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必备3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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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2-02 17:33:4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1

20_年看守所工作总结

看守所工作总结

一、关押情况:

刑事拘留321人,逮捕133人(直接逮捕24人),取保候审209人,不追究刑事责任35人,投牢45人,刑满释放18人,缓刑9人,监外执行3人,死刑2人,在押人员78人(其中留所服刑7人)

二、队伍建设方面:

我所始终把民警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从根本抓起,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从今年元月份以来,我看守所支部在县直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体党员民警开展了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全体民警都能以严肃的态度,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教育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全体民警党员意识、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政治思想教育中,我所结合监管工作,从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摆问题、引导和帮助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做到“警钟长鸣”,紧绷“严格执法”弦,从而做好监管工作,保障监所安全。

在抓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我所结合县局“123”等级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月考评,奖惩分明,从而鼓舞了民警工作热忱,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业务工作方面:

1、坚持犯罪嫌疑人入所检查制度,民警24小时值班巡

视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确保监区稳定。

2、根据^v^的统一部署,从XX年12月起,我所认真地开展了监所整顿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组织全所民警认真学习胡xx^v^和周xx部长的重要批示及^v^《全国公安监管场所管理工作整顿方案》《看守民警执勤行为规范》等,树立民警的政治观念、法制观念,提高执法为民的意识。在监所管理整顿工作中,我所以^v^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整顿工作的推动力,将先进性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作为战斗力,采取“领导提、大家摆、自己找“的方式,查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整顿工作。为了解决影响监管场所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我所制定了四项措施:(1)定岗定责,设立”三岗“制(前值班室、监区岗、劳动犯管理岗)各守其职、各负其责。(2)全面落实民警面对面管理在押人员制度,建立民警包监室管理责任制,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包括睡觉铺位、打饭顺序、值日安排、学习、劳动等必须由管教民警亲自组织实施,合理安排民警的值班模式,除主管民警外,还配备协管民警,保证在押人员不脱管。(3)设立严管监室和过渡监室,防止在押人员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欺侮其他在押人员。(4)出所谈话和跟踪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监室有无牢头狱霸和民警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充分发挥公安监管场所“犯罪信息库“、打击犯罪”重要战场“职能作用,我所在抓好监所安全和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加大深挖犯罪工作的力度,采取亲情规劝、政策攻心、奖励机制等多种方式开展深挖犯罪专项活动。通过全体监管民警的扎实工作,截止到现在,在押人员提供犯罪线索15起,办案单位已查证4起,破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万元。

4、按照《全省违法信息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任务书》和《全省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看守所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我所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所内业务管理,对正常入所、健康检查、社会关系、出所、谈话教育、安全检查、狱侦管理等都建立了信息系统模块,对管教民警谈话、耳目管理等信息录入都符合规定。

5、加强文明管理,促进在押人员改造。每月对在押人员进行“文明监室”、“文明个人”评比活动,激励在押人员的积极性和悔过自新的信心;合理使用看守经费,改善在押人员伙食,做好在押人员防暑、防寒和卫生防疫工作。

四、存在问题:

1、我所在职民警平均年龄偏大,而且严重缺编且高龄

人员较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监所的健康发展。

2、装备不全,缺生活用车、微机管理系统、技防设施严重老化,急待更新。

看守所工作总结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现代化看守所建设指导方针,从服务实战需要出发,广泛调研,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在xx市公安局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们组织科技人员,解决了传统监区广播、对讲、音视频监控各自为战的问题,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开发了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进一步提升了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

经过技术人员的努力,该系统于xx年3月完全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经过半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操作简便,符合监管工作实际,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监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系统的开发背景

现代化的监区管理,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如何使现代化的科技产品在提高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加强领导对监管情况的全面掌控、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等方面发挥充分的作用,成为xx市公安局科技人员攻关的目标。

目前各相关单位使用的分区广播、对讲和音视频监控基本上都是作为各自独立的系统,既浪费资源,又重复施工,且不能协同高效的发挥全方位的作用。经过我局技术人员的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提出了开发一套实用、高效的综合管理系统,使监区监管实现音频、视频、信息控制^v^三位一体^v^,保证现代技术对监管工作全方位的支持。

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用先进信息技术架设广播、对讲、音视频监控综合系统的条件已经成熟。功能强大的单片机的广泛应用,使分区广播、对讲的共用和相互转换成为可能;大路数音视频矩阵的推出,使各监区的音频、视频的自由切换、报警联动、轮巡等成为可能;数字dvr的推广,普及了音视频24小时同步录像;计算机软件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软件控制整个系统的需求成为现实。

二、系统的研制

鉴于看守所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xx市公安局在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开发了《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该系统具有前瞻性强、兼容性高、技术稳定、操作简单、实用有效、可以任意改造升级的技术特点。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各种设备的功能,圆满解决了分区广播、对讲和音视频监控相结合这一重大难题。

三、系统的开发、测试

系统开发前,我局技术人员积极向监管大队领导做了开发设想,听取了看守所、拘留所、通信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了工作支持和指导。技术开发人员根据监管工作要求,明确了系统功能需求,最终确定了通过采取自主研发广播、对讲控制板,设计对讲与音视频矩阵接口,开发计算机软件控制系统的方案,并且内含6个子系统19种设备,具有分区分组广播、双向对讲、计算机软件控制、同期录音录像、自动联动监控视频等多项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管工作手段单

一、声音图像分离、控制效率低下的传统问题。xx年2月,系统各模块陆续开发完成,在xx市公安局看守所进行了试使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系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达到全面推广使用的要求。

四、推广应用情况

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试研成功后,首先在xx市公安局看守所安装使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最终达到功能强大、性能稳定、使用方便的设计目标。自xx年6月以来,烟台各县市区的相关部门多次来实地考察学习,对我局的先进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初步显现的作用有:

1.提高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通过对各监室情况的实时监视和监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通过对讲系统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使监管人员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掌控所有监室的状况。

2.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传统的监管方式是监管人员需要操作切换矩阵、广播、对讲、录像机等多个系统,现在可以在一台计算机上完成所有动作,并且具有快速、准确、直观的特点。

看守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县看守所在局党委和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监管会议精神,以等级化管理为主导,监所安全为核心,监所基础工作为重点,打牢监管工作基础,努力增强民警综合素质和战斗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了监所安全。

一、收押及处理情况:

二、主要工作: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技防能力

我所紧抓“三基”工程建设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把监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作专题汇报,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筑牢固的阵地防线。一是投入15万元拆除了监区围墙内外的违章建筑物,加固了武警岗哨,增加了武警巡视通道,消除了武警监控视线的盲区范操作。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主要是加强民警对监管业务工作的了解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使民警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工作中不发生任何问题。四是加强民警对计算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多次组织监管民警进行信息系统与监管技术应用培训,着重抓好民警计算机操作技能的提高工作。民警电脑应用“四会”达标率100%,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等以及各类台帐的填写,保证各项数据录入齐全,符合入库标准,能够熟练利用数字证书查询信息。五是加强体能、警务技能训练。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提供工作餐和休息室,增强民警的身体素质。今年我所着重建立健全岗位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了《民警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将每个民警的工作量化考核,奖惩挂勾。所领导和全体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书,把用制度管理和约束人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监所安全

“监所安全是看守工作的生命线”。为此,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安全检查常抓不懈,严格坚持收押、提讯、会见各个环节必搜身制度,坚持每月与武警联合大清监制度。二是积极开展监内秩序大整顿,突出重点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一方面对违反监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加大集体教育力度,促使每名在押人员都能自觉遵守监规。三是坚持每月狱情研判工作,在全面分析狱情的同时,对重刑重案对象和重病人员逐人落实,明确了责任民警,制定了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四是严格落实新收押人员入监教育、跟踪教育和诉讼环节变更教育,对所有在押人员坚持每月3次谈话教育制度。五是加大力度抓好教育转化工作,根据不同的案情以及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形势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遵守监规和行为规范教育,还把集体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帮助其分析犯罪的原因和危害,指明前途,促进其从思想上消除对立情绪,最后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整治突出执法问题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v^专项活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整治突出执法问题 推进公证廉洁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看守所针对工作实际,严密组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此项整治专项活动。三个月来,通过全体监管民警的认真学习,共同努力细致排查,认真整治,进一步增强了民警责任意识和执法安全意识,同时完善监所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整治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深入开展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v^“”电视电话会议后,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从思想上、措施上、制度上和机制上入手,确实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一是加强民警的教育,我所通过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2

看守所年度工作计划

看守所工作的计划应该怎么进行相应的书写呢?以下是的看守所年度工作计划,欢迎参考阅读!

看守所年度工作计划2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在第三^v^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第三^v^在20XX年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丰硕成果,确保了全年监管安全,生产安全双稳定。一监区围绕^v^党委的指示安排,各项工作都走在^v^的前列,更是连续两年获得集体三等功,本着将荣誉作为开展工作动力的思想,一监区组织开展民警会议,认真讨论规划20XX年工作计划,从而确保全年监管工作有序稳定开展,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初八上班的第一天,人们还沉醉在过年愉快、轻松的气氛中,午饭过后一监区组织开展民警职工大会,在会议上一监区监区长孙春旺通知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春节期间的犯群情况,各民警都对自己值班期间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大家对各自的问题发表了意见看法,同时对今后工作开展做了发言,监区长对大家能迅速回到工作状态提出了表扬,同时强调时刻保持警惕,及时了解反馈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对20XX年工作安排如下:

提升认知能力加强责任意识 作为一名^v^警察,我们面对的是触犯法律,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的罪犯,^v^作为法律处罚的执行机关,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分清楚、认识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区别,在认知能了提升的同时还要不断地加强责任意识,各业务民警,各监舍、班组承包民警本着尽职尽责的工作状态,深入犯群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改造表现。

注重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两手抓 每周四作为^v^教育日,主管教育的副监区长和教育干事严格按照^v^的规定组织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活动,同时丰富各项活动,例如兴趣班,绘画班等,有利于服刑人员更好的改造。劳动改造是服刑人员必不可少的改造环节,在确保劳动安全的同时,要培养服刑人员各项技能的掌握,使其拥有一技之长,例如电工、焊工、行车工等,合理利用^v^现有工种进行培训学习。

会上各副监区长、业务民警及职工都积极发言,献计献策,现场讨论十分热烈,大家都对今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信心十足。在^v^党委及监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大家本着积极、沉着、踏实的工作作风,定能确保^v^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v^安全稳定。

看守所年度工作计划2 20XX年全省^v^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江苏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新形势,主动适应现代行刑趋势以及司法部对^v^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紧紧围绕“确保安全、创新管理、办好实事、争先领先”总要求,认真落实“首要标准”,深入推进安防一体化、执法规范化、警务效能三大建设,切实履行^v^职能,努力争当全国^v^系统排头兵,为建设和谐稳定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措施:

一是深化安防一体化建设,全力确保^v^持续安全稳定。加强狱情分析研判,切实提高超前防范能力。清剿安全隐患,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隐患分级、定期排查、整治情况通报、检查监督等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应急处突,全面试行“值班长”制度,深化“三共”活动,以全面落实“黄金5分钟”处突新机制为重点,不断提高联防工作效能。

