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经理层集体智慧的议事制度。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坚持高效议事的原则,采取事先做好准备、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的议事方法。
(四)坚持实事求是议事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务实创新,科学决策。
第四条审议研究公司重大问题时,可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审议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视必要邀请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研究决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研究制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投融资计划、年度预算方案等,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研究制订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重大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方案等,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讨论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需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研究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工作措施。
(六)研究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投融资、年度预算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
(七)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
(八)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定员,审定人事任命和工作调整方案。
(九)研究制定或修订公司员工工资、福利方案,决定公司员工奖惩、加薪或减薪事项等。
(十)其他需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办理的事项。
1.研究决定需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报告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事项。
2.研究落实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的事项。
3.研究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则制度中明确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4.研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须及时解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会议举行和议题提出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每月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可随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办公室负责人,专职纪检委员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其他需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第十条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的全体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一条办公室应在总经理办公会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准备议题材料;
(二)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十二条办公室应在总经理办公会举行前一天,将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和会议议题等主要事项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议题,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各部门提出的议题,应在办公会召开前三个工作日,送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审定。
第十四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各部门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在会议召开时送达参加会议人员。
第十五条因特殊原因,总经理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增加会议议题。
第四章议题审议、记录和督办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对列入会议的议题,逐个进行审议。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在会上有权充分发表意见。列席会议的人员,经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就会议议题作说明或发言。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对每个审议的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作出结论。
第十八条办公室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作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姓名;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要点;
(四)所议事项的决定或结果。
第十九条会议记录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后归档,并长期保存。
第二十条根据会议作出的结论,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监督落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和相关负责同志。
第五章 议事纪律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应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公司机密,议事前不泄露会议内容,作出决策后,通过正常渠道传达贯彻。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相关事项时,需回避的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定后生效,并从生效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本规则的修改须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董事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