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推荐34篇

实用范文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4-02-22 13:21: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一篇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 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 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 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 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3、建立分包管理体系,制定分包管理办法。

4、组织各工区制定“劳务分包商业务实施方案”,包括分包商的选择方案、分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分包方式、分包合同期限、用工培训计划等。

5、组织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确保分包方案的可行性。

6、监督、指导各工区对分包商的评审并上报劳务分包商合格名册及黑名单。

第九条 工区为分包商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分包商使用及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

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分包商管理细则。

2、编报劳务分包商使用计划,拟定项目劳务分包方案。

3、负责对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标,谈判、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等(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部、工程公司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十条 应接受发包人对分包管理的检查监督。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分包,出现质量安全严重后果的分包,以及管理失控的分包,坚决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并遵照执行。(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清退分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 劳务分包许可

第十一条 禁止将核心业务分包,禁止转包工程,禁止违法分包工程。劳务分包活动中不得出现以下违法情形:

1、分包商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

2、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的。

3、劳务分包合同未报发包单位备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第四章 准入管理

第十二条 劳务分包商的准入按照“实名推荐、专项考察、择优引进、分类进库”的原则。劳务分包商准入执行以下程序:

1、劳务分包商以实名推荐、自我推荐等形式提出申请。

2、工区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及业绩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工程公司。

3、工程公司复审合格后再报项目部审核。

4、完成项目合作后由工区将评价结果报工程公司。

第十三条 劳务分包商的准入必须坚持“有信誉、有技术、有资金”的三有原则,条件具备的应到劳务分包商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考察。

1、必须具备与拟参与施工类别相适应的资质,提供“四证一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审查资料的代理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行政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与拟参与施工类别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第五章 劳务分包策划

第十四条 劳务分包策划工作围绕施工生产需要开展,要通过科学的策划,在劳务分包使用源头上杜绝随意性,达到分包风险可控、资源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十五条 工区负责劳务分包策划方案的拟定,报工程公司审核后,再报项目部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后实施。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劳务分包策划方案之外改变队伍使用计划的,必须由项目部分包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分包方案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劳务分包策划内容

1、合理编制劳务分包商使用计划。按照施工规模适度、组织均衡、满足工期要求、便于现场管理的原则,确定劳务分包商数量、劳动力配置及进场时间等。

2、科学制定劳务分包范围。按照合理延伸工序、优化分包内容、减少交叉施工、成本最优的原则,确定劳务分包的工作内容、单价构成、计量规则、物资供应等方式。

3、劳务分包商的选用遵循“三个优先”的原则,即:信誉等级高的队伍优先、邻近区域方便调配的队伍优先、已经完成前期项目结算的队伍优先。适度控制分包商施工规模,合理预防分包风险。

第六章 录用及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 严格准入制度。工区需成立劳务分包商管理机构,安排专人对劳务分包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符合工程分包业务要求的分包商才能进入“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商名录”。在劳务分包商的选择使用上,必须在集团公司公示的“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商名录”内选用。

第十九条 劳务分包商录用坚持“集中审查、集中统一定价、集中调配”原则,具体录用由项目部以招(议)标方式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可采取议标的方式选择劳务分包商。对于投资额5000万以上的重大劳务分包项目,需由工程公司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为避免分包商不能履行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建立应急机制,确保重大业务分包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展。

第二十条 采用招标方式选用劳务分包商时,必须执行以下招标程序: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劳务分包招标邀请书,资格审查,组织招标,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上报工程公司审批,项目部领导小组审定,报集团公司审批,确定中标单位等招标程序。

第二十一条 采用议标方式选用劳务分包商时,必须执行以下议标程序:编制议标方案,资格审查,组织议标,推荐议标候选人,上报工程公司审批,项目部领导小组审定,报集团公司审批,确定议标单位等议标程序。

第二十二条 坚持“先签合同、后上场”的原则。杜绝签订书面合同前,劳务人员提前进入现场。招(议)标结果审批后,要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结合现场实际拟定劳务合同文本,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工区、工程公司、项目部、集团公司四级评审),审批后以集团公司下属项目部工区的名义作为发包人对外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必须遵守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项下的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人不得直接对发包人起诉或直接申请仲裁,以及不得对发包人进行其他权利主张。

第七章 合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劳务分包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按合同范本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缴纳,额度为合同金额的5~10%(不低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比例),在分包商履行完退场承诺后一个月内全额返还。

第二十四条 建立劳务分包合同交底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召开交底会,对合同主要内容进行针对xxx底。劳务分包合同交底主要内容:合同范围、分包内容、合同单价包含工作内容和计量规则、项目部供应材料单价、各分项工程材料损耗系数、材料节超的管理、工期安全质量控制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劳务分包计价。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进行计价。制定劳务分包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以劳务分包合同为依据,采取现场验工方式,按照“先计量、后计价”和“联审联签”的原则实施月度计价,杜绝超计价、虚计价行为。重点控制分包商的奖励、费用补偿、合同外工程计价和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等。

第二十六条 劳务分包拨款。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进行拨款,坚持“先计价、后拨款”的原则和“联审会签”及“拨改代”制度,按月清算项目代付民工工资等各项费用,扣除劳务队领用材料费用、租(使)用项目设备费用、水电分摊等费用,预留保证金等后拨付资金,杜绝超付。

第二十七条 劳务合同的修订和变更。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合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并按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履行审批程序。劳务分包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异议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复审,复审未完成不得进行其他施工任务承揽,复审后仍存在争议的要报上级单位协调,不能因分包合同执行异议而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和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应办理竣工结算(末次验工计价),竣工结算报工程公司审批后签署末次结算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包括:结算金额,结算工程范围,各项代付、应扣费用,扣留质保金等。

