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精选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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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0 14:47: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一篇

大连和平现代城D座项目,于20xx年7月18日签订施工单位合同,20xx年9月18日破土动工,20xx年10月正式开工,签约合同造价6632万元,合同工期为日历天数485天。该工程地处交通便利、街道繁华、风景优美的大连和平广场西侧,与知名的星海广场相比邻,同属“大连星海湾城市新贵族聚居区”,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五十五层(含二层避难层和三层机房),高达米,被誉为中国北方纯小户型公寓“珠峰”,是大连又一道亮丽的风景,它的独具特色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更是吸引了同行业者的目光。在投标竞争中它是热点,在施工过程中它是看点。承建这样瞩目的项目,筑就这样的精品工程,给我们带来了无形的压力,也为我们谱写城市新章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

分包队伍更换后,并没有带来太大的起色,到五月下旬仅仅把主体施工到12层,没有达到我们承诺业主的目标,要达到年底封顶的目标更是难上加难。特别是由于工期的严重滞后,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在工作中失去了默契,产生了摩察,加深了矛盾。

在此情况下,公司领导和分公司的领导果断决策,调整了项目班子,并给新的项目班子提出了三项指标:1、确保年底封顶;2、争创东北三市文明工地;3、争创安全无事故,工程质量达到省“世纪杯”标准。

调整后项目班子临危受命,针对现场混乱、人心涣散的实际情况狠抓基础管理工作和职工思想工作,从思想上转变观念,从根子上抓起,理论联系实际的开展工作。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班子成员工作中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工作中同心协力、默契配合。到20xx年年底,已完成了“主体提前封顶”、“东北三市建设安全联检金牌奖“工地”二个公司既定目标。,同时还取得了国家QC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20xx年度工程项目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全部参战人员的心血,现将有关和平现代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程进度管理科学化:

施工进度代表了中建人的承诺,代表了中建人的形象,只有如期完工,才能实现对业主的承诺,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平现代城D座工程自开工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工期滞后,截止五月下旬仅完成了12层,万平米主体工程,,按照这种速度达到业主年底封顶的要求已不可能,对次年交工也将产生巨大的压力。依照上述情况,新的项目班子对施工工序、施工技术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调整,由于前期工序形成及外部因素调整难度较大,项目部首先在内部进行量化调整,动员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负责人要献计、献策在保证安全、质量前提下全方位逐步改进不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技术部门对模板、施工缝节点部位进行技术改进提出有效方案,工程部门调整施工部署并切合实际落实在工程上,质量部门、安全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并及时反馈对改进后施工工序对质量、安全影响。充分发挥劳动力效率,使分包施工队可在24小时进行不间断交叉作业施工,为其创造条件,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整,终于达到了一天完成一个施工段工程量,达到了计划四天一层的进度要求。

在施工管理上安排了项目的工程、安全、质量及项目领导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施工队工作时间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出现问题随时解决,有效地保证施工进度顺利进行。特别是改变了过去检查部门坐等检查验收的工作程序,改变为随时随地跟踪检查验收的工作方式,针对现场的特殊情况,采取了质量员、施工员24小时值班制度。在原施工5天一层的基础上,想办法,找空点,使民工队伍与管理人员的配合达到了默契,并使砼的浇注工序都正常运转到了白天,免去了环保的干扰和居民的投诉,同时也节约了费用,给管理工作减少了麻烦。由于管理方式的调整,极大的调动了全体管理人员和参战队伍的积极性,特别是经过努力,在有望实现年底封顶的目标后,大家的热情空前高涨,积极性极大提高,项目部抓住时机,发出了“大干一百天确保年底封顶”的倡议书,倡议书的发出极大的鼓舞了大家的士气,职工士气空前高涨,炎炎烈日下、倾盆大雨中、凛冽寒风里都留有职工的身影,通过不断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逐步提高施工速度,分包队伍在全体职工的影响下亦受鼓舞,在分包队伍的大力配合下保持一天完成一个施工段工程量,达到了计划四天一层的进度要求,为年底封顶奠定了基础,也迎来了施工现场的竞赛局面,通过上述施工工序的调整和施工管理的细化,为确保20xx年12月8日主体施工提供了有利条件,经过上上下下的齐心努力,主体工程顺利如期封顶,同时还完成了33层以下内墙砌筑和内外墙抹灰,为公司赢得了荣誉,也赢得了业主的信任,为中建在大连的建筑市场创造了一个丰碑,影响巨大。

二、技术、质量管理优良化;

第一、施工质量控制通过对问题工程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的分析,从思想上提高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每星期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质量问题扩大会议,会议直接针对班组长,总结上一周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强化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奖惩制度,对于人为造成质量缺陷按质量管理细则给与相应罚款,对执行突出者给与奖励。从物质上提高分包队伍的质量意识。各层管理人员根据周生产、周质量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尽心尽责,对每天质量巡检和施工现场旁站形成了惯例,并且实行了每天管理人员填写现场巡视表,一式四份,及时反映到施工单位和班组,限期整改,由于抢工期,也会造成人们对工程质量的忽略和对工程工序规程的破坏,有一度时间,木工为了省事,在底板尚未具备拆模的条件情况下强行拆除支撑,质量检查员制止,下通知单罚款单仍然我行我束,针对这种情况,项目经理发出了项目经理一号通告,并明确规定如再发生一次罚款一万元,通告的发出对民工震动很大,民工队伍把通告复印多份,贴到宿舍发到班组,收到了预想不到的效果。把质量控制落实在实处。

第二、在施工中,科学管理,采用新工艺,新方法,在和平现代城的施工中,共采用新工艺十一项,并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成效。

第三、对材料进场严格控制,对每批进场材料必须经多方面部门签收,杜绝因材料带来质量隐患。提倡有利质量施工工艺的改进措施。经两方面的调整杜绝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使工程顺利进行。为争创省“世纪杯”垫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特色化: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按总公司科学管理模式,结合实际对和平现代城D座项目进行有中建特色的项目管理。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二篇

