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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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7 18:55:0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1

20__年,我支行深入贯彻党的__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信访综合治理工作处理力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构建和谐__银行存款环境。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住一个龙头,建立健全信访综合治理制约和激励机制。

支行领导非常重视客户投诉信访工作,把信访和综合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及时处理信访,稳定支行发展,是第一责任的观念,抓住落实信访和综治责任制这个龙头,逐步建立健全信访和综治工作制约和机制激励机制。

一是全权实行四个纳入。即把综合发展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干部责任制及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纳入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二是认真组织两次检查。即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等方式严格检查,把综合管理工作检查结果,与责任人的补贴奖金挂钩,做到奖勤罚懒。

二、坚持三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部门经理负责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了综合管理工作责任的落实,实现了基层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坚持稳定分析和信访工作情况分析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行性的稳定分析会,研究分析全行信访工作,部置信访于综合管理工作,解决影响重、难点问题,全年未发期和不定期进行通报,既指出问题、危害、原因,又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2

20xx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村“两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维稳和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增强村民委员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关系稳定,为全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发展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村信访维稳工作情况作以下简要汇报: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

我村立足工作实际,以保护群众基本利益为目标,加强信访排查力度,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五个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大局稳定,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村及时调整充实了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营长为副组长,村“两委”为成员,确保了信访维稳工作有人管,能落实。

二是制度约束力到位。先后组织村民认真学习市、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并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干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性定量考核。同时,制定了《维稳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定期研究,分析情况,下访调查解决问题。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领导包抓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为维稳信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营长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阶段任务目标。

四是工作落实到位。紧扣党委、乡政府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民完成党委提出的信访维稳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中始终保持思路上的前瞻性,工作上的主动性,方法上的创造性,效果上的实效性。

五是督查指导到位。村委会多次对维稳工作信访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对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及时调查处理。

二、精心摸排,努力化解,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我村坚持把“摸排隐患,化解纠纷”作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工作中做到四点:

一是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我村对来办上访的群众信件都进行认真彻底排查,将排查结果建立台帐,及时上报。同时,随时关注,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缓解化解矛盾。

二是坚持交办和限期办结制度。各摸排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名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及进行交办,定人定责定时消除隐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先后处理我村多次信访事件,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及时办结,上访群众比较满意。

三是坚持接访周制度。按照我村情况安排了值日周制度,村两委坚持轮流值周,村两委都参与接访,热情周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因初信初访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每月月底,都要定期召开维稳信访工作会议,听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情况,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三、加强宣传,提高素质,确保安全稳定

在维稳信访工作中,我们大力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村民学法、知法、守法,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使全村村民提高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做到得心应手,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大力并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安全制度,确保了大局安定和谐。

总之,我村在维稳信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切实解决好上访群众的调查处理和答复工作,为我村创建和谐安定团结的工作局面做出贡献。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3

摘要:据统计,我国小型微利企业占所有企业总数的比例超过90%,为我国提供了大约80%的工作岗位,实现的产值占比超过50%。虽然小型微利企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就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税负重和融资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在减轻税负方面,国家已陆续出台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及时掌握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年度平均从业人数低于100人(含100人),年度平均资产总额低于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含3000万元);从业人数低于80人(含80人),资产总额低于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含1000万元)。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_〕43号)规定:自20_年至20_年期间,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标准上调至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半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执行,实际执行税率仅10%。

三、进行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根据财税〔20_〕4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才能享受实际税率为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临界点税负测算如下表:从上表可以看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多1元,就需要多缴企业所得税万元,可见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非常必要。

四、税收筹划方法

(一)推延收入的确认时间

若企业在11月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已经接近50万元,企业应特别注意12月份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时点筹划,企业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使销售业务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将销售收入推延至次年。例如,企业采用直接收款销货时,可通过推迟收款时间和推迟货物交付时间,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以满足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

(二)减少收入的确认金额

若企业在11月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已经接近50万元,企业如果确实无法推延收入的确认时间,企业还可以通过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折让等方式,主动减少当月收入的确认金额,使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以满足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增加税前可抵扣金额

企业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加计扣除和加速折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加税前可抵扣金额,以便达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企业通常可以利用以下政策:(1)根据国家^v^公告20_年第64号文规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时扣除。企业可以通过自查,检查是否存在有单价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而未享受的。(2)根据财税〔20_〕54号文规定,企业在20_年至20_年期间新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时扣除。(3)根据财税〔20_〕70号文规定,企业符合文件规定安置残疾人员,除可以扣除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外,还可以按照实际支付工资的10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企业除了利用上述政策外,还可以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将应纳税所得额控制在50万元以下,既可以少缴当期企业所得税,又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四)合理增加成本费用支出

企业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接近50万元时,可以通过合理增加人工成本(如提高员工工资、奖金和福利费等方式)、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方式,增加成本费用的支出,以降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公益性捐赠方式,将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控制在税收文件规定以内,充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带来的利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运用上述税收筹划方法时,必须以真实的业务发生为前提,如果仅仅是通过隐瞒收入和虚列成本费用等方式来调节利润,将很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企业将面税收风险,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切税收筹划都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谋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五、结语

由于小型微利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存在技术落后、人才匮乏、规模小等先天不足,故国家给予小型微利企业特殊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目前执行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远远低于西部大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15%的税率,小型微利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本文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解析,并从收入和成本费用两个维度提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筹划的路径,对我国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筹划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参考文献:

[1]郑轶.解析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J].华人时刊旬刊,20_(3).

