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人情的话题范文 第一篇
有人说秋风无情,也许是因为它摇落了枯叶,吹散了温暖.然而,秋风真的无情吗?我认为它“道是无情却有情”.当一丝丝秋风吹过,便带来了秋的消息.它展开笑颜,轻轻地拂去了夏日的烦躁,它翩翩起舞,托着落叶奔向大地…… 如浪般袭来的是凉爽的秋风,难耐的炎热已经土崩瓦解,心胸顿感辽阔,飞扬的语丝,娇媚了花容月色,秋风驱散了夏日的酷暑.四季的轮回中,有雨季的泥泞,也有雪花的芳香.走过岁月的人生,一如春夏秋冬变换的风景.四季的雨中,秋雨是最美的了.当金秋珊珊迟来,秋雨也淅淅沥沥飘洒下来,清新、水润、如诗如画.它不像春雨那样羞涩,不像夏雨那样暴躁,也不像冬雨那样冰冷,它是一首悠扬的小提琴乐曲,一首从骨子里透着韵味的散文诗.聆听大自然的倾诉,那便是一种享受.从爱撒娇的雨,到处处乱钻的风,北方的四季,就是这样的分明,竟也如此美丽.蓝盈盈的地球,手托于风的掌心,水晶球一样的旋着,映照出你我行色匆匆的身影.秋风萧瑟的时节,心底总会有一丝惆怅和几许淡淡的忧伤.树叶在无情的秋风中瑟缩颤抖,拼命的将大树攀住,充满了对生的渴求.阵阵的秋风将秋叶毫不怜惜的从树梢拽下,枯黄的秋叶在空中翻飞,无可奈何的随风飘散,是怎样的孤立无助.人生没有一帆风顺的,有幸福也有忧伤,有成功也有失败.人生如春,人生如秋 当我们遭遇挫折时,人非草木,痛苦在所难免,抱怨与逃避现实都与事无补,当不争的事实横在面前,重要的是从痛苦的泥坑中拔出双脚,以豁达大度的心态树立生活的信念.坦然度过秋一般的人生,让希望的星光灿烂这生命的天空,让搁浅的船再度扬起远航的风帆,才能抵达美好的彼岸.。
法律与人情的话题范文 第二篇
美国总统奥巴马参加一个关于医疗改革的群众集会。台下的观众黑压压的,记者的长枪短炮一个不少。一位叫约翰的男子带着他10岁的女儿参加集会,并有幸向总统提问。当他提到她的女儿因此而缺课时,奥巴马马上关心地问,是否需要他给老师写个条子(在美国,孩子如果缺课,家长必须要给老师写一个条子,说明原因)。约翰没有拒绝。奥巴马认真地问清女孩的名字,从兜里掏出一只笔,右手拿话筒,左手在演讲台上唰唰地写着,很快就写完了。
全场听众都会心地笑了。奥巴马有两个女儿在上学,他当然知道学校的规则,并且显然对待这些规则很认真。奥巴马并没有因为这个10岁的女孩是来参加他主持的群众集会就忽视了学校的规则。他走下讲台,亲自把字条递给这个幸运的女孩儿,上面写着:“To Kennedy's teacher: Please excuse Kennedy's absence. She's with me. Barack Obama.”(肯尼迪的老师:请原谅肯尼迪的缺席。她跟我在一起。奥巴马。)
在美国,请假条并不都是由学生监护人出具的,像学生上课时间去看医生或参加活动,医生办公室和活动主办方都会主动出具请假条。老师自然会体谅这样少见的缺课理由与解释。但像这样的总统确实极其少见,认真过问这样的小事,令人敬佩。
奥巴马在世人面前表现了积极和令人尊敬的一面,这对那个小女孩更有教育意义,她明白了学校的规则即使是总统也不应该例外,而且亲身经历了大人物的脚踏实地,相信这会是她一生值得回忆的经历。
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我们身边,这样的道德准则、法律法规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就拿简单的一些交通规则来说,“红灯停,绿灯行”这样的交规应该是家喻户晓的,可是我们在城市的十字路口去仔细观察,如果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还好一点;如果没有,那么你就会发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都有闯红灯的。
再比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可是你在公共汽车上、火车上、商场里、办公室里,都可以看到瘾君子在那里吞云吐雾,全然不在乎别人的感受。
制定规则是为了约束大家的行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我们都按规则办事,社会就能节约许多运营成本,从而提高生活质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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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情的话题范文 第三篇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的环境也是一样,只有在法制社会下,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所谓法制社会,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制”时时刻刻伴随着在我们身边,并一直在提醒着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安全伴我一生。”