第二十九条 劳务分包商退场实施承诺制度,承诺事项包括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质量责任缺陷期间施工缺陷修复费用的责任,第三方债权债务企业免责,农民工工资全额发放及解除劳动关系等。

第八章 现场管理

第三十条 劳务分包商应设立现场管理机构,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实施管理。并配备具有与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现场总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计量、物资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由劳务分包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以上管理人员须有劳务分包企业的聘用合同,合同的聘用条件和期限应与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相适应。

第三十一条 对分包的劳务用工施行实名制管理。要根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分包商完善劳务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劳务用工进出场登记台帐,对劳务用工要逐人拍照或录像,登记身份证,签名留档,统一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

第三十二条 对分包商的劳务用工实行工资直发制度。根据分包商提供的用工劳动合同、考勤表、签认上报的工资表,对分包商劳务用工工资进行审核,以打卡或现场直接发放的方式支付工资。工资发放必须留有影像资料。

第三十三条 坚持对劳务分包商劳务用工的教育培训制度。项目部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劳务分包商必须服从培训安排并按照培训要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切实落实。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工程公司和工区将劳务分包纳入三级管理的工作内容,并对隧道等高风险专项工程进行重点管控,实施全过程盯控检查。劳务分包应在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施工生产,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进行规范管理并接受和积极配合相关方的监理、监督、检查、指导。

第三十五条 对劳务分包商的技术和进度管理

劳务分包技术指导和管理以项目部业务部门为主。

项目部应及时对劳务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下达技术交底书和进度计划,并对技术交底执行情况和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如果劳务分包商未执行技术交底或不能满足进度要求,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对未按技术交底施工造成损失的劳务分包商以一定比例进行处罚。对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劳务分包商,应启动重大分包业务应急机制,制定替代方案,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清理出场,同时其必须负责赔偿重新安排劳务分包商进场及赶工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对劳务分包商的物资管理

劳务分包的物资根据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统一进行集采、供应。对构成工程主体的钢材、水泥、砂石料、外加剂、防水材料等主要原材料,以及成品半成品,由项目部负责统一采购提供;对甲供材、联采物资,由项目部负责协调进场,并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的进度安排,结合劳务分包的进度情况保证供应。混凝土拌合站统一供应。劳务分包商用于工程的物资实行定额管理。项目部鼓励节约,对超出定额消耗的物资按当期市场价在当期计价款中扣除。

第三十七条 对劳务分包商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工区负责对劳务分包商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并将劳务分包商纳入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与其他施工队同检查、同考核,同待对待;劳务分包商必须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组建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自觉接受并融入项目部的管理体系中;合同履约过程中,劳务分包商要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总监负责制、负责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红线制度、巡视制度、三检制度、隐蔽工程影像管理制度、缺陷整改和事故处罚制度、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负责,履行保修义务,并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经费使用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安全管理红线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制度、巡视制度、安全事故处罚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分包商违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作业标准的行为,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劳务分包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的要加重处罚;特别是对劳务分包承担的具有重大质量和安全风险的施工项目,项目部要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评审通过后再报项目部进行评审,制定专项施工质量与安全管控方案,并在分包的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

第三十八条 对劳务分包商的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

劳务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保义务,严格落实施工环保措施计划,避免环境破坏、地质灾害、水土流失,降低环境污染和排放,积极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环保事故扩大。

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地劳动卫生和医疗保障系统的领导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贯彻执行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建立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工地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等突发性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时,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或当地医疗或xxx门为处理及消灭此类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所制定的有关规章、指令和要求,立即启用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劳务分包商应按照工区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方案的要求落实配备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劳动保护,积极按照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第三十九条 对劳务分包商维护社会稳定的管理

项目部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劳务分包商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包保责任状,切实做到专人负责、处理及时、客观公正、不得相互推诿。如确因资金周转、工程验收和结算等方面的问题造成支付保障工作运作的困难,劳务分包商应配合项目部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对重点问题如农民工工资问题、材料采购问题,实行重点突破,尽快解决,避免引发不安定因素。劳务分包商应教育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当地的规则、法令和村庄民俗,做到尊重当地的各级政务人员和人民,尽量协助地方做好治安、助民及环保工作,尊重当地居民的合理诉求,融洽关系,保证施工稳定和社会稳定。在少数民族地区劳务分包商应加强对劳务用工教育学习少数民族的民风、民俗。懂得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注意熟悉少数民族地区民风、民俗,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遵守乡规民约,正确处理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做到平等待人、和睦共处,把握和谐、平等、团结三要素,构建民族路、和谐路。

第九章 考评与奖惩

第四十条 在施工中对劳务分包商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对劳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评估包括劳务分包商对该项目的投入、自身的财务状况、施工能力、现场管理、执行能力等综合能力。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信用评价,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填报“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和“不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黑名单)。至少每半年评价一次。

第四十一条 因劳务分包商主观原因对企业信誉、效益等造成较大损失的,如恶意举报、恶意诉讼、恶意阻工闹事、恶意讨薪、 发生等级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行为, 应列入“黑名单”。并上报股份公司“黑名单”。

劳务分包商因施工管理良好,组织得当为项目部直接或间接赢得信誉和荣誉的,应给予嘉奖,并在当期信用评价中反映。工程完工后优先推荐录用。

第四十二条 分包商施工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罚。因分包商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被业主、监理、质监站等各级监督单位进行处罚,根据性质不同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被发出一般问题通知。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1万元。