一、项目区慨况

根据县扶贫办要求,20xx年项目在瓢井镇平塘村实施。

我镇年均气温11—,年降雨量1130—1300毫米,无霜期221—245天,年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1400米,各类人工草生长四季赏青,适宜多种植物和牲畜的繁衍生息。

项目村_水、电、路_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村级公路基本建成,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二、产业项目建设内容

此次羊种为湖羊或小尾寒羊,在平塘村共扶持农户5户(其中2户为扶贫户)。饲养基础母羊95只,配置种公羊5只,新建圈舍775平方米,建人工草地500亩。总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筹资配套资金2万元)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20xx年3月——4月,开展建圈培训,完成羊圈的修建。

(二)20xx年5月,开展种草现场培训,完成种草任务。

(三)20xx年6月,开展草地田间管理培训,完成建圈任务、配套设备和羊只采购培训工作。

(四)20xx年7月,完成基础母羊、种公羊采购及发放,开展羊只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培训,制作安装项目区和项目户标志牌。

(五)20xx年9月——10月,完善档案材料,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扶持农户5户,到20xx年末养殖户实现销售收入万元,按每户人计算,养殖户人均收入10714元,可使5户农民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1个良种繁育场建成,基本满足下年度项目区种公羊配置和老项目区种公羊交换需求,以提高畜牧业生产总值,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快速发展。

(二)生态效益

草场500亩建成后,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质量,羊群放牧给草场带来羊粪、羊料等有机肥,人工草场、天然草坡和灌丛草实行划区轮牧,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生态。同时,充分利用秸杆和人工牧草,储备冬季草料,经过腹还田,提高土地肥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使农、林、牧相互促进。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瓢井镇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副组长:刘此昌(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易斌(瓢井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罗莉(党政办主任)

梅福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飞成(林业环保站站长)

宋顺康(水利站负责人)

付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胡贵霞(纪委工作人员)

张盛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兽医)

龙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陈永(平塘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龙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审批和资料收集工作;技术服务组设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畜牧兽医站和项目村兽医协勤员组成。{扶贫养羊到户实施方案}.

六、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发动、宣传,与项目户签订《承诺书》、《协议书》,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采购供应草种、肥料和农药,指导种羊场建设和种公羊选(培)育、调运、交换等技术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项目村落实;督促指导项目生产运行、滚动发展和效益分成;积极引进社会

资金组建龙头企业,形成产品加工、销一条龙服务体系。

(2)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与报账、物资采购监督及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3)农业服务中心(扶贫站、兽医站):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进度及质量,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申报配套沼气池、项目村兽医室、农机具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使用进行监测;搞好在镇外引进羊只的监督管理,禁止疫病传入,做好项目区市场检疫和产地检疫,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处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区,完善项目区村寨道路、庭院硬化和房屋美化。

(4)水利水保站:负责配套项目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社会事务办:切实解决好项目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资金和物资管理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管理制度。(1)公示:对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物资发放或资金投入补助及标准、政府统一采购物资价格等,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拨付报帐:严格执行《大方县种草养羊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实施细则》。

2、物资采购管理:(1)基础母羊由项目户自行采购,种公羊由草地中心采购、镇负责发放;草种、肥料采购由草地中心负责,草种实行询价方式采购。(2)实施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实行专人发放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

3、档案管理:镇严格按照县、镇、村项目建档目录要求,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作为项目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跟踪管理和项目竣工验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我县扶贫资产管理,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助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根据《陕西省扶贫办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渭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的通知》《渭南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和《白水县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原则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__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县级统筹、部门负责、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做到扶贫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确保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长效性,切实维护所有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合法权益。

(一)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完善民主议事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真正让贫困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扶贫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受益范围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实行县级统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镇村落实的管理机制。

(三)科学运营,安全有效。根据扶贫资产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完善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建立管护台账,科学规范实施扶贫资产管理,提高扶贫资产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经营性资产得到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扶贫效益持续发挥。

二、工作安排

(一)强化排查,摸清底数。扶贫、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商务、自然资源、教育、文广、卫健、供电、供销联社及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20_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整合资金、行业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地方债券等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形成的资产,扎实开展排查,摸清项目底数,为扶贫资产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由专项扶贫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可参照《白水县扶贫整合资金项目台账》进行核实统计。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5月27日前

(二)确定权属,加快移交。在扶贫项目竣工手续健全的基础上,各项目主管单位应加快扶贫资产的确权和移交。到户类扶贫资产原则上归属于个人,所有权确定到贫困户,由个人自行管理;县级项目主管单位实施的村级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及时将资产移交到村,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对企业补助类扶贫项目,按照项目编制方案,将相应比例的权益移交到村进行管理;对跨村实施的项目能量化到村的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无法量化到村或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县级项目主管单位与镇(办)共同确定产权归属,或者由镇级统一管理,产权或收益明确到村;对跨镇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产权或收益明确到村。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上级相关行业部门对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落实,县扶贫办、发改局负责督促推进