二是加强和创新^v^管理,着力提升^v^整体工作水平。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全面总结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升为制度,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全面部署开展省级现代化文明^v^创建工作,不断提升^v^管理水平。全面提升“5+1+1”教育管理模式运行质量,强化讲师团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活动管理,规范课堂教育和教材使用;丰富教育内容,突出抓好罪犯形势政策、“六五”普法教育和服刑意识、公民意识课程教育;广泛成立兴趣小组,推进监区文化建设;积极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手段,进一步深化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和心理矫治、个别教育工作,实施罪犯个别化矫正,切实增强教育改造实效。着力完善阳光执法工作机制。深化执法标准化管理,深入推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v^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实施《江苏省^v^系统狱务公开办法》,探索建立刑罚执行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狱务公开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不断夯实^v^工作发展根基。大力加强监区建设。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省委政法委“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的要求,修订《监区建设标准》,开展监区达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基层民警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切实减轻工作负担,缓解心理压力,努力使他们心情舒畅、精力充沛、身体健康。开展民警办公室、值班室、备勤房和单警装备达标建设,不断改善民警办公执勤条件。

四是切实抓好民警队伍建设,为^v^工作争先领先提供强有力保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创新^v^管理、驾驭复杂局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把那些原则性强、对群众感情深、一身正气、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在工作中有思路、有激情、有韧劲、贡献大的干部选拔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建立领导干部下基层驻点常态化工作机制,把下基层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队伍教育管理。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v^警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和“崇法崇德、致正致新”的江苏^v^人民警察精神,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民警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建立健全岗位练兵长效机制,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注重青年民警教育培养,进一步完善以师带徒工作机制,帮助青年民警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实战本领;认真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出台民警履职规范,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警务督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大力推动解决民警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为民警职工办好“团警计划”、意外伤害保险、警务通等“十件实事”,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激发动力。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3

小学开学大会上学生代表发言稿

每当我们参加升旗仪式的时候,心中都会涌动着一股豪情。这种豪情既来自于国旗冉冉升起时的庄严肃穆,也来自于我们的母校——西安航天小学,因为她是一所具有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的学校。老师们工作敬业,同学们学习努力。能在这样一座美好的大家园中生活和学习,我们可以拍拍胸膛,自豪地说一句:“我是x学校人!”

此时此刻,沐浴在这晨光中,自豪之余,相信每一个人都想对我们的学校说一声:“x学校,我爱你!”

那么,作为一名光荣的x学校人,我们应该怎样更好地热爱x学校呢?爱校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的行动,具体到学校的一草一木,具体到我们的一言一行。我想,爱x学校,我们首先应该感恩x学校。

感谢一代又一代x学校人为我们创下的辉煌;

感谢x学校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感谢敬爱的教师对我们的谆谆教导;

感谢清洁工阿姨为我们提供了清洁的环境;

感谢司机叔叔安全接送我们上学、回家;

感谢门卫叔叔守护我们校园的安全……

我们应该用心感受x学校给予我们的爱,感谢x学校给予我们的一切。

然而,我们热爱x学校仅仅有感恩之心是不够的。热爱x学校,我们更应该珍惜x学校,创造x学校。

当我们走出校门,大家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到底是x学校出来的学生,就是不一样!”这是对我们x学校极大的肯定,但同时也是对我们巨大的鞭策。我们要珍惜学校的荣誉,努力维护学校的形象。校内如此,校外更要如此。我们的同学应在学校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能展示一个优秀学校学生的良好形象,时时处处都能体现一个优秀学校学生的精神风貌:端庄的服饰,得体的言谈,文雅的举止,良好的作风……

你,我,他,我们在站的每一个人全都代表着x学校;一件校服,一个微笑,一句问候,无不在展示x学校,宣传x学校。

热爱x学校,还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课堂上,我们认真聆听老师的教诲,不做小动作,不说闲话;课间活动时,我们积极落实“三会”,不大喊大叫,不进行危险的活动;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破坏;讲文明,讲礼貌,不说脏话……

总之,我们应该做好每件小事,让文明的行为,文明的语言,全都汇成一句话——我爱x学校!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创造出x学校更美好的明天吧,因为我们都深爱着x学校!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4

警示教育观后感

为提高干部员工的法纪意识,增强遵法守纪、合规操作的自觉性,分行机关新入职员工以及部分干部员工到**看守所参观,接受警示教育。这次警示教育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自由的可贵,外面自由世界的美好。

当走进大门来到看守所大门处的时候,带队的警长要求我们关掉一切电子设备,一切听从领队指挥,深刻感悟自由的可贵。顿时一股紧张的气氛袭来,这次我第一次走进看守所,走进高墙阻隔的世界。高墙禁锢了一个个失去自由的身体,更是拦住了一颗颗失去自由的心灵。

我们主要参观了犯人住宿的场所,看了他们的生活情况。通过这次活动,心灵上有了很大的触动,在踏出看守所的那刻,我顿时感觉到了外面阳光的美好。关押在高墙内的犯人曾经也跟我一样拥有自由,也是奉献在社会的各个岗位上。可是他们因为抵挡不住某种的诱惑,或者一时的冲动迈入了罪恶的深渊,失去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基本的人生准则。

高墙内的他们是活生生的例子,曾经犯下的错必须用现在的自由来偿还。他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作为一名农行员工,我们应当引以为戒,拒绝腐败,坚持职守,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做到: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拒绝腐败

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能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如果不学习,就有可能出现思想漏洞,防御力就会下降,导致腐败思想的滋生,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作为一名新人,相对来说我们所受得诱惑还不多,可是同时我们社会经验也不丰富,抵挡诱惑的能力也不强,所以我们特别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思想意识,清醒地认识哪些事情属于违法乱纪,我们不该做。知法犯法不应该,可是不懂法而犯法也同样是不可饶恕的。“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今后的日子里,我要时刻牢记今天参观的感受,那种对自由的强烈渴