被黄牌警告。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3万元。发生5次清退分包商。

被红牌警告。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5万元。发生3次清退分包商。

被停工整顿。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10万元。发生2次清退分包商。

被撤换责任人。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20万元。发生2次清退分包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第二西通道(海沧隧道)工程

A2标段项目经理部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二篇

为巩固近年来工程质量管理成果,促进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住建部于20xx年10月发文,决定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0xx年9月又印发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省厅于20xx年9月印发了《河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两年工作计划和三项保障措施。特别是在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方面,提出了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推行差别化管理、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发挥监理作用等五项具体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局于20xx年11月制定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县建筑业动员大会。希望全县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要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重点,把握好这条工作主线,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与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使我县工程质量得到较大提高,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满意、让社会满意。

按照我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组从20xx年至目前共计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工作9次,检查项目67项,检查采用提前电话通知和不打招呼(飞行检查)形式到现场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抽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另于20xx年4月22日-4月30日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1次,和20xx年8月24日-8月27日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专项整顿检查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现将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报如下:

1、建设单位

个别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存在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履行,不按相关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工程招标、质量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等问题。

2、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个别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人员管理混乱,存在不按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二是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技术资料、工程材料、设备、报审表等有代签现象;三是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方案或安全措施和专项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施工技术交底不全。

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个别监理单位把关不严。一是人员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责,监理资料、报审表签字不规范;二是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等技术资料,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且未加盖行政公章;三是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审查不严。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专项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通过检查和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通过工程质量治理典型案件整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的责任感,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和个人的质量行为,为我县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做出努力。

年月日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三篇

各镇(区、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皋政办发〔20xx〕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安委会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于8月5日至9日对全市14个镇(区、街道)和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总体来讲,全市各镇(区、街道)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自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一般隐患3640处,整改3400处,整改率97%,其中整改挂牌重大事故隐患15处,开展执法行动245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159起。

(一)领导重视,大检查工作迅速得到落实。一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如城街道、城南街道、九华镇、石庄镇、江安镇、交通局、质监局、教育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白蒲镇、搬经镇、丁堰镇、水务局、建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制订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时迅速。城北街道、磨头镇、九华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以政府文件下发,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明确细化,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三是大检查信息报送及时,白蒲镇、东陈镇、搬经镇、水务局、教育局能按照皋安委〔20xx〕14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信息和月度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围绕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原镇在大检查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大检查与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相结合;磨头镇在大检查中落实“五明确”,即:检查人员明确、实施方案明确、条线分工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责任考核明确;建工局集中开展对夏季高温期间施工作业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改安全隐患200多处。教育局重点开展暑假期间学校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住建局加大了对全市供水和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全市供水和使用燃气安全有序。

(三)强化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明显。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告知式执法检查计划,切实消除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建工局、交通局进一步健全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仍有不平衡现象。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上,陆雪松副市长亲自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陈晓东市长亲自到会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但在长江镇、东陈镇没有看到镇政府层面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传达贯彻的记录。磨头镇安监所至今仍只有一名专职人员。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仍然有落实不到位现象。落实缓慢、落实不全面、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是在xxx、省和南通市有关大检查工作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以市安委会文件下发到各镇(区、街道)和部门,而长江镇却未能及时制定本辖区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吴窑、丁堰等镇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能以政府正式文件下发部署,同时在一些企业也看不到镇(区、街道)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的文件,即使能看到文件,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基本空白,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文件简单应付倾向。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在抽查到的企业中,虽然大多数均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安全生产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普遍存在责任书内容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发现的隐患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安管人员未参加培训等诸多问题。吴窑、磨头等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滞后,石庄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仅仅完成了两家企业,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须加大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要求

1、严防死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今年来,我市各类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期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但近期由于持续高温,已连续发生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姜永华书记、陈晓东市长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本辖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细化和落实大检查实施方案,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应急措施“五落实”,切实消除一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主要领导要经常督查各条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检查,对事故多发地、易发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彻查隐患、严打严治,严防死守,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迎接xxx、省和南通市督查组明查暗访。

3、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建设工程领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发生,各镇(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活动。主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于此次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市安委会将下发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请各镇(区、街道)、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八月十日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四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 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x年xx月xx日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五篇

延安市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6省委省政府榆林座谈会议精神,6月27日,省厅召开厅务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进一步安排部署。7月2日,省厅再次在榆林市召开了如何从环保角度支持榆林市经济发展的座谈会议,会议就支持榆林市解决好“未批先建”和“三同时”不到位问题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按照省厅安排,我厅对你市境内20xx年以来中省审批建设项目久试不验及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检查项目45个,其中已审批建设项目40个、未批先建项目5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项目13个。主要表现为:一是违反环评制度,未批先建;二是违反“三同时”制度,违法生产;三是违法违规排污问题仍然较为普遍。

针对上述问题,我厅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工作。要求你局按照省厅关于支持解决好未批先建和“三同时”不到位问题安排部署,协助企业加快完成未批先建项目环评审批和项目环保验收步伐,力争早日得以妥善解决。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问责。在支持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的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环境监管,通过严格监管,依法问责等手段,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开工生产、久试不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违法问题的出现。

