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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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27 13:51:4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一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_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三、主要工作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万亩、总产量万吨、大豆播种面积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_〕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_年底存栏达到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_〕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_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四、组织机构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启动及处置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六、响应终止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七、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疫情结束后终止。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二篇

重大粮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为全面提高应对各种重大案件的能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粮食供应,满足社会消费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重点区域或全县范围内发生下列粮食供应情况:

1、在当时粮食价格水平下,市场粮价不正常涨幅达30—50%; 2、因特大灾害如水、旱、地震、疫情等造成市场激剧波动;

3、市场粮食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影响社会安定; 4、其他危及粮食市场供应的特殊情况。(三)粮食安全事件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红色):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危及粮食市场供应,造成粮食市场激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Ⅱ级(橙色):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食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50%。

Ⅲ级(黄色):本辖区市场粮食质量发生严重问题、出现居民排队急购粮食现象,主要粮食品种出现脱销断档,影响社会稳定。

Ⅳ级(兰色):达不到Ⅲ级标准的。

(四)本预案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粮食的调拨和紧急供应。(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企业、从事粮食收购、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主体都有履行本预案的义务。

二、应急保障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县粮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应急保障机构的主要职责:

1、协调、指挥重大案件中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粮源,掌握从事成品粮加工、生产、销售主体的经营和库存情况,保证特殊时期的粮油调拨和紧急供应安排,监控粮食市场供应。

2、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市_下达的各项调控粮食市场任务。

3、开展粮情及市场供应情况宣传,为群众提供粮食市场动态信息及粮食安全信息咨询服务。

4、密切关注驻榆部队等重点单位的粮食供应。

5、检查督促粮食经营者做好粮食应急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1)国有粮食企业

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县级储备粮体系,保证各级储备粮的储存安全,保障所辖区的市场粮油供应。在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承担粮油的紧急供应任务。

(2)从事粮油生产、加工的企业

在紧急情况下,承担县政府、县工业和商务局下达的各项加工应急任务。

(3)从事粮食收购、销售的经营者 粮食收购、销售、经营者必须储存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在紧急情况下,服从全县粮食应急预案的供应任务。

(三)全县粮食系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做到政令、信息畅通。紧急情况随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工业和商务局报告,不得误报、瞒报、缓报。报告电话:5221726 传真:5237677 三、应急保障措施

(一)充实库存粮源。应急时期供应的粮源,主要为小麦粉、菜籽油。以粮管所为单位,商品粮源周转库存不少于当地三个月的正常需求量,成品粮油周转库存不少于当地城镇居民一个月的正常消费量。当地商品粮源不足时,应立即补足。

(二)调动及时到位。县内调剂粮源,应当在三日内到位,市内采购粮源应在五日内到位,省内采购或调剂粮源应在十日内到位。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必需品保障风险隐患,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充足,市场供需均衡。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方案,组织跨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畅通“绿色通道”。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争取省、州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储备支持。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务股,欧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的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销售量及采购渠道。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找得到、运得进、调得快”。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四篇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_〕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8类生活必需品(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因疫情导致供销情况出现重大波动,市场出现短缺脱销、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和处置。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

成立霍邱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联络沟通、信息协调、工作调度等具体事务具体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动态监测各样本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销售、价格动态,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动态;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市场的有序供应。

常用生活必需品重点市场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督促重点市场的大米、食用油、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瓶装饮用水按15天存货、30天备货,保障猪肉、禽肉、蛋类、蔬菜类等鲜食品的日常供应工作;强化对本组工作情况的调度,适时掌握工作动态。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1家):观音阁农贸市场。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家之都超市、生活之都超市、好又多超市、福润万家超市、红府超市。

3、重点猪肉储备企业(2家):恒康食品、永康食品。

(二)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从综合体、商超、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疫情风险分级应急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五篇

