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工作规范范文 第一篇
反间谍活动总结
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我校于
20_年10月26至10月28日积极开展了反间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有关反间谍常识。活动期间,通过广播站、主题班队会、师生共同观看反间谍视频和漫画等形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反间谍法》,具体总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充分利用班(队)会、广播站作为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宣
传教育,使全体同学对反间谍相关知识有了比较全面和正确的认识。
2、组织讨论。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讨论交流。讨论中,注意引导学生结合有
关反间谍法知识,进一步深入剖析一些境外间谍组织的本质及特征,了解个别别有用心的帝国的丑恶嘴脸。同时,发动学生今后要注意向自己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争当国家安全知识的义务宣传员。
3、师生共同观看影像资料和图片、学习《反间谍法》
由学校统一安排,师生在多媒体教室共同学习《反间谍法》,观
看反间谍漫画和视频。通过触目惊心的事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放松警惕,国际_势力的阴谋就有可能得逞,国家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国家利益就可能受到损害,人民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活动开展以来,学生积极性较高,有效地增进了我校学生的国家安全知识,大大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进一步树立了学生安全意识。篇二:第 3 课时 依法参与政治生活
第 3 课时 依法参与政治生活
课型:新授课 主备:郑珍珠、梁增杰 吕成审核:政治
组全体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
1.了解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内容、行使渠道,2.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义务
3、培养依法正确行使政治权利的能力,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 明确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
全是青少年的政治义务,也是青少年热爱祖国的具体体现。
过程与方法
通过情景的创设、图片的展示和材料的分析,正确行使政治权利。
通过合作交流和探究学习,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教学重点】正确行使政治权利。
【教学难点】:维护国家安全。
【课前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流程】
时政追踪 导入新课
1、时政播报:从今年九月份我们老师行使选举权谈起,让学生思考,为什么老师可以参加投票选举人大代表,而你们为什么不可以?
2、师友评析时政,教师评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行使选举权需要
具备三个条件:_公民;年满18周岁;没被剥夺政治
权利。同学们没有选举的权利,那么中学生还能参与政治生活吗?
二、师友合作 互助探究 1.学生阅读课本84--86页,完成《能力培养与测试》55页教材助
读.自主学习,师友互讲。
2.学生反馈自学成果,教师适当点拨,强调重难点,并指导学生在课本上勾画笔记。
3.教师出示典型材料(见《能力培养与测试》56页探究一),创
设情境,通过对师友的个别提问,深化学生理解,规范学生语言表达,对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重点讲解。
三、和谐互动
(一)、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活动一:
我们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多媒体展示图片)这几幅图反映了我国公民想有什么政治权利?
活动二:
多媒体,图片体现了哪些行使建议权、监督权的渠道? 1.师友探究
p85判断一下,看看下面材料,指出其行使建议权、监督权的渠道。
活动三:
p86图判断一下,看看下面几种反映问题的途径是否可行。2.合作探讨:练习册57页12题
学生一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讨论,教师巡回指导,及时了解学生的讨
论情况然后小组代表发言。
教师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在进行简要的总结。
课本上画下相应的知识点。
(二)维护国家安全
1.学生阅读课本86--88页,完成《能力培养与测试》55页教材助
读.自主学习,师友互讲。
(1)国家安全是什么?
(2)为什么要维护国家安全?
(3)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学生讨论回答,教师适当的总结)
2.探究。伊力哈木案件——为什么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反间谍法》的通过。我国为什么要制定《反间谍法》?