[2]刘锡光,刘厚兵.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解析[J].税收征纳,20_(5):47-49.

[3]江平,刘志耕.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重点、疑点分析[J].财务与会计,20_(13):45-46.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4

调查报告的标题

调查报告标题的格式一般为“关于(被调查人职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其中:

“被调查人职务”部分,可只写被调查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已退休或在调查期间已被免职的,可写明其原任主要职务;另根据实际情况,此部分也可不写。“(严重)违纪(违法)”部分,单纯违犯党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既违犯党纪又违反政纪,或单纯违反政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违法”;拟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表述为“严重违纪违法”。

调查报告的内容

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调查报告首先要反映清楚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举报、移送(如中央巡视组移送)等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按照哪一级组织决定或哪几位领导批示,何时初步核实,何时立案审查,何时采取“两规”措施,以及调查工作的大体经过。其次要写清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被调查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起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是否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或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以

及中央或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是否当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中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应写明。

二、调查核实的问题和主要案情。这是反映调查成果的关键部分,是调查报告的中心。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求,全面、具体、详细地反映案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因果联系以及被调查人的违纪责任,并突出主要违纪事实和违纪事实的主要情节。要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展开叙述,写明被调查人违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的情节等,有些案件还要写明违纪的背景情况。

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要采取不同的叙述方法。对于一人一错、多人一错和一人多错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违纪的先后顺序来叙述。对于多人一错的案件,还要按照责任的轻重,把每一个责任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叙述清楚。对于一人多错且违纪性质不同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行为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错,后写轻错。对违纪问题的性质,应作出准确概括,提出定性结论,若有的案件性质一时难以认定或难以概括表述,则采取写实办法,是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具体叙述中,可将违纪问题分类后列小标题,将违纪事实与该事实的定性意见合为一部分,一事一议一定;对同一性质的违纪问题,应按时间顺序叙述。对多人多错的案件,可针对被调查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行为、情节、所负责任等情况,将共同违纪的主要事实叙述清楚,其中注意分清各自责任;对被调查人除参与共同违纪外,还单独实施其他违纪行为的,可在叙述其参与共同违纪事实后,再写单独违纪事实。

此外,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无论查实或查否,都要对涉及的问题一一作出回答。对查实、查否和查清后构不成违纪的问题,要分别写明。

三、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应逐项列出涉嫌违纪问题清单,写明线索基本情况、是否查证、证据状况等。如线索较多、情况复杂,也可形成单行报告,作为调查报告附件。

四、涉案款物情况。应写明暂予扣留、封存、提请保全、先行登记保存的全部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等情况。如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可一并写明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有关的涉案款物数量、价值等情况。

五、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要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被调查人的态度,是指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看法及采取的行动,是执纪中需慎重考虑的重要量纪情节。被调查人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威胁、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直接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直接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检查或进行反调查等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应重点写明。

六、处理建议。要依据违纪的事实、性质和有关人员责任、态度,对照党纪条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提出恰当、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写出相应的根据。主要包括:(1)党纪处分意见,应写明处分种类。如被调查人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务员,本应给予、但未建议给予其撤职处分的,应一并写明受处分后拟安排担任的非领导职务层次(退休待遇)。(2)其他处理意见,如

需追究被调查人刑事责任或其他纪律责任以及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的,需依法终止被调查人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应一并写明。(3)涉案款物处理意见,应详细写明建议对涉案款物作出收缴、责令退赔或发还等处理的意见。另外,如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案件,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起草调查报告,主要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的署名

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但有的案件调查组人员较多,又下设综合组、谈话组和若干外查组等,相互之间分工明确,某一外查组客观上可能并不掌握其他外查组负责调查的违纪问题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全体成员参与讨论调查报告既不可行、又没有必要,故一般可由调查组组长召集各组组长集体讨论,并在调查报告上签名。考虑到谈话组同志直接向被调查人谈话调查,掌握情况较为全面,有条件的,可让谈话组其他同志一并参与讨论。

需指出的是,有的案件比较复杂,调查组在讨论案件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时,可能会意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内部应再进行深入讨论,使大家的意见尽量统一。如经过反复讨论仍有较大分歧,按调查组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而鉴于调查组成员都直接参与了案件调查工作,对案情较了解,其 不同意见对案件审理部门和纪检机关领导同志在审理或处理案件时有一定参考价值,故应当在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作适当反映,或另写出专门材料反映。需要注意的问题

准确把握调查报告定位。调查报告拟认定的违纪事实,不得超出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内容。调查报告是一种只限于纪检机关内部运转的审查办案文书,只代表调查组及承办案件的案件检查部门意见,不代表所在纪检机关意见,不宜直接向纪检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或部门发送,也不宜作为会议材料提供给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以免误导集体决策。案件审理部门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案件审理报告,如不同意调查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的,原案件调查报告归档备查,不再修改。

及时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往往有比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根据《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调查组可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实践中,一般是由调查组口头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且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通报内容,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对被调查人的党纪处分,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向调查组所在纪检机关报告其处理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反馈。根据《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对案情需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篇2: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当事人及案由

