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书精典范文共5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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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01 16:12: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一篇

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弹指一挥间,转眼,20__年悄悄的走来,回望过去,悲喜交加,在坎坷的道路上惊喜与遗憾常在。

20__的春天,天气逐渐趋于温暖,但还透着些许寒冷的意思。

我紧随春天的脚步,想在新年伊始鼓足干劲,做出一番成就。但事实上却是生活平平淡淡,恍恍惚惚,有股怅然若失之感。无意之中了解到王家卫,于是我的整个春天都沉醉在他的电影里。

作为观影人,在《2046》中我摸索着晦涩难懂的爱情。也许有一天,爱情不见了踪影,但是2046这趟旅程永远未完。

我始终有一个问题,那个心里的影子是不是真的喜欢过自己?不断地付出不求结果的爱情真的对吗?或许人生就是你坐上一辆离开的列车,和每一个人擦肩而过,从此漫漫岁月中再无回头。

春雨淅淅沥沥,滴落在我的心上,打湿了整片过往的回忆。在时间的间隙中,我又读了一些书,这些点点滴滴都成为了我对未来生活的考量。19年的春天,是充满思考的。

20__的夏天,太阳总是最早升起,最晚落下。

桃子,绿油油的枝叶河边的芦苇,正午份外响亮地蝉鸣,随风摇曳的花裙摆……夏天是最让人期待的季节,她奔放,热情,不遗余力地将希望挥洒,散落在池塘边,窗棂上,晶莹闪烁的台阶边。

夏天我奔走在琴房与教室两处,在的烈阳下,用琴书遮挡住脸颊,在滚烫的热浪中奔跑。打开琴盖,一阵流畅的琴声是夏天最好的解暑良方。我探索着琴法,虽说是为考试而准备,但是我却感受到了音乐震撼人心的力量。

日复一日,我接受着音乐的洗礼也顺利地通过了琴法考级。那时,夏天也悄悄地离我远去。叶子毫无征兆地簌簌落下,预示着秋的到来。

20__的秋天,大地被晕染上黄色,夜晚的月光显得格外皎洁。

秋天的静谧让人心生敬畏。20__年的秋季,因为错误的决定让我从高处狠狠摔下,也正因此我得到了学习,学会了如何正确地对待生活,如何给自己一个完整的交代。

彼时,教师资格证考试正在旦夕。紧张的复习,成堆的书本,花白的复习资料压的我喘不过气。我经常独自一人站在教室的阳台,望着茫茫无边际的黑夜背书,像是与自己在对白,我伏案在数不清的黑夜里书写,记忆。

我对未来感到迷茫,畏惧。攥着所剩无几的快乐,祈祷能在夜里安然入睡。终于,凭着坚持不放弃的决心顺利通过了考试。

秋天果然是收获的季节,我像那些花一样,经历了痛苦的成长,终于结出剔透的果实。

20__的冬天,孩子的天真烂漫的笑容让我如沐春风。

我渐渐爱上了我的职业,当孩子愿意和我分享,将心爱的手工赠予我时,我突然明白,爱是相互的。孩子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发现的闪光点。一直扮演老师角色的我突然觉悟,孩子也是我们的老师。

冬天作为一年的收尾,总是带来一些惊喜。我在选拔中脱颖而出,要作为实习生代表展示一堂汇报课。我想,这无疑是对我的肯定,于是,我一心一意地钻研,磨课,最后终于展示出了最好的样子。春夏秋的厚积在此刻薄发,在这个冬天,我的生命得到了升华。

一年的时间飞逝而过,脑海里回忆着过去的种.种,有快乐有遗憾。其实不论春华秋实,人必须先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至于如何活,要质亦或要量,取决于自己的选择。

大多人求而不得的大概是理想与生活的共存。总有人在生活的疲惫中失了追逐理想的心,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忽视了认真生活。余光中曾说,最后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的生活。人只有活着才能有爱追求爱。我想,活着胜过世间万物。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复返。眼看20__已经到来,对于20__的一切终成过往,皆为序章。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再见,20__ !你好,20__!