三是严肃查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延长石油延川20万吨/年LNG项目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由省厅直接予以立案查处。对其它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我厅已逐一列出清单(见附件1、2),交由你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20xx年9月底前报省环保厅。

xx省保护厅

年9月3日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六篇

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黄岩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我局组织建工、质监等相关技术人员成立检查组,于9月14日-18日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各方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桩基工程、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了101个在建工程,涉及施工企业41家,监理企业11家,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其中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工程)33个,主体施工阶段 19个,装饰施工阶段(包括竣工待验)49个,住宅工程30个,工业建筑47个,公共建筑24个。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安全整改通知单81份,其中19个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停工项目中未经竣工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被责令停用整改3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被责令停工整改5个,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被责令停工整改4个,临时用电采用一级配电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施工现场混乱及违反其他强制性条文被责令停工3个。共发出计分单71份,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及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71人进行了记分管理,总记分总值达分。

从检查情况看,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存在问题

(一)基础施工阶段存在问题

1、桩基施工阶段的安全资料有较大欠缺,安全日记缺失或不全,项目部周检和公司月检次数不足,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差,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签订。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反映出施工企业对桩基施工阶段管理薄弱(特别是工业用房项目)。

2、工业园区多数项目在桩基施工阶段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无施工围墙),泥浆池周边及桩基完成后对桩孔的防护不到位。

3、施工队伍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与勘察、设计情况不相符时,未会同勘察设计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个别项目勘察报告提供的地质情况和实际有较大差异。

4、基坑施工过程中,基坑四周环境状况发生改变,未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重新进行复核计算、加固。

5、塔吊基础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有出入,塔吊基础施工技术资料不齐全。

(二)主体及装饰施工阶段存在问题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方面:部分施工现场, “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存在扫地杆、连墙件数量不足,内封闭防护不到位,剪刀撑未跟上施工进度;施工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存在数量不足且与外脚手架混搭情况;卸料平台未按规范搭设,存在与脚手架混搭,两侧防护不到位。

2、施工用电方面:部分项目临时用电未按方案施工,无检修记录和警示标志,存在一箱多用,一闸多用,采用一级配电,电缆线不符合规定且拉接不规范,三级箱数量不足,N线未接地,临时线路随地乱拖,PE保护不到位等现象。

3、模板工程方面:部分项目存在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且未按方案施工,部分梁下立杆未加固,立杆底部缺有效支撑,扫地杆、水平杆数量不足,无水平和纵横向剪刀撑;模板支撑架与脚手架混搭。

4、起重机械方面:存在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滞后,安装完成后补办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安装过程监管存在缺失。部分机械存在没有办理装拆使用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无限载牌,无警示牌。部分物料提升机吊笼顶防护大面积缺失,揽风绳设置不符合规定,平层停靠装置失效,自落门、吊笼门失效。

(三)各方主体行为方面

1、“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方面:根据市建设规划局《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建规转〔20xx〕29号)的要求,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应开展“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司、项目部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部分项目未落实“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现场无公司“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及项目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2、施工管理方面:个别工地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未按规定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个别企业对月检制度搞应付,施工班组无安全日检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工地没有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

3、业主行为方面:部分工程存在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施工单位未向相关部门报告;部分工程存在擅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4、监理工作方面:部分项目总监或项目专监未到岗,多数项目未明确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职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差,未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监理人员未认真审查分包单位资格和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的安、拆资料,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不严格,对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没有及时进行制止。部分项目的监理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隐患。个别项目的监理未定期召开工地例会。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要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二)根据检查结果,对以下安全状况较好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三)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人员不到岗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项目施工、监理人员处理如下表:

(四)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人员不到岗,现场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浙江鸿圣建设有限公司

台州华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黄岩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湖北时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建[20xx]52号)的要求,对企业及所属项目部展开排查治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2、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照此次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加以整改,坚决不留管理死角和现场盲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效益的观念,要突出责任、落实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发展。

3、要强化现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民工业余学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要结合现场实际采取案例警示、动画演示等通俗易懂的培训方式,将施工现场应急措施、防护自救、逃生自助、安全操作技能及从业人员在生产安全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传授给职工,从根本上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性,杜绝不安全行为,实现无“三违”工地。

4、要突出重点,动态监控好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从制度上、措施上突出抓好桩基工程、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易发群死群伤的预警预控工作。

5、建设各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建设过程中宣传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建设单位依法建设。

6、监理机构应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分工及职责,做到责任到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调整监理工作重点,提高监理效果。

年九月二十九日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七篇

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各省辖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xx年11月 底全国公路水运建设安全生产座谈会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交通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按照xxx《关于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 知》(交质监发[20xx]548号)要求,20xx年12月8日至12日,省交通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开展了一次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本 次检查成立了四个检查组,分赴全省33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在听取各项目公司书面汇报的同时,检查了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人员资格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 况等几个方面。每个项目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都召开了反馈会,将检查情况如实反馈给参建各方,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

现将这次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各 在建项目及参建单位能够紧紧围绕省交通厅提出的“发展、改革、质量、廉政、安全”的交通工作主旋律,认真贯彻落实《xxx安全生产法》、xxx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 念,通过建章立制、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奖罚并举,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许多项目公司进行了自查自纠,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 度。总体而言,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正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检 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各项目公司在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和落实责任制上有差异,有的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够或不能完全到位,施工便道与地方 道路交叉路口大多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砼灌注桩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安全生产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必须引起足够重 视,及时予以解决。

二、存在问题

(一)施工现场

1、 部分项目施工便道与国道、省道平交道口,没有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如商周周口段、许亳太康段、济源至晋城、焦作至修武、济东获嘉至新乡段、阿 深平舆至正阳段高速公路。个别项目甚至在关键路段,高空作业缺少必要的、规范的防护,如商周商丘段、阿深开封至通许段、南阳至内乡、内乡至西坪高速公路。

