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报告(精)一
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第一次明确规定“省及省以下各级统战部长,由于工作需要而又有条件的,要由党委常委兼任”。20_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重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配好省及省以下党委统战部长”。20_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又明确指出:“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根据这一精神,在20_年县委换届选举中,我县也实现了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既顺应了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也为党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
(一)党委、政府对统战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全县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责任人,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多;二是把统战工作纳入县乡两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依据;三是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委党校开设了统一战线理论课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四是统战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均得到了增加、补充和更新。通过多项措施的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保证了统战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二)加大了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力度。一是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了全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干部队伍数据库,形成一支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党外干部队伍。二是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三是通过竞争上岗、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为培养新一代党外干部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实践中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四是与组织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好统战部安排人事的职能作用。通过这四项措施,有效地加大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力度。20_年以来,全县新提拔党外科级干部人,副县级人。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了三级统战网络。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在我县建立较早,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网络一直不够完善,人员调整后得不到及时补充。统战工作逐步理顺后,网络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县、乡、村及时补充人员,健全制度,三级管理通过各级例会制度,月报制度等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把关,明确人员,明确责任,使这项工作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较好地保证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四)统战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县委统战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选好角度。突出地方特色,抓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这一关键,带动了党外知识分子培养、党外干部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教育等方面的统战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活动。运用多种载体,推动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激发广大统战成员服务中心,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极大热情;三是多交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出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统战成员联谊交友制度,经常同他们谈心、交心,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四是理顺关系。充分发挥统战部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统战系统工商联、台办、侨联、宗教局等部门,理顺关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县级各领域统战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民族宗教领域和顺稳定。无论是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主管部门还是机构改革合并后的主责部门,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宗教各项治理整顿和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宗教三级工作网络,落实宗教月报告制度,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团结稳定大局。二是进一步密切了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重点人物的联系,加深感情,搞好服务,激发他们的爱国爱乡热情,坚定他们“反独促统”的信心。三是统战宣传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统战宣传网络,成立了统战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委统战部建立了点对点通信,实现了统战信息现代化。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掌握新情况、探讨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工作成果。
随着全国上下统战工作的变革,我县统战工作也得到了切实加强,也给全县统战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具体说,呈现出以下“七个变化”。
一是统战部门身板变“硬”了。根据上级精神,我县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统战部门说话无力、协调困难、人员进步缓慢的被动局面,顺应了新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县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统战部的协调权威性提高了,协调力度加强了。
二是党委研究统战工作变“多”了。随着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加强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县委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尤其是统战部长进入县委决策层后,县委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及时了,节奏加快了,专题听取统战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多了,县委对统战工作的讲话多了,指示多了,文件多了,对统战工作的关心多了。
三是统战部牵头协调的作用变“强”了。在横向方面,统战系统的民宗局、工商联、侨联等部门,尤其是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通过机构改革合并后,不仅提高了政治地位,还可以借助统战部长担任常委的条件,更方便地了解全县的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纵向方面,统战部增强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战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统战工作基础。
四是财政经费相对变“足”了。县委统战部在改革后特别是与民宗局合并后,依据财政预算实际,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经费。大部分在全额核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的基础上,还另外为统战部门追加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专项业务费。20_年以前县委统战部办公经费由过去每年不足万元,20_年后,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有了基本保障。
五是办公环境变“优”了。随着统战部门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职责职能的拓宽,在“三定”职责职能方案中的人员编制、科室设置都有了增多,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逐渐得到更新和补充,人、财、物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六是统战部门变“忙”了。常委任部长,使统战工作与县委、政府全局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既给统战工作的全方位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对统战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时不再局限于统战工作本身的一个“点”,而更多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面”上去考虑问题。统战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变得越来越忙。