1、不要为暂时的落后而灰心丧气,坚实的基础永远是你进步的动力,你已经有了这样的动力,只要在接下来的前进中调整好自己的方向,稳扎实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来。...

1. 你是一个心地善良有思想有灵性的纯真女孩。在你水晶一般明晰的眸子里,人间的一切评判标准就像泾渭之水一样分明。可这世界是多元的,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候让该模糊的模糊,该清楚的清楚,对于心灵是一种解放。...

1. 你是一个待人真诚善良的女生,你乐于助人,热爱劳动,每次有劳动任务时,你总是第一个冲出来,带领大家一起干。你学习刻苦,成绩提高较快。上课能专心听讲,思维活跃,用心回答问题,用心思考,认真做好笔记。...

1、本期来,你遵守校纪班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勤勤恳恳,埋头作业,成绩突出,整洁大方是你给诸位老师留下的共同印象。希望你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向知识的深度、广度推进,把成绩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 每每看到你可爱的小脸,天真无邪的笑容,老师真想凑上前跟你说几句话。但是,你总是远远地躲开。这就是你的不足之处。你的学习成绩老师不用担忧,但上课,老师却很少看到你举手发表过意见。不过,最近你又好像进步了好多。...

原告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被告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诉 讼 请 求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品行端正,有礼貌,在学习上比较勤奋。很有个性,思想活跃,对于班级里的事务与同学之间总是很热心积极,团体荣誉感挺强。他还是一个自强懂事的学生,自信是他最大的特点。对于失败每次都能乐观地化解,变成动力。...

1、你是个聪明性格开朗的学生,同学们都喜欢接近你,与你在一起谈笑风生,你关心集体,学习成绩优秀,还写得一手工整漂亮的字,这些是你的长处。...

你是一个美丽善良、乖巧随和的女孩,学习上,你一向勤勉上进,生活里,你说话总是细言细语,不温不火。其实裘烁,你完全可以再大胆一些,有自己想法时可以和同学老师交流,有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就请尽情表现吧!不论在体育场还是教室里,看...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篇

1. 春天悄悄的来了,在不经意中就布满了各个地方,春天的脚步真是挡也挡不住,

2. 引得我们驻足观赏,观察多么细致,写得有多么有层次,真好!

3. 文笔自然清新,许多地方恰当地运用了比喻,这些文字形象又富有美感。

4. 在细腻的文笔中领略对春天独特的感受,的却很有“诗情画意”。

5. 通过自己的细致观察,传神描绘,将这一瞬间,化成了永恒。

6. 运用了优美的词句,使春天里的竟更加丰满充实。

7. 笔下的春天丰富而又美丽:红的花,绿的草,青的山,蓝的天……

8. 抓住了“ ”的特点,十分准确;“ ”,给人的感觉“ ”。

9. 描绘景物时,写出了自己的体会,表达出了内心的感受。比如,发现第一棵小草萌芽时的惊喜,看见在自家屋檐下筑巢的燕子时的兴奋,闻到桃花吐蕊的清香时发出的赞叹,听到老师宣布春游活动时的快乐……这些都是内心的感受。在描写景物的同时,恰如其分地表达出内心的感受乃至联想,都会使习作更生动,更真实,也会令他人感动。

10. 把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感受到的一切关于春天的美好的东西写到习作里去,使习作与春天一样生动而美好!

11. 放风筝是孩子们最爱的活动,其中的乐趣不言而喻,通过细致的描写,把天上风筝争奇斗艳五彩缤纷的腾飞场面展现出来了。

12. 读着你的习作,让我们看到一颗多么可爱多么晶莹无暇的童心呀。

13. 抓住春天的草树花等不同的特点,按照“ ”的顺序,刻画出春天生机盎然的景象,反映出自己由衷的喜悦之情。

14. 传神地写出了“ ”快乐游玩的情景,语言生动,描写具体,运用了形象的比喻写出了“ ”的美。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三篇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