广东省粮食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省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根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_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省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粮食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群众大量集中争购或抢购、粮食脱销断档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的原则,根据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三个等级:国家级(Ⅰ级)、省级(Ⅱ级)和市级(Ⅲ级),其中,省级(Ⅱ级)是指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的情况。

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根据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三种情况:紧张状态、紧急状态、特急状态。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在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国家或省制订专项预案的,从其规定。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系。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按事权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形成粮食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4)平战结合,协同应对。要做好保障粮食应急供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应急,战时应战,日常工作和应急应战工作结合起来,并加强培训演练。

2 组织机构

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广东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省粮食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_),负责日常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地方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省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

3 预警监测 市场监测

建立全省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本省、国内外市场粮食供求状况、价格动态等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预测,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预警服务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并落实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流通、价格、质量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省有关单位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应急报告

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出现紧急情况,事发地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核查,同时向上一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报告。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省级(Ⅱ级)先期处置

省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建立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当监测、收集、接收到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确认后,应召集成员单位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根据会商分析结果,及时部署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提前采取相应的先期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

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出现的粮食应急状态作出评估、判断和应急响应。

省指挥部确认出现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应立即提请省人民政府启动省级(Ⅱ级)粮食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作出应急反应,并及时上报。

省级(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时,指挥部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报告有关情况,请示启动Ⅱ级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指挥部办公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上报有关情况。

省人民政府批准启动Ⅱ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指挥部要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根据事态发展,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

当确认出现紧张状态时,采取以下措施:(1)启动各地应急供应系统。(2)组织粮源采购,确保粮食供给。

(3)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4)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实时监测,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

当确认出现紧急状况时,除采取所述措施外,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省级储备粮供应市场。

(2)实施粮食经营企业最高库存量标准限制制度。(3)根据实际情况,指挥部可报请省人民政府紧急向国家申请粮食进口配额,并组织落实。

当确认出现特急状况时,除采取、所述措施外,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省级储备粮仍不能有效缓解粮食紧急状态时,指挥部报请省人民政府向_提请动用中央储备粮。

(2)实行价格干预。

(3)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4)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指挥部依法紧急征用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5)按照经济补偿、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单位确定生产规模,组织农用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尽快恢复粮食生产。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省级储备粮专职管理机构负责省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 在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下,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粮食应急工作机构,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当粮食应急状态持续升级并超出本省的处置能力时,省指挥部应及时提请省人民政府请求_启动国家级(Ⅰ级)粮食应急响应。

应急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各级粮食应急工作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由原宣布进入应急响应的机关负责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并做好有关应急后期处理工作。

5 应急保障 粮食储备体系

“储粮于田”和“储粮于民”,夯实粮食物质保障基础。构建稳定的粮食生产支撑体系,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确保我省必要的粮食自给率。引导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提高储粮意识和能力,以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适当储存粮食,提高抵御粮食风险、确保家庭粮食安全的能力;以理性、文明、节约的理念消费粮食,强化爱粮惜粮意识,提高粮食消费的效率和质量。

“储粮于政府”,充实和优化各级政府粮食储备。按照_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加强和充实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各级政府要按“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加强和充实地方粮食储备,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在各地级以上市特别是广州、深圳等城市适当提高成品粮的储备比例,满足应急供应需要。在确保储备粮安全的前提下,结合用粮企业的经营储备情况,探索储备粮动态储备的有效方式。

“储粮于企”,构建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储备机制。所有粮食经营企业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储粮于钱”,确保粮食应急调控所需的保障基金。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在同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保证粮食储备和市场调控的实际需要。当本省粮食实物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时,及时动用粮食风险基金到省外采购或进口粮食,将货币储备转化为粮食实物,保证市场供应。

5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合作的长效机制。通过与粮食主产区政府间、企业间签订粮食购销协议,加强与外省粮油经贸和技术合作,形成粮食产销合作的长效机制。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六篇

连云港市粮食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为及时、妥善处置连云港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_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的状况。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在出现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时,依照《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应对。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区)政府及市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防患于未然。

