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拆迁工作部署会领导讲话稿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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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4 12:45:2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最新拆迁工作部署会领导讲话稿精选一

(1)认真做好东部城区的拆迁工作

东部城区的拆迁工作,主要涉及到板桥驾校。根据板桥驾校拆迁的实际情况。我们和板桥劳教所成立了联合工作组。 板桥驾校区域内共有8家企业和其他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为13480平米,建筑结构为砖混.材纲和板房三种类型。房屋性质分为租赁和自建。我们严格按拆迁规定和赔偿标准开展工作。到目前已基本完成拆迁任务。赔偿金额共计1000余万元。赔偿资金已全部到位。签订协议的拆迁户,拆迁工作已顺利完成。

(2)认真做好堤南四公司的平房拆迁工作

为了做好堤南绿化带建设工作。需要拆除四公司的平房。拆迁涉及到171户人家,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拆迁户存在很多困难。他们有的是下岗职工。有的是老弱病残。有的是外来人员。拆迁工作存在着很大困难。但是。拆迁人员不畏坚难,敢于工作。耐心向其解释绿化工程牵涉千家万户的共同利益的道理以及据不拆迁的严重后果,排除被拆迁人思想障碍和对立情绪,让被拆迁人全面了解情况,理解政府工作,从而使大部分被拆迁户自愿地与拆迁部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因被拆迁人认为补偿标准较低或者因其他合理请求未被满足而拒绝拆迁的情况,则想方设法做拆迁人的工作,争取被拆迁人的理解支持,使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从而确保了拆迁工作的进行。同时认真解决被拆迁户的实际困难。在拆迁过程中,根据被拆迁人经济和生活的实际困难,在现有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拆迁办给予其适当照顾,根据实际情况。我们集中修缮了39套平房。让那些困难户入住。并积极帮助他们搬家。同时联系公安部门把拆迁户的户口迁入新的居住地。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促成他们自愿地配合拆迁工作。到目前为止堤南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确保了绿化带工程的顺利建设。

(3)认真做好文化乐园承租户的搬迁动员工作。使他们在规定的时间顺利搬迁。保证了文化广场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我们成立了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在拆迁工作中采取了由领导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指导, 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我们根据拆迁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和综合素质,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细致、科学地分工,加强对拆迁实施单位和拆迁户的工作力度,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拆迁工作在依法、严谨的环境中高效运行;在每次会议上讨论拆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拆迁项目负责人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从组织领导上为拆迁实施奠定基础。

三、强化纪律、搞好内部团结。

在单位日常工作中,首先从领导班子抓起,做到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同时严格要求每名干部职工,弘扬正气 , 讲团结、讲奉献。对团结有利的事多做, 对团结 没利的事不做;对团结有利的话多说,对团结 没利的话不说。同时抓好业务学习,提高全体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真正使每人做到知法懂法,业务精通,成为工作上的明白人,使我办成为一个有凝聚力,有战斗力,务实高效的团体,以便能更好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是领导身先士卒,大家迎难而上。

拆迁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需要经常深入现场工作。七、八月的夏季,酷暑难耐。但是拆迁办的,全体同志却每天早出晚归,坚守拆迁一线。节假日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在拆迁过程中,姚主任尽管事务非常繁忙,他仍经常亲自召开拆迁工作例会和拆迁户人员的座谈会,并亲临拆迁现场做工作,到拆迁户家里看望拆迁户职工,鼓励拆迁办人员做好工作。这些做法不但拆迁户深受感动,拆迁办人员也倍受鼓舞。刑警支队队长韩毅在单位工作繁重的情况下仍坚持深入拆迁工作一线,常常工作到深夜;孙风伟同志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依然顶着烈日带病下户,耐心的做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赵杰同志作为堤南拆迁组长,担负的工作相当繁重,但他能统筹兼顾,始终坚持在拆迁一线工作,热心为被拆迁户排忧解难。通过拆迁办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促使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最新拆迁工作部署会领导讲话稿精选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_间,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_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_________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_____。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套_____________间,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七、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拆迁户(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家庭18岁以上成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最新拆迁工作部署会领导讲话稿精选三

编号: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_____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

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最新拆迁工作部署会领导讲话稿精选四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主要表现