当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xx年xx月xx日,xxx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xxx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xx年xx月xx日批准立案(立案号xxx)。本案由xxx(执法证号∶xxxxx),xxx(执法证号∶xxxxx)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经过及证据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xxx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在xxx超市对xxx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xxx邮寄送达了xxx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xx年xx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xx年xx月xx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xxx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朝阳【wlsh0908】整理 xx年xx月xx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证据目录)有:

1、xxx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

3、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

4、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

5、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6、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8、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

9、整改后包装一份

1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

11、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3、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xxx单位的营业执照

15、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

16、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参见证据

一、证据

二、证据五),共销售到我市500件,每件10瓶,销售额万元(参见证据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参见证据六)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增加了“提高免疫力”(参见证据

五、证据六)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朝阳【wlsh0908】整理

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参见证据十五),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xxx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朝阳【wlsh0908】整理篇3:案件调查报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篇4: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关于信访人***、***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

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v^: ****20_年**月**日接到市^v^“*信转交[20_]**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年**月生,现住***,户籍所在地********* ****,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要求:**********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

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 ** ***年**月**日篇5:如何写好案件调查报告

如何写好案件调查报告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5

一年来,我乡信访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xxx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第一要务求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规范信访行为,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实现了信访工作“一控制、两下降、三没有”目标,为加快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新双河奠定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访38件,涉及土地纠纷10件、民政救济14件、民事纠纷5件、其他9件。落实相关领导包案处理38件,按期办结率达到了100%;党政领导下访75人次,深入农村基层为群众解决信访热难点问题78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一年来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机制

乡党委、乡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信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打造“亲民、爱民、为民”的一个重要举措,年初召开了信访工作会议,通报了20__年全乡信访工作,传达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对20__年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各包片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乡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常抓在手,紧盯不放,乡人大主席专职负责全乡信访工作,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它领导“一岗双责”,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排查矛盾,落实信访隐患排查机制

三、化解矛盾,落实基层矛盾调处机制

在建立健全信访隐患排查机制的基础上,超前做好信访预案,把握工作主动性,变单一处理为综合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特别是村级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对苗头性、倾向性的社会现象,早介入、早化解,把信访工作与矛盾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一般信访不出村,重大信访不出乡,有效地堵住了信访源头。

二是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有些信访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多个单位、多个行政村,甚至涉及到其它乡镇或县级部门,我们注重协调,合理配置资源,明确直接责任人,赋予相关职权,限时办理;

三是落实重大信访由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及时处理,避免引发越级上访。

把解决信访老户及历史遗留问题与当前农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化解各种遗留问题,尤其是对近年来退耕还林、计划生育、石油征占地权属及补偿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彻底解决,深受群众。

四、规范工作,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先后制定了《双河乡信访工作制度》、《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运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全乡的信访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迈进了一大步。

一是建立了领导带头抓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定期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信访形势,部署下步工作。坚持每星期xxx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乡上主要领导亲自阅批信访件制度,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有案必处。

二是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乡上年初与各村、乡属各单位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书》,并将其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完成比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造成较坏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建立信访督查落实机制和处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村、乡属各单位的上下联动作用,由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参与,协调互动,集中处理信访突出案件及群体性的重大事件,并对全乡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改进作风,落实处理问题效率机制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案案有结果,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务求一次解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力争不出现重访事件。

二是将信访“关口前移”,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深厚的感情,满腔的热情,了解百姓疾苦,倾听群众呼声。

三是变信访办理为信访服务,把信访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 对来访群众,做到耐心听取申述,虚心听取批评,有效地防止了“一说就吵,一谈就崩,一定就跳”现象的发生。

切实抓好教育疏导工作。对各类信访案件,坚持教育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兼顾法、理、情,依法依理依情予以解决。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从事实和政策方面进行分析,做到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创造条件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从而切实提高了处理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6

由于我国税务会计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企业所得税核定用的是历史成本,所以企业所得税筹划需在事前筹划。若企业涉税业务已经发生,相应的纳税义务已经形成,由于税收的强制性,任何违法的偷逃、隐匿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此时已无税务筹划的可操作空间,即无法进行税务筹划。

合法性。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具体包含3层意思:一是符合现有的税法;二是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经济法规;三是要时时关注我国税法的变化。由于税法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超出适用期间的筹划将造成事实上的违法,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注重成本效益。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是为实现更好的效益。税负最轻不一定是最优方案,在考虑税负的增减时,还要考虑收入的增减。若收入增加比例超过税负增加比例,该筹划方案就具有合理性。另外,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不同的筹划方案应将不同时期的税负折算成同一时点的价值进行比较。

防范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必须熟悉税法、财务、经济等各项法规,应随时关注相关的新政策,以对抗各项法规的时效性,消除税务风险。

2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7

摘要:本文主要对企业纳税筹划内涵予以分析,后在企业纳税意义等问题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予以探究,不断促进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合理实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研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不断趋于复杂性,经济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引导着微观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以专业化的纳税筹划不断实现自身税收成本管理,实现企业税后收益增长。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体制的不断完善性建设也引导着我国各企业逐渐开始重视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注重筹划合法及统一性问题建设,不断促进我国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一、纳税筹划内涵