快速反应、处理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适时干预、重点保供。经市政府批准,可实施强制性干预措施,包括限定粮食价格;实行限量、定点、记录等临时性供应;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临时性特别管制,强制性控制社会粮源和涉粮设施等。全市粮食应急供应重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口粮(含大中专院校等大型集伙单位)、驻连部队和灾区缺粮群众。重点保障地区为市区和各县城区。

2.组织体系及职能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市_负责全市粮食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根据市_的建议,市政府成立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_、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_、国家_连云港调查队、农发行连云港市分行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决定或者终止应急措施,发布相关重要新闻信息。

(2)负责市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3)及时向市政府、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驻连部队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与粮食应急相关的其他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七篇

粮食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编制范围 工作原则 2 分级标准

国家级(I级)、省级(Ⅱ级)和市级(III级)应急状态 县级(IV级)应急状态 3 组织体系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中心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中心办公室 4 预警预防 5 应急响应 信息报告 响应程序

县级(IV级)响应措施 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理

应急能力恢复 费用清算 总结评估 7 保障措施 粮食储备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通信保障 培训演练 8 奖惩 奖励 责任追究 9 附则

预案管理 预案解释部门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编制目的及时有效地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 县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_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徐州市粮食应急预案》、《 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 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植物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方面的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县政府按照粮食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适时干预、重点保供。经县政府批准,可实施政府强制性干预措施,限定粮食价格;实行限量、定点、记录等临时性供应办法;依法进行临时性粮食市场特别管制,强制性控制社会粮源和涉粮设施。全县粮食应急供应重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口粮(含大型集伙单位)、驻 部队和灾区缺粮群众。重点保障地区为县城区。

2 分级标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县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的状况。

国家级(I级)、省级(II级)和市级(III级)应急状态

当全国、全省、全市进入国家级(I级)、省级(Ⅱ级)和市级(III级)粮食应急状态时,我县按国家和省、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县级粮食应急预案。

县级(IV级)应急状态

按照县长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的原则,本预案规定全县粮食应急状态为县级(IV级),即本县较大范围或城区等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进行处置的情况。视事态发展程度,县级(IV级)应急状态依次分为紧张、紧急、特急三种状态。

(1)紧张状态:市场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30%,周边地区出现区域性粮食抢购、涨价现象,且持续时间超过3天;或县内2个以上镇出现粮食抢购、涨价现象,持续时间超过3天,群众已出现恐慌情绪。

(2)紧急状态:紧张状态持续10天以上;或市场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50%,城区出现较大范围粮食抢购现象,并已相继出现粮食供应紧张,个别镇出现粮食脱销,群众情绪比较恐慌。

(3)特急状态: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市场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100%,城区出现全面抢购现象,粮食供应十分紧张,城区或2个及以上镇出现粮食脱销并持续3天以上,群众情绪极度恐慌。

3 组织体系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中心

县政府成立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全县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县长或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县_,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农林局、外经局、卫生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_、农业发展银行 县支行等。主要职责:

(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决定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

(2)对各镇政府和县各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及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中心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根据需要向驻 部队及武警中队等通报有关情况。

(4)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

县_:负责粮食应急日常工作;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负责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并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完善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八篇

××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府发[20××]××号

××县 粮 食 应 急

目 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及依据

适应范围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

县级粮食应急机构和职责

3 预警监测

市场监测

应急报告

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程序

对市级粮食应急状态的响应

县级应急响应

应急终止

5 应急保障

粮食储备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预 案

6 后期处置

评估和改进

应急经费和清算

应急能力恢复

奖励和处罚

7 附则

1 总则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赣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粮食应急状态,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要求,县政府制定粮食应急机制。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张情况时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应急措施,稳定粮食市场以保持社会稳定,同时,立即报告上一级政府。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由县粮食、发改委、财政、物价、工商、农发行、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粮源安排和调拨,粮食加工的安排与协调,粮食供应的资金调度与协调,市场粮食质量的监控;