(一)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失地、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谋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个别村组平房能加盖到四层五层,见地就盖房,致使整个村庄已“无路可走”。暴力抗法现象也是不断发生,甚至有人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虽然我办对拆迁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但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安全隐患。

(三)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返贫的风险与日俱增。

(四)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执行难。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都是为维护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在群体抗拆事件中的权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仅靠政府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五)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和“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

(六)历史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已经历了多次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问题牵涉的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难以及时处理到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拆迁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拖延、敷衍、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农民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

(七)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和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构建。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造成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2、行政行为不规范。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

3、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或“断层”现象严重,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二)被征地拆迁对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那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拆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2、被拆迁群众抵触情绪较大。土地做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了劳动对象,多数农民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而换来的房屋财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所交往的社会关系,从而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这就使得被征地拆迁对象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3、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非理智方式抵制征地拆迁工作。少数被征地拆迁对象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错误的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些村民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组织,采取集体上访、阻工闹事等极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方式向政府施压,期望以破坏社会稳定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具有很大的对抗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危害了社会安定。

(三)建设施工单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数建设施工单位操之过急,工作方法简单, 缺少与村组干部沟通。个别施工单位以建设工期紧张等为理由,在施工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就开始进场作业施工,从而与拆迁对象形成对立,出现问题又不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导致政府被动处理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就会上访,就会维权,不仅拆迁搞不成,还极易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无合法产权来源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一些是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此类多数无证房屋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可这些又不符合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农民经过几次拆迁后,久而久之,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人员不懂政策,乱发言、乱表达、乱承诺,从而造成了拆迁后群众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在下次的拆迁中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解决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拆迁应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与保证社会稳定为原则,对本地的实际现状、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不仅仅解决一次性的补偿费用,而且要配套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等长远利益问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规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征地调查和征地补偿时,深入村组户,实地调查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依法编制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征地全过程拍照、摄像,并将影像资料存入档案,以备后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三)加大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在征地拆迁之前召开农户动员大会,发布征地公告,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二是组织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发挥他们的幅射与带头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重点宣传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迁对象对拆迁的顾虑和疑惑;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征地拆迁对象家中广交朋友,并一户一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进行感情沟通和释疑解惑,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平衡好国家和拆迁户的利益,将补偿安置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对于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要坚持领导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调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排出时间表,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针子户”要有预案,有方法,尽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对拒不执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征拆,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抢修抢建、突击装修、违规乱搭乱建、煽动阻扰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设施工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和拆迁户友善和谐相处,条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设,盲目施工,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负责,奖罚兑现。对于部分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此外,还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最新拆迁工作部署会领导讲话稿精选五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县、乡、村(社区)三级同志参加的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征地拆迁工作动员大会,充分体现了县城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也清楚表明了、县政府全力推进县城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的坚强信念和不可动摇的决心。刚才,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桃花江镇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表态发言,黄劲同志就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十届三次全会上,、县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国竹城、中国内陆能源新城、中国生态旅游名城”的口号。为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去年,、县政府根据、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用三年左右时间,配套建设好南环线、金盆路配套工程、芙蓉路配套工程、资江南路、桃花南路、花桥南路、西环线、沿江风光带工程等县城八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相关硬件建设任务,拓宽城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新增城区建设用地面积5.18平方公里,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将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紧迫的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全力支持、主动参与、服从这一行动,加快推进县城建设。