完成时限:5月28日前

(三)建立机制,强化管护。按照“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原则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管护责任;县级项目主管单位直接管理的扶贫资产,须建立行业扶贫资产管护方案,明确管护措施和责任;移交到镇(办)、村管理的扶贫资产,由镇(办)、村负责制定管护方案。公益性资产可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重点加强对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规范入股分红方式,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及股权的退出和处置方式等,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坚决纠正产业扶贫简单“一股了之”、“一分了之”。扶贫资产管护费用优先从经营收入中列支,根据实际需求县财政适当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镇(办)、村负责落实,县发改局、扶贫办负责督促推进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四)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扶贫资产实行“四级台账”管理,分别建立县级台账、部门台账、镇级台账和村级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对于到户类扶贫资金,各项目主管单位、镇(办)、村分别建立“花名册”存档备查。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建立单位内部台账,统一报送县扶贫办汇总形成县级台账,并分解反馈至镇(办)形成镇级台账,镇(办)负责分解反馈至村形成村级台账;扶贫资产“四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资产的项目主管单位年末根据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并报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备案。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镇(办)配合,县扶贫办督促推进。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五)及时入账,严防流失。在完善建立扶贫资金“四级台账”管理的基础上,按照“谁实施谁记账”的原则落实账务登记工作。县级项目主管单位直接实施的项目,由本单位负责账务登记;由镇级或村级所实施的项目,由镇(办)、村完成相应的账务登记工作,或由镇级按照“村财镇管”模式登记入账。形成固定资产的,资产接收者还须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也要做相应的会计记录。县级各项目主管单位、镇(办)、村要按有关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整反映扶贫资产的增减变化和使用情况,严防扶贫资产流失。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镇(办)、村负责落实,财政局负责指导督促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决定成立白水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扶贫办主任、财政局局长担任,扶贫、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商务、自然资源、教育、文旅、卫健、电力、供销联社及城投公司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兼任,负责扶贫资产管理日常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为确保扶贫资产管理有法可依,由县扶贫办负责制定《白水县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移交和后期管护管理办法》,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白水县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和《白水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县发改局负责督促指导日常工作开展,各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镇(办)、村负责完善“扶贫资产管护方案”,切实保障我县扶贫资产移交、管护、登记和长效运营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促进扶贫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加强监督审计。县扶贫办负责全县扶贫资产的统筹管理,扶贫、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商务、自然资源、教育、文广、卫健、供电、供销联社及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各自实施的扶贫资产的长效监管;镇(办)、村按照所有权负责日常管理;县审计局要适时开展扶贫资产经营专项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运营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镇(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严格时限和要求,逐项落实扶贫资产规范管理任务,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确保扶贫资产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扶贫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推进落实。各县级项目主管单位要主动担负起扶贫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到具体项目,夯实工作职责,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各环节责任。各镇(办)要全力配合做好扶贫资产的接收、管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县级项目主管单位、镇(办)、村要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日常监督力度,预防各类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或处置扶贫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四篇

一、目标任务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全县x-xx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x例;为全县x-xx岁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适配xx例。

(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上级部门分配我县名额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全县实有托养需求的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给予补贴。

(三)助盲就业脱贫项目。扶持建设x家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为x名具有xx县户籍的x—xx周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每例万元。

为xx名具有xx县户籍的x—xx周岁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平均每例补助万元。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

对全县有托养需求的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城市每人每年xxxx元、农村每人每年xxx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助盲就业脱贫项目

扶持建设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x家、每家补贴x万元。

(二)完成时限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助盲就业脱贫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相关要求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由各镇残联负责摸底筛查组织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报县残联审核。各类救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受助人员信息齐全,受助人员需填写受助审批表,粘贴近期彩色照片,并提交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监护人户口本、农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低视力、脑瘫、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根据指标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残疾程度较重,家庭困难人员。

县残联依据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中xxxx年xx月x日xx时前办理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证的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指导各镇残联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残联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把住各个环节,规范操作,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和领取补贴的残疾人,要及时开展上门走访确认,确保本辖区内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能够应补尽补。对于在xxxx年xx月x日xx时前办证人员至补贴发放日期间死亡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发放托养补贴,涉及镇按时间进行顺延,若在此时间段内无新注册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则由县残联按本地实际调配使用。

各镇残联自项目执行之日起,每月xx日前,向县残联上报当月各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及救助对象花名册;在项目结束后上报汇总后的救助对象花名册,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县残联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随访形式,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进行督导情况通报。

三、职责分工

县残联:依据机构准入标准规范确定项目承接机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各镇项目执行进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配合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

各镇残联:负责本镇项目全面实施工作,合理筛查项目服务对象,并及时统计上报数据。

承担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负责项目受助儿童的筛选、申报、数据统计、资料归档、开展救助等,并做好接受各级各类检查考核及项目实施总结等。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救助等工作。实施项目的机构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项目经费包括项目机构的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限期收回资金。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救助项目,先由医疗保险报销,不足部分由项目予以补助。

(三)及时发放补贴。县残联要根据市残联下拨资金,进一步核准补贴对象、人数,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代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以备待查。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五篇

扶贫资产项目管理等工作汇报

一、加强扶贫资产资金项目管理

(一)深入开展扶贫资产排查。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切实加强扶贫资产项目管理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统筹谋划好20xx年扶贫项目的意见》(合扶组〔20xx〕3号)文件要求,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进一步摸排核实,已将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纳入扶贫资产系统管理。据统计,我县20xx-已纳入资产管理资产数额亿元,包括经营性资产3亿元,公益性资产亿元,到户类资产亿元,实现扶贫资产资金项目底数清、账目明、绩效可跟踪。

(二)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在确定资产权属和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分年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县、镇、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建立扶贫资产四项清单,即项目清单、资金清单、管理清单、效益清单,按季度对资产实情进行核查调整,做到账实一致、家底清晰、责任明确、收益直观。

(三)强化扶贫资产监督管护。严格执行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资产分类,逐个扶贫资产落实主管部门、镇、村“条线”负责人,明确管护责任,对资产运营管护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排查消除扶贫资产风险漏洞,严防资产流失和减值、灭值风险,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及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产确权、处置等要履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镇村及县直主管部门对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及时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我县积极探索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出台了《关于创新实施扶贫资金资产收益的指导意见(试行)》、《县扶贫资金项目及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完善扶贫项目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坚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等方式,实现有条件受益,切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村集体收益重点用于资产运营管护、双基建设、产业发展等,最大程度发挥扶贫资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用。