2、 部分项目大梁预制厂,废弃料乱堆乱放,配电箱设置、用电线路不规范,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电缆线乱拉乱扯现象严重,如商周周口段、阿深新乡 段、济东长垣至东明段高速公路。个别项目大梁预制厂存梁台座不符合规范要求,台座已经产生不均匀下沉,大梁倾斜,影响大梁使用质量,如阿深新乡段、阿深平 舆至正阳段()高速公路。

3、个别项目基坑周围没有防护,施工用电缆线未架空搭设,电缆线经常在水、泥浆中浸泡,如许亳太康段高速公路(太康互通立交、跨G106施工现场)。特别是济源至晋城高速公路隧道内电源线设置不规范,隧道洞内存放炸药,通风设备不齐全,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

4、 个别项目挖孔桩施工设备简陋,提升设备使用手摇工具,没有反锁制定装置,洞内人员没有配带安全绳,三角架过小,固定不牢,洞口没有高过地面,易引起物品坠 落,如驻马店至泌阳高速公路。有的挖孔桩施工防护不完善,护壁砼施工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得力,施工现场安全员少,如信阳至泌阳高速公路。

(二)内业资料

1、大多数项目,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持证率低。

(3)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低,尤其是起重、吊装人员。

(4)施工单位起重、吊装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少。

(5)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1)个别项目公司、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管理目标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层层落实,如商周周口段、阿深开封至通许段、许昌至禹州高速公路。

(2)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没有对大跨径桥梁制订针对性的预防监控措施和救援预案,如信阳至泌阳、泌阳至南阳、新蔡至驻马店、驻马店至泌阳、阿深息县段、濮阳段高速公路。

(3)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能落到实处,如商周商丘段、安阳至林州、阿深濮阳段、济东获嘉至新乡段高速公路。

针对以上问题,各检查组已分别对有关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批评,分析危害,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督促其制订具体整改措施。

三、整改要求

1、各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化安全机制建设,狠抓安全工作落实。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八篇

各社区党(总)支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5月15日至6月5日,镇组织办采取现场看点、查阅资料等形式,对15个社区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社区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基层党建工作系列会议精神,按照镇组织室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一是社区重视组织工作。各社区基础办公设施齐全,组织委员配备到位,部分社区还配有组织专干,组织工作安排、调度、督导和经费落实情况较好。

三是党员发展与管理稳步推进。各社区建立了党员花名册,党员信息摸底工作初显成效,比较突出的社区有观山、渫阳、荷花、老西门,均以支部为单位对辖区党员摸底,完善《党员信息采集表》。龙凤社区出台《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管理。

四是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社区便民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推进,效果较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全镇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督查结果来看,各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极个别社区认识不足,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高。个别社区组织委员工作不落脚,整天忙于其他事务性工作,或将资料整理工作全部丢给组织专干,平时不指导、不督导、不沟通,导致资料缺口大,比较突出的有红土、龙凤社区。

2.少数社区新手上岗,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班子分工调整,初来乍到,对业务知识不太熟悉,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比较突出的有二天门、观山社区。

3.少数社区资料欠完整。一是工作资料只有架子没有内容,工作开展情况不能得到充分体现。比如群教活动“回头看”和“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只有上级文件方案,没有本级工作内容,特别是月分析台账和整改成效印证资料,几乎空白。二是便民服务资料不全,给群众办完事后没有及时填写登记台账、预约单、代办单,便民服务宣传图片、文字材料、新闻报道没有及时汇总。

4.“599”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社区书记调查研究、交心谈心、办点示范、上党课没有资料;“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记录不全,党总支对下面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督导不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记录不全,如刘家坪、永固社区。大多数社区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台账未建立,没有流动党员台账、联系记录等相关资料,如渫阳、黄泥岗社区。

5.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力度欠缺。个别社区以在职党员人数少、工作忙等为说辞,没有形成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的意识,如红土、双新社区。少数社区在去年一些在职党员报到亮出身份后,就进入“休眠”状态,今年过去了整整半年,还没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比较突出的如新厂、观山社区。大多数社区这项活动看成是一项任务,往往以开展活动为目的去组织实施,消耗了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取得的实效也不明显。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九篇

各乡镇中学(实验学校)、中心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的轨道,5月19日至25日,我局组织对全县中小学20xx年1-4月份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采取“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查阅帐目和调查了解相结合、分组交流和整体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形成详细的检查记载,提高了财务检查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了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提升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现将这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遵守法规意识普遍增强

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实施局有关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建设项目能做到了先立项后开工,并按审批意见做好统一招投标,限额以内的项目主管局立项审批,在主管局监督下学校招标,大宗设备采购方面各学校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上报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集中采购由县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授权的分散采购也都在采购中心批准监督下进行。坚持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纳入年初的统一预算,杜绝了小金库和坐支收入情况的发生。

(二)会计基础工作较前扎实

会计报表综合、全面地反映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掌握单位财务状况的直接资料。学校所有帐目集中到会计审核支付中心报帐后,会计人员能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地对票据进行分类汇总,避免了以前将维修费记入办公费、招待费记入其他费用,将奖金、福利记入其他费用的随意现象,保证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更加真实、准确。20xx年大多数学校报帐手续完备,经办、内部审核、负责人签报、结算中心稽核程序逐步规范,合同、协议、批文等业务资料较全。会计人员大多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地做好本职工作,准确报帐记帐,及时装订单据等会计资料,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财务监督,精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主要问题

