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决定申请书一
致xx中旗建设局、规划局:
我叫赵军,户籍所在地为xx中旗,现居住于xx中旗海流图镇大西街酒厂街坊1栋12排1号,现位于海镇酒厂街坊迎街有一处占地面积为197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一套,因年久失修,房屋破烂不堪,现已成为危房,不能继续居住,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加上左右邻居均已建成二层商住楼,为适应城市建设,响应城市危房改造,故我决定将该房翻建为二层商住楼,请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拆除决定申请书二
我校距××中心区 15公里左右,地处一个较偏僻的小山坡上。现有在校生162人,教职工8人。有一幢两层的教学楼和一排土瓦房。
学校的教学楼除用作教室和办公外,已无闲置房。迫于无奈,师生的生活用房和教学配套设施用房必须使用这幢土瓦房,但这幢房已两次被上级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这幢土瓦房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占地面积396平方米,瓦面、栋梁与墙体虽时有维修,但因年代久远,只能暂时遮蔽风雨。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对我校师生人身安全威胁最大的是后墙,墙体早已严重倾斜,裂缝最大处约10厘米。环顾我们周围的兄弟学校,对比我们国家的发展现状,我校与时代发展步调格格不入,它真有点被国家遗弃的感觉。我们知道,上级政府部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我校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若等到酿成大祸才采取措施则为时已晚。所以,我们殷切期盼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解决我校的危房改造问题。如条件允许,最好的办法就是拆建。(建两间3层,250平方米的教师用房,约需资金19万元,小便处30平方米约1.8万元,两项合计约20.8万元)。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校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小学
2 0 xx年 3 月 1 2日
拆除决定申请书三
本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村_______屯,第______生产队村民,现有家庭人口______人,家庭内部现有住房(含家庭所有成员所拥有的商品房或者是自建住房)______处约_________平方米,现因位于贵港市中心城区________的住房存在__________的问题,且该住房为本户唯一的住房,现申请将该住房进行拆除重建,以解决住宿实际问题。本人保证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如有隐瞒按双违建筑处置,请有关部门对本人情况进行核查、审批。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申请时间:
生产队长意见(签字按手印):
村委干部意见(签字按手印):
村委挂片干部意见(签字按手印):
居委会意见(签章):
乡(镇)政府意见(签章):
拆除决定申请书四
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京石城管拆字[20xx]050001号
被通知人:田洪亮 男 汉族 1969年9月25日出生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古城东街41号
案由:违法建设
20xx年11月3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原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员对田洪亮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88号南侧搭建房屋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取证,田洪亮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88号南侧共搭建房屋叁处,第壹处房屋东西走向,砖混结构,共贰层,东西长30米,南北宽4.9米,单层面积为147平方米,两层共计294平方米;第贰处房屋东西走向,砖混结构,共贰层,东西长30米,南北宽4.9米,单层面积为147平方米,两层共计294平方米;第叁处房屋南北走向,砖混结构,共肆层,南北长80米,东西长3米,单层面积为240平方米,肆层共计960平方米。叁处房屋总面积1548平方米。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石景山分局查档复函确认(规石复函【20xx】059号)上述房屋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田洪亮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田洪亮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现责令田洪亮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将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88号南侧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拆除部分见《京石城管拆字[20xx]050001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示意图》)。
如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报请石景山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决定将于20xx年11月1日在你搭建的上述违法建设处和石景山信息网予以公告。
拆除决定申请书五
韭园镇董村小学位于我镇东部,距离311国道约2.5公里。学校从学前班到三年级共有四个班,共有教职员工5人。
董村小学部分围墙于去年进行了简单维修,教育教学环境有了简单改观,但与实际教学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学校的各项配套设施极为简陋。
四、我校校园地面多为泥土,亟待绿化及硬化。
五、我校供电线路年久失修,老化现象非常突出,安全隐患较大,亟待维修整改线路。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具体改造项目如下:
1、重新修建280米围墙,根据当地水泥、砖块和工价,约需资金6万元。
2、抬高地势,整修校园(约5168平方米)路面、硬化及绿化(花坛、花带建设)环境,修建设施。约需资金5万元。
3、重新修建教师、学生厕所,根据当地水泥、砖块和工价,约需资金2万元。
4、6间教室粉刷、换顶、门窗更新约需资金4万元。
5、现有线路改造约需资金5000元。
6、后排教室及办公室(14间)走廊严重漏水,需维修,约需资金1.5万元。
7、学校大门年久失修,需要更新改造,约需资金2万元。
鉴于以上情况,我校改造预计共需资金21万元。为此特呈文请求县政府解决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1万元。
x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拆除决定申请书六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支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农民,住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税务所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税务所_____字(__________)第_____号杭税处决定,特向__________县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_____字(__________)第_____号抗税处决定。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极大地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的_____字(_____)第_____号抗税处罚决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县税务局
申请人___________支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1.申请书附本_____份;
2.证据材料_____份。
拆除决定申请书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性别男出生年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行政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江门市__________区政府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府〔20__〕__________号《江门市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府〔20__〕__________号《江门市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公告中获悉,该征收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故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认证……。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拆除决定申请书八
尊敬的xxxx:
本人曾松华,是书坊乡书坊村第八村民小组小组农民。由于下列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我现住的房屋,还是19xx年建的简陋木制瓦房,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现墙体出现裂缝。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3间,50多平方米,要住5人,还要堆放很多杂物等,拥挤不堪。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计划新建砖混水泥房,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x
x年x月x日
拆除决定申请书九
xx国税强申??x号
xx市xx区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x区国家税务局地址: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张xx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
申请执行机关(签章)x月x日
使用说明
一、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款、滞纳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书抬头填写税务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的具体名称。
(二)正文第一段填写申请理由,申请理由一般包含如下内容:
1.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未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
3.已对(《税务处理决定书》名称、字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名称、字号、《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名称、字号)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名称、字号)的判决(裁定)。
(三)“根据规定”横线处依照不同情况填写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
(四)“附件”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的文书名称、字号。
(五)文书字轨设为“强申”,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强申”。
四、本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人民法院,一份装入卷宗。
注释:
一、文书设立的法律依据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有两种方式,即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有权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税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机关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权力,增强了税务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和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力。同时也保留了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权力,即经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因此,设立本文书。
二、文书的概念、功能和用法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由于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当事人逾
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使用的文书。
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依税务机关申请而发生的。具备了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能自动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税务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税务机关使用《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不仅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依据。
三、制作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法定前提条件。申请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法定前提条件是相同的。即被处罚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在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内,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期限内,税务机关不得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仅限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税务行政处罚。而对于征收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税务事项,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