目前,对于纳税筹划的内涵我国国内各专家学者对其具有不同的研究与不同定义,但将其归纳总结后可知,纳税筹划主要是指纳税主体在我国国家法律所允许的基础上,以企业为背景,对企业组织结构、财务管理等经济业务或行为在税务相关的事项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统筹与规划,从而使企业在企业价值引导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税务负担的减轻。纳税统筹其主体是纳税人,在企业税款征收的过程中,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具有不相等的权利及义务,对于纳税人而言,可就企业发展现状对企业纳税项目及包含的经济内容进行统筹规划[1],而对于征税人而言,需在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权利,防止权利滥用行为出现,同时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应注重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具体行为开展过程中,应重视企业财务管理的合理及统一化,促进企业统筹目标的实现。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意义

(一)纳税人方面。

以纳税人基础而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使纳税人通过一系列的税收筹划方案,在纳税时选择最佳的、纳税资金较少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税收,从而有效减少纳税人现金、本期现金的资金流出,有利于增加纳税人可流动资金成本,实现纳税人利益的有效增长。

(二)国家税制法规方面。

目前,我国现行的《^v^企业所得税法》可实现对我国任何企业类型的规范,对于企业所得税税率采取一定的方法统一降低并对企业税前扣除标准及扣除方法实现合理化及规范化制定[2],采取适当优惠政策实现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完善性应用。该方法的颁布不断促进了国家各类型企业间的平等,为企业合理化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而对于企业纳税人而言,为了减少一定的企业税收支出,各主体会在现有国家税务征收法律的基础上密切关注税务法律政策的改变,若其政策出现一定的改变,则纳税人便会在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趋势下,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影响因素纳入企业发展及规划项目中,引导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在此方面而言,纳税筹划可更好的实现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在应用过程中凸显其优点及缺点,引导国家相关部门对其缺点予以合理性分析,从而促进我国国家税制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设。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探究

(一)筹资阶段。

(1)合理选择企业融资结构。

企业在筹资阶段的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资金需求以及筹资成本等均应合理规划,企业资金获取渠道以及获取方式的差异性会影响企业成本资金列支方式的选择,因此企业在实现纳税筹划时,应注重企业筹资方式及渠道的合理性选择,促进结构最优建设,减少企业成本支出。

(2)经营租赁形式选择。经营租赁形式的选择于承租人而言不仅可有效避免设备在长期拥有情况下风险负担的增加,同时还可在经营活动开展中以租金形式减少企业利润,减少税负。若承租与出租主体同属相同利益集团,租赁形式可使租赁所产生的相关利润以不正常租金形式转移,该企业所活动的税收优惠则更多。

(二)投资阶段。

(1)投资对象。

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与间接投资两种形式,直接投资则主要针对现阶段的税收政策从而选择合理的企业投资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而间接投资中股权与债券投资具有差异性,国债利息收入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可实现免征。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现阶段,我国相关企业所得税法律中各政策表明,企业投资收益在实际分配利润的情况下才可纳入应纳税所得额中。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可采取成本法以及权益法实现,企业选择成本法时,企业投资收益实现单未获投资前,则企业收益账户无法实现对已完成的投资收益获取,而权益法则可使企业不用考虑投资收益问题,其结果均可在收益账户内呈现,因此企业可采取该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增加投资企业对于投资目标的管理与控制,在固定时间内减少利润分配或不分配利润,获取延迟纳税相关优越性。

(三)经营阶段。

(1)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在具体施行过程中,其方法择取对于企业档期成本、利润以及应纳所得税金额的高低均具有一定的影响。企业在折旧过程中,若要实现节税则需采取固定资产折旧、延长、缩短年限等方法予以实现,折旧年限缩短有利于企业成本收回速度的有效提升,前移后期成本费用,在税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延缴则可使企业在固定时期内获得固定数额无息贷款。若企业享受一定优惠政策,则可在固定资产折旧延迟期限内将后期利润置于优惠期内实现纳税筹划,减轻税负。

(2)收入筹划。

企业在收入筹划中,应针对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纳税主体在推迟应纳税所得时可减少本期应纳税所得,从而延迟所得税缴纳时间或减少缴纳金额。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经营收入多以产品收入为主体,因此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可采取产品延迟销售措施予以纳税筹划。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以合同收款所限日期为准,而订货及预收货款销售则在商品交付时实现。企业可通过此类方式延迟销售及企业所得税。

(四)产权重组。

企业产权重组纳税筹划主要包含分立、合并及清算。企业分立是指在现有企业基础上将企业以解散等形式分为多企业,但原企业发展形式不变,因此在此形式基础上,企业可以累进税率方法,在企业所得税基础上以分立形式将高税率企业分成多个低税率企业,减轻企业整体税负,除此之外,还可将企业内部技术含量较多的项目实现项目分离,并在国家企业优惠政策明显的区域重新设立,从而减少企业税负,享受优惠。企业合并纳税筹划中,我国相关政策规定,被合并企业可不确认全部资产转让行为利益及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合并后,被合并企业在合并之前便存在的所得纳税事务在被合并后均需合并企业承担,减少税负。企业若利润高则可合并累计亏损企业,转移利润,降低税负。企业负债期间所产生的相关利息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可将其作为抵减费用以实现当期利润抵减,故而企业可以负债融资方式实现资金并购筹集,获取利息提升减税效果。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现阶段企业而言,各企业应树立企业纳税筹划意识及思维,在我国相关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利用我国现行的税率优惠政策,针对企业自身发展现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不断降低税收风险,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提升。

参考文献:

[1]廖康礼,张永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J].商业会计,20_,11:26-28.