望。我要时刻以国法国纪来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二、坚定信念,坚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作为农行的一名员工,我更是一名^v^员,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我们党员的基本素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要经得起社会的考验,抵住社会的诱惑。今天在福田看守所的那些人,他们也许曾经也有过辉煌的战绩,可是他们拜倒在金钱、官位、名利的面前,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

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法律和道德意识防线。

三、严格自律。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新人位卑职轻,没权没势,这种警示教育的活动意义不大,其实不然,身为农行的一员,每个人在自身的岗位上都有着自己的职责,有职责就会有权利,有权利就会有的各种诱惑,而这种诱惑极有给农行和我们自身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所以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自律,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扛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其实今天的警示教育,也正是体现了农行领导对我们基层员工的关爱,体现了对每一位员工的重视和呵护。正如内控合规文化一样,也是一种严格的爱。今天给我们敲警钟,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自律。今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是为了明天我们能得到自由。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把有限的经历投入到工作之中,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敬业奉公,做一名优秀的农行人。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5

假释担保书

我是拟提请假释人员_____的______,现年xx岁,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情况)。我xx假释回来后,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1:我决心按照社区矫正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把对xxx的管教时刻放在心上,注意观察其言行,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里活动。切实做好他的规劝疏导工作。

2:假释之后让他与xxx一起生活居住,保证他有饭吃,有地方住,有人照顾,有人监管。

3:坚持对xxx经常进行法纪、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劳动的自觉性,督促其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关组织的公益劳动,使之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

4:我一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我xxx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其定时向社区矫正机关汇报思想,定时参加社区矫正机关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日管理,月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特别是对我xxx从常住地向外流动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详细地址,从事职业及一切活动及时向社区矫正机关汇报,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为保证证我xxx在假释期间能遵纪守法,不重新违法犯罪,我特此提供担保,如xxx在假释旗舰作奸犯科,重新犯罪,我愿为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6

刑事羁押管理业务岗位练兵题库(20_版)

共433题

一、判断题(190题)

1、《看守所执法细则》是指导看守所民警严格、准确、规范执行看守所各项工作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可以在法律文书中引用。(×)

2、看守所民警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违反《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3、没有收押凭证或者凭证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看守所一律不予收押,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或者其他人的指示或者电话通知都不能作为收押凭证。(√)

4、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5、查获被通缉、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看守所应当凭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收押。(×)

6、办案单位在将罪犯解回羁押至看守所时,应将已交付执行的刑事判决书副本、^v^管理部门或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开具的《罪犯解回羁押通知书》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上述文书收押并存档。(×)

7、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12小时内告知他们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制作《告知笔录》。(×)

8、对被送押人员的体表检查,应当裸身检查,发现有外伤的(包括陈旧性外伤),应当拍照固定。(√)

9、异地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转移羁押的,由交办案件的上级检察院制作《转移羁押通知书》。看守所凭该通知书办理转移羁押手续。(√)

10、看守所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管教室全部装备使用国家标准制式的讯问椅。(×)

11、办案机关的办案人员单人来看守所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可以拒绝提讯,提讯过程中发现单人提讯的,可以中止提讯。(√)

12、因侦查工作需要,侦查人员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的书面批示,批示中必须明确标注“出所辨认”或者“追缴财的(起赃)”等提押出所的法定原因,同时凭加盖看守所公章或者提讯专用章的《提讯证》,由两名以上侦查办案人员提解。(×)

13、禁止连续讯问,保障被讯问人足够的回监室休息时间,夜间提讯原则上不得超过午夜12时。(√)

14、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自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阅卷之日起,至二审判决、裁定宣告之日前,人民检察院需要讯问原审被告人的,看守所凭第二审人民法院查阅案卷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有效工作^v^讯问手续。(√)

15、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

16、看守所发现同时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律师申请会见同一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按规定只安排二名律师会见。(√)

17、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次数和时间应当充分保障。会见一般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要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会见的,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18、实习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一律师、实习律师不得参与同一案件或者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案件的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

19、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案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出具许可决定文书,由其持该文书到看守所办理会见;不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并说明理由。(√)

20、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人员转达的委托请求,或者经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代为推荐作为辩护律师的,可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人员的转达委托证明、律师协会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代为推荐的证明到看守所申请会见。看守所查阅上述证明材料后应当安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见面,并当场确认委托关系是否成立。对委托关系成立的,安排会见。(√)

21、看守所可以自行决定安排翻译人员参与会见。(×)

22、对异地起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出地看守所应将《逮捕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以及羁押期间的表现鉴定、考核表,交给执行押解任务的检察人员,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移送至接收地看守所。(×)

23、从本省^v^解回的罪犯被重新判决的,由看守所将罪犯投送原服刑^v^执行刑罚;如果重新判决的刑期超出原服刑^v^收押范围的,由看守所报省^v^管理局审批后,将罪犯投送指定^v^执行刑罚。(√)

24、被判处拘役的未成年罪犯,均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25、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或者社区矫正机构驻法院工作室人员到法庭办理交接手续。(√)

26、对^v^依法应当收监执行而拒绝收押罪犯的,送交执行的公安机关、看守所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建议承担监督该^v^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向^v^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2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或者死亡需要出所探视的,由看守民警负责押解。(×)

28、对一审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罪犯,凭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罪犯释放证明书。(×)

29、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30、在押人员突发疾病需要送医疗机构救治的,武警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出兵力在5分钟内到达看守所协助执行押解勤务。(√)

31、看守所在将罪犯投送^v^时,可以将押解对象安排到宾馆、旅店住宿。(×)

32、押解罪犯乘座民航班机时,押解警力(正式在职民警)至少应当3倍于犯罪嫌疑人,在押解过程中应当保持对犯罪嫌疑人的全程控制,但犯罪嫌疑人如厕除外。(×)