2、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

3、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4、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对一审判决,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当代的社会,刑事的诉讼是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的,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在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之后,就会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材料,然后进行起诉,而法院在审理完毕之后需要做出判决,判决书的内容,格式在这里都给大家介绍了。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四篇

上诉人(一审原告):铁甲小撸,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梁平县石安镇刺竹村,邮编: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梁平县石安镇人民政府,地址:梁平县石安镇XXXXXX,法定代表人:董XX,职务:镇长。

委托代理人:李XX,副镇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梁平县人民法院(20_)梁法行初字第22号行政判决, 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上诉人与田XX与1995年6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务工时认识,1995年11月23日在被告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感情不和。20_年1月6日,双方在石安镇民政办办理离婚手续未果,第二日各自外出务工,后田XX便杳无音讯。20_年XX月上诉人向梁平县人民法院福禄法庭起诉,要求与田XX离婚。福禄法庭经调查发现,结婚证上田XX的身份证号码系无效号码,由此上诉人才知道田XX是用虚假身份办理结婚登记。被上诉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由于当时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的失误对田XX的身份审核不严,导致原告之妻田XX身份不明。其行为违反了xxx《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婚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提交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给上诉人造成了间接经济损失。

《宪法》第41条第三款规定: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 权利。”《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 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被上诉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赔 偿责任,纠正其错误,特依《行政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责成被上诉人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 致

X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 诉 人: 铁甲小撸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上诉状副本一份。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五篇

上诉人:黄xx女xxxx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城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电话:

被上诉人:刘xx男xxx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镇xx村大塘组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电话:

上诉人黄xx不服xx市人民法院(xxxx)北民初字第224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归上诉人黄xx所有。

事实和理由

一、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xx的个人财产

xxxx年9月,黄xx生育儿子后,刘xx认为儿子不是其亲生血肉,是“野种”,夫妻开始争吵,还未满月,黄xx母子被遂出家门,无处安身,为解决食宿问题,黄xx向娘家人求救,最终其姐姐愿意出资(借款)45000元购买了以上房屋,暂时解决了居住问题,但被上诉人仍不肯罢休,多次找上门,不但多次殴打黄xx,还砸毁了黄xx新居的所有电器家具,黄xx被迫到乡下躲避,有家不能归。而在此期间被上诉人刘xx也在其老家里建起了一栋楼房。

上诉人认为,涉案的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首付款是自己的姐姐出资(虽然属于借款,但如果没有娘家人的支持,上诉人是没有能力购买此房屋的)的,是在夫妻分居期间购买,该房屋登记在其黄xx民名下,被上诉人不但没有任何贡献,参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有关规定,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即女方黄xx的个人财产,一审时女方的姐姐也出庭证明了以上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女方的财产判给被上诉人刘xx完全不顾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对国家保护的妇女儿童权益的公然侵犯。

二、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屋即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或竟价取得。

上面说过,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xx的个人财产,但一审法院直接判决:“三、......xx市xx城小区1栋Dxx号房屋归原告所有…….”

即使法庭不认可以上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应遵循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上诉人在一审时明确要求必须取得此房屋,而被上诉人并没有要求取得此房屋的所有权的表示,一审法院法官去越俎代疱,胡说什么女方已经同意把此房屋让给男方,真是岂有此理!作出了如此荒唐的判决也不足为奇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xxx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因此任何一方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进行协商或竟价,以决定房屋的归属!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起上诉,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上诉人:

日期: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六篇

范文一

上诉人(一审原告):程现飞,男,汉族,1983年7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412722198307036173,住址:河南省西华县东夏亭镇大袁行政村大袁村,系死者之父。

上诉人(一审原告):李建丽,女,汉族,1979年9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410121197909114866,住址:河南省荥阳市高X镇石洞村后窑234号,系死者之母。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荥阳市高X卫生院(简称第一被告)

法定代表人:张XX 0371—64866153

地址:荥阳市高X镇高山街朝阳路56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荥阳市X医院

法定代表人:X三国 0371—64662207

地址:荥阳市老城郑上路132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X中心医院

法定代表人:程正祥 0371—60645114

地址:郑州市郑上路34号

上诉人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_)中民一初字第2435号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_)中民一初字第2435号民事判决:

2、改判被上诉人承担各项赔偿费用共计20_00元:

3、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部分事实错误

1、上诉人的儿子程轩入院治疗期间,荥阳市高X卫生院的业务院长魏志强并未在现场,不可能为患者做任何的诊断治疗。负责为患者治疗的是两位既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李XX和汪XX。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院很明显存在非法行医行为,两名医生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患者家属邻居的证人证言以及医院提交的处方笺以及荥阳刑侦大队调出证据材料完全可以证明这个事实。而法院在被上诉人没有提交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就认定魏XX在现场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2、荥阳市X医院在接受患者时候,应该能够认识到患者需要急救,否则会出现生命危险。作为医疗机构,应该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而不是害怕承担责任而舍近求远把患者送到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正是医院的做法,客观上又延误了抢救时机,最终造成患者死亡。因而,荥阳市中医院存在过错,法院在院方未提交充分证据情况下,就认定荥阳市X医院没有过错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3、荥阳市X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对患者抢救治疗费用属于医院因自己过错带来后续费用,该部分理应让具有过错医院承担,而不是让患者家属单独承担,因此,法院对于不支持荥阳市X医院支出的医疗费元和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支出的医疗费元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另外,患者在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停尸费用,也应该由具有过错的被上诉人来承担。

二、一审法院划分赔偿责任显失公平

1、20_年6月26日,上诉人儿子和女儿以及另外两个亲属就诊于被上诉人荥阳市高X卫生院,入院检查一般情况尚可。就入院的情形来看,患者虽然生病,但并无生命危险,上诉人将患者送医院进行医治不存在任何过错。上诉人儿子进入医院后,上诉人并没有任何构成医疗责任的行为,期间也没有其它行为的介入因素,造成上诉人儿子死亡的行为,只有医院的单独的过错行为,医院的错误行为足以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

2、医院严重不负责任是造成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在患者被送到医院时,患者邻居明确告知可能是食物中毒。但是并没有引起医院足够的重视,仅仅对患者询问一下,未做任何常规性检查,就轻易的作出了“胃肠炎”的结论。试问一下,当时一块就诊有四个人,同时都患上“胃肠炎”几率能有多少?即便出现同样症状,也应该积极做出相应的检查,进而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如果医院工作人员本着积极检查、组织相关专家会诊,给予患者及早、正确的治疗,即便洗洗胃,灌灌肠,那么患者也不至于病情进行性加重,最终导致死亡,医院的过错是显而易见的。

3、医院延误抢救时机,也是造成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在病情危急时,时间对患者来说弥足珍贵,早一分钟就可能挽救一个鲜活的生命。如果医院能够及时转诊,这样人间悲剧也不会上演。

4、被上诉人在患者死亡后,医院本应妥善封存保留治疗所使用的药品、残液及器械,并及时申请提出尸检,但其却未采取相关措施,导致丧失鉴定条件,故对本案纠纷负有主要责任。

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虽然被上诉人提出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但是由于被上诉人提交病历材料很明显存在事后补正和篡改的情形,最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因为我们都知道病历资料(包括门诊、住院病历)是医疗过错鉴定的重要依据,病历资料的真实性会直接影响鉴定程序的进行,更会影响鉴定专家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因此,造成无法鉴定的结果,完全是医院自身的责任。另外,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七篇

“权作一对离又合”,猜猜是什么?答对了,是树。在一片茂盛的丛林里,有着一颗百年不换样的树。那棵树就是我。我是一棵松树,我身边的朋友枫、胡杨、白桦等树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当然,还有森林中的小动物。

当小溪用清脆的嗓音唱起歌谣。苦着脸的土地冒出了油绿的小草。光秃秃的树长出了嫩绿的叶子,便是春姑娘来临了,她温柔地抚摸着我粗糙的脸颊,抖去了我头上那洁白的雪,小鸟从枝头上偷偷地唱起春的歌声,燕子在天空中自由的翱翔,小松鼠从冬眠的世界苏醒,他高兴地爬上我的手臂,瞅瞅这个到处充满勃勃生机的世界,大声呼喊:“新的一年到了,又是一个美丽而又幸福的日子!!”

