海渔粉厂;关停4家:陈永琴养猪场、恒信矿业有限公司、郑章强家具加工厂、大锅灶柴火鱼馆;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家:刘湘华家俱加工厂、胜峰十里铺岩石厂、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志安纺织品回收有限公司、叶光玉塑料颗粒加工厂、福顺石材加工厂、盛鑫石材有限公司、老伙计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
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和部署,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标准,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技术标准,完成减排目标。我县今年纳入了湘江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企业关闭淘汰项目主要有三个:华奥纺织(湘妃家纺)已关闭,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土地已挂牌;帮成纸业已停产;东盛油脂已关闭,设备全部拆除。
今年的节能减排项目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现已基本完工,等待上级验收认定。
四、整治公众诉求环境问题
今年以来,受理群众来电来访228起(其中12345公众服务热线128起、其他类型投诉100起),我们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处,重点解决,受理、回复率100%,处理率达90%以上。我们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整改。如华容众海渔粉厂的环保问题,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严银辉牵头,组织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信访局、县工信局、县电力局、县法院、终南乡政府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多次协调和研究,现在已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实施了停产整顿。另外,对操军塑料厂也采取了停电措施。
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派出11个排查组,把132家企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企业自查和环保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对涉重、涉化、涉危企业和重点信访企业重点排查。截止目前,已对海霸食品、华跃蔬菜、三和菜业、怡丰菜业、脆脆香蔬菜、美华酱菜、奇香阁酱菜、再君菜业、和谐酱菜、天天向上酱菜、同和菜业、振华蔬菜、华逸酱菜、小墨山酱菜等14家下达了限期治理,对雪华啤酒、三星菜业、庄园菜业等3家进行限期整改。
解决环保审批中存在 “两头忙、两头跑、事难办”的问题。充分发挥环保窗口的服务作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审批流程,做到“依法、优质、高效”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对“推诿、拖拉、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进行严肃查处。我们改口头告之为书面告之,从受理到办结实行窗口一条龙服务。通过完善环保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优质服务制度》,建立《环保窗口一次性告知单》,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今年以来,通过环保窗口已审批洞庭仙草食品、终南加油站、碧华粮机、华都国际等11个项目。
县委常委会开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县政府制订下发了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饮用水源保护、矿石开采及加工整治、蔬菜加工业的整治、畜禽养殖业整治、“五小”企业整治、“煤改清洁能源”工作、风险隐患排查等七大治理任务稳步推进。通过环保专项行动,共立案13起。我们对石材加工进行限期治理,对3家石材企业依法断电,进行停产整改。狠抓了“煤改清洁能源”。对有整改任务的规模宾馆加强了监督和管理,银河宾馆、华容宾馆、明轩宾馆等15家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狠抓“五小”企业整治和污染物减排,开展了城区环境整治的“零点行动”、“风雷行动”,各项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的效果。
后段,我们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继续加大办案力度、继续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维护好群众的环境利益。
20_年诉求书格式和给领导写诉求书范文(精)六
xxx、女、28岁、中专文化。
本人自xxxx年x月xx日xx月在xxxx(前身是xxxx分公司)做x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同年11月被xxxx无故解雇,没有得到任何补赏。
本人在xxxx年x月又一次在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依然是做xxxx工作至今。在这近三年的工作时间里,没有社会保险(即五险),和其它福利待遇,和其他人干着同样的工作,耗费着同样的时间,却比别人拿着少很多的劳动报酬。也可以比一比,看一看:
1、讲资格,子孙三代贡献于xx公司,真可谓是,献了青春献子孙。三代人的剩余价值沉淀在xx公司。
2、讲贡献,曾经多次破获重大案件。典型代表作,斜井自动摘挂钩、木场龙门吊,龙门吊经过多次搬迁,近三十个春秋的洗礼,依然发挥作用,经久不衰。
3、xxx同志,比个子身高,是公司最高女性,比素质,是xx公司的所谓“明星职工”劳务派遣工,比能力,开个运动会也就拿到了第一。这些也就一般般了,但是经过纵比横比,依然是优秀的,名列前茅的。遗憾的是,不能与某些人共创、共进、共赢的。依然是个国家劳动法框架外的所谓“派遣工”。除去一点廉价的工资外,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我们注意到,某些人的儿子,姑娘,儿媳同样在xx公司工作,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一个劳动法。我们想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同工同酬,甚至是多劳少得呢?
根据党的章程,党的先进性,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等法规条例,特向用人单位、派遣单位提出诉求:
1、维护法律尊严,护法、守法。避免违法、犯法。
2、本人应得的社会保险费及福利待遇。
3、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社会劳动分配原则。
4、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与解决答复。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