课堂练习
1、学生自主完成《能力培养与测试》56--57页,单选题,教师出
示答案,师友互相批改相互讲解。
2、师傅间、学友间相互提问质疑、释疑、教师点评,肯定学生的创新思维。
四、拓展提高
1、教师根据学情,出示综合性习题(见练习册56页探究二),学
生自主思考,师友讨论,全班交流,教师点拨。
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意义。
五、总结归纳
1、师友共同总结本节课的收获,相互评价。
2、教师引导学生归纳知识体系,强调重点,评价师友表现。
课堂总结
1、作为国家的主人,关心国家的事,维护国家安全,参与国家管
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即使我们的参与政治生活的表现,也是对国家
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师生共同总结回顾本课内容(见板书)
七、布置作业
把没有做完的非选择题做完。
板书设计:见多媒体课件
教学反思:篇三:_纪念馆义务讲解员感想
_纪念馆义务讲解员感想
随着期末的到来,这个学期的义务讲解员工作已经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站在_纪念馆的三楼一遍又一遍的看着这些讲诉_先生生平事迹的照片还有他生前用过的许多物品,比如衣服,配枪,指挥刀等等这些都叙述着他不平凡的一生。
记得我第一次来到纪念馆是在几个月以前了的,当时是我们青协的两位部长带队,带着我们这些刚刚进入大学没多久的学生们来到这里,还记得当时一路上大家都抱怨着这路太难骑车了,太累了,现在想想都是十分有趣的哦。当时部长们分批给我们讲解这里的一切,虽然当时听的很认真,不过由于不知道心里是激动还是紧张,反正好多都没有记下来,最后只能自己对比着讲解稿与照片慢慢的看了。三楼刚进去就是几个讲诉_先生生平的小铜像,很可爱的哦,在同一个房间里还有着_先生一家的全家福(1901年)呢,里面有他和怕的原配夫人卢慕贞还有他们的3个孩子呢,接下来是一些讲诉武昌起义成功前_先生为革命奋斗的照片其中给我最深映象的是1896年的“伦敦蒙难”事件,当时_先生被清朝驻英公使馆以宴会为由诱捕,他利用身上的所有钱买通了门卫给他的老师写了一封求救卡片,结果他的老师利用舆论的压力迫使清政府放人才解救了_先生。之后孙先生就留居伦敦在大英图书馆里研究和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次年经加拿大到达日本成立了兴中会并发起了起义,结果仍然是失败,再次逃亡海外来到欧洲发展革命组织,于1905年在日本成立同盟会并先后发动了10次起义,尤其是最后一次黄花岗起义为人们所熟知,不过仍然都是以失败为结局。但是1911年10月由部分革命党人发动的武昌起义成功后,孙先生立刻动身从美国途径欧洲回到国内。
以上就是第一个房间里的内容了,我虽然已经熟读稿子许多遍了不过看到图片还是有另一番感受的啊,感觉是那么的真实,心里也在为孙先生的曲折经历而感到悲伤。不过想想哪个伟人没有经历过大起大落,就比如我们尊敬的新中国总设计师_,他的人生就是三起三落,不过最后他们仍然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为世人所敬重。
第二个场馆主要讲的孙先生从1911年就任临时大总统到他最后死去的主要事迹。他在1912年1月1日回国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处处以国民公仆为己任,明确要求一切政府官员都要做人民的公仆,深受民众爱戴。但是由于革命党人的软弱退让,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窃取,_也被迫辞去临时大总统的职位,不过之后他奔赴各地考察,致力于实业救国以及宣传他的民生主义。
1913年袁世凯在刺杀宋教仁后暴露他复辟的野心,于是孙先生又领导了二次革命,但是由于内部混乱导致革命失败,_也流亡到了日本。于是温馨的一幕发生了,在孙先生最困难的时候_小姐来到了他的身边。但是他们还有一张婚书,这张婚书有许多人认为它是假的,但是_夫人在后来为这张婚书做了鉴定说是真的,上面关于“_”三个字写成了“宋庆琳”解释说由于她以前生活在美国所以对中文不是很熟悉,当时不会写这个字所以用一个简单的字来代替,日期将25号写成26号是因为在当时人们心中认为偶数比奇数吉利所以才改的。呵呵讲到这里许多游客都觉得很有趣没想到还有过这样的事发生过。旁边还有个孙先生与_会谈时的真人蜡像,许多游客当时都吓了一条呢,也正因为他们的这次会谈促成了国共第一次合作,旁边还有第一次_开会时的照片,我还在里面找到了_,汪精卫等名人哦,其实我发现游客们好多都很喜欢在一堆人中间找到自己认识的伟人的。_之后孙先生也意识到没有自己的军队,革命是不会成功的,于是他成立了著名的黄埔军校。
在北伐过程中,北方的冯玉祥发动北京_,电邀孙先生北上共商国是。_先生为谋
