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搬迁方案范文1
尊敬的领导:
我家位于水*至鱼泉路段旁,于19xx年修建平房三间〔石头墙〕,面积约140平米〔包括猪圈〕.因家庭困难,房屋年久失修,部分墙体开始下陷和裂缝,屋顶漏水,居住危险.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增加至七口,我家的平房已经完全住不下.故于201xx年10月向水*规划部门提交了旧房改建的申请,希望将危房部分重新修缮和在平房的基础升建一层.但迟迟得不到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批准.
多次找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得到的答复是还要领导同意,或者领导不在,说他们不是领导,现申请已拖了一个多月了,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办理.而另一方面我家的周围在不断地拆建楼房,问说是领导同意了.经过了解说他们才符合规划政策.
所以我和家人都非常无助和困惑?
一,这样的申请到底需要多少个工作日,我们合理的申请为什么拖着不予办理?
二,如果说几个人合伙建房才叫符合政策,我们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就不应该解决吗?
三,是不是有钱有关系的人才能建房,而像我们这样贫困的百姓就不予解决住房问题?难道说我们的领导只讲政绩,就不管老百姓的疾苦吗?
故真诚的恳请上级领导,百忙之中关心一下像我们这样的贫困的弱势群体和老百姓,帮助解决一下民生问题!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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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x府:
我是xx村xx组村民,全家x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xx平方米的一座木房,该房屋建于八十年代,几经修缮仍能维持居住。但xxxx年x月的一场暴雨,使我房屋背坡塌方,泥石均挤压到我的房屋,暂时出外居住,且背坡上仍有裂隙,随时都有再次塌方的危险。
今年雨季,背坡再次出现塌方,泥石再次挤压我的房屋,危危在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不敢居住。现向*政x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x的支持,我户好将房屋迁建到安全地带。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旧房改造搬迁方案范文2
尊敬的政府:
申请人:xxx,性别,xxx岁,住址:xxxxxx。
申请事由:
请求政府给予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为xxx市xxx县xxx镇,xxx年,申请人全家xxx人迁入xxx。
同年购买xxx房屋宅基地并签订了购买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以xxx元的价格购买上述宅基地,同村村民xxx等人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随后,申请人又在宅基地的基础上修建了房屋xxx间,占地面积为xxx平方米。
目前因政府要求需要拆迁房屋。然而全家xxx人自xxx年以来,一直长期持续居住于此,在其他地区均无任何住处或宅基地,符合无房户的相关标准。
同时,xxxxxx。
对此,恳请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充分考虑到我们家的实际困难,给予相关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旧房改造搬迁方案范文3
第二十五条 [签约及履行]
1.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完成被征收房屋面积及补偿金额的确认并签署确认书。
2.搬迁交房:被征收人应在征收部门通知的搬迁期限内按时搬迁,并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完整交付给征收部门。
3.签订协议:在完成安置房设计及规划审批后,由征收部门另行通知或在《湄洲日报》公告通知被征收人在指定签约期限内办理安置房选房签约,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及价款、搬迁费、安置补助费等事项订立征收补偿协议。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
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本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城厢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城厢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产权^v^]
1.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统一收回交相关部门注销。
2.安置房新建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按规定统一办理,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 [结算办法]
1.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 ,在达成协议并办理交房及水电燃气销户手续后一年内由征收部门分期支付给被征收人,具体以协议为准。
2.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 ,旧房征收补偿款与安置房价款对抵后,剩余款项在签约并办理交房及水电燃气销户手续后一年内由征收部门分期支付给被征收人;不足款项(差价款)在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按实结算,付清余款,具体以协议为准
旧房改造搬迁方案范文4
夯土围墙
元/m2
毛石基础
金刚木
拼木地板
65元/ m2
砖围墙
45元/m2
36元/m2
条石或毛石基础,24墙取上限,18墙取下限。
实木地板
160元/ m2
石砌围墙
57元/m2
水磨地面
50元/ m2
水泥埕
元/m2
元/m2
沙石基础取上限,沙基础取下限。
大理石地面
80元/ m2
33元/m2
砖地面
25元/ m2
元/m2
瓷砖地面
60元/ m2
露天洗衣台
500元/个
组合柜
80元/ m2
露天厕所
200元/坑
太阳能
1800元/个
单口灶
600元/个
不锈钢水塔
600元/个
双口灶
1200元/个
卧室组合柜
220元/m2
厨房水池
300元/个
化粪池
500元/个
灶台(厨柜)
180元/米
屋面水箱
300元/ m3
台式洗面盆
180元/个
2800元/m3
坐式马桶
350元/个
不锈钢电动
伸缩门
600元/m
蹲式便池
80元/个
不锈钢电动
旧房改造搬迁方案范文5
第十二条 [住宅房屋的补偿价格]
1.结合地段区位、房屋结构、成新、征收时点等因素,对征收区域内各类房屋的补偿价格确定如下:
(1)框架结构:6100元/㎡+1500元/㎡×成新率;
(2)砖混结构:6100元/㎡+1400元/㎡×成新率;
(3)砖(土)木结构:6100元/㎡+1300元/㎡×成新率。
2.被征收房屋主房整幢为一层的,按建筑面积增加补偿300元/㎡;整幢为两层的,按建筑面积增加补偿100元/㎡。
第十三条 [其他项目补偿]
1.室内装修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_〕10号)规定的相应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2。
2.空(埕)地补偿:被征收人土地证范围内的空(埕)地按600元/㎡予以补偿。
3.电话移机费:按每部电话58元/次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实行产权调换的按两次计算。
4.有线电视移机费:按200元/户·次计(以有线电视收视证为凭),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实行产权调换的按两次计算。
第十四条 [住宅安置办法及计价标准]
1.安置房的位置: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采取同性质同用途安置的原则,提供本项目改造范围内的套房用于安置。安置房的具体位置详见安置示意图(户型结构及面积等应以最后批准的建筑方案及施工图为准)。
2.签约选房顺序:对按时完成丈量面积确认并交房的,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签约选房的先后顺序。
3.选房规则:根据等面积安置的原则,选房时应靠最接近于旧房建筑面积的套型选择安置房。在选房时,确因结构或户型原因超过可安置面积的,超面积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的15%(最多不超过15㎡)。被征收房屋面积或选择产权调换后剩余的面积少于30㎡(含30㎡)的,不予安置,实行货币补偿。
4.安置房计价标准:安置房建筑面积与旧房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安置价计价;因结构或户型原因超面积的,则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旧房建筑面积15%(最多不超过15㎡)以内的部分按优惠价计价;其余超面积的部分按让利市场价计价。具体价格为:以套房第一层至第七层为基准层,安置价为7600元/㎡、优惠价为8100元/㎡、让利市场价为11000元/㎡,自套房第八层起计取层次差,层次差为每层递增30元/㎡,自第二十一层(指自然层)起层次差每层递增25元/㎡。对安置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被征收人,其享受优惠价的面积、享受让利市场价的面积应按所安置套房面积比例分摊计入每套套房。
第十五条 [住宅奖励措施]
1.货币补偿奖励金: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的3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金。
2.按时丈量确认奖励:在规定签约期限内按时完成丈量并确认面积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奖励150元/㎡。
3.按时签约交房奖励:在规定签约期限内按时签约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奖励200元/㎡。
4.停车位认购:对征收住宅房屋并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征收人能按时丈量确认并签约交房的,每户可申请认购停车位一个,售完为止。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办法等待项目征迁结束后另行公布。
5.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丈量确认及签约交房的,一概不予享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