(一)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是一个地方的名片,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反映。就我县实际来看,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深化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是实现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而招商引资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镇的吸引力和城镇环境,因为投资商选择一个地方投资,优惠政策固然重要,但一个交通便捷有序、环境舒适优美、社会文明安定的城镇环境更能得到投资者的青睐。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城镇建设力度,县城基础设施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先后有一大批战略投资者落户桃江,为县域经济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面对新的形势,县城作为展示桃江环境的形象窗口和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必须更好地发挥环境品牌效应,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县政府提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县城发展步伐,增加财政收入,繁荣人流、物流和信息流,创造健康、和-谐、优美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现实要求。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使广大群众享受天蓝水绿的自然环境,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愉悦幸福的精神环境。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既是发展的要求,更是满足人们适于居住的要求,建设美好家园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对县城西区进行了部分改造,建成了步行街、文化路、振兴路、沿江风光带等一批市政工程,硬化了一部分小街小巷。这些工程的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旧城区的人居环境,提高了县城品位,应该说,人民群众对此是有切身感受的。城市不仅是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全体市民共同的家园。城市建设好了,直接受益者是广大人民群众。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把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成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城市,让县城亮起来,美起来,绿起来。因此,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桃花江镇、浮邱山乡及相关各村、社区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让广大群众时刻想到“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积极参与到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来,共同建设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三)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我县当前县城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县城市发展一直处于滞后、落后状态。纵向与省、市城市相比差距极大,属于规划滞后、建设进度缓慢、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功能不配套、人居环境较差、城市品位较低、缺乏竞争力的落后县城。横向与周边宁乡、沅江、南县等县城相比,建设发展仍存在差距,在全市处于落后位置。县城满足不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与内陆第一座核电站建设县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形象极不相称。特别是随着桃花江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加快推进,对县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城亟需改善基础设施,扩大容量,提升承载能力。同时,去年,、县政府提出三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同样需要加强县城硬件建设,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因此,实施县城三年行动计划,是推进核电建设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重要举措,是影响当前、关系桃江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

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自去年制定以来,、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拓宽融资渠道,于今年6月,成功引进大汉集团,投资3亿元建设县城“五路一园”;今天上午,又与香港新世纪投资公司成功签约,由新世纪公司采用fbt模式投资5亿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三年投资8亿元的县城建设资金瓶颈基本得到破解,为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从政府层面来讲,一些部门、干部群众对城市建设发展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投资商参与城市建设就是只为赚钱,没有从客观实际上看待城市建设是整体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城市价值的过程,偏激对待推进城市建设。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资金虽然基本得到落实,但需要的征拆资金将在3亿元以上,这都需要县财政负担,在目前我县财政十分困难、交通等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压力巨大。征地拆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我县少数干部群众建私房的思想根深蒂固,加上目前上级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人民群众诉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征拆工作难以推动。从群众层面来讲,主要是在短时期内要付出一定的牺牲,增加一些生活上的困难。比如,房屋被拆迁了,要克服临时住房的困难;土地被征用了,丧失了生产资料,就业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等等。但是,从长远来看,城市发展了,三产业活跃了,就业岗位就多了,经济就更加活跃了,生活品质就更好了,长远利益是要大大好于眼前利益的。因此,我们要算大账、不算小账,算长远账、不算眼前账,算明白账、不算糊涂账。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克服眼前困难,赢得未来更好的发展,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县城大建设、大发展的活动中来。

征地拆迁是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推进的前提与基础。我们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不影响县城建设进度。

(一)要加强思想引导。征地拆迁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稳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是确保征拆工作顺利推进的首要任务。一是要广泛宣传。要通过致群众公开信、悬挂标语、设立宣传站点、上门入户宣传、报刊媒体报道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使每一位群众都知道为什么要实行县城建设三年行动、通过实行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群众能够得到什么。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使、县政府加快城市建设的政策家喻户晓、众人皆知,形成人人了解城市建设、人人关心城市建设、人人支持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做细工作。桃花江镇作为征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参与拆迁工作的同志登门入户做工作,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入户率100%、见面率100%,争取理解率100%。要积极采取交友法、算账法、一线工作法等,切实解除被拆迁群众的疑虑,消除被拆迁群众的抵触情绪。特别是要让群众理解、支持今年县政府出台的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在拆迁过程中要按照大力推行货币补偿安置、积极推进公寓式安置、控制联户安置、坚决杜绝“一户一宅”安置的原则,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着力营造广大被拆迁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设立房源咨询中心,千方百计提供待租待售房源,方便被拆迁户选购选租。要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要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在被拆迁群众安置后,还要广泛开展亲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就医就学、水电交通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被拆迁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要创新征拆工作机制。征地拆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桃花江镇和浮邱山乡包干负责,并作为其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奖罚兑现。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拆迁办负责有关前期工作、业务指导和程序性事项。县城市建设指挥部、桃花江镇、社区、工作人员要建立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实行包宣传发动、包腾空房屋、包过渡性安置、包信访接待的“四包”责任制,开展征地拆迁劳动竞赛,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征拆工作不影响工程进度。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和桃花江镇要有专门的接访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要建立征地拆迁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要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台帐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及时解决。