二、统筹谋划好20xx年项目

(一)着力完善新时期项目库。为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县以产业发展项目为重点完善县级项目库,指导镇、村充分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及产业基础,着重围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扶贫车间等方面积极谋划产业扶贫项目,采取跨村联建、飞地入园入区等方式,突出标准化厂房、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二产、三产类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注重形成物化资产,促进一产结构调整、二产转型升级、三产服务增值。目前全县20xx年项目库共纳入扶贫项目129个,总资金亿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66个,总资金亿元,占比;基础设施类项目59个,总资金亿元;其他项目4个,总资金亿元。

(二)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投向。截止目前,我县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0万元,市级资金11349万元,批复项目66个,资金匹配及时率100%。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要求,以扶持产业、推动结构调整、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着力点,特色农业产业园、冷链仓储、扶贫商超等产业扶贫项目7个,安排资金1632万元;以补齐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完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为着力点,落实基础设施扶贫项目59个,匹配资金11067万元。同时,已遴选18个产业园和资产收益项目申报市级第二批专项资金。

(三)全项目链跟踪督导。充分发挥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协调小组作用,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发改、住建等成员单位抽调行业专家联合会审,对项目用地、建设规划、实施风险、收益回报等方面充分评价论证,实行竞争性立项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专人专班,跟踪项目招投标、备工备料、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审计决算、运维管护,确保项目实施得了、绩效发挥得好。

三、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

(一)积极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我县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正在拟定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实施方案,将结合农村低保调整工作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四类人员”进行全面的摸排认定。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对返贫致贫风险点早发现、早帮扶,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实行分类分层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大力发展产业就业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

(二)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第一时间要求县直各相关部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抓紧对我县现有帮扶政策进行研究论证,优化调整。政策出台后,将及时抓好兑现落实,普惠性政策严格按标准执行到位;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按省市部署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对变动的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体制机制衔接。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出台“一线为民服务”方案,继续实施“县干包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实现工作体制机制有效衔接。继续落实驻村帮扶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村进行了摸排。着力做好重点工作衔接。做好“产业帮扶”衔接,打造现代农业“510升级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规模集约、优质高效、绿色生态农业,做优做强稻渔综合种养、绿色蔬果、特色经果、优质粮、名优茶、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大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做好“就业帮扶”衔接,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定和援助,有序组织劳务输出,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已开展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信息月监测工作,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就业帮扶,截止目前已有30057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做好“社会帮扶”衔接,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实施我县社会扶贫“三大工程”。

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现场观摩会为契机,全面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切实做好做实扶贫资产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采取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资产长期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成果基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等办法、规定,以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政发〔20_〕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全面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逐步建立起扶贫资产底数精准、分类科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管理运行制度,将扶贫资产纳入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切实有效防范扶贫资产闲置、流失等现象发生,保证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长效性,保障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受益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提供物质基础,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20_年末完成建章立制、摸清底数、产权界定、成立机构、建立台账等工作。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科学确定目标,严格标准要求,合理制定措施,做实做细做严,下足“绣花功夫”,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切实防止形式主义。

2、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扶贫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资产权属、受益范围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制定具体详细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3、坚持科学经营,安全有效。根据扶贫资产类型和资产权属,积极探索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管理经营方式,创新公司化经营模式,规范扶贫资产摸底、清查、确权、登记、估值、运维、收益、处置、监管等全流程管理,提高扶贫资产管理水平,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4、坚持民主决策,保障权益。完善健全民主议事机制,坚持群众充分参与,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让贫困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一)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旗县市区要成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推进工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国资、财政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农牧扶贫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扶贫办主任、_主任、农牧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发改、林草、民委、残联、住建、水利、交通、旅游、商务、卫健、教育、文化、电业、审计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办公室主要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调度等工作。

(二)明确扶贫资产的范围和类型

1、扶贫资产范围。主要包括20_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移民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京蒙协作扶贫资金和结对区及区以下帮扶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等),以及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

2、扶贫资产类型。扶贫资产按照扶贫资金投入方向和项目类别,主要分为到户类扶贫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和经营类扶贫资产。到户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发放或补助形式帮助贫困户自身发展生产所购买兴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通讯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经营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农牧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设备、仓储物流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后形成的股权、债权等股权类资产。

(三)清查核准扶贫资产

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纳入年度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紧紧依托各地组织开展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历年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清查资产、核定资金,管好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全面了解扶贫资产状况,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充分发挥扶贫资产效益,保证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持续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有效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先行开展扶贫资产核查工作,摸清家底,明确权属,建立台账。

1、摸清扶贫项目底数。全面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投向和形成资产清查,按照扶贫资产范围,认真梳理20_年以来各级各类投入的扶贫资金,准确核准投入资金规模,根据年度资金投入、安排、拨付、使用、支出等情况,逐笔逐项核实核查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支持方式和资产类型,进一步清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情况,确保不漏项、底数清、情况明。对形成的资产要明确扶贫资产类型,按年度、资金来源、项目类型、资产类型等形成详细准确地扶贫资金使用支出清单台账。

2、扶贫资产清查方式。在摸清扶贫资金项目底数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理、有序推进、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运用扶贫项目排查结果,合理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扶贫资产清查采取实地盘点的方法,采取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账内账外等相结合的方式,既要盘点资产来源、资产数量、受益对象、使用状况、收益情况等,又要与项目的资金投入、实施方案、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核对,还要与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的财务账薄核实,确保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五个一致。对于清查中核对核实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扶贫资金项目资产没有登记入账的,要将清查结果登记入账。在资产清查阶段,资产价值为项目形成资产投入资金数,暂不考虑资产的增值和折旧等因素。确定的集体或国有扶贫资产,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规定,按要求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同时,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如发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予以整改;扶贫项目实施或程序不规范的,要严格按照申报、立项、批复、招投标、验收、决算、绩效评价、移交登记等项目管理要求及程序完善。

(四)界定扶贫资产权属

扶贫资产的权属确定,要充分考虑不同资产形成的过程,从维护国家、集体、贫困户利益出发,从有利于管理经营出发,从维护农村牧区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实事求是、合法合规的原则,将资产确权到户、村、乡、部门等。依据形成扶贫资产时的项目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可以将产权确定为单一主体或多个主体。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要按照扶贫资产权属及时交付移交使用。