[2]张敬东.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探微[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_,02:57-58.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8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发展的有力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工作要求,把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乡镇纪委办案面临的形势和特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务干事为成员的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查组和审理组,将来信来访、案件查办、档案资料、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重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位成员身上,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镇纪委办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反腐倡廉工作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在基层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针对部分干部对反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案件查办会影响单位形象、影响经济发展,以及存在的“经济上,()纪律让”等现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纪检会、职工会、村社干部

会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形成了正确认识纪委办案、全力支持纪委办案的良好氛围。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

为充分调动我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纪委通过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强化了办案责任,严肃了办案纪律,激发了办案热情。

(一)完善办案考核机制。把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管理范围,把镇纪委是否及

(二)建立办案审查汇报制。要求镇纪委独立查办的案件,及时向县纪委汇报,以便于县纪委帮助分析案情,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镇纪委迅速、准确地查办案件,对镇纪委从挖掘案源、立案、取证、结案到案卷整理、归档等进行指导,帮助案件查办成员掌握办案方法和程序。

(三)拓宽案源渠道。通过从检察、审计、信访等传统渠道发现案源和收集线索的同时,镇纪委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一是深入站、办、所了解情况,通过与财政所、计生办、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城监中队、派出所等座谈,对近年来党员干部涉及违反村财管理、破坏森林资源、违反生育、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摸排。目前,已结案3件,其中侵犯党员选举权1件,给予其免于党纪处分;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1件,给予其记大过处分;诈骗案件1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立案3件,其中擅自开垦林地2件、窝藏罪1件。二是主动与

各执法部门沟通,积极挖掘案源。通过与法院、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衔接,掌握党员犯刑事案2件,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资料。三是从基层走访中发现情况。把查办经济和选举类案件作为镇纪委办案的重点,通过走访村社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等,了解发现问题。发现 案1件,已进入审理阶段。三、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一)大力完善硬件设施。设立了纪委专门谈话室与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办案设施,包括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电话、保密柜等。

(二)充分保障办案经费。为办案人员落实工作经费24500元,提高了纪委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办案质量。我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和上级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经验,开拓创新,克服困难,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有效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积极完善农村惩防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自20_年7月5日,我们接到县信访办批转的××镇××村群众,信中反映××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违法违纪的系列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我们××镇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1952年7月7日

出生,现年53岁,1992年5月在村任职。^v^党员,初中文化程度,现任×××村支部书记。[找文章到☆()一站在手,无忧!](1)×××同志自1985年任村民小组组长以来,当时,×××村全村渔塘18口,连续与村签订了承包渔塘三次合同,按当时村级实际情况和集体意见决定,每个阶段结算的方式不一样。其中,1985年至1990年,经协商,采取按每口渔塘年产量估算,村级与承包渔塘者按“八二”分成,用鱼抵交渔塘利润款;1991年至1997年重新承包,当时合同由×××签订,他本人也参加承包,按村集体定的意见,按每年上交利润款6200元(其中×××本人承包3571元);1998年至20_年一次连续签订十年合同,由他本人和×××两人共同承包,每年上交利润6200元。经纪委财务清理组查账核实,包括另外在20_年4月承包渔池一口上交利润全部入账。×××同志在承包渔池70亩过程中,在他们承包前,村集体对其它所有渔池进行了一次全面整修,对渔池坝进行了加固,村集体安装了公路排水。整修池坝、过水 等费用村集体作了报销处理。×××等几个承包户承包后,对渔池也进行了零星整修。清理组通过查账了解,未发现村报销这些费用。×××同志自1985年以来至去年,前后承包二十年,其渔池上交款没有用现金与村结算,只是,其它渔塘、渔池承包人与村结算也是用村欠条或用建造渔池工程款抵付。自20_年起,所有承包户全部是预交现金,再承包。

(2)×××村在20_年,结合上级精神,村级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共修建渔池4口,造成四组稻田面积减少,鉴于当时实际情况,从一组无人耕种的田中调出亩到四组。当时,村级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此事,合同也落实到了四组农户。税费改革时,合同书全部报到财政所。20_年实行土地二轮延包,×××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一致认为以税改落实到户面积不变,采取微调方式。1组亩田确权确地还在四组农户,国家有关优惠补贴按上级报表落实在四组农户。一组农户意识到如今国家政策如此优越,纷纷要求村级将调出的田地重新调回来,纯属钻国家政策空子,有些人鼓动村民到村、到镇上多次上访,并且强行将调出的田地占为己有,导致造成信访件上所说的一组村民合同书上写的却是四组村民的名字。

(3)×××村在20_年度为了落实上级政策,在××镇6个村范围内兴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该项目是以县财政局农发办和××镇财政所为主体。鉴于村集体意见要求对外招标,增强透明度,由村秘书王顺超同志起草招标公示,分别在多处张帖。10天过去了,竟然无一人接标,大家都担心上级政策资金难以到位。其他5个村,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在上级单位的一再督促下,财政所副主任陈建中再次动员村委会一班人要定期保质保量完成。迫于无奈,×××村采取村干5人共同承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与财政所签订合同,完全设有信访件上所说的以权包揽工程一事。