七是统战干部变“勤”了。为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新形势,县委统战部狠抓作风转变,在学习研究、舆论宣传、服务办事、检查督促等方面狠抓落实,对统战工作实行分工细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指标,以“有为”促“有位”,以成绩求进步,加压驱动,鼓足干劲,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近年来,虽然统战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制约统战工作开展的不容忽视的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统战工作不够重视。对统一战线工作在党的事业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经济,轻党务,党务之中重组织、宣传、纪检,轻统战的现象。虽然有些部门和乡镇对统战工作较以前重视了,但在工作的配合上还不够积极主动。部分乡镇中缺少具体负责工作的统战委员,村级统战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还不能充分发挥互动作用等。
二是对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探索不够。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球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社会经济结构进一步分化组合,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产生,使统一战线出现一些新的工作领域,一些部门目前在这些新阶层、新领域缺乏工作经验,探索、调研不够。
三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引导教育工作需进一步改进。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经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他们既是资产私有者的代表,又是独立自主的经营者,他们在追求获取企业经营利润的同时,更加看重党和政府所给予的社会名誉。但由于其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如何做好他们的引导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奉献社会,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是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差距较大。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县乡两级党政职能部门中,高学历、有才能、有影响的非中共人士比较缺乏,无论是党外干部队伍现状,还是政策措施落实,还是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体制机制上,与新时代统战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环节薄弱。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和法检两院还没有按要求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基本没有配备党外副职。人大和政协的党外代表、委员及常委的比例还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干部培训,推进统战工作。举办统战理论培训班,组织统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各项统战工作的能力。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开展以乡镇、街道新分管领导、新统战干部、新代表人物为重点的大培训。着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统战、重视统战,进而支持统战,促进统战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调研工作。一是切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阶段统战工作调研,把创新理论,完善政策,提出举措作为基本内容,深入调查研究,为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重点课题的调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调研活动,组织各阶层统战代表人士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三是从事统战工作的党政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工作部门,深入到工作对象中去,熟悉新人、熟悉新事、熟悉新情况,努力开拓新的工作领域。认真分析和研究新的社会阶层和领域的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做好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积累经验,为制定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
三是加强思想引导,做好非公人士统战。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学习金融、营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企业参与竞争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企业家。同时要积极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在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使他们主动参与社会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把手中的剩余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中去,为国分忧,为民解难,奉献社会。
四是加强民主协商,做好党外人士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力度,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和团结党外干部。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基本方针,对那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及时安排到人大、政府及有关人民团体中,并确保在人大、政协中的比例,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过举荐或公开选拔招聘,把那些德才兼备、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士安排到政府和司法部门。在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中,要形成一套制度以保证工作的规范化,避免随意性。
五是加强政治建设,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没有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为发展服务,首要的就是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县委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也是对统战部门职责定位的最好概括。统战部门服务经济建设,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和统战部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稳步增长;加强内引外联、大力招商引资,帮助民族经济发展;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广交朋友,经常保持沟通、联系,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的荣誉和政治地位,提高其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精选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报告(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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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_万元人民币。
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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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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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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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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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保证乙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水、电、汽、路等。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7、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和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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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获取定额回报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权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对厂区或设备进行改造和改扩建。
5、乙方有义务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更大利润效益。
6、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杜绝非法经营。
7、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等生产问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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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回报金。
10、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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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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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精选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报告(精)三