33、押解途中,若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报告看守所和事发地公安机关领导。(×)

34、巡视监管岗位的协警可以独立从事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向民警报告,由民警处置。(√)

35、巡视民警在当班期间,可能临时从事收押工作。(×)

36、巡视民警发现在押人员患病的,应当立即询问病情,通知医生诊治。发现在押人员病情较重的,立即报告值班所领导。(√)

37、看守所使用械具与实施禁闭的适用对象、审批程序和适用期限基本相同。(×)

38、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应当在实施前报告驻所检察室。(×)

39、在押人员禁闭期间,禁闭室监控图像应当采取时序翻页显示,巡视监控民警对其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增加巡视密度。(×)

40、紧急情况下,值班民警可以口头提出对在押人员适用禁闭的意见,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后先行实施,但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禁闭审批表,补办审批手续。(√)

41、中型以上看守所应当结合监区布局合理划分监控和巡视范围,每个监控岗位监控范围一般不超过40个监室,每个巡视岗位巡视范围一般不超过40个监室。(×)

42、在押人员就寝前,巡视民警应当对在押人员进行点名,核对人数。发现在押人员尚未回归监室的,应当查明情况。(√)

43、看守所突发事件不包含看守所事故。(×)

44、案件主管机关因法定情形提解在押人员出所,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列入看守所事故。(√)

45、看守所违法将监管职权交与非看守所民警行使,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或者重伤的,列入看守所事故。(√)

46、看守所事故设区市一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调查认定,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监督。(×)

47、看守所因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少,未设置未成年过渡监室的,可以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排在成年犯罪嫌疑人过渡监室。(×)

48、由于同案犯多,看守所将一名新收押的涉嫌团伙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关入普通监室,并进行正常管理。(×)

49、新收押的犯罪嫌疑人入监后,由同监值班的在押人员安排铺位、坐位,负责照顾其生活。(×)

50、新收押人员入所后10日内,管教民警应每日对其进行体表检查,防止被“牢头狱霸”侵害。(×)

51、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置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地市级设置女子看守所或者女性监区集中关押。(√)

52、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53、一般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是累犯论处。(×)

54、故意犯罪(刑法第十四条)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55、收押有明显行为异常的人员时,收押民警应当向办案人员了解其主要案情、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56、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在过渡期间进行风险评估,提风险等级意见后,应报所领导审批后向全所民警公布。(√)

57、医生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将在押人员列为三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58、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在押人员,属于“老弱病残”对象,应当列为三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59、有外伤可能危及生命的在押人员,是二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60、按^v^《看守所“五化建设”标准》,被确定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的7类对象均应单独关押。(×)

61、看守所应当制定单独关押监室管理制度,在在押人员在起床、午休、就餐、就寝等方面区别于普通监室。(×)

62、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方法、作用基本相同。(×)6

3、对有心理疾患的,应当请心理咨询师进行诊断治疗。(×)

64、看守所可以组织在押人员开展简单心理行为训练,通过倾诉、渲泄等形式,缓解心理压力。(√)

65、积极倡导并鼓励民警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建立兼专结合的心理咨询队伍。(√)

66、管教民警必须每月工作小结1次,并书面报告所领导。(×)

67、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事务,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68、《看守所执法细则(20_版)》和《看守所执法细则(20_版)》“管教岗位”项目中“主管民警职责和要求”分别有16项与14项。(×)

69、看守所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在押人员患病情况,管教民警不需要掌握分管监室在押人员患病情况。(×)

70、主管民警应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应当要求协管民警妥善处理。(×)

71、主管民警临时不在岗时,协管民警应对每名在押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等级意见。(×)

72、在押人员因投送^v^、释放出所的,管教民警应当对其进行出所谈话,了解监室在押人员动态,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保密、守法教育。(√)7

3、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对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74、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包括不合理的诉求,都应当进行解答。(√)7

5、看守所可以组织在押人员进行跑步、做操等健身活动。(√)7

6、看守所应当对未成年在押人员每周安排学习文化知识。(×)

77、看守所每周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文明监室、文明个人评比活动,由管教民警轮流讲评。(×)

78、看守所每日由管教民警或者值班民警对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讲评。(√)

79、管教民警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与安全大检查的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80、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指挥,看守所民警和驻所武警、驻所检察官共同实施。(×)8

1、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对留所服刑罪犯监室的检查,可安排留所服刑罪犯自查。(×)8

2、安全大检查中,凡清出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应当予以登记,需要销毁的,由在押人员签名存档。(×)

83、对具有轻微“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也应当对其实施单独关押。(×)8

4、在押人员强迫同监在押人员为其敲背、洗衣等行为,不属于“牢头狱霸”行为。(×)8

5、凡是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押人员,均应视为“牢头狱霸”予以严管。(×)8

6、对于在严管期间仍然拒不悔改,继续破坏、扰乱监管秩序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加戴械具。(√)

87、具有下列情形的对象,都应当对其进行严管。(×)(1)无理取闹,不服监管;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或强占他人财物;(3)以暴力方式欺侮其他在押人员;(4)拉帮结伙;

(5)寻衅滋事,打架斗殴;(6)违反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88、在押人员投诉的内容仅限于在押人员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

89、在押人员直接向看守所投诉反映看守所及民警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当提请本级公安机关纪检^v^门调查。(√)

90、对在押人员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看守所应当向投诉人反馈。(√)

91、看守所应当建立在押人员投诉受理档案,内容包括: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机关、投诉内容(写给司法机关的除外)、转送及调查处理情况、结果反馈情况等。(√)9

2、在押人员口头提出上诉、申诉的,受理民警应当记录,经在押人员确认无误后,由在押人员签名、捺指印。(√)