(三)要严格按政策拆迁。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是场硬仗。征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要严格依法办事。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的有关政策规定,统一补偿标准,统一征地拆迁要求。绝不允许乱开口子、乱表态。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将被征用地的位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措施等内容,向群众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拆迁过程中,严禁拖欠、挪用、截留和克扣拆迁补偿款。

(四)要依法强力推进。征地拆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既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严格操作。对主动支持城市建设的被征地、拆迁户予以适当奖励,对不配合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阻碍城市建设发展的,要依法按程序采取措施。对不讲大局、要求过高、漫天要价,超出法律、法规、政策之外提出非份要求,反复做工作不予配合甚至拒不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按市场评估、行政裁决的法律程序完善工作后,用司法、行政手段拆除。只有严格按法律法规对那些不支持配合、阻挠城市建设的人采取措施,才能有效保障支持配合城市建设的大部分人的利益,才能有效推进和加快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已经成立了由军田副书记任政委、黄劲副任指挥长的县城建设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县城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指挥部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推进表,积极开展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竞赛,要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并予以宣传推介,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快速有序推进。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需要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各自职能,积极、主动、高效做好各项工作。建设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规划,合理安排,科学调度,有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能,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建设“放心工程”。国土资源部门要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前期服务工作,及时报批用地,有效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要创新融资渠道,继续大胆探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为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要加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房产、发改、环保、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县城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按政策积极帮助失地农民及时参加社保,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政法、信访等单位要全力做好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监察、督查部门要对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开展责任追究。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公安、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县城建设过程中以暴-力或恐吓手段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阻挠依法拆迁和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依法拆迁的社会环境。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做到顾全大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工作纪律,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和支持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领导干部要顾全大局,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做好表率,积极协助做好拆迁中所涉及到的亲友的思想工作,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二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在县城建设工作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有接受吃请、收取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行为;不得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索、拿、卡、要”,以任何形式插手工程招投标,全面建设“廉洁工程”等。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借拆迁之机,为个人、子女及亲友在住房面积、房屋产权、租赁合同变更等方面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说情、打招呼、递条子、请客送礼(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直接或间接为个人及子女、亲友在拆迁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无故拖延拆迁时间,提出无理要求,影响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支持、怂恿、煽动闹-事;对于违反规定的,一律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要严明组织纪律,做到奖罚分明。在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对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干部,由组织部门考虑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督查部门实行问责或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同志们,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我们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县城居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征地拆迁工作中来,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做到一个声音说话、一个步调前进,排除一切干扰和杂音。以铁的纪律和手段,强力推进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为创造一个美丽、舒适、和-谐、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而努力奋斗!

最新拆迁工作部署会领导讲话稿精选六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当前拆迁工作现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20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20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20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60个,同比增长120%。20xx年,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同比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1.7%;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二)矛盾突出,信访量大。20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24件,56人次,无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信访事件;20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35件,135人次,无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信访3件1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50%;20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65件,250人次,集体信访件11件,186人次,赴省进京信访21件3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三)各项保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目前,开发区因项目建设累计拆迁2051户,占总户数的68%;涉及房屋拆迁面积21.5万平米,失地农民6450人,占总人口的68%。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开发区一是通过土地置换,将高速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拆迁出的近20xx户拆迁户实行集中安置。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分别在天津路、东风大道、许白路沿线陆续新了民和、民安、梅子、银杏等12个拆迁户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规划配套了水网、电网、管网、路网、绿化、闭路电视和通迅等设施。二不断加大对拆迁群众的就业培训,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几年来,开发区共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93人,社区再就业培训2506人;新增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90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667人。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民特别是拆迁失地农民就医、就学、养老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率达99%;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开展拆迁群众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工作,拆迁群众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 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xx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xx元/亩,20xx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xx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1.2倍至1.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20xx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二)拆迁户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户的利益在一些方面得不到保护,具体表现在:

1、补偿款未及时到位。在征地拆迁中,有些政府部门对拆迁中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的发放监督不够完善,加之补偿金一般先拔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发放到拆迁户手中,不是由项目部直接发给拆迁户。一些村干部往往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被拆迁户,甚至存在将拆迁户补偿款抵扣上访费或拆迁户拖欠其它费用的现象,造成拆迁户不满,必然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进行。如20xx年9月,许白路沿线的许家棚村、回船村、鸳鸯村、胡家村部分村民发生集体上访,反映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20xx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3、个别社会保障措施尚未配套。开发区辖10个村,有农业人口9430人,3023户,因项目建设拆迁农户达2051户,占总户数的68%;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20xx年以来,以20xx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20xx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拆迁纠纷表明,拆迁问题表面看是城市化进程推进过程中城市建设的方式,但实际上有着深层次的行政管理方面和体制方面的影响。为此,提出以下防范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二)积极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制止和纠正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三)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补偿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应向被拆迁户公示,并将拆迁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拆迁户之间相互猜疑、不信任政府而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此外,对于个别拆迁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发生突击种树、搭棚、造假坟等错误做法,要及时披露与纠正;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最新拆迁工作部署会领导讲话稿精选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旧城改造拆迁总结暨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近期我区拆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彰在拆迁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激励全区广大干部更加发扬成绩,更加团结一心,更加奋发有为,为加快实施城市拆迁改造工作,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待会儿,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下面,我就近期拆迁工作作一总结,并就下一阶段旧城改造拆迁工作进行安排。

今年是、市政府确定的“三新突破年”,也是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第一年,为加快我区土地整理步伐,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先导区和“试验区”建设,区委、区政府以拆迁工作为抓手,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强力推进。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单位团结协作和广大拆迁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拆迁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这是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全区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参与拆迁改造的各部门、各单位群策群力,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一线拆迁干部奋勇拼搏,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结果;也是被拆迁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为我区拆迁工作付出辛勤努力、作出重要贡献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地感谢!向今天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

近段时期我区的拆迁工作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拆迁体量大。今年,全区新征上市土地计划拆迁面积4907亩,截至月26日,已完成拆迁面积3284亩。旧城改造土地上市计划300亩,已完成拆迁面积608亩。拆迁总量为近年来之最。

二是拆迁速度快。今年已经实施的重点项目和新实施项目的拆迁速度,远快于计划预期。比如:商业广场项目拆迁工作交付我区实施以来,由于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实施迅速,比计划提前2个月完成了全部拆迁任务。特别是拆迁后期,在区人大友竹主任的带领下,拆迁指挥部通过精心计划、周密部署,打破了僵持的局面,统筹协调、团结协作,取得了圆满的胜利;染房街拆迁,从动迁到87户商家全部签订协议只用了短短15天时间,创造了我区拆迁工作的奇迹,堪称旧城拆迁的典范;东大街9号地块项目,从召开动迁会到全部拆迁完毕仅用了43天,为我区的旧城拆迁工作再添一笔浓墨重彩。在当前各地普遍面临城市拆迁难的情况下,城市核心区域的拆迁项目能够实现这种速度,并在多个点位上同时取得成功,其成绩令人鼓舞、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指挥部全体成员、全体参战单位和全区上下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指挥部全体成员、全体参战单位和全区上下的智慧和力量。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指挥部的同志们不分上下班、不分节假日、不计报酬,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全面、详细地掌握了每一户的产权人、产权面积、临建违建面积、经营业态、经营状态、家庭成员、联系电话等资料,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并精心地制定了实施方案,为取得今天的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统建办、盐市口街道办事处、合江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充分发挥情况熟、人员熟、业务熟的优势,全员上阵,不分昼夜入户做工作、上门签协议;区城-管局抓住拆除违法建筑促进拆迁这个关键,局领导身先士卒,带领一班人和工作人员深入每一户宣传政策,陈清利害,使拆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区法院院长、分管院长亲自过问,积极协助做好染房街业主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拆迁工作;区公安分局局长靠前指挥,科所队协同配合、高效处置涉稳事件,有力地制止了拆迁中个别被拆迁人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锦江工商局、区质监分局集中力量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商(产)品查处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拆迁工作;区国税局对拆迁范围内的商家进行典型户调查,通过纳税约谈、立案查处等手段促进了拆迁;区地税局抓住房产税这个关键,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对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的业主进行调查和立案,有效地促进了拆迁;区房管局拆迁纠纷、行政仲裁办公室主动提前介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项目拆迁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拆迁效果好。首先,群众满意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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