(一)少数学校债务风险增加

除极少数校没有债务外,绝大多数学校或多或少都存有一定的债务,通过省债务化解,多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债务在可控范围内,但校与校之间不平衡,少数学校不但没有偿还债务,日常运转又产生了新的债务,负债越来越高,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资产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少数学校固定资产账不全、不实,多数学校固定专兼职资产管理员未配备到位,有配备专兼职资产管理员的学校,也未能完全按照局下发的《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行增减登记、定期核实检查以及与结算中心账务处理的衔接工作。

(三)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

部分学校虽制订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有些环节执行流于形式。如报销票据“三签”手续不全,差旅费贴假发票,招待费多头签单、打印费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以及附件不符、大额发票无附件,采购物品和辅助用书无领发手续,公用经费不按规定列支,会计档案管理有待提高等等。

三、整改意见

针对这次财务大检查中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进一步提高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要强化预算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支出标准和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支出范围。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和日常资金混用,项目建设确需负债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要控制债务规模

当年的日常收支必须确保平衡,严格控制招待费、交通费等消费性支出,公用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出现举债开支运转费用和新增债务情况的发生。债务较大的学校要多方筹措资金,压缩“三公”支出和利息支出,积极稳妥地消化债务,同时细致地做好债权人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三)要加强往来清理

每年至少要和往来单位核对一次余额,有不符的要查清原因及时调整。对帐龄较长无法回收的债权要履行核销手续,对应付不付的债务按规定结转。代管资金该解交的解交,该清退的清退,不得挪作它用。

(四)要完善内控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布置的有关要求,制定落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密程序。会计人员更要加强学习,用新知识、新办法,创造性地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增强增收节支意识,营造良好的理财氛围。

(五)要做好资产管理

要切实转变“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状,发挥资产管理员的作用,抓好登记、管理、报废等关键环节,确保固定资产在单位行政帐上得到全面准确的反映。每学期要清查一次固定资产,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固定资产,要找出原因,落实责任。

x年xx月xx日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十篇

根据工作方案积极改善整顿,优化工作环境,现场不符合6S要求的地方,逐步不断得到改善。

规范了工作和检验现场,培养了员工良好习惯,不断提高素养,保证产品安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现将检验室6S管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检验室对6S管理工作做了详细的计划,加之前期动员与培训等工作做的及时而到位,职责范围划分的很明确,使得6S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一、6S推行实施

一、整理、整顿

1、明确区分了物品要与不要的标准,清除了检验室、办公室的废品和废料。

明确制定了废弃物明细表,废弃物分类和处理办法。

2、物品的分类、整齐摆放、标识、定位都得到初步效果,不过还要继续细化分类,做更多的标识牌使工作场所一目了然。

3、对办公室的格局重新进行了划分,使得部门中的空间利用更为合理。

对现有文件进一步整理,规范了文件柜、文件盒以及文件的标识、标签。

二、清扫、清洁

集中清扫和自觉清扫,并加以制度保障。

1、集中清扫:对办公室和检验室的墙壁、地面的灰尘、油污做了彻底清扫。

办公室和检验室的玻璃擦拭光洁明亮。

对检验室的所有设备进行彻底清洁。

2、自觉清洁:划分卫生责任区,督促每位员工做到“工作间隙勤清扫、上班之前小清扫、下班结束大清扫”,保持整洁、明快、舒畅的工作环境,坚持分工负责,每日进行检查、反馈,使检验现场和办公区域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三、素养、安全

1、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展现员工的风采,我们规范了员工的衣着、行为等规范,大大提升了员工的精神风貌。

2、对消防器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清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对带电仪器明确标识安全警示,安全标语等等。

四、其他

为了宣传6S管理工作,检验室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利用会议积极宣讲6S的知识,使员工在思想上认识6S管理工作的内涵及意义。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工作检验室在6S管理上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前检验室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取用方便。

办公区域物品摆放整洁有序,美观大方,文件资料取用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

员工思

想稳定,出勤正常,行为规范。

安全事故没出现一起,安全态势良好。

二、在推行6S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6S的认识不够,6S文化氛围还有待加强,员工的6s及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

2、靠自己学习是有限的,在推广过程中很多地方想不到也做不到,只能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初步完善,降低推行效率,也容易打击推行小组人员的积极性。

3、在整理工作过程中,物品的要与不要成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怎么来判定或由谁来判定给我们带来阻力。

三、6S管理心得

1、“6S”管理是一种要全体员工养成的行为模式,而不是一种工作的形式。

所以其实是更重要的是在内心认识上的实施和认同,而不是行为上的服从和履行。

因此,应做好知识普及和思想认识的宣传工作,不应流于形式。

使“6S”最终变成全体员工自觉自愿的行为。

2、“6S”管理应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照搬别人的做法,应同自己的实际相结合,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

“6S”是不断的改进、完善,不是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后就停止不前。

应不断地提出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3、“6S”管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的。

它可能需要一两年,也可能需要三五年。

所以不能急于求成,要求马上见到想要的效果。

人的行为是逐渐养成的,不是一纸制度就可以改变的。

并且“6S”是连贯推行的,不是现在工作不忙就推行,等工作忙起来就把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应该按照推行实施计划,按部就班的连贯实施,不易中断。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十一篇

2、 适用范围 公司的劳务外包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劳务外包合同纠纷管理、 劳务外包安全教育管理、 劳务外包工队伤亡事故管理、 劳务外包的流程、劳务外包的验收。