9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当面会见其近亲属、监护人的,看守所应当口头告知在押人员近亲属不予安排的理由。(×)

94、看守所安排在押人员单向视频会见,应当在工作日进行。(×)

9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给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的信件,看守所不应检查,但可以在信封上加盖“信件转递章”,且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转送。(√)

96、看守所对辩护辩护律师在会见时严重违反规定或者不听劝阻的,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

97、辩护律师与“三类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应经侦查机关批准。(√)9

8、翻译人员参与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应当持有办案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7

尊敬的各位来宾、老师们,同学们:

在这个秋高气爽,丹桂飘香,桃李金黄的九月,我们全体教师欢聚一堂,喜迎四方嘉宾,共庆第二十一个教师佳节。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教师,向一直关心、支持花事业的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从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至今,二十一年的时光匆匆而过,也正是这二十一个由鲜花和掌声、关注与期待交织在一起的教师节,使更多的人把热情与尊重,理解与关怀的目光投向了我们,使我们和学生一起渡过的每一个平凡的日日夜夜有了更加不寻常的意义。因为有了我们在静静的课堂上播洒智慧的阳光,懵懂的孩子们才听到了知识的声音,远大的理想激励他们迈出了创新的脚步;因为有了我们在花的沃野上翻动犁铧,挥洒耕耘的汗水,三山岛区的花事业才生机勃勃,蒸蒸日上;因为我们所有教师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几代中国人孜孜以求的强国之梦才熠熠生辉,灿烂辉煌!正如一代伟人^v^所说的“尊师重教是一个民族强大的表现。”的确,如今的中国已经以不可争辩的事实让全世界瞩目,让全世界惊叹。做为一名教师,我们为新中国的国富民强而自豪!所以,从踏上教坛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无悔地坚守着教书育人这方沃土,并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谱就了一曲奉献之歌,因为我们知道,雄鹰用翱翔回报蓝天,骏马用驰骋回报草原,我们唯有把热情与梦想,创新与开拓奉献给祖国人民,才能无愧于教师这个称号。“人才与国相始终,千古兴亡鉴青史。”花是崇高的事业,需要我们去献身;教育是严谨的科学,需要我们去探究;教育是多彩的`艺术,需要我们去创新;教育是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一片丹心惟报国”,亲爱的老师们,再长的话语也诉不完我们对教育事业的忠诚,最美的诗篇也表达不尽我们对教育事业的热爱,我们祖国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就是对我们所从事的教师职业的最高礼赞,我们为自己能从事这种绵延亘古,传递未来的职业而骄傲和自豪!家乡的父老乡亲们,你们放心吧,民族复兴,我们责无旁贷;爱洒桃李,我们无怨无悔!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8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我是公用车间运行甲班的王磊,此刻,我能有机会作为代表站在这里发言,内心感到十分激动。借此机会,请允许我向关心培养我的各位领导表示由衷的敬意。向支持我工作的各位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是领导以身作则,正确引导的结果;是同事们相互帮助,团结奋斗的结果。成绩和荣誉应属于为普什、为醋纤做出贡献的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位员工。我提议,请现场的获得荣誉的各位同事为在这一年里为公司默默付出的同事,包括自己,用掌声表示鼓励和感谢,谢谢你们!你们的岗位平凡却付出伟大,个人暗淡却成绩灿烂。向你们致敬!

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想我最大的标签是班组设备员。对,没错,我就是在班组设备员的岗位上干出了些许成绩,但我深知我也只是众多优秀者中之一。如果要在这做总结的话,我想就是“有计划,干实事”仅此而已。“有计划”是我们推行各项工作的先决条件,也是我们总结工作的一个依据,更是我们工作改进的一个见证。“干实事”是计划推行是否有效的唯一衡量。过去的一年,我和我们的班组坚定不移的干好这件事,才有了今天的荣誉。这让我想起公司在刚开始推行“两长五大员”时提出的目标与现在的成果,简直就是不谋而合。当初预计用两年时间将全部班组建设成“自主管理型”班组,而如今,各班组之间已经形成“我方唱吧,他方登场”、你追我赶、争优创先的局面。而这局面正从公司内部诠释了醋纤企业精神“竞争勇进,创新奋进”。所以我想说若没有公司搭建的良好平台,没有公司,车间管理文化的沃土滋养,我们何以能全员主动参与班组建设并有所建树,我们又何以能在两长五大员风彩大赛上放飞自我。

我相信所有同事都同我一样,无论醋纤现在或将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仍然坚信所有的醋纤人会齐心协力,团结一致,不断的付出与持续改进,公司未来必定越加灿烂。现在,这里是一群醋纤人为自已而鼓掌,未来,我们会让社会,让所有人为我们鼓掌!

今天我被评为先进个人,但我不会沉醉在今天的荣誉与掌声中,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昨天我努力了,今天、明天我将更加努力。在此,我代表公司先进个人郑重承诺:我们将把过去的成绩,作为新的工作起点,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工作,爱岗敬业;以纯朴之心,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己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技能,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和完善,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以此来回报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鼓励和期盼。

最后,在新年来临之际,我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9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假释证明书

(存根)

( ) 字第 号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原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原判法院_______________

罪名______刑种_________

原判刑期_____自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附加______执行期间刑种、刑期变动情况: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假释考验期_____________

假释后住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本假释证明书和副本已发给我。

被假释人 (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假释证明书

( ) 字第 号

兹有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原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因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经_______人民法院判处__________附加________。现依据_____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特此证明。

(公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此页由被假释人保存。

假释证明书(副本)

( ) 字第 号

兹有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原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因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经_______人民法院判处__________附加________。现依据_____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特此证明。

(公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1.持证人必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将本证明书副本送达_____县(市)_____ 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本证明书私自涂改无效。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10

尊敬的姜校长、各位领导及各位老师:

你们好!