(4)×××村在2004年度落实粮食补贴方面,完全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直接补贴到农户。按国家补贴标准,稻田每亩补贴到户元,分两个阶段进行,直补和早初良种补贴由财政所陈主任直接与农户结算。在结算过程中,欠农业税的农户,经协商同意,抵交了农业税款,未欠农业税款农户,财政所直接付了现金,中稻和晚稻鉴于财政所人手不够,由村干和组长牵头与农户结算。方式与前一个阶段相同,中间存在个别农户与村不结算,村直接在该户欠税^v^上扣减,农户与村未办结好手续。那只是极少农户存在过去与村结账过程中有纷争,暂且放下。

(5)×××村20_年根据鄂政发〔20_〕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为及时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作,积极上报,争取饮水解困资金万元。按照上面文件精神要求,人平投资330元,其中中央投入每人105元,省配套投资10%(每人33元),其余部分由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根据×××村集体意见,中央投入部分按90元水利工款及打水井农户补给水泥,分解到农户;省配套资金上级未拔付,其中完成标准高的农户,村另外奖付水利工款50元。因为当时在税费改革前,村级水利工当现金结算,实际上农户没有完全享受国家饮水解困政策。此项,我们镇纪委正作适当处理。

(6)×××村20_年按上面文件规定,每个劳力负担水利工15个,工值8元,村与农户的结算情况是:对少数农户全年超额完成了任务的,对超出部分可以抵减原来欠村的各项上交款,没有抵减的,村出具了欠条。对那些常年做工的农户,而村又欠了他们的钱,由农户自愿拿出村级欠条来抵减,对大部分不愿做工的和少做了劳务工的农户,由于他们不愿与村结账,就由

组长造册登记,欠工个数及金额,交村作为后来结帐依据。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农户的各项结算不及时、不公开,导致群众上访,×××村的全体村干也认识到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建议不予追究个人责任,但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7)×××村村主任×××,现有四个孩子,最大孩子出生于1985年,最小孩生于1996年,其妻已作结扎手术。20_年5月,镇委研究决定,该同志任村委会副主任,主管财贸工作(当时该村无村主任),20_年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龚被村民海选为×××村村主任。×××到村任职以后,曾多次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加入党组织;村党支部多次向镇党委呈报,镇党委考虑到×××的计划生育问题,一直未予呈报。20_年7月,经镇委考察组多次考察,认为该同志最小孩已近10岁,按《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外生育者在5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予批准入党,而他已近10年,遂将×××的情况如实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已批准×××为^v^预备党员。^v^××镇纪委调查组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现如今,国家法律法规不动如山,制度日益完善,但是社会上仍有一些贪污受贿事件的出现。信访调查白热化,间接的反映了人们对于政府的大力支持,纪检委^v^门更是要以身作则,为百姓做个表率。下面为大家推荐纪检监察受贿信访案件调查报告,朋友们可以关注本文讲解。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困惑与难点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处在反腐倡廉建设阵地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始终处于零距离状态,大量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经常不断地通过信访渠道最先反映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v^重拳治腐,连续查处了多名违纪高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v^反腐倡廉的决心,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尤其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机关采取“开门纳言”的积极态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加激发了人民群众举报贪腐行为热情,导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量成倍增长,《》()。这样,一方面是基层信访举报量的成倍增长,社会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度、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却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正处于职能定位的改革时期,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目前离中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的现实,导致了乡镇、街道一级纪委(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很多困惑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受理量居高不下,持续上升,工作精力难向主业聚焦。如:今年1至9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件(次),上升了23%,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举报158件(次),信访总量共计达到了196件(次),是20_年同期信访总量的倍,是20_年全年信访总量的倍。大量的信访举报件要批转交办到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办理,而同时,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委(纪工委)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特别是基层纪委书记还分管很多工作,这样,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与不断攀升的业务量不适应,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不高,难于聚焦主业。

(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期望过高,大量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和重复举报向纪检监察渠道汇集,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截止9月底,在县纪委信访室受理的196件(次)信访总量中,有19件(次)属业务范围外的,另有51件(次)属重复举报件,导致信访举报质量不高,线索可查性不强。同时,有的群众一信多投,重复举报和多头举报,导致信访总量上升,一方面是群众普遍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就越大,解决问题也越快,因而不少举报者越级反映问题。另一方面,许多举报者认为,举报部门越多,签批的领导越多,被重视的程度就会越高,东方不亮西方亮,总有一两个部门会重视,于是一信多投,重复举报。也有少部分举报人是涉及个人政治、经济利益,打着正义的幌子来追求个人利益

(三)相关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认识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权威强,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急难险重任务的旧观念难转变。多年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以外的信访问题或其他非纪检监察业务问题,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有的还直接站到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线,把本来应当属于国土、林业、农经等直接责任部门处理的工作全部包揽;有的还直接参与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直接参与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分工当中,过多地分管了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有些工作还涉及一票否决问责追究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过多,大多数基层纪检组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根本没有精力完成本职业务,大量信访举报案件严重超期限或者无法处理,造成了大量信访举报案件积压。由于工作面越来越宽,不仅影响了法定职责的履行,在群众造成了纪检监察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错误导向;造成了很多职能部门离开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或督促就不能自觉履行职责解决问题的不良习惯。二、原因分析

一是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广、数量多,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和政府各个系统的问题,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都会从各个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

二是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也从^v^的这一战略决策中受到鼓舞,激发了极大的政治热情及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的自觉性,更多地通过信访举报这一途径向党的各级组织揭露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失衡,在个人诉求得不到解决时,就转为反映与其问题有关联的干部或单位,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出面后能够得到解决。