求中国的和平统一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决定北上。当孙先生到达天津的时候受到热烈的欢迎,但是由于过度的劳累导致肝病发作被送入医院,在天津休养了近一个月才转入北京协和医院,经医院诊断为肝癌晚期,又使用了当时最先进的镭锭照射,但是仍然无效与1925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铁狮子胡同逝世终年59岁。讲到这里有一些游客都会默默的为孙先生的逝世而默哀一会。记得孙先生当时有3份遗嘱,分别是国事遗嘱,家事遗嘱,致苏联遗书,其中大家所熟悉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就出于国事遗嘱里面的。其实早在1912年的时候_与随行人员来到紫荆山行猎时就曾经表示将来去世后要葬到南京紫金山的愿望,临终前也再次表示要葬在紫金山上。之后_小姐一行人就前往紫金山为其选址。最后通过公开登报征求中山陵墓的图案,最后由青年建筑设计师吕彦直设计的警钟型陵墓,寓含“唤起民众,警钟长鸣”之意呗一致通过,随即他就被聘为中山陵墓建筑师,主持建筑工程。不过最后吕彦直由于过度劳累年纪青青就由于肝癌去世了,巧合的是他也是因为肝癌。
以上就是第二个房间里介绍的东西了,房间里除了图片外还有一些孙先生生前用过的东西,不过可惜的是许多都是复制品,通过第二个房间的讲解,许多游客都发现自己对_先生了解的还不够,而且也对他的一生的付出做出了肯定和赞扬。
接下来还有2个房间,讲的都是一些中山陵的历史还有为孙先生迁坟的经过,其中人们最感兴趣的是发现汪精卫的墓也在紫金山上,不过我们给他们讲解的时候说当时汪精卫自认为自己在国民心中的形象不好所以他为自己建造的墓是刚劲混泥土结构的,不过_胜利后_专门用从德国进口的炸药将其炸毁,讲到这里许多人都笑了。其中一面墙上描述的是_期间紫金山的破坏情况,其中中山陵被破坏的程度是最小的,我们得到的原因是因为孙先生与日本的关系相当好受日本人尊重。不过讲到这里的时候有一些游客就会说_就是个_贼要不是他做了许多将日本间谍之类的带进中国,为_买下了伏笔,中国也不会如此不堪,听到这些,我也只能一笑而过了,总不能和别人争论一番吧。其他还有一些国内外的领导人前来这里参拜_的照片,其中有一张_夫人的照片,当时游客们都问为什么只是张侧面的照片,我们当然知道肯定有人问,所以马上就回答说,由于宋夫人来中山陵是禁止别人为他拍照,而这一张是当时唯一的一张照片是很珍贵的照片,每次说完我就感到自己成机器人了,其中有一张_主席以前来这里的照片,不过这张最吸引人的不是_,而是旁边的讲解员,每次都有人看到惊呼一声“林志玲”,不过这当然不会是她了,时代不同啊,当时林志玲还只是个小孩子呢,旁边还有20_年台湾的三_前来的照片和提的字,其中游客们都说连战写的“美”字少了一横,而且字写的很难看,我们只能给他们讲说是当时连战认为住过还未统一美中不住所以才这么写的,至于写的难看那是因为当时他没有提前准备,之后另外两位主席写的字就是很漂亮的了。他们的来访也证明了中山陵是连接海峡两岸的历史纽带。
最后的一个房间讲的是_的思想在当下得以实现,比如青藏铁路,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等等都是_以前提出来但未完成的思想。
以上就是讲解的全过程了,说实话我们同伴讲解的时候一天也只能完整的讲解5,6场,大部分都是零散的讲解部分,不过由于每个月去一次,我们会忘记一部分,所以我们每次早上都要给对方互相讲解一遍来增加熟练度,早上由于现在比较冷所以很不是很多,我觉的还应付的来,不过到了下午我们就会不停的讲啊讲,很幸苦啊,不过每次我们获得游客们的感谢心里都是很舒服的,这就是帮助别人的快乐呀。我们的午餐每次都是很工作人员一起吃的,她们给我的感觉都是很亲切的,给我们帮助啊,没事还给我们讲些其他的内容,我每次都吧他们当成和蔼的大姐姐们。我们的工作时间是从8点半到下午4点,不过中唔有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每次我都会和同伴一起去紫金山上的不同景点游玩一会来放松自己。
我认为_纪念馆义务讲解员这项志愿活动是一个非常好的活动可以帮助我们掌握许
多与人交流的经验,让我们放开自己,帮助他人,我们也沉浸于其中,享受帮助他人的喜悦,这个学期的讲解工作已经做完了,我很期待下个学期的工作。
反间谍工作规范范文 第二篇
反间谍新闻观后感
针对近期的台湾间谍事件,认真学习观看了央视等新闻媒体的反间谍视频报导,以下是本人对于本次事件的一些切身感受和想法。
首先,就台湾当局制造间谍事件来说一下我的想法,自古以来,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大陆与台湾本是一家,两岸同胞血脉相连。作为华夏儿女,我们应该团结起来,任何阻碍国家统一的行为都应该遭到谴责和唾弃。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为早日实现民族统一而努力奋斗。
然后,就我们如何反间谍来谈一下个人观点。世界之大,国家众多,有些国家都自然会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甚至会侵害别国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短时间内实现了惊人的发展盛况,同时遭到了某些国家、利益集团的妒忌。为了保障我们国家不受外部不轨行为的影响,我们每一个国人都应该学习了解反间谍相关知识,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希望两岸同胞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做出自己的贡献!