我乡的统一战线工作,在县委统部的指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精神,认真的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并对下年工作做几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统战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了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把统战工作纳入乡党政主要领导的实绩考核内容,在乡党建工作会议上作总体部署。在开展学习时,认真传达了全县统战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同时,根据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上级统战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做到工作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探讨下阶段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狠抓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全力保证整改效果。
(二)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为社会发展提供力量支持重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从服务三农和重视教育问题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乡党委、乡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努力服务社会。
(三)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一是加强调研。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全面掌握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二是积极帮助少数民族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我乡统一战线工作要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乡社会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是加强统战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2是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是进一步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促进我乡非公经济健康向上发展;4是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及统战部门交办的任务。
精选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报告(精)四
根据市委《“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围绕市委“1+10”实施方案提出的3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十大行动计划”,结合加强统战基础工作,服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对近年来县委统一战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第一次明确规定“省及省以下各级统战部长,由于工作需要而又有条件的,要由党委常委兼任”。20_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重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配好省及省以下党委统战部长”。20_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又明确指出:“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根据这一精神,在20_年县委换届选举中,我县也实现了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既顺应了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也为党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
(一)党委、政府对统战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全县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责任人,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多;二是把统战工作纳入县乡两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依据;三是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委党校开设了统一战线理论课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四是统战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均得到了增加、补充和更新。通过多项措施的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保证了统战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二)加大了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力度。一是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了全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干部队伍数据库,形成一支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党外干部队伍。二是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三是通过竞争上岗、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为培养新一代党外干部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实践中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四是与组织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好统战部安排人事的职能作用。通过这四项措施,有效地加大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力度。20_年以来,全县新提拔党外科级干部人,副县级人。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了三级统战网络。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在我县建立较早,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网络一直不够完善,人员调整后得不到及时补充。统战工作逐步理顺后,网络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县、乡、村及时补充人员,健全制度,三级管理通过各级例会制度,月报制度等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把关,明确人员,明确责任,使这项工作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较好地保证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四)统战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县委统战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选好角度。突出地方特色,抓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这一关键,带动了党外知识分子培养、党外干部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教育等方面的统战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活动。运用多种载体,推动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激发广大统战成员服务中心,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极大热情;三是多交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出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统战成员联谊交友制度,经常同他们谈心、交心,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四是理顺关系。充分发挥统战部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统战系统工商联、台办、侨联、宗教局等部门,理顺关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县级各领域统战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民族宗教领域和顺稳定。无论是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主管部门还是机构改革合并后的主责部门,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宗教各项治理整顿和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宗教三级工作网络,落实宗教月报告制度,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团结稳定大局。二是进一步密切了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重点人物的联系,加深感情,搞好服务,激发他们的爱国爱乡热情,坚定他们“反独促统”的信心。三是统战宣传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统战宣传网络,成立了统战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委统战部建立了点对点通信,实现了统战信息现代化。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掌握新情况、探讨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工作成果。
随着全国上下统战工作的变革,我县统战工作也得到了切实加强,也给全县统战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具体说,呈现出以下“七个变化”。
一是统战部门身板变“硬”了。根据上级精神,我县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统战部门说话无力、协调困难、人员进步缓慢的被动局面,顺应了新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县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统战部的协调权威性提高了,协调力度加强了。
二是党委研究统战工作变“多”了。随着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加强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县委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尤其是统战部长进入县委决策层后,县委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及时了,节奏加快了,专题听取统战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多了,县委对统战工作的讲话多了,指示多了,文件多了,对统战工作的关心多了。