(2)负责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农粮局下达的其他粮食调控、加工特殊供应任务;

(3)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提出动用县市级储备粮的意见和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对县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由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分管业务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粮源供应协调组,资金协调组,加工协调组,市场、价格和质量监控组,宣传和信息监控组等5个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代县政府起草平抑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供应秩序的有关文件;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职责

(1)粮源供应协调组由县粮食、发改委、财政、农发行、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调拨,提出动用县级、市级或省级储备粮的初步建议。由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其中粮食调拨的车辆调度和交通保障分别由县交通、_门负责。

(2)资金协调组由县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收购、加工、供应的资金调度和保障。由县农发行牵头负责。

(3)加工协调组由县粮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加工的安排调度,粮食加工质量的监控。由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4)市场、价格和质量监控组由县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

(5)宣传和信息监控组由县粮食、发改委、财政、物价、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调控政策的发布、宣传,以及粮食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市场动态的监控。由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3 预警监测

市场监测

粮食短缺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第九篇

一、总则

为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规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规则》《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省应急管理厅下达动用指令,省粮食物资局负责储备管理并按程序组织实施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三)保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灾的首要任务。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影响人员的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省市县统一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级保障、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粮食物资部门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配送工作。省粮食物资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3、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突发事件最严峻复杂的局面,结合实际,充分做好灾前应急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4、坚持就地就近,高效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遵循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就地就近、果断处置,确保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序高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省粮食物资局局长

副组长:省粮食物资局分管局领导和其他有关局领导

成员:办公室、粮食处、物资与能源储备处(简称“物资处”)、安全仓储与监管处(简称“监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简称“机关党委”),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简称“应急保障中心”)、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简称“信息中心”),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储备粮公司”)等处室(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处置行动。

2、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风险,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准备和各项应对防范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指令和灾情需要,统筹协调全省生活类救灾物资和其他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组织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应急调运和紧急采购等保障行动,确保救援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协调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所需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督促指导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6、组织和指导做好粮库、物资库等重点部位和场所防汛防台工作。

7、决定和落实其他重大保障行动事项。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和突发事件态势,必要时可派出前方工作组,赴重灾区,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灾情和需求,指导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保障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保供组、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各组按职责分工要求具体组织落实各项保障行动。其中启动Ⅳ级、Ⅲ级响应时,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根据需要视情展开相关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物资处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粮食处、物资处、监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和应急保障中心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具体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协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前期准备、风险防控、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工作。

(2)执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督导和协调。视情派出相关人员参加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驻点协调协同保障工作,协调落实局机关其他处室人员,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力量。

(3)根据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和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提出应急值班值守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具体行动方案。

(4)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对接省防指办和有关专项指挥机构等,联系沟通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对口部门,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的紧急采购、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负责组织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研究提出应急保障工作意见建议。

(6)负责制定应急值班值守计划,安排落实应急保障工作人员。

(7)负责灾情信息和全省粮食物资部门应急保障工作动态收集汇总工作。

(8)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物资保供组。

组长:应急保障中心负责人

成员:物资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应急保障中心、储备粮公司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准备工作,提供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存储库点分布以及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和协议储备等信息。

(2)负责组织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协调督导省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单位落实运力、装卸、通行等保障事项。

(3)负责与使用单位沟通联系,确认救灾物资具体送达方案,组织省级救灾物资装卸、出库、运输等工作。

(4)视情派出人员进驻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现场督导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装卸收发作业。

(5)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和综合协调组的计划安排,及时启动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程序,具体落实紧急采购任务。

(6)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后勤服务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人事处、应急保障中心、信息中心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工作期间的交通、会务、应急作业工具、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2)做好应急指挥中心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信息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物资处、应急保障中心和信息中心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有关信息的审核整理、归口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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