法制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小偷在行窃时被摄像头拍摄了下来,失窃的人后来向公安局报了案,我问妈妈,如果警察叔叔将小偷抓住了会怎么样呢?妈妈跟我说:“小偷就会被关进牢房里进行改造,因为偷窃属于非法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违法行为,我们可不能学他哦!”对!小偷干了坏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我经常可以从街道上的宣传栏里、电视上、广播里看到或听到“遵纪守法”的宣传标语,我渐渐知道了很多不可以做的违法行为:例如不能造谣、不伤害他人、不非法占有物品、不违反交通规则……,作为一个学生,首先我们就要遵守校纪校规,不损坏公共财物,不和同学打架。其次,我们在上下学的途中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等等。我的爸爸妈妈也都是遵纪守法的人,每次我们外出用餐,爸爸只要喝了酒就不开车了,由妈妈开车,因为法律规定不允许酒后驾车,我也经常看到电视上报道有人酒后驾车造成了很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难以磨灭的痛苦,这都是司机平常没有按照法律的准则规范自己行为的结果。
有了法制,才会有和平和安全。我们虽是小学生,我们也应该随时随地遵守规则,遵守法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则也是从小事做起的,从你、我、他做起,让我们一起大声说:“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律与人情的话题范文 第四篇
【人情之上的法律】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而这坚不可摧的枷锁,正是法律。任人情再怎么无孔不入,也冲不破这枷锁。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情纵横的社会中,法律依然是坚固的。我们应该庆幸,小闫得到了应有的责罚,不然会有更多偷猎者大行其道;我们应该庆幸,许多贪婪的高官权贵一一落马,维护了法律不可撼动的地位;我们应该庆幸,诈骗的老人也得到了惩罚,还给人与人之间一份信任;我们应该庆幸,法律没有被人情攻破,否则迎接我们的将是丧钟鸣响。法律的约束就如同约束河流的堤坝,而小闫正是那一股不听话的水流,借着人情,越过了堤坝,但最终仍是逃不过被太阳?舾傻亩蛟恕H饲槲ㄓ性诜傻脑际路娇闪鞫豢稍嚼壮匾徊健?
当然,法律虽坚固,也有柔软的地方。正如可以闯红灯的救护车。这是法律之内的人情,而并非法律之外的私欲。一旦人情用于坏处,法律便如同天埑一般不可逾越。不管是大学生小闫,还是高龄老人,终究不能逃脱法律,在法律威严之光的照耀下,人情无处遁形。
俗话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法律也是我们处事的底线。唯有坚守法律,才能知明而行无过;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开创一个太平盛世;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切一切的根本,源于人情之上的法律。
法律与人情的话题范文 第五篇
人情,一个普通的字眼,却蕴涵了人间百味.它是一剂创可贴,可抚平心中的创伤.它是逆境时的一盏明灯,给予你导向.它是无助时的一缕幽烛,让你摆脱黑暗.
人情,一个普通的字眼,却蕴涵了人间百味.
它是一剂创可贴,可抚平心中的创伤.
它是逆境时的一盏明灯,给予你导向.
它是无助时的一缕幽烛,让你摆脱黑暗.
可它同时也是心灵的砝码,人情的深浅不同,砝码的轻重亦不同,它或许是感恩戴德,甚至会让你奋不顾身.于是这颗心灵的砝码倾斜了你平衡的心灵天平,让你总觉得或深或浅的沉,给予你或轻或重的负担,是你感到或有或无的亏欠,感觉自己必须得或多或少的付出,仿佛如此,也只有如此才对得起这分情,这颗良心 .
我承认自己是个重情之人,因为重情,所以好打抱不平,会嫉恶如仇.我曾经笑着对一个人说过:_无论哪种真情,我都愿意奋不顾身_.而现在,如果你拿人情来问我,那我可能得重新考量这句话了.