三是统战部牵头协调的作用变“强”了。在横向方面,统战系统的民宗局、工商联、侨联等部门,尤其是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通过机构改革合并后,不仅提高了政治地位,还可以借助统战部长担任常委的条件,更方便地了解全县的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纵向方面,统战部增强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战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统战工作基础。
四是财政经费相对变“足”了。县委统战部在改革后特别是与民宗局合并后,依据财政预算实际,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经费。大部分在全额核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的基础上,还另外为统战部门追加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专项业务费。20_年以前县委统战部办公经费由过去每年不足万元,20_年后,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有了基本保障。
五是办公环境变“优”了。随着统战部门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职责职能的拓宽,在“三定”职责职能方案中的人员编制、科室设置都有了增多,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逐渐得到更新和补充,人、财、物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六是统战部门变“忙”了。常委任部长,使统战工作与县委、政府全局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既给统战工作的全方位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对统战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时不再局限于统战工作本身的一个“点”,而更多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面”上去考虑问题。统战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变得越来越忙。
七是统战干部变“勤”了。为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新形势,县委统战部狠抓作风转变,在学习研究、舆论宣传、服务办事、检查督促等方面狠抓落实,对统战工作实行分工细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指标,以“有为”促“有位”,以成绩求进步,加压驱动,鼓足干劲,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近年来,虽然统战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制约统战工作开展的不容忽视的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统战工作不够重视。对统一战线工作在党的事业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经济,轻党务,党务之中重组织、宣传、纪检,轻统战的现象。虽然有些部门和乡镇对统战工作较以前重视了,但在工作的配合上还不够积极主动。部分乡镇中缺少具体负责工作的统战委员,村级统战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还不能充分发挥互动作用等。
二是对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探索不够。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球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社会经济结构进一步分化组合,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产生,使统一战线出现一些新的工作领域,一些部门目前在这些新阶层、新领域缺乏工作经验,探索、调研不够。
三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引导教育工作需进一步改进。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经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他们既是资产私有者的代表,又是独立自主的经营者,他们在追求获取企业经营利润的同时,更加看重党和政府所给予的社会名誉。但由于其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如何做好他们的引导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奉献社会,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是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差距较大。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县乡两级党政职能部门中,高学历、有才能、有影响的非中共人士比较缺乏,无论是党外干部队伍现状,还是政策措施落实,还是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体制机制上,与新时代统战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环节薄弱。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和法检两院还没有按要求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基本没有配备党外副职。人大和政协的党外代表、委员及常委的比例还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干部培训,推进统战工作。举办统战理论培训班,组织统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各项统战工作的能力。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开展以乡镇、街道新分管领导、新统战干部、新代表人物为重点的大培训。着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统战、重视统战,进而支持统战,促进统战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调研工作。一是切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阶段统战工作调研,把创新理论,完善政策,提出举措作为基本内容,深入调查研究,为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重点课题的调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调研活动,组织各阶层统战代表人士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三是从事统战工作的党政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工作部门,深入到工作对象中去,熟悉新人、熟悉新事、熟悉新情况,努力开拓新的工作领域。认真分析和研究新的社会阶层和领域的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做好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积累经验,为制定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
三是加强思想引导,做好非公人士统战。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学习金融、营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企业参与竞争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企业家。同时要积极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在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使他们主动参与社会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把手中的剩余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中去,为国分忧,为民解难,奉献社会。
四是加强民主协商,做好党外人士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力度,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和团结党外干部。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基本方针,对那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及时安排到人大、政府及有关人民团体中,并确保在人大、政协中的比例,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过举荐或公开选拔招聘,把那些德才兼备、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士安排到政府和司法部门。在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中,要形成一套制度以保证工作的规范化,避免随意性。
五是加强政治建设,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没有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为发展服务,首要的就是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县委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也是对统战部门职责定位的最好概括。统战部门服务经济建设,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和统战部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稳步增长;加强内引外联、大力招商引资,帮助民族经济发展;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广交朋友,经常保持沟通、联系,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的荣誉和政治地位,提高其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精选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报告(精)五
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做好新时期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按照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统战方针,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积极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现将我学区一年来的统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统战工作精神,切实加强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全体统战对象的积极性,学区党总支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通过学习,使统战对象加深对统战理论的理解,提高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鼓励他们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参与。