当知了合奏团齐声欢唱;当太阳烘烤整个大地……便是夏姑娘来临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所有事物,让人热得透不过气。毛茸茸的小松鼠在我的身体中盖窝避暑,知了在我身上避暑,小鸟也我身上避暑。嫌地上太热的蚂蚁也纷纷爬到我身上,可他们生气了:“喂!腿短不怪我,是你太高了!”

当所有叶子变成金子;当大地铺满了金色的地毯;当红红的苹果露出可爱的笑脸……便是秋姑娘来临了,她吹起一阵阵清凉,麦子欢快地跳起了舞。周围的树只剩下一小些叶子,调皮的秋姑娘将叶子吹了我一身。我捧在手中细数叶子精致的纹理,仿佛看到它蕴含的生命的奥秘,小松鼠拿着他的小篮子摘了一个个我成熟的果实——松果。准备过冬吃。

冬天,冷漠的冬姑娘再次冻住了小溪的嘴,“嘿!淘气的冰!快送小溪姑娘的身上出去,小溪说不出话了!”我大吼着。冬姑娘生气了,她让所有事物都披上寒冷的白色的大衣。除了我,所有树都没有叶子,仿佛没有了绿色就没有了灵魂。我期望着春的来临,可惜心愿没能达成……

一些人因太冷而到丛林中,将我和我的朋友连根拔起,又用电锯将我们的枝臂和根砍断。我忍着痛,倾诉着:“人啊!你们到处破坏大自然,总有一天你们会……”我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四分五裂的运走了。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八篇

上诉人(原审第一被告):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被上诉人:(原审第二被告):

上诉人1公司(以下简称“1公司”)为与被上诉人2公司(以下简称“2公司”)及被上诉人3公司(以下简称“3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20xx)咸秦初字第00017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秦都区人民法院(20xx)咸秦初字第000178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驳回被上诉人2公司针对上诉人1公司的起诉及诉请。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为:“被告1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终止,且原告与被告均不认可该声明。故合议庭对该份证据要证明的问题不予采信。”上诉人认为这种判断与认定是不符事实和法律的,也是逻辑混乱的认定。

1这种认定不符合事实。

在原告的一审起诉书中就明确的声称:“第一被告(上诉人)召集原告(被上诉人2公司)代表吴飞、被告代表周进修、洪瑶珠(被上诉人3公司)以及其他债权人,于20xx年7月8日13时30分签订了一份声明,作废原告(被上诉人2公司)和第一被告(上诉人)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补充协议。以后合同均同3公司、洪瑶珠签订,一切责任均由3公司负责,声明签字后即付工程款。”这说明,作为原告即被上诉人2公司是明确同意并认可上述三方所签订的声明的。即使在其起诉时也是明确认可这个声明的,并没有否认这个声明。只不过是在最后另一被上诉人3公司及洪瑶珠并没有按照这个声明的规定履行其所有义务,所以被上诉人2公司才要起诉。故,从被上诉人自己的起诉书中我们就能够确认上述的声明是真实的,有效的,没有违反被上诉人2公司当时真实的意思表示。

2,这种认定违反法律规定。

该声明是否有效力,并不在于是否当事人双方过后的自我陈述。而在于当时签订时刻的具体情况即签字的当事人意思是否明确和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代表的意思如上所述是真实的`,表达是明确的。而且,在法律意义上该声明实质上是一种典型的“债的转移”。法律规定,债务的转移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债权的转移需要通知债务人。而本案中,原来承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很明确已经在声明中移转给了被上诉人3公司及洪瑶珠,而且,在移转的具体过程中,三方都是同意并且签字,符合债的转让的法律程序与规定。所以,依法进行的这种债的移转即权利义务的移转是有效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及于三方,任何一方不能再任意改变。在原审中,两被上诉人认为上述声明是无效的,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与上诉法律规定相悖的。而原审法庭没有把法律的依据及法理说清即认定声明无效,显然是不适当、不合法的随意而为。