到户资产。扶贫项目资金直接到户到人形成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原则上所有权归属受益者;

到村资产。到嘎查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要求,认定后产权归嘎查村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根据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比例。

国有资产。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两级跨乡村组织实施的县级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属于整合后的行业扶贫领域资产,原则上需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五)精准核实登记资产

充分运用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旗县市区主管部门指导,建立扶贫资产登记制度,按照扶贫资产类型和项目投向,苏木乡镇政府对域内已建成扶贫项目及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逐级核实登记,逐级建立台账,以嘎查村为单位建立项目及资产管理清单,形成年度扶贫资产“三本账”,即到户类扶贫资产台账、公益类扶贫资产台账、经营类扶贫资产台账。各级各部门既要按照资产类型建立明细台账,又要按照层级建立汇总台账,资产登记结果要逐级审核备案。扶贫资产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变动情况和资产清产核资发生变化的信息,要及时补充登记。扶贫资产核实登记后,要在受益或权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采取看得见、看得懂等多种形式将登记内容全面公开,要确保公示公告成效。

1、资产登记信息。资产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别、数量、单位、价值、资金来源构成、购建时间、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收益权人、资产收益、预计使用年限、使用状况等,从资产形成的“入口”到资产使用的“出口”全流程登记信息。

2、资产档案管理。扶贫资产档案管理实行“一账统管”模式,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形式,按资产权属对县、乡、村三级已形成的资产分级登记造册,逐级汇总审核备案。相关档案由县乡村逐级纵向建档、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建档,相关档案由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建立总台账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规范资产经营管理

扶贫资产经营管理采取民主决策、申报审批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所有权者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或协议,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资产管护、风险防控、权利义务等,经营者和经营方式未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1、到户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到户类资产的,由贫困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由嘎查村委会协助做好资产经营指导工作,经营方式发生转变时需到村委会登记备案。

2、集体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嘎查村集体所有的,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动,经苏木乡镇同意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苏木乡镇政府备案。村级联建项目形成扶贫资产的经营,经营方式发生转变,需征得各联建嘎查村民主决策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国有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动,需由旗县主管部门提交方案,由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确认。

扶贫资产的经营,要明确绩效目标,规范经营程序,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发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扶贫资产经营必须严格规范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告公示、协议约束原则,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公开公正、阳光操作。重点加强对嘎查村集体以自营、承包、租赁等方式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经营不善或无能力经营的,移交苏木乡镇或旗县市区统一经营。要严格防控风险,根据扶贫资产类别及经营方式,有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于经营风险较高的各类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七)强化扶贫资产管护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每项扶贫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要切实承担起扶贫资产经营管护的直接责任,严格按照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村集体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和运营扶贫资产,保护好固定资产、盘活好经营性资产、维护好公益类资产,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发挥效益。到户类扶贫资产由户、嘎查村委员会共同管护、户经营,公益性扶贫资产原则上由嘎查村委员会管护,经营性扶贫资产按照资产经营方式,确定管护和经营责任主体。

1、到户类扶贫资产管护。到户类扶贫资产权属归项目户,按照经营方式确定管护责任主体。项目户自主经营的由自身负责管护,嘎查村委员会要加强自主管护资产监管;委托经营的由合同或协议确定管护单位和责任人。

2、公益类扶贫资产管护。公益类扶贫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各地可结合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

3、经营类扶贫资产管护。经营性资产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通过合同条款明确扶贫资产的管护单位和责任人;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资产也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

扶贫资产管护费用由各旗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经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从经营收入中按照不高于1%的比例据实支出管护费用,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负面清单要求。扶贫资产为固定资产的须依法依规计提折旧。经营管护单位或人员不得私自利用扶贫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

(八)规范资产收益分配

扶贫资产收益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持续稳定,在保证投入扶贫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资产收益可参考当地农牧业产业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实事求是确定,但要保证保底收益(年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保扶贫资产收益可持续。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产收益要按规定,该量化到嘎查村的要量化到嘎查村集体,该量化到贫困户的要量化到贫困户,收益分配要坚决杜绝简单发钱发物。

经营类扶贫资产产生的收益要落实到相应产权者,按照有利于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为原则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可遵循“产权人提方案、上级主管单位(苏木乡镇)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备案”的流程,要经过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必要地相关程序。已印发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相关管理办法的,要认真研究、查漏补缺、完善健全,确保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1、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村级扶贫资产收益由嘎查村委会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经苏木乡镇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旗县市区扶贫办备案。苏木乡镇、驻村工作队对分配方案的实施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分配方案在嘎查村范围内公告公示,公示后分配到户到人的收益要及时发放到位。

2、直接到户到人资产收益分配。扶贫资产收益直接向受益户分配的,按照苏木乡镇审核同意并经公示后的分配使用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到户到人,并向受益户发放告知书,告知书一式两份。扶贫资产收益向贫困户直接分配的,应当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在确保稳定脱贫前提下,收益分配留有余地,不分光吃净、吊高胃口,不人为造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攀比,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受益对象、收益分配动态调整机制。

3、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_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国有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经营类扶贫资产的收益,在脱贫攻坚期间,按照贫困嘎查村优先、集体经济薄弱嘎查村优先、贫困人口集中嘎查村优先的原则,统筹合理分配使用,可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提质增效、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激发内生动力、贫困人口能力提升和扶贫资产维护等方面。

扶贫资产收益除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外,可用于设立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加大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群体的关注力度,对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由嘎查村“两委”提出分配使用帮扶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苏木乡镇审核备案,可使用扶贫资产收益开展即时帮扶解困,防止出现新的致贫。