反间谍工作规范范文 第三篇
_反间谍法
(20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条 _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_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
第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第二十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_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_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_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二十九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第三十一条 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第三十三条 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二)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
(三)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_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_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反间谍工作规范范文 第四篇
反间谍活动总结
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我校于20_年10月26至10月28日积极开展了反间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有关反间谍常识。活动期间,通过广播站、主题班队会、师生共同观看反间谍视频和漫画等形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反间谍法》,具体总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充分利用班(队)会、广播站作为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同学对反间谍相关知识有了比较全面和正确的认识。
2、组织讨论。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讨论交流。讨论中,注意引导学生结合有关反间谍法知识,进一步深入剖析一些境外间谍组织的本质及特征,了解个别别有用心的帝国的丑恶嘴脸。同时,发动学生今后要注意向自己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争当国家安全知识的义务宣传员。
3、师生共同观看影像资料和图片、学习《反间谍法》
由学校统一安排,师生在多媒体教室共同学习《反间谍法》,观看反间谍漫画和视频。通过触目惊心的事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放松警惕,国际_势力的阴谋就有可能得逞,国家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国家利益就可能受到损害,人民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活动开展以来,学生积极性较高,有效地增进了我校学生的国家安全知识,大大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进一步树立了学生安全意识。
反间谍工作规范范文 第五篇
新形势下信息安全对银行业的重要性
-----学习《反间谍法》心得体会
银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交易市场的中介、是社会信用的基础,银行运行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发展,因此,银行的信息安全、稳定运行都是至关重要的,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
世界风云多变,各国之间的利益斗争暗流涌动,不乏一些间谍组织通过种种非法手段获取信息,牟取利益,破坏和平。银行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命脉,首当其冲,成为他们攻击的重要目标。
20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_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该法律是针对保护我国信息安全,对抗间谍行为制定的,大大震慑了间谍行为,极大的保护了我国的信息安全。《反间谍法》需要我们每个人认真细读,严格遵守,更是在工作中时刻紧绷一根弦——保护信息安全,绝不泄密、漏密。
作为一名银行的职员,更应该为保护银行秘密做努力,应该认真学习《反间谍法》。10月26日,我行对在职员工进行了如何维护信息安全,抵制间谍行为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学习,深刻的认识到信息安全之于银行的重要性,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危险性,每个人都深深的受到感染,决心为维护我行信息安全付出全部的力量。为进一步学习、加深巩固《反间谍法》的内容,我搜集到一些相关的案例,更加警示我严守秘密、维护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以上的事件也许是职员的操作失误导致信息泄露,但仍有一些人为因素故意泄露银行秘密。这些人往往是被间谍利用,被利益、色情所迷惑,走进了一条不归路,而他们的最终归宿必然是坚固的牢房。
网上还有很多的泄密案件,看完之后,心惊胆颤,曾以为远离自己的危机原来就在身边,曾以为安全的行为也是导致泄密的直接因素,庆幸当时没有犯错误,没有把U盘插进USB接口,没有在工作电脑上给手机充电……
《孙子兵法·形》篇在分析攻防范畴时指出:‚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这是对军队战争信息安全重要性的强调,战场残酷激烈,稍有不慎,信息泄露就会导致战争的失败,导致血流成河。银行信息安全的维护虽不像战场那样有人员伤亡,但是它的战场同样是激烈残酷的,它的成败也是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发展。因此,我们在信息的安全维护战中时刻警醒自己,严守秘密,规范行为,遵守《反间谍法》规定,为实现‚中国梦‛作出自己的努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