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类收费标准通知范文1
1、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充分掌握当地培训机构数量、规模类型、课时数量、教师数量、经营收入、成本、原收费标准、培训人次等情况。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具体按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基准收费标准以“元/课时·人次”为计量单位进行核算。
根据实际情况,收费标准可有一定浮动,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成本差异可在允许的浮动范围内调整解决。
2、开展成本调查
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培训成本具体包括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应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培训场地租金和固定资产折旧费,应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实际利用时长等因素按合理方法和公允水平分摊核算;宣传费不超过学科类培训收入的3%,据实核算。要加强关联交易审核,对明显不符合公允水平的关联交易,可开展延伸调查。各地要推动培训机构加快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等制度,完整准确记录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各项成本和收入,以及培训人次、课时量、教师数量等经营情况。
3、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科类培训收费试行标准,同时加强对学科类培训市场情况的跟踪监测,待市场情况稳定后,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政策。
学科类收费标准通知范文2
^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校外培训公益性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教育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_〕1279号),明确要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各地要于20_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_〕2391号)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政府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学科类收费标准通知范文3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_〕2391号),线下学科类培训班型分为:10人及以下、11-20人、21-30人、31人及以上四种类型。
根据政策要求,在成本调查和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收费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珠三角其他地市校外培训收费水平等,确定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及以下班型为55元/课时·人次,11-20人班型为45元/课时·人次,21-30人班型为40元/课时·人次,31人及以上班型为30元/课时·人次。
各培训机构可按基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基准收费标准以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收费标准已包含培训材料费,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学科类收费标准通知范文4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应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根据职责,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要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本通知自20_年11月16日期执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_年11月9日
学科类收费标准通知范文5
也就是,小班最高收费不能超过一个课时一个人55元,大班最高收费不能超过一个课时一个人33元。
二,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其他费用。换句话说,不能以课程包的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征集时间
20_年12月18日-12月24日
征集方式
有两种征集方式——
上“厦门市人民政府”()的“政府民意征集”栏目,在线填写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征求意见邮箱:fgsf@
何时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此次征集的背景是:根据国家和福建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即政府出台指导价,培训机构的收费最多只能在指导价上浮10%。
那么,厦门何时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按照工作步骤,肯定要等待征集意见结束后(20_年12月24日),正式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执行。
最近有家长告诉我们,培训机构催他们缴费,否则明年收费要提价。从目前征集意见稿看,明年学科类培训机构非但不能提价,还必须降价。
湖里区教育局昨天发文提醒家长:近期,厦门市政府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出台前,请家长务必谨慎报名和缴费。
那么,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呢?
在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征集意见之后,不少家长问的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收费呢?
从目前披露信息看,目前没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标准也必须执行指导价的规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非学科类培训也要纳入监管。上月,已经有城市出台艺术、体育、科技、托育等4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以下是厦门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