四是多年来形成的纪检监察组织是“救火队”、“万金油”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使得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定位过多扩张,使得纪检监察组织疲于应付工作,难于专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办理。三、对策建议

纪检^v^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这是对我们实现“三转”总要求,加强执纪监督是有利的;但是,大量的重复举报、业务外的举报必然会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力物力,影响我们聚焦主业、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总目标,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强化主业意识,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摒弃“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的旧观念,破除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错误思想,改变职责不清、大包大揽、“越俎代庖”等旧习惯,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正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既不揽事,也不推责。二是要加强解释宣传。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三是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优势,强化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在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便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二是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是案源的“主渠道”作用,深挖涉腐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三是要规范办理。对信访举报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四是要注重分析。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把握一个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强化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三)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一是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定期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促使信访举报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夯实责任,加强指导。要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机密,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注重创新,提高能力。要将工作创新贯穿于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紧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围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提高受理办理效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提高信访工作联系点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其区域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的规范化水平。XX年XX月XX日,XXX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XXX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XX年XX月XX日批准立案(立案号XXX)。本案由XXX(执法证号∶XXXXX),XXX(执法证号∶XXXXX)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一、调查经过及证据: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XXX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在XXX超市对XXX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XXX邮寄送达了XXX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XX年XX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XX年XX月XX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XXX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XX年XX月XX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

二、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证据目录)有:

1、XXX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3、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 4、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5、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6、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8、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 9、整改后包装一份 1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 11、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3、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XXX单位的营业执照 15、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 16、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三、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参见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五),共销售到我市500件,每件10瓶,销售额万元(参见证据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参见证据六)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增加了“提高免疫力”(参见证据五、证据六)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四、定性分析

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参见证据十五),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XXX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

纳税筹划典型真实案例范文9

.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一)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商品房、企业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出现在市场上。有市场就有交易,在交易后,诸如因短期内房价过快上涨,出卖人心理失衡,以种种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房屋买卖因完成不了过户手续而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案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并存在纠纷不断扩大的趋势。我院在对大量个案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及成因予以粗浅分析,对当前解决此类纠纷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的缺陷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特点。

(一)诉求集中。主要表现为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理由主要集中于出卖时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或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及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等。(二)出卖人反悔原因集中。大多系房屋价格大幅增长所致。从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尽管众多出卖人在进行答辩时所提出的理由都并非是以房屋价格增长,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然能感觉到利益因素的影响实为出卖人反悔的最主要原因。(三)调解难度集中。从本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的情况来看,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原被告双方很难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一方要求严格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最终要求实现其权利,普遍不愿意接受合同之外另行支付补偿购房差价;而被告一方却认为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以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为由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原告理应对其以现行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四)法院判决集中。我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循诚实信用与公平合理的合同法基本原则,除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外,其余案件均以判决形式作出处理结果。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办案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有时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下的诚信缺失。此类案件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出卖人的诚信缺失,而此种现象的背后则是利益因素的影响。由于房屋价格呈现连年持续增长的态势,这种价格变化所导致的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利益悬殊引起了被告的心理失衡,而房屋产权^v^的进度缓慢又给予了出卖人将此失衡进行现实表达的机会,其结果就是出卖人不愿意依据原合同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的义务。(二)现行立法、司法的缺陷。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往往缺乏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和谐统一,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这就容易给当事人在估计失信的法律成本方面形成错觉。同时,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也是最主要的原因。(三)房屋买卖本身所;..蕴含的法律风险。1、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合法的物权凭证。《^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卖人在转让时没有取得所有权证,其转让行为无效。所谓法律风险,主要是针对买受人而言,这时,房屋买受人可能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证而遭致对方毁约的风险。2、集资房。所谓“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存量划拨用地,群众自行集资建设,按成本价销售,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一种方式。集资建房的对象范围是由单位确定的,带有福利性。但依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分配的对象是本单位低收入者,对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住房标准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规定不得参加集资建房。但现实中,只要单位集资建房,所有的单位职工均可参与集资。在住房过剩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就将此类房屋推向市场。此类房屋买受人最大的风险在于房屋不能过户及过户时承担高额的土地出让金。3、经济适用房。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经济适用房在限制转让的年限内进行转让或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都是违反了我国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主体的购买权,存在合同归于无效的风险。4、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进而蕴涵了诸多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这种类型案例举不胜举,且逐年递增。一般情况下,拆迁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都会要求买方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房价款,而买受人在支付该巨额房款后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形成的仅仅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双方存有买卖合同,但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卖方从法律上讲依然是房屋所有权人,这样买受人就会被置于高风险法律地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该房屋物权变动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周期,期间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诸如房价飙升导致违约发生、抵押担保设定、所有权人死亡出现、所有权人自身债务恶化、共有权人或第三人权利主张、房产查封扣押、赠与继承发生、标的物作价>投资出资等等情况。该类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双方在合同内容上没有精心设计,而且买受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侥幸心理。