3、 工作方法和要求 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 分包合同管理的内容 项目部对分包合同管理的重点是对分包部分的工作(招标准备、 招标、 评标、合同评审、 合同订立、 履行、 变更、 违约索赔、 解决争端直至合同终止或结束)进行协调和控制, 监督分包人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 分包合同争端处理 合同管理工程师按照职责、 程序和法律规定办理; 优先采用“和解” 或“调解” 的方式求得解决。

分包合同的索赔处理参照总承包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分包合同文件管理纳入总承包合同文件管理系统。

分包合同收尾纳入整个项目合同收尾范畴。

劳务纠纷管理 劳务管理易出现纠纷事故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分包单位中标后另转包, 收取管理费后脱离管理, 接包人亏损后组织工人闹事;

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即允许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因其他原因后期不使用该队伍或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内容谈不成的, 退场时索要的劳务费达不到其目的组织工人闹事;

当月已完工程量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结算, 工程竣工后结算, 量、 价不能满足劳务公司结算要求时组织工人闹事;

劳务纠纷事故分析

劳务管理易出现纠纷事故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分包单位中标后另转包, 收取管理费后脱离管理, 接包人亏损后组织工人闹事;

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即允许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因其他原因后期不使用该队伍或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内容谈不成的, 退场时索要的劳务费达不到其目的组织工人闹事;

当月已完工程量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结算, 工程竣工后结算, 量、 价不能满足劳务公司结算要求时组织工人闹事;

不严格落实实名制工作, 组织大于施工现场实际施工人员的人数或非施工人员, 以劳务费不足支付农民工工资为借口闹事。

劳务纠纷处理程序  劳动纠纷处理工作标准

任务名称 节点 任务程序、 重点及标准 时限 相关资料 争议调查

C2 员工向公司提出劳动争议 1 个工作日

B2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调查研究, 了 解情况, 掌握材料, 明确争议原因 1 个工作日

公司领导决定解决争议的相关措施 1 个工作日

重点

劳动争议调查

标准

真实、 可靠

争议调解

《争议调查表》

判断劳动争议是否属实 1 个工作日

若内容属实, 公司申请调解 1 个工作日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向劳动部门和员工沟通公司的意愿 1 个工作日

双方寻求解决方式 1 个工作日

重点

争议调解

标准

公正、 合法

争议仲裁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将调解无效的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 1 个工作日

由总经理组织对劳动争议进行讨论、 分析、 论证 1 个工作日

授权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处理劳动争议 1 个工作日

D5 调解无效交仲裁机构裁决 1 个工作日

严格执行裁决结果 1 个工作日

重点

争议仲裁

标准

公正、 合法

争议诉讼 任务名称 争议处理总结

程序

E5 接到仲裁判决书 15 日内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1 个工作日

行政及人力资源提交相关资料

1 个工作日

重点

争议诉讼

标准

公正、 合法

 劳动纠纷处理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流程名称 劳动纠纷处理工作流程 层

次 3 任务概要 员工劳动纠纷处理工作 单位 总经理/分管领导 人力资源企管部 员工 仲裁机构 法院 节点 A B C D E

1 2 3 4 5 6

审批 7 8 9 调查研究 调解 开始 处理决定 提出劳动争议 10 明确争议原因 填写劳动争议情况 仲裁 诉讼 配合 授权 整理相关事宜

审批 举行专门会议 分析 争议总结报告 结束

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坚持先培训、 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 不得少于 30 学时;

(二)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

522 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的要求,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三)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 不得少于 20 学时;

(四)

特殊工种(包括电工、 焊工、 厂内机械操作工、 架子工、 爆破工、 起重工等)

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 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五)

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 不得少于 15 学时;

(六)

待岗、 转岗、 换岗的职工, 在重新上岗前, 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七)

以上(一)

—(六)

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 必须接受公司、 分公司、 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方能上岗。

(一)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 法规、 标准、 规范、 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二)

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工地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 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三)

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本工程、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 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第五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 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 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 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 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

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 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及时报告和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 积极采取措施, 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规范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 促进我公司安全工作, 保障安全生产, 保护人身安全结合我矿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定义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生产、 工作区域范围内, 非本船厂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 伤害, 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范围 1、 在公司生产、 工作区域中发生的与生产、 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 均作统计上报;

2、 所有与公司承包的工程, 在施工承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必须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公司上报, 并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3、 外包施工队员工不在本公司生产、 生活区域发生的伤亡事故不作统计上报;

4、 公司与矿外任何单位、 集体、 个人承包工程, 在生产、 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第四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伤亡事故报告 1、 轻伤事故发生后, 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门, 并由发生事故单位(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在一个星期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 报送安全环保部门;

2、 炮烟中毒事故, 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 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

3、 重伤、 死亡事故发生后, 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伤亡者姓名、 年龄、 伤害程度、 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 以最快的形式报告安全部门, 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再通知相关人员。

第五条

事故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后, 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 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份物品时, 应做标志, 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六条

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1、 轻伤事故、 重伤事故、 死亡事故发生后, 都必须按“四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2、 轻伤事故、 重伤事故的隐患由外包施工队组织, 安全部门参与进行调查分析, 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报一份给矿安全部门备案;

3、 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由香格里拉县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分析, 最终形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结案。

4、 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处理、 结案时间的规定要求:

(1)

轻伤事故应在一个星期内调查分析、 处理、 结案;

(2)

重伤事故在三十天内调查分析、 处理和结案;

(3)

死亡事故在九十天内调查分析结束。

5、 事故调查分析的主要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2)

事故性质 (3)