我学区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强党外人士的统战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学区党总支把统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班子人员变动后,及时充实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来怡剑同志任统战工作负责人,杨德海联络员,具体落实统战工作。
2、理清结构,结对沟通。在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人才问题,人才问题也是知识分子工作的核心。党总支经常与统战对象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统战对象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到学校工作上来。
3、凝聚力量,大胆使用。党总支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在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方面下功夫。从政治上、组织上关心统战对象,把他们作为学校发展的基本力量。从知识分子中选拔优秀干部,推荐年轻有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外人士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
4、教育引导,积极培养。党总支对党外知识分子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在日常生活中,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教育引导,把党外知识分子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党总支以学习型、和谐型和富有战斗力型的机关建设为抓手,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培养、引导党外人士向党总支织靠拢,学区党外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团结协作、共谋发展,我学区党总支还积极引导社会贤达人士参学校教育事业。通过古战基金会的协调,广泛引导社会贤达人士参与学校教育发展,为贫困学生捐资助学,得到了社会好评。
今年来,我学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始终坚持统战工作无界线的指导方针,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注重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有力地促进了我学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存在问题:
1、结合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力度不够。
2、现在学区机关的统战干部大都是兼职人员,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有些工作开展得还不到位。
下步措施:
1、提高认识。要将统战工作纳入学区全年工作事项中来,加大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统一战线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2、配强人员。在学区人员工作分工上,既要有党政领导主抓统战工作,还要多选配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善于团结人、热心统战工作的教师担任学区统战工作联络员。
4、推动工作。抓好统战宣传,提高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同时要注重加强调研和信息交流,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发展。
精选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报告(精)六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驻场人员及渠道专员规范公司着装,配置工作服。
工作服的订制、保管
1、 工作服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定制、采购。
2、 工作服领取后进行登记妥善保管,西装、西裤各一条,本工作服因量身购买,故未工作满一年者缴纳工作服费用的50%。
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上班时间或者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重要会议,需要求规范着装。
2、穿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装颜色、款式得当的白色衬衣、领带、袜子和皮鞋;皮鞋应保持清洁,无破损。
3、工装内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4、工装保持清洁,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要 求
1、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本规定。
2、 公司将对员工穿着工作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次不规范着装罚款50元。
3、 员工损坏工作装的,费用自行承担。
其 他
1、本规定由总经办、人事部负责拟定、监督,由各事业部、销售部、渠道部执行。
2、如有特殊情况视情况确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4 日起执行。
精选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报告(精)七
内容摘要: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_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对于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杭州市司法局机关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制度规范党建工作,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深入调研思考,以更务实的举措推动《条例》进一步落地见效。
关键词:机关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0_年12月27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杭州市司法局紧紧抓住《条例》出台的历史性机遇,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依据,从组织队伍建设、基本职责、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党内民主监督、领导和保障等方面,阐述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各项要求,作出全面规范,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责任要求,为各级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导。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推动市司法局机关党的建设更加规范有序,有力促进机关党建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才能永葆党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条例》的修订,适应了党和国家机关建设发展的理论及现实需要,吸收了多年来机关党的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新的经验的结合。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更有力地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市司法局机关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机关现代化治理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和国家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一定程度上引领上着全社会治理水平的风尚。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提升市司法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机关治理水平,促进市局全面发展进步。
二、贯彻落实《条例》的现状分析
目前,杭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包括7个机关党支部、4个公证处党支部、1个法援中心党支部、1个仲裁办党支部和2个离退休党支部,有党员336人。从调查情况看,杭州市司法局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总体良好,组织有力、举措务实、工作创新、成效明显,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一)强化首位意识,政治建设统领抓得紧。《条例》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部署,通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同时新增“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对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杭州市司法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政治建设责任,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发展。近年来,市局组织全体机关党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组织党员春训冬训班、处级干部研修班、领导干部读书会等,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全系统“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学习十九大精神暨司法行政工作汇报会、庆祝建党98周年暨“最美”事迹报告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庆祝建党99周年“我的战役故事”报告会,开展主题朗读会、演讲比赛、征文评比等,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推送《我的“入党故事”分享》等专题微信内容,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争取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司法行政事业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二)把握核心要义,全面从严治党落得实。《条例》总结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结合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党员管理、作风纪律等方面作了明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对象、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完善。