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无超生证明范文 第一篇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xxx,性别x,20xx年x月x日出生,属初婚,于20xx年x月x日与xxx(性别,出20xx年x月x日,户口所在地x)登记结婚,于20xx年x月x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于20xx年x月x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xxx
20x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1、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2、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1990年无超生证明范文 第二篇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叁份,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 员工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1990年无超生证明范文 第三篇
7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政府_发布关于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当处理信访事项的情况通报:根据初步调查情况,责成全州县对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的县卫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停职检查。
该告知书显示,全州县_于20_年6月28日将唐某某和邓某某向广西壮族自治区_反映“要求追究高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一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信访事项转交我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办理。
“根据20世纪90年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严格执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区、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县严峻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需要作出的决定。”
告知书称,“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为便于和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因此,我局对你们提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告知书落款时间为20_年7月1日,单位为全州县卫健局。
不过,该告知书并未明确解释其提到的“社会调剂”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做法在法律或政策上的直接依据。
5日下午,桂林市政府_发布关于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当处理信访事项的情况通报。通报称,7月5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当处理信访事项引发社会关注。事情发生后,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派出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到全州县进行调查。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责成全州县对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的县卫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停职检查。工作组将深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1990年无超生证明范文 第四篇
一、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榕城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度”》和有关规定,凡办理招工、招干、入党、调动、晋升、提薪、捉职、商营业执照、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工程招标等手续及新生入学、入园,都必须办理、查验《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二、办理《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时带齐下列证件:
1、属已婚己育的需带: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结婚证、节育手术证明。属计划外生育的(包括超生、不够间隔期生育和非婚生育),需加带处理证明材料,全省统一的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农转非的需持有效证明;属生一孩的,需加带计生部门的查环查孕证(有效期三个月)。
2、属已婚末生育的,需带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生育证。
3、属未婚的,需带户口簿、身份证。
三、对超生对象的处理:
1、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超生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分别按当地县上年职工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夫妻双方分别不予提职、晋级、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不发给奖金(科技成果奖,创造发明奖和特殊贡献奖除外)及生活困难补助;七年内不得享受医疗福利。干部、职工还应当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2、农业人口。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分别按当地乡(镇)、上年人均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除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夫妻双方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安排乡镇企业工作,户口不得“农转非”;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度分红及其它集体福利。
四、对其它计划外生育对象的处理
1、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征收一至三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2、非婚生育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征收一至五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五、按榕城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1997年8月15日前超生的,于1997年8月15日前办理《证明书》的`,不再作经济处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的,于1999年7月20日前办理《证明书》的,不再作经济处理;份规定处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末处理或1998年10月1日后超生的,按《条例》规定处理。
六、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已按有关政策落实经济处理,并按榕城区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的处理意见)(揭榕监[1999]3号)规定,自觉申报并接受党政纪处理的,按该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对末落实党政纪处理的,在办理入党、提干、提薪、提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等的(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时,给予“一票否决”。 七、1999年底前,涉及市直干部职工超生的,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须知
一、根据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的要求,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外出时应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县城或乡镇,到其他地区暂住的;
2、女性年龄16—49周岁,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的;
3、暂住15日以上;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凡要求领取《证明》者,应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蕉见后,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和本人小一寸近照。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及有关生育证、结扎证、上环证,缴交计划外生育收据,查环查孕证等证件、证明材料,到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领证。
三、领取《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夫妻中一方已落实结扎的除外),要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保证外出期间全面履行合同。 独生子女非遗传性残疾儿医学鉴定申请程序凡第一个子女患有非遗传性明显残疾,年满四周岁以上,方可申请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
一、夫妇双方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及递交残疾儿残疾情况材料。
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征集群众意见,经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出具证明材料(该证材料应写清残疾儿的基本残疾情况,不能笼统签“情况属实”),报镇(街道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
二、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对残疾儿进行目测筛查,目测者需填写目测调查记录,符合申报条件者,附上目测记录材料申报榕城区计生局。
三、区计生局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者,,填写《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审批表》,表上贴残疾儿母子近期半身合影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此表一式三份,区计生局、女方单位各一份存档、另一份报市计生委备案)。
四、区计生局对《独生子女残疾儿审批表》登记编号,确定鉴诊时间、地点,通知被鉴定者。
1990年无超生证明范文 第五篇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
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1990年无超生证明范文 第六篇
夫妻: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我们夫妻现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做如下承诺: 年 月 日, 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中的婚姻、生育等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我们夫妻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虚报、瞒报婚育状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愿意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同时自愿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诺人:男方:
女方: (签名加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