我是3、3班孙阳的家长。今天,学校能给我这样的机会,能当众向社会上的善心人说声“谢谢”,我内心万分激动。我代表全家人向所有对我们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们深深鞠一躬。

2年前,我们家还是一个和美、甜蜜、富裕的小家,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由于意外,我丈夫在工厂打工时,不慎将右前臂绞断了,经专家鉴定,造成了四级伤残。右手失去了大多数的功能,只能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因为工厂是私人的,二年来,我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这两年中,我丈夫又接连动了五次大手术,以前打工的一点积蓄早就花光了,还拉下了一大笔债务。看着在高中读书的、学习优秀的女儿,看着还不太懂事的阳阳,当时身心受创伤的我们真的感到走投无路了。今年,学校的姜校长和孩子的班主任程老师了解了我家的情况,积极的为我家的阳阳申请了贫困生补助,让孩子又能安心的上学了。对此,我替孩子向姜校长、程老师、王老师及各位老师鞠一个躬。

我们家也在积极的应对这种变故,我也找了个活干,我丈夫也在别人帮助下找了个一只手能够干的活,努力的偿还债务,也算给孩子做个好的榜样。以后,我也一定多给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让孩子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爱心、懂得回报、对社会有用的好孩子。

再次感谢姜校长及各位领导、各位老师。我的发言结束了。

减刑假释调研汇报材料范文11

第十八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二节

一、减刑概述

减刑,一般是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把原判较重的刑种减轻为较轻的刑种;二是把原判较长的刑期减轻为较短的刑期。

二、减刑的适用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适用的根据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2)重大立功表现

3.减刑适用的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5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应当减刑与可以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但实质条件有所不同。

死刑犯在缓期2年执行期满以后的减刑,是死缓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属于这里讲的减刑

减刑适用的根据 1.确有悔改表现

认罪伏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保护申诉权;未成年罪犯标准放宽;老年和身体有残疾罪犯注重悔罪表现;假释犯一般不得减刑 2.立功表现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v^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适用的限度

减刑的适用必须以原判刑罚为基础 所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判决交付执行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改造的时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决执行前的被羁押时间应当计入实际服刑的刑期内

无期徒刑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计算在13年刑期之内 减刑适用的起始和间隔时间

三、减刑的程序和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一)减刑的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减刑后刑期的计算

1.对于原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原判刑罚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部分,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减刑不是改判,而只是把原判刑期减轻,对于原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时,只要将应减的刑期从原判刑期中减去即可,原判决确定的刑期的计算方法并不因减刑而受影响,只是刑满日期提前。如果多次减刑,只要依次将所减刑期从原判刑期中扣除即可,都不用重新计算刑期。

2.对于原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已执行的刑期,不计入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3.对原判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依法再次减刑的,再次减刑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执行之日即无期徒刑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已执行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计算在再次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4.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曾经减刑,后经复查,发现原判决量刑过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改判为较轻的刑罚的,原来的减刑仍然有效,应当从改判后的刑期中减去原减刑的刑期。减刑能否适用于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假释的犯罪分子? 刑法只规定减刑适用的对象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犯罪分子,对于执行方式并未从法律上加以限制。因此,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假释也是在执行刑罚。而且这些方式也都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察。所以,这几种方式都可以适用减刑。

第三节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各国刑法几乎都规定了假释制度 假释和缓刑一样,是近代学派大力倡导的结果。缓刑是为了纠正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假释则是为了纠正长期自由刑的弊端。

长期自由刑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弊端,其中最主要的是,罪犯因为被长期关押、和社会彻底隔离,出狱之后将很难重新适应社会,由于无法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社会,很多人不得不重新实施犯罪行为。假释使犯罪人获得了一个适应社会的缓冲阶段、过度阶段,有利于其再社会化。

二、假释适用的条件对象条件

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中包括由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只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才可以假释。

罪犯洪某、万某,某日,洪某伙同本村村民万某窜到某市火车站,持刀抢劫了因专车而暂时在车站逗留的旅客文某。案发后,洪某及万某分别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被押送到^v^之前,二人扬言,过不了几年就可以假释出来,那时自己又是一条好汉。洪某、万某能被假释吗? 洪某不可以,万某有可能 假释适用的限制条件

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罚,这是适用假释的前提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能适用假释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81条第1款和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15年的,可以假释

经过减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假释时,实际执行刑期的确定应以原判刑罚为标准,而不能以减刑后的刑期为标准 执行与实际执行

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假释。前者因为是有期徒刑,包括判决前先行羁押而折抵的日期在内;后者因为是无期徒刑,不存在折抵问题,所以是“实际执行”。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如果是无期徒刑,实行执行13年的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已经执行的刑期。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假释适用的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三、假释的程序、考验和撤销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二)对假释犯的考验

1.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限 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院假释徐某的裁定有何错误?

徐某,男,56岁,汉族,原系浙江省遂昌县成屏一级电站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工程科科长。1992年3月27日,丽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罪犯徐某有期徒刑十年,后被送到浙江省十里丰^v^执行刑罚。1992年12月26日,遂昌县成屏一级电站以“徐某对该电站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验”,电站“工程技术人员紧缺”,要徐犯“出来做些技术工作”为由,向浙江省^v^局、司法厅和十里丰^v^等单位写了《关于保释徐某的报告》。丽水地区水电局和遂昌县公安局也签署了同意电站保释徐某的请求的意见。1993年6月9日,浙江省^v^局狱政处在电站保释报告上签署了“请十里丰^v^按法律规定、现实表现和当地实际需要予以考虑”的意见。十里丰^v^经研究后,于1993年6月24日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罪犯徐某予以假释。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3年7月12日裁定对罪犯徐某予以假释。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罪犯徐某原判刑期十年,截至被裁定假释时,实际执行刑期只有二年零七个月,不符合《刑法》第七十三条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的规定,也不具备“特殊情况”,遂于1994年4月22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1994年9月2日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对罪犯徐某假释的刑事裁定并无不当,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理由不足”为由,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罪犯徐某被违法假释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特别是在得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维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后,遂昌县、衢州市两级^v^会分别于1994年10月、11月向浙江省^v^会专题报告,请求对该案进行专题调查或责成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纠正。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于1994年12月13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罪犯徐某被违法假释一案提请抗诉的理由成立。