杭州市司法局坚持把“清廉司法”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抓手,将纪律规矩挺在前,不断强化正风肃纪。近年来,市局相继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规定(试行)》等刚性制度,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十个一”集中警示教育、“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市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整改等工作,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围绕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自查自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20_年以来查处并给予机关党委所属党员党纪处分32人。制定出台司法行政干警与服刑、戒毒人员亲属交往“五严守”“十严禁”“亲清十要十不”和《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外”八条禁令》,严格督促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正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通过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广大干警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局机关总体政治清明、干部清正。
(三)践行根本宗旨,主动服务意识树得牢。《条例》充分体现宗旨意识、人民意志,要求党组织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主动关心党员与群众。杭州市司法局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关心关爱党员干部,积极服务当地群众。近年来,市局持续深化“结对帮扶”活动,认真开展走村连心三服务、万名党员结对万名困难户、春风行动等工作。局机关党委与黔东南州、百千万结对镇塘栖镇共计45户困难家庭学生结对并募集捐款,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公交文明劝导、平安巡防等志愿活动。扎实开展“助万企、帮万户”工作,发动机关党委13个在职党支部、近200名党员深入滨江区浦沿街道和塘栖镇13个社区、19个村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组织疗休养、“生日恳谈会”和退休干部“退休仪式”等,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春风行动反哺等工作,开展读书、体育、书画等社团活动,以实实在在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员队伍整体风貌良好。
(四)遵循基本规范,工作制度规定把得严。《条例》根据党章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书记人选、机关纪委设置及工作机制提出新的要求,并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发展等作了明确。杭州市司法局坚持以《条例》的规定要求为基本规范,认真贯彻、严格落实,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支撑。按照《条例》规定,市局设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并配备了3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20_年初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机构改革后迅速启动完成机关党支部的调整组建和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委会议、局党委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等规定,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落实。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好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计划报批制、指导督查制、全程记实制等,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参与监督局机关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招投标等重大敏感事项,严格资格审查、流程操作、结果评议等,确保公平公正。目前,市局机关党组织按章办事基本到位,工作运行顺畅。
(五)注重实践创新,杭州司法品牌叫得响。《条例》明确“坚持继承和创新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近几年,杭州市司法局坚持在实践中求创新,积极打造杭州司法党建品牌,促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在监督上,着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因查实具有轻微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实施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视情了结或转入监督执纪“后三种形态”进一步处置,前移防范关口,构筑“第一道防线”;在问责上,对被处理人职级和处理结果所对应的“四种形态”种类分别量化,根据被查处干部职工的职级和运用的形态,作为问责的量化依据,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执纪上,对受处分干部积极落实关心关爱、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等制度,以关爱、信任、激励三步走帮助“跌倒”的干部找回初心,让“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在预防上,以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加大科技信息手段融入,创新构建了警情廉情智能分析管控系统、警械具装备智能存储系统、公证流程监督等项目,实现全程监控、动态预警、智能响应和结果反馈;在文化上,“廉洁好家风”建设获得《人民日报》肯定,“廉值千金心向党”剪纸艺术展得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的批示肯定,中纪委予以刊登。开展“最美办公室”评比,以“优美环境、优良作风、优质服务”推动文明机关创建。20_年以来,市局先后五次在市直机关工委工作会议或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中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官网、《杭州日报》等多次刊载市局党建特色做法。
三、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总体上,杭州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条例》有力有效,充分体现了市局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有的机关党支部和少数党员在制度落实、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市局机关党建更高水平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和短板:
(一)有的党支部落实经常性工作不规范。《条例》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相关工作,党支部工作条例对13项经常性工作也有具体的规定,内容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但有的党支部在落实13项经常性工作上,还存在制度不执行、工作不规范、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比如,有的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不专,对党建工作理论和相关要求一知半解,对工作开展缺乏清晰的思路;有的党支部年度工作缺乏计划性,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经常、时有时无;有的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质量不高,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的发言内容只言片语;有的党支部发展党员执行程序不够严格,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格,入党志愿书中的内容有涂涂改改的现象;有的公证处党支部基本不参与重大决策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直接以主任会议或处务会议形式研究决定。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有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建工作的规定要求不甚了解。
(二)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不深入。“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这是《条例》明确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但调查发现,市局机关党建工作还难以真正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一定程度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导致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强。主要表现在:有的党支部把党建工作看成应付的“形式”任务,满足于会议开过、活动搞过、照片拍过、笔记记过,认为只要有留痕、能应付上级考核检查就可以了,没必要在乎过程和质量;有的党员把党建工作看成是副业、业务工作是主业,党建工作要给业务工作让路,有时因忙工作而顾不上参加党组织生活;有的党员认为党建工作务虚,看不出什么实效,单纯地就学习而学习、就活动而活动,没有认真思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的问题。等等。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个别党支部和党员观念上有偏差,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三)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不严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是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条例》明确了党组织监督党员干部的八种情形,提供了明确的路径。但实际工作中,有的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履行教育监督职能不到位,存在监督偏宽、约束偏软的现象,导致有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近三年来,局机关和局属公证处有4名党员皆因廉洁自律问题受到处分,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违反财经工作纪律,给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反映了机关党支部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主动介入、较真顶真还比较缺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局机关党委,当好“第一道防线”守卫员的作为不积极。之所以有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除其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不强、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弱之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入心、监督管理缺乏实效、职务犯罪风险把控和预防不力,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四、加强《条例》贯彻落实的对策思考