(九)规范扶贫资产处置

扶贫资产始终是国有的,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转让、处置扶贫资产,不得以扶贫资产为嘎查村集体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进行抵押担保。在扶贫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对扶贫资产存在未纳入会计核算、无原始账务凭证、核查价值偏离较大,所有权、经营方式、经营主体等发生变更,采取委托经营、资产收益、股份合作等经营方式,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出租出借、转让移交、丢失损毁、项目失败、破产清算、出售变卖等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置换、变更、出售、拍卖等情况处置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有资产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切实防止扶贫资产流失,处置结果要公开公示,扶贫资产处置所得要统筹安排用于新的扶贫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扶贫资产。资产评估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评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价值评估,以评估确认结果作为扶贫资产使用和处置依据。

到户的扶贫资产原则上不得随意处置,如需处置须到嘎查村委会提交申请,获得审批后方可处置。处置情况由嘎查村委会登记,苏木乡镇备案。对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扶贫资产,明确合作期限的,合同到期后,扶贫资产统一收回到所有权者,由所有权者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经营方式、经营主体等或其他处置方式。

(十)强化扶贫资产监督管理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四权分置”的原则,构建扶贫资产动态监督检查体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扶贫、国资、农牧、财政、审计、相关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对扶贫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化监管,加强扶贫资产经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监管权履职情况,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受益对象、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效益发挥等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管,预防违规违法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经营规范。市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至少开展两次对扶贫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扶贫资产管理纳入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扶贫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一)加强扶贫资产信息化管理

扶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运用现有建设成果,紧紧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和全国扶贫开发业务管理子系统,运用发挥系统平台功能,录入、整理、校验、审核扶贫资产数据,进一步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扶贫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市扶贫办拟在现有的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功能,加强形成扶贫资产项目、资金的管理、统计和监测等。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谁用资金、谁管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建立市级监督指导、部门协调配合、旗县组织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管好用好扶贫资产。

(一)市级部门责任分工

市级负责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督促指导旗县市区做好扶贫资产进行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工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由扶贫、国资、农牧部门牵头,财政、发改、林业、民宗、残联、水利、交通、住建等相关项目资金部门配合共同管理。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由扶贫部门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审计机关加强对扶贫资金及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的审计监督,保障扶贫资金资产安全。

(二)县级相关职责

县级党委政府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地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办法制度,组织开展并实施好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运营、管护、处置等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及要求的责任落实工作,扶贫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负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扶贫资产管理直接责任。苏木乡镇是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主体,承担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指导监督做好本地区权属嘎查村集体或国有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工作,负责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对本区域的扶贫资产管理负总责。

(一)时间安排

全市扶贫资产管理的清产核资、价值评估、管护经营、工作总结等工作在20_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已安排部署并完成相关工作的地方,要按照文件要求,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做好扶贫资产清查核实、台账建立和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查漏补缺阶段(20_年3月15日前完成)。各级、各部门在完成扶贫资产管理的摸底清查、确权登记、建立台账、建章立制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准、健全完善相关工作。

2、清产核资阶段(20_年6月15日前完成)。根据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结果,结合清查过程中资产存在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置换、变更、损毁、丢失等情况,组织力量或聘用第三方机构对清查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核查,形成登记资产核查或评估报告,最终确定登记资产底数。同时,按照国资、农牧部门清产核资工作的安排,完成纳入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一并完成20_年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清查登记和清产核资。

3、工作总结阶段(20_年6月30日前完成)。按照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情况,全面总结20_年—20_年以及20_年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经营、管护、收益、处置、监管以及清产核资全流程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总结于20_年6月30日前上报市扶贫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由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开展,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扶贫资产的管理。各旗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班负责,抓紧编制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办法,细则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充实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形成完善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统筹协调扶贫、国资、农牧、财政、审计以及相关行业部门,采取规范地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措施,逐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确保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旗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扶贫资产所有权者承担具体责任,统筹部门、乡、村等力量,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提升扶贫资产效益。扶贫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常态化的会商制度,协同国资、农牧、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和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管理、收益分配等工作,协调国资、农牧、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每年度的扶贫资产专项核查工作,做好各类统计汇总及相关材料起草工作,以及扶贫资产管理报告。国资、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的政策支持和资产处置,指导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积极协调安排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经费,并对扶贫资产的绩效进行考核,确保扶贫资产规范安全、绩效达标。农牧部门、经管站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要求,指导苏木乡镇将扶贫资产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指导做好嘎查村集体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扶贫资产管理重要意义,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各级各方力量,特别是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扶贫资产管理。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旗县市区要对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政策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苏木乡镇、嘎查村扶贫资产管理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要将扶贫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工作要求等不折不扣地培训到位。

(四)健全管理制度。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扶贫资产清查登记制度,按照扶贫资产类型建立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管护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经营方式,以及经营主体和收益分配;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处置收益管理;建立资产报告制度,明确资产报告形式,以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

(五)明确纪律责任。各级审计、扶贫、国资、农牧、财政等部门,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各种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重总结推广。各地要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总结,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扶贫资产管理方式,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七篇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确保xxx镇xxx2xx年特困村扶贫工程进展顺利,完成特困村扶贫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了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具体实施。

(二)深入发动,加强宣传。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会议宣传特困扶贫项目内容及优惠政策,扶贫工作小组成员要进村入户,让群众对特困村扶贫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时间等内容进行全面地了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目标管理,奖惩兑现。为确保特困村扶贫工程的顺利完成,经研究把特困村扶贫工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根据整个工程的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情况,实行奖惩。

扶贫简报06-01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八篇

为切实加强我县扶贫资产管理,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助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根据《陕西省扶贫办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渭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的通知》《渭南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和《白水县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__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县级统筹、部门负责、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做到扶贫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确保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长效性,切实维护所有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合法权益。

(一)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完善民主议事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真正让贫困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扶贫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受益范围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实行县级统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镇村落实的管理机制。

(三)科学运营,安全有效。根据扶贫资产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完善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建立管护台账,科学规范实施扶贫资产管理,提高扶贫资产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经营性资产得到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扶贫效益持续发挥。