三、对策建议。

四、对现行司法解释需完善的一点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房屋质量瑕疵、贷款买房、惩罚赔偿、解除合同等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要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难免出现适用法律不统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例如:《^v^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限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该规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未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而是私下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出售国有资产的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实际上,该类买卖可能存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但要认定双方恶意串通似又缺乏客观标准,双方未按正常程序转让、受让能否即认定为恶意串通,如果不能认定,那么如果这种合同仅凭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有效,是不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认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合法化,试问法院充当的是什么角色。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v^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v^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20_年12月1日^v^、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v^、财政部、^v^、中国人民银行、国家>^v^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如果法院仅凭该办法是部委规章,而非行政法规为由确认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那么,其他符合经济适用房准购条件的弱势群体的权益又将如何得到保护。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公布于1992年,现在还依此为依据解决问题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该通知规定单位内部分房、腾房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但现实生活中,单位收了职工的集资款,因种种原因,单位建房的行为没有完成。这时,职工既无房可住、单位又无钱可退,法院又不受理此类案件,那么职工的诉求应当向谁表达,没有公权利介入的职工利益又如去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某些方面的效力似有高于法律之嫌。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新型房屋买卖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安全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买卖健康发展的需要。

案件调查报告(二)

今年8月,市委预防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采取以市院预防处为主体,统筹各发案县区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针对发生在我市农机购置领域;..的26件32人职务犯罪案件立项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调查显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自20xx年中央将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纳入国家“三补贴、两减免”的支农惠农政策以来,资金规模已由最初的数千万元增加至数百亿元。然而,随着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资金规模日益扩大,骗取、侵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呈现出频发高发的严峻态势。不仅破坏了我市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更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有效遏制。

一、我市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案件特点及作案手段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6件32人,涉及包括市级农机管理中心在内共11个管理单位。

(一)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

1、贪污受贿现象严重。在昭通市及所辖1区10县中,1市、1区9县的农机部门存在套骗农机补贴、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等情形。在全市11个农机站长(含乡镇农机站长)中,5个涉嫌贪污农机补贴、12个涉嫌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案件中,犯罪主体较为固定,即负责农机补贴的直接责任人,在所查处的26起案件中,涉及农机站站长17件,占65%。作案手段较为单一,19%是以虚报购机款的伎俩套取国家补贴。

2、涉案金额大。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26件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600余万元,其中5万元至10万元的12件,10万元至50万元的4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特大案件3件,100万元的特大案件4件。涉及金额最大的是镇雄县农机管理中心主任涉嫌受贿案,其涉嫌收受贿赂高达200多万元,创下了涉农贪污贿赂案件金额历史之最。

3、“一把手”涉案突出。在查办的32人中,农机管理部门局长、副局长、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有21人,占66%。其中,“一把手”单独作案的17人,占53%;“一把手”伙同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贪污受贿11人,占34%。

4、发案集中,发案范围广。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在农户大量购机的短短两年多时间(20xx—20xx),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已成为贪污贿赂犯罪多发易发部位,全市10个县区及1个市级管理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除盐津县外,全市有10个农机管理部门发生案件,9个农机管理中心主任、4个副主任、1名市级管理科负责人及部分相关人员被立案查处。

5、窝案、串案比例高。所立案查办的26件农机管理系统案件中,90%以上系窝案、串案,呈现办一案挖一窝,查一个带一串的以点向面的辐射式传播。一人向同一农机管理部门的多人行贿,一人向多个县农机管理部门的多个人行贿,^v^共同贪污、官员之间勾结共同贪污和受贿现象普遍。在被调查的18名农机经销商中,绝大多数曾向2名农机系统工作人员行贿。

(二)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作案手段

1、按一定比例给予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好处费”。调查发现,自20xx年昭通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来,农民主要采购的是微耕机。从所办理的26件案件来看,微耕机经销商、代理商直接按照每销售一台微耕机给予农机部门国家工作人员300元、400元不等的回扣。如经销商曹某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向镇雄县农民销售微耕机4000多台,曹某就按每台30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给予农业局长、副局长、农机站长、副站长“好处费”165万元,曹某还按每台30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单独给予镇雄县农机站长吴某“好处费”156万元。

2、虚构农民购机花名册骗取各级所给的购机补贴。因农机机号均是唯一的,因此农机部门通过与经销商串通勾结,弄虚作假,申报补贴,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和县级农机补贴资金。一是由经销商提供虚假的农机机号、虚开发票,农机站人员伪造农民购机资料,农机站工作人员将虚假销售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复核后,农机经销商套取国家补贴和县级补贴后,又将“协议”好的数额分给农机部门工作人员。镇雄县农机站长吴某伙同副站长谭某、农业局长王某、副局长庄某共同贪污国家补贴案,就采用这一方式。二是农机部门工作人员找到农机代理商,虚填农民购机花名册,按县级购机补贴标准套取县级购机补贴。如巧家县农机站长孙某要求农机代理商提供虚假的农民购机260台的花名册,并由代理商联系农机业务量多的经销商,由县农业局补贴每台500元转帐13万元到昆明经销商帐户上,再由经销商将套取的县补资金转帐到代理商个人的帐户上,由代理商提取现金交给农机站长孙某后二人平分所套取的县级补贴13万元。

3、借农机推广和技术>培训之机肆意收受贿赂。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技术的集成推广和运用,负责农机购置财政补贴的审批办理等。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借推广新型农机具、培训农机手之际,帮助经销商宣传、推销农机设备,并按销售额提取“推广费”。如昭阳区农机站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农机销售商推销微耕机、拖拉机等农机,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共收受多家农机经销商贿赂14万余元。

(三)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原因

主观方面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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