(一)紧抓根本性保证这个前提。《条例》贯彻党章和党的有关法规要求,厘清了各方责任分工,推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篇,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两个维护”贯穿始终,持续深化“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机统一。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情况、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这是有效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保证。要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吸取钱妙法案件的反面教训,强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敏感性,定期检查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情况,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予以约谈、问责;三是提高党建能力。《条例》围绕高素质、专业化的目标要求,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市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力量。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实践轮训等方式,提升能力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队伍,把他们培养成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注重对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培养,通过系统集训、经验交流、领导传帮带等多种办法,不断提高其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紧扣制度执行力这个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抓住关键,采取切实举措,抓好《条例》落地见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重点是对照《条例》,认真查找市局在组织设置、履行职责、加强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监督、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及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找准发力点,从制度层面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精准施策、补齐短板,使《条例》成为接地气、有活性的实实在在的遵循;二是认真检查督查。灵活运用现场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市局机关各支部落实党课教育、谈心谈话、发展党员、党日活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条例》贯彻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敢于“亮黄牌”“掏红牌”,采取现场纠正、批评提醒、诫勉约谈等方式开展督导,形成制度规定执行的强大推动力;三是重大任务检验。制度执行好不好,抓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贯彻落实《条例》的效果要在完成重大任务的实践中检验。比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百千万蹲点调研”“走亲连心三服务”中,利用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有效服务广大群众、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三)紧贴融合式推进这个重点。《条例》明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这是实际贯彻落实中的一个难点,也是必须坚持的重点。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是围绕服务中心。围绕服务中心,是《条例》对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职责的新定位新要求之一。要强化“围绕中心抓党建”的意识,紧扣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研究部署机关党的建设,有的放矢围绕中心开展工作。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形式,把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基本职责渗透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注重创新创特。结合市局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一些工作和活动,做到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动作”不走样、打造特色亮点的“自选动作”有看头。要不断深化活动内涵、创新工作载体、细化工作举措,久久为功,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做深做细、常做常新,在做法、效果和影响力上不断提升,树立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品牌;三是着力项目防控。加强廉政风险项目防控,既是党员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也是对贯彻落实《条例》与本地实际结合的实践体现。要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从内设机构、司法行政岗位、权力影响三个层面入手,结合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紧握综合性驱动这个抓手。《条例》的贯彻落实必须以全面之法、全方位用力。要善于利用抓手和杠杆,综合采取激励手段,增动力、鼓干劲,促进《条例》的有效贯彻落实和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一是积极争先创优。评优评先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内容,同时也是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的有力举措。要加强规范评先评优工作,科学设置创评标准,明确有关要求。坚持以市局“最强支部”“最美党员”“最优项目”为目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选树一批执行制度严、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佳的典型,建设过硬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带动和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二是加强总结宣传。深入挖掘和认真梳理市局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积极推介成功案例。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固化为良性工作机制,坚持长期抓、长效抓。利用市局官网、媒体等平台,向外宣传市局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果,积极展示杭州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考责问责。坚持以考核为杠杆,将贯彻落实《条例》、开展党建工作情况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要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条例》和党建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机关满意处室、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党支部星级、党支部书记“最强领头雁”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重大失误、不规范、不达标的党组织或个人予以一票否决,充分体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
精选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报告(精)八
本课所涉及的民族团结原则、方针和做法、“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以及台湾的问题都是中考的重点和热点。
1、我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课中,创造性的运用了教材,巧妙的使用了多媒体技术,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循序渐进的进行了如下设计。
2、在导入新课时,我采用了问题情境引导教学法,借助了播放歌曲《爱我中华》,从而引发学生对民族团结问题的思考。使学生在欣赏歌曲的同时,也感受到民族团结。这样使学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自然的进入了知识情境。同时本课结束时,我采用问题情境教学研究法,播放歌曲《我的中国心》,学生在高唱歌曲时,心灵受到冲击,心理得到净化,情操得到陶冶,美好的情感自然产生。歌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升华了学生的爱国情感。
3、在讲解“民族团结问题”时,我运用了问题情境引导教学法和比较教学法,展示图片和展现大量的课外知识。使原本深奥的知识变得浅显易懂,学生有兴趣去接受和学习。
4、在学习“国家统一问题”时,我运用情境引导教学法,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1、采用问题情境教学法,大量使用多媒体和视频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降低了教学的效果。
2、在使用比较教学法讲解问题时候,对比虽然鲜明,但对学生的引导有一定的欠缺,亟待改进。
3、在使用小组合作探究式方法时,学生之间交流的时间较短,在回答问题时语言组织不够好,还有就是探讨的问题难度要适中。
1、在运用情境引导教学法时,我会更加注意引导的方向,注意占用的时间,注意学生注意力的集中,争取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2、在运用比较教学法时,我会注意对学生的语言表达和总计归纳能力的培养。
3、在小组合作探究式,我会注意引导,控制学生的交流时间,还有要选择有一定难度,学生又能通过讨论找出答案的问题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