(一)强化排查,摸清底数。扶贫、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商务、自然资源、教育、文广、卫健、供电、供销联社及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20_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整合资金、行业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地方债券等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形成的资产,扎实开展排查,摸清项目底数,为扶贫资产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由专项扶贫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可参照《白水县扶贫整合资金项目台账》进行核实统计。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5月27日前

(二)确定权属,加快移交。在扶贫项目竣工手续健全的基础上,各项目主管单位应加快扶贫资产的确权和移交。到户类扶贫资产原则上归属于个人,所有权确定到贫困户,由个人自行管理;县级项目主管单位实施的村级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及时将资产移交到村,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对企业补助类扶贫项目,按照项目编制方案,将相应比例的权益移交到村进行管理;对跨村实施的项目能量化到村的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无法量化到村或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县级项目主管单位与镇(办)共同确定产权归属,或者由镇级统一管理,产权或收益明确到村;对跨镇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产权或收益明确到村。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上级相关行业部门对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落实,县扶贫办、发改局负责督促推进

完成时限:5月28日前

(三)建立机制,强化管护。按照“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原则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管护责任;县级项目主管单位直接管理的扶贫资产,须建立行业扶贫资产管护方案,明确管护措施和责任;移交到镇(办)、村管理的扶贫资产,由镇(办)、村负责制定管护方案。公益性资产可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重点加强对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规范入股分红方式,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及股权的退出和处置方式等,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坚决纠正产业扶贫简单“一股了之”、“一分了之”。扶贫资产管护费用优先从经营收入中列支,根据实际需求县财政适当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镇(办)、村负责落实,县发改局、扶贫办负责督促推进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四)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扶贫资产实行“四级台账”管理,分别建立县级台账、部门台账、镇级台账和村级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对于到户类扶贫资金,各项目主管单位、镇(办)、村分别建立“花名册”存档备查。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建立单位内部台账,统一报送县扶贫办汇总形成县级台账,并分解反馈至镇(办)形成镇级台账,镇(办)负责分解反馈至村形成村级台账;扶贫资产“四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资产的项目主管单位年末根据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并报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备案。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镇(办)配合,县扶贫办督促推进。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五)及时入账,严防流失。在完善建立扶贫资金“四级台账”管理的基础上,按照“谁实施谁记账”的原则落实账务登记工作。县级项目主管单位直接实施的项目,由本单位负责账务登记;由镇级或村级所实施的项目,由镇(办)、村完成相应的账务登记工作,或由镇级按照“村财镇管”模式登记入账。形成固定资产的,资产接收者还须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也要做相应的会计记录。县级各项目主管单位、镇(办)、村要按有关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整反映扶贫资产的增减变化和使用情况,严防扶贫资产流失。

责任单位: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镇(办)、村负责落实,财政局负责指导督促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决定成立白水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扶贫办主任、财政局局长担任,扶贫、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商务、自然资源、教育、文旅、卫健、电力、供销联社及城投公司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兼任,负责扶贫资产管理日常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为确保扶贫资产管理有法可依,由县扶贫办负责制定《白水县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移交和后期管护管理办法》,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白水县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和《白水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县发改局负责督促指导日常工作开展,各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镇(办)、村负责完善“扶贫资产管护方案”,切实保障我县扶贫资产移交、管护、登记和长效运营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促进扶贫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加强监督审计。县扶贫办负责全县扶贫资产的统筹管理,扶贫、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商务、自然资源、教育、文广、卫健、供电、供销联社及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各自实施的扶贫资产的长效监管;镇(办)、村按照所有权负责日常管理;县审计局要适时开展扶贫资产经营专项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运营规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镇(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严格时限和要求,逐项落实扶贫资产规范管理任务,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确保扶贫资产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扶贫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推进落实。各县级项目主管单位要主动担负起扶贫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到具体项目,夯实工作职责,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各环节责任。各镇(办)要全力配合做好扶贫资产的接收、管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县级项目主管单位、镇(办)、村要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日常监督力度,预防各类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或处置扶贫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九篇

项目管理工作汇报

大连和平现代城D座项目,于7月18日签订施工单位合同,209月18日破土动工,年10月正式开工,签约合同造价6632万元,合同工期为日历天数485天。该工程地处交通便利、街道繁华、风景优美的大连和平广场西侧,与知名的星海广场相比邻,同属“大连星海湾城市新贵族聚居区”,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五十五层(含二层避难层和三层机房),高达米,被誉为中国北方纯小户型公寓“珠峰”,是大连又一道亮丽的风景,它的独具特色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更是吸引了同行业者的目光。在投标竞争中它是热点,在施工过程中它是看点。承建这样瞩目的项目,筑就这样的精品工程,给我们带来了无形的压力,也为我们谱写城市新章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

分包队伍更换后,并没有带来太大的起色,到五月下旬仅仅把主体施工到12层,没有达到我们承诺业主的目标,要达到年底封顶的目标更是难上加难。特别是由于工期的严重滞后,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在工作中失去了默契,产生了摩察,加深了矛盾。

在此情况下,公司领导和分公司的领导果断决策,调整了项目班子,并给新的项目班子提出了三项指标:1、确保年底封顶;2、争创东北三市文明工地;3、争创安全无事故,工程质量达到省“世纪杯”标准。

调整后项目班子临危受命,针对现场混乱、人心涣散的实际情况狠抓基础管理工作和职工思想工作,从思想上转变观念,从根子上抓起,理论联系实际的开展工作。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班子成员工作中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工作中同心协力、默契配合。到年底,已完成了“主体提前封顶”、“东北三市建设安全联检金牌奖“工地”二个公司既定目标。,同时还取得了国家QC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工程项目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全部参战人员的心血,现将有关和平现代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程进度管理科学化:

施工进度代表了中建人的承诺,代表了中建人的形象,只有如期完工,才能实现对业主的承诺,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平现代城D座工程自开工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工期滞后,截止五月下旬仅完成了12层,万平米主体工程,,按照这种速度达到业主年底封顶的要求已不可能,对次年交工也将产生巨大的压力。依照上述情况,新的项目班子对施工工序、施工技术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调整,由于前期工序形成及外部因素调整难度较大,项目部首先在内部进行量化调整,动员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负责人要献计、献策在保证安全、质量前提下全方位逐步改进不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技术部门对模板、施工缝节点部位进行技术改进提出有效方案,工程部门调整施工部署并切合实际落实在工程上,质量部门、安全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并及时反馈对改进后施工工序对质量、安全影响。充分发挥劳动力效率,使分包施工队可在24小时进行不间断交叉作业施工,为其创造条件,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整,终于达到了一天完成一个施工段工程量,达到了计划四天一层的进度要求。

在施工管理上安排了项目的工程、安全、质量及项目领导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施工队工作时间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出现问题随时解决,有效地保证施工进度顺利进行。特别是改变了过去检查部门坐等检查验收的工作程序,改变为随时随地跟踪检查验收的工作方式,针对现场的特殊情况,采取了质量员、施工员24小时值班制度。在原施工5天一层的基础上,想办法,找空点,使民工队伍与管理人员的配合达到了默契,并使砼的浇注工序都正常运转到了白天,免去了环保的干扰和居民的投诉,同时也节约了费用,给管理工作减少了麻烦。由于管理方式的调整,极大的调动了全体管理人员和参战队伍的积极性,特别是经过努力,在有望实现年底封顶的目标后,大家的热情空前高涨,积极性极大提高,项目部抓住时机,发出了“大干一百天确保年底封顶”的倡议书,倡议书的发出极大的鼓舞了大家的士气,职工士气空前高涨,炎炎烈日下、倾盆大雨中、凛冽寒风里都留有职工的身影,通过不断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逐步提高施工速度,分包队伍在全体职工的影响下亦受鼓舞,在分包队伍的大力配合下保持一天完成一个施工段工程量,达到了计划四天一层的进度要求,为年底封顶奠定了基础,也迎来了施工现场的竞赛局面,通过上述施工工序的调整和施工管理的细化,为确保月8日主体施工提供了有利条件,经过上上下下的齐心努力,主体工程顺利如期封顶,同时还完成了33层以下内墙砌筑和内外墙抹灰,为公司赢得了荣誉,也赢得了业主的信任,为中建在大连的建筑市场创造了一个丰碑,影响巨大。

二、技术、质量管理优良化;

技术指导与施工过程同步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提高施工速度。质量控制主要表现在施工质量控制和材料质量控制三个方面:

成立村级扶贫资产机构范文 第十篇

村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奠定乡村振兴坚实基础,根据陕西省扶贫办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和各级相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扶贫资产管理基本原则(一)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完善民ZHU议事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ZHU决策、民ZHU管理、民ZHU监督,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真正让贫困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根据扶贫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受益范围等,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理模式。

(三)科学运营,安全有效。根据扶贫资产类型,采取差异化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完善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建立管护台账,提高扶贫资产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扶贫效益持续发挥。

第二章 管理范围及程序第三条 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凡是20_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行业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资金等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含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易地扶贫搬迁形成的资产,依据有关政策进行管理。对20_年以前形成的扶贫资产,尽可能追溯资产状态,厘清权属关系,做好资产登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纳入扶贫资产管理。

第四条 划分资产类型。扶贫资产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是指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和资产收益扶贫中形成的权益性资产等,包括农林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村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等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是指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包括农村小型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非经营性)、电力、道路交通(通村组路、产业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到户类资产主要是指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所购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 界定资产权属。按照扶贫资产项目的资金构成和组织实施单位确定扶贫资产权属。各级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于村集体;

到户类扶贫资产原则上归属于个人。易地扶贫搬迁形成资产的权属鉴定,依据国家和省市发改、资源规划部门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和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对跨镇跨村实施的项目,能量化到村的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

第六条 登记资产信息。在确定权属的基础上,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每项扶贫资产的身份信息。易地扶贫搬迁形成资产的信息登记,依据国家和省市发改、资源规划部门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规定进行。扶贫资产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监管主体等信息。对到户类扶贫资金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要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完整反映扶贫资产的增减变化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新建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在三个月内办理资产移交、确权登记等手续。扶贫资产台账应纳入各级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统一保存。跨镇实施项目形成资产由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入账;

跨村实施项目形成资产由各镇负责登记入账,产权、收益均按股份明确到相关村。 镇、村三级要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分级登记造册,并按有关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目。

第三章 资金管理后续措施第七条 资产运行(营)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理”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鼓励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重点加强对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规范入股分红方式,尽量将股权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及股权的退出和处置方式等,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坚决纠正产业扶贫简单“一股了之”“一分了之”。专业性较强的扶贫资产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进行管护。

建立以经营收入、村级自筹和群众投工投劳为主,行业投入和社会捐助为辅,财政适当补助的投入机制。村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的管护费用,优先从村级资产经营性收入中列支。可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营收入、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措管护资金。可以向县水利、电力、交通等行业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行业资金,用于本村承担管护任务的工作费用。

产权归属国有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的,要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产权归属到户的,由个人自行管理,村集体加强监督指导。不得私自利用国有、集体扶贫资产以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

第八条 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按照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原则,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体现精准性和差异化,分配到相应产权人。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制定收益分配办法,优先保障贫困户增收脱贫,鼓励支持村集体在收益二次分配时重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公益岗位,吸纳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获得收入,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兑付,同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固化给村集体,收益权由村集体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规定的比例分配。法律法规、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脱贫攻坚期内,村集体从扶贫资产收益中提取的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提质增效、脱贫成果巩固、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及扶贫资产运行(营)维护、激发内生动力和能力提升等。脱贫攻坚结束后,原则上扶贫资产收益自动转为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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