_奋不顾身_毕竟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如果说我是一位法官,而嫌疑犯是一个对我曾经有很大人情的人,或许就是我的恩师.那么,面对法律与人情,我可还能_奋不顾身_?是的,只要我愿我能.我可以利用职权枉法,可以利用私权偿还人情,即使我最终的结局是知法犯法,而被捕入狱,我也可以说,我无悔.因为我无愧于我的_人情_.但是,我却愧对于我的职位,愧对于职位赋予我的神圣职责,愧对于受害者,更广泛地说,愧对于社会与人民,愧对于我的人生.因此,为了_人情_而让我愧对人生,我不愿,不愿偿还人情,但,我愿缅怀人情.
人情,是心灵的砝码,但只是众多的心灵砝码中的一颗.它是珍贵的,正因为珍贵,所以需要珍藏.珍贵的东西是无价的,是无法用有价的偿还去回报的.即使是同样无价的生命.只有用心去呵护人情,人情这颗晶莹的水晶才会愈加弥足珍贵,才能融入更多的真情精体,并慢慢地凝练.升华,甚至永恒.
所以我说,人情是珍贵的,因为珍贵,所以值得你我用一生去珍藏.
法律与人情的话题范文 第六篇
对不起,这问题太有深度了,法律是不外乎人情,可是合法的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2]”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史,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 *** 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特权威严及亲情,在调整社会向高层次发展中,能自动地排除或抵制偶然性、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其次,法律规则对人们的生活安排方面,它要求个人之间、个人与 *** 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默契’和‘调节机制’经法律的确定性配置后,能促成人类生活的高度和谐,予以人的自由与尊严最大化保障,让人有绝对的权力,不依赖于阶级或国家,设计的是一幅自由自在的充满人性关怀的生活模型。”[3]因此,要提升一个国家公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_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20_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_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_年比20_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能够予之以较为恰当的解释是: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根本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从这段心语中,也许会让我们得到比“事件”本身更富有检讨意义的启示,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法律与人情的话题范文 第七篇
《生活与法律同行》
法律对于我们每一人而言都非常重要,它贯穿于我们周围的每个角落----你看得到的,或是看不到的。
想起上学期思修老师请专家作演讲给我们普法,那位专家告诉我们,生活要与法律同行,要杜绝身边的违法行为,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法律,我们对它并不陌生,但也不熟悉,我们常常觉着它离我们很远,甚至认为我们这一辈子也不会跟它打交道,然而通过很多实事证明我们错了。
20_年在云南大学宿舍连杀四个人,这就是轰动全国的“_事件”。邵瑞杰是_大学三年半最好的朋友,因为打牌与_发生口角,批评了_的为人,于是被杀害。后立_供述: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我们那么多年住在一起,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们这样说我的为人。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 唐学李:没有在邵瑞杰和_的夺命牌局中争吵,也不曾和_有任何过节。在唐学李女友看来,二人甚至算是不错的朋友,唐平时喊_“马哥”,从来没有言语不慎得罪_,只因为他暂时借住在_宿舍里,那两天又总是睡在宿舍不爱出门,妨碍了_的杀人计划,因而被杀。_亲口承认为什么第一个杀唐:“不是先后的问题,而是下手的机会来了,他恰好那时在寝室。如果是别人,结果也会一样。” 龚博:和_从来没有冲突,来往不多,同样没有参与马和邵的牌局,因为过生日没请_,而邵瑞杰又用此事教训_:“就是因为你人品不好,所以龚博过生日都没叫你”因而被_怀恨,惨遭杀害。杨开红:_正在宿舍里处理杀死邵瑞杰时留下的血迹时,恰巧来到_的宿舍找人,_担心事情泄露,杀害了杨开红。
我不知道别人看完这则事件有什么感想,我,特别害怕,我不得不想想我自己,万一有一天我跟同学发生口角,他们会不会也会这样?为什么学生会变成这样,这的确是一个需要好好思考的问题。
所以我们不仅要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而且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我们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要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同时,我们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有护法精神,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权威。
生活与法律同行,让我们扬起风帆,继续走向每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