首先,法院的裁定书中认定罪犯徐某具有“特殊情节”的理由不能成立。

(一)遂昌县成屏一级电站的保释理由不实,保释徐犯并非“原单位重要生产、重大科研的特殊需要”。

(二)罪犯徐某被假释出狱后,电站并未及时安排其工作,造成徐犯脱管达三个月之久,直到检察机关追查时才被安排做一般工作。

(三)电站关于要求假释罪犯徐某的报告是该电站个别领导应徐犯之妻的请求起草并由徐犯之妻寄发的。遂昌县公安局、丽水地区水电局虽签署了意见,但这两个单位只是一般地履行手续,均未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也未进行过专门研究。因此,罪犯徐某不具备假释的“特殊情节”。

其次,罪犯徐某原判有期徒刑十年,但从被羁押之日起至被裁定假释之日止,罪犯只被羁押了二年零七个月,未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不符合刑法有关假释条件的规定。

据此可以认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认定罪犯徐某假释的理由不能成立。

1995年8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徐某假释一案重新进行审理,若假释确有错误,应依法予以纠正”。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重新审理认为,罪犯徐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但其原判刑期实际执行尚不足二分之一,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特殊情节”,应予纠正,遂裁定:撤销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徐某予以假释的裁定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驳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裁定,将罪犯徐某收监执行刑罚。

被告人丁某,男,1951年1月18日出生,农民。1992年8月4日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1997年9月5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1999年5月2日止。因涉嫌犯强奸、抢劫、盗窃犯罪于20_年8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丁某于1998年6月至20_年4月期间,携带匕首、手电筒等作案工具,先后在10余处村庄,骑摩托车或自行车于夜间翻墙入院,持匕首拨开门栓,或破门、窗入室,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入户强奸作案近40起,对代某某、倪某某、姜某某等32名妇女实施强奸,其中强奸既遂21人,强奸未遂11人。在入户强奸作案的同时,被告人丁某还抢劫作案5起,盗窃作案1起,劫得金耳环等物品,价值人民币970余元;窃得电视机1台,价值人民币200余元。

被告人丁某于1999年4月至20_年7月期间,携带匕首、手电筒等作案工具,骑摩托车或自行车先后在10余处村庄,采取翻墙入院、破门入室等手段,盗窃作案14起。盗窃王某某、郭某某、吕某某等14人的摩托车、电视机、酒、花生油等物品,价值合计人民币16600余元。案发后共追回赃物价值人民币8800余元,其余被其挥霍。法院判决有无错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有部分行为系在假释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应当撤销假释,将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丁某还有部分行为系在假释考验期满后重新犯罪,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1.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青刑执释字第1019号对被告人丁某准予假释的刑事裁定。

2.被告人丁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连同前犯强奸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一年八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 被告人丁某在假释考验期间、期满后大肆进行强奸作案,且犯有抢劫罪、盗窃罪,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亦不予从轻处罚。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惟认定累犯不当,应予纠正。核准被告人丁某死刑。

罪犯游某,男,28岁。1987年9月29日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至20_年6月23日止),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6年12月^v^以游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理由,提出假释建议书,建议对其予以假释。同年12月16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_年6月23日止),原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游某于1997年1月17日被假释出狱。1998年4月10日,某市公安局认定罪犯游某在假释期间于1998年3月31日夜盗开他人吉普车一辆,行驶途中将一辆出租轿车撞坏,后在逃跑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触犯了刑法第86条第3款的规定,该局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建议书,请求依法撤销对罪犯游某的假释,将其收监执行。该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15日裁定撤销假释,将罪犯游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罪犯游某撤销假释后,需服刑到何时止?

1997年1月17日—1998年3月31日日共1年2个月零14天,这个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对从3月31日被刑事拘留到1998年4月15日作出撤销假释的刑事裁定这段时间应当折抵刑期,因原刑期至20_年6月23日止,加上1年2个月零14天,因此其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应当到20_年9月6日止,原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98.29.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哪一机关有权决定对罪犯实行假释? A.^v^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B.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

C.^v^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D

98.6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哪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假释? A.犯新罪

B.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C.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

D.有违反^v^^v^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 ABCD

1999.23.施某犯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12年后,因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施某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根据刑法规定,对施某应撤销假释,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对施某应适用何种刑罚幅度或刑种? A.应在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B.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C.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D.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D

20_.67.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当他们被减刑后,如果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则可以假释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ABCD

20_.40.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第四年,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二年零九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王某适用下列哪些制度? A.减刑

B.缓刑

C.假释

D.保外就医 BC

.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 ABC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BCD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

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

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D .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B.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嫖宿幼女罪判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C.丙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罚执行7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第2年,丙犯抢劫罪,应当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经过缓刑考验期后,发现丁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2年,犯故意伤害罪,应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丁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BCD .关于假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D.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ABC .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

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_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_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

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_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

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 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B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B .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

B.甲犯抢夺罪于20_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累犯

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六年后又犯杀人罪。甲成立累犯 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 B 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1997]6号

为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减刑、假释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一)“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对犯罪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犯罪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二)“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三)“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减刑的六种表现之一的情形 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第二条

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第三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时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第四条 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

第五条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第八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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