3、这种认定的依据及逻辑是混乱的。

原审法庭因为“原告(被上诉人2公司)与被告(被上诉人滨海餐饮公司)均不认可该声明”从而认定声明是无效的。这种逻辑让人瞠目结舌。法庭判断一个事实,不应当完全凭借当事人之中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的陈述,而是要看证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和是否合法性。在本案中,被上诉人2公司与被上诉人3公司在原审庭审中不认可声明的原因其实就在于想使各自的利益能够最大化,所以才作出这种说法。但是,他们不能否认的是他们各自的代表都在那份声明中明确签字同意声明的内容。没有任何人强迫及欺骗他们签字。他们理应对他们的签字负责,他们理应对他们所实施的法律行为负责。(洪瑶珠是滨海餐饮公司的法人,其行为代表公司。吴飞是2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行为也代表公司。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被上诉人2公司的起诉书中也明确表明“原告代表是吴飞。”)

所以,不去看证据的来源与真实性,而仅仅凭利益相关方为了自身利益而作出的违背事实的否认来认定声明的效力,是严重的逻辑混乱。

综合,原审法庭对于上述声明的认定是错误的。我们不知道原审法庭以什么法律依据判断这个声明是无效的?是不真实的么?还是违反了哪一条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原审法庭在判决书中并没有阐明这一关键问题。原审判决没有给上诉人以合适,合法,能够服众的理由与答案。

上诉人认为:该声明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在签订该声明以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公司再无任何经济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4,在签订上述声明之后,如果被上诉人滨海餐饮公司及洪瑶珠没有按照约定向被上诉人2公司付款,也与上诉人没有关系了。被上诉人2公司只能再向被上诉人滨海餐饮公司及洪瑶珠主张权利,因为2公司已经在声明中签字明确表明同意“一切责任均由3公司和洪瑶珠负责”。而这个声明是一经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并不是一个附条件的文件。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公司没有任何实质上的经济关系。

被上诉人2公司实际上是给原来的瑶珠酒店进行装修,当时双方的承包合同明确甲方为“瑶珠酒店”。而当时的时间是20xx年4月23日,而在此之前的20xx年4月19日,洪瑶珠才与陕西咸阳长存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承包咸阳市体育宾馆、创办瑶珠酒店的协议书。因此,在签订装修承包协议书的时候,瑶珠酒店的公章就不存在,无法盖章,故,才在甲方瑶珠酒店的字体上暂时盖上了上诉人的公章。

基于这种混乱的情况才促使三方在同年的7月8日共同签订了声明,表明原先的合同作废,一切责任由3公司和洪瑶珠负责。这才是整个事件的全貌。故,上诉人与装修合同之前无任何关系,在签订声明之后更无任何关系。上诉人不应当对明确应当由3公司及洪瑶珠负责的债务承担责任。

上诉人:

日期: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九篇

原告杨_______,女,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族,住______。

被告王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族,住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原被告持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___省___市,___年___月我和被告在___市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被告婚前到我家所在地___两次。___年___月,双方在___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___月在___举行婚礼,___月我随被告一起去了中国台湾。离婚民事起诉状范例

由于婚前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到达中国台湾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才暴露出来。被告王___无正经职业,整天无所事事,好逸恶劳,我和他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王___素质低下,脾气暴躁,经常喝酒闹事,三天两头无故打我、骂我;此外,被告王___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对我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使我不堪忍受。___年___月,由于无法忍受被告的非人折磨,我回到了___.第三天,就遭到被告王___的电话恐吓,让我一星期内回到中国台湾,否则到大陆让我全家不得安宁,家人顿时陷入恐慌。

原告认为,原告对被告的人品、素质等各方面缺少了解,原被告之间婚前相互了解少、感情基础差;婚后被告对原告非打即骂,想方设法折磨原告,毫无夫妻感情可言,使原被告本来就比较脆弱的感情彻底破裂!

为维护原告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特依据《xxx婚姻法》和《xxx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