事故类别 (4)

事故经过 (5)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6)

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7)

事故发生现场的生产设备、 设施、 工艺及条件 (8)

事故经济损失统计 (9)

确定事故责任者 (10)

事故防范措施

6、 劳务外包流程

最少

招标 分包 A

劳务外包 项 目 部 提 前 15-30天, 请示主管副总 项目 部向 采购部提出 申 请共同组织分分包 B 分包 C

中标者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并组织施工 包料不包工管理 不包工不包料管理

包工包料管理 重点监督材料使用 重点监督施工质量 重点监督现场施工 未完成任务 中途退场 完成任务 项目部提交申请(合同要求)

违约处理 支付前期 50%进度款, 扣除工期延误损失后进行支付 项目部按施工进度(合同要求)

付款 取消申请

施工后评价 施工后评价

施工后评价 监管部整体评价

7、 劳务外包验收 7. 1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_ 的相关规定, 对外包合同施工部分进行验收。

7. 2 项目部按施工进度(合同要求)

进行核量, 提交采购部后有项目 监管员进行现场核量确定, 项目 监管员确认后提交采购部经理支付外包付款。

7. 3 剩余 20%工程款支付前提, 由乙方实施的工作面全部完成后, 经甲乙双方共同按照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 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 20%工程款计:

8、 劳务外包考勤 8. 1 外包施工人员必须和公司工地考勤一致, 并应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 对不按公司规定和施工规范施工, 项目部应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情节严重者经项目监管部核实后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8. 2 外包负责人每天及时真实填写施工日 清单, 每天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9、 相关文件和支持性文件 《劳务外包合同管理》

《劳务外包纠纷管理》

《安全教育管理》

《工伤事故管理》

10、 报告和记录表格 表一:

劳务分包队伍用工计划审批表 表二:

劳务分包队伍用工计划明细表 表三:

劳务分包队伍用工计划月度报表 表四:

劳务分包队伍实际用工情况表 表五:

劳务分包队伍下月用工计划表 表六:

工程日 志(项目部填写)

表七:

工程日志(劳务分包队伍填写)

表八:

劳务分包队伍用工备案登记表 表九:

分包合同目标实现情况检查表 表十:

分包合同评审表 表一:

劳务外包公司评价表

附件 1 劳务分包队伍用工计划审批表 劳务分包队伍名 称( 公章):

填表日 期:

劳务分包队伍法人代表及委托人姓名

分包工程名 称

分包工程起始终止时间

劳务分包队伍实际施工负责人姓名

工程计划用工总人数

填报人姓名

工程所属分公司名 称

工程所属项目 部名 称

项目 经理姓名

项目 总工姓名

分包工程范围

分包工程量详细说明

每月 工程量、 工程进度及用 工计划情况简要说明

项目 部审核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分公司 审核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工程部审核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人力 资源部批准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1、 每月 工程量、 工程进度及用工计划情况简要说明中应说明工程任务、 工程进度、 施工特点、 用工数量( 包含各工种计划数量)

等内容;

2、 工程计划用工情况中的人员 类别、 劳动者姓名 、 身份证号、 劳动者工资标准和具体的工资发放形式请在附表中一并说明;

3、 劳务分包队伍向安全xxx申请签发安全施工许可证时, 必须出示此表及附表。

附件 2 劳务分包队伍用工计划明细表 劳务分包队伍名 称( 公章):

所分包工程项目 名 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 份证号 人员 类型 特殊工种作业证书编号 工资标准 工资发放时间 备注 1

2...

企业劳务分包检查通报范文 第十二篇

xx公司11月份考勤考核情况通报本月指纹考勤情况与上月考勤情况相比,较有好转。为了能更好的推动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员工能更加遵守劳动纪律,综合部考勤人员已对11月份考勤数据、报工表、缺勤说明单及请假条进行了核对。现将11月份指纹考勤考核通报如下:

一、缺卡人员考核通报安通部:赵晓强出勤24天,缺卡5次,超出法定2天,考核20元。生产部:任泉林出勤19天,缺卡4次,考核80元;王新华出勤23天,缺卡5次,超出法定1天,考核60元。机运部:吴文凤出勤15天,缺卡2次,考核40元;荆升龙出勤23天,缺卡1次,考核20元;杜永祥出勤24天,缺卡4次,超出法定1天,考核40元。

二、缺卡人员通报2 安通部:魏福全出勤27天,缺卡1次。生产部:王爱会出勤30天,缺卡3次;王俊文出勤30天,缺卡3次;耿献明出勤24天,缺卡1次;王福元出勤29天,缺卡3次;郭永福出勤29天,缺卡2次;李富平出勤30天,缺卡3次;冀树林出勤24天,缺卡1次;秦志芳出勤24天,缺卡2次;高彩军出勤28天,缺卡1次;金楠出勤26天,缺卡1次。机运部:张红兵出勤28天,缺卡5次;尹晋伟出勤23天,缺卡2次。经营部:王殿鹏出勤26天,缺卡1次;胡爱军出勤29天,缺卡1次;吴晓燕出勤26天,缺卡2次。调度室:荆卫生出勤28天,缺卡1次;田玉成出勤29天,缺卡1次。综合部:张桂林出勤26天,

推荐阅读:

如何申请食品劳模范文通用27篇

谈助力人民公司范文优选26篇

汽车美容实践报告初稿范文推荐6篇

新版教师工作手册范文通用9篇

账务清查经验总结范文推荐12篇

国企部门工作汇报范文10篇

标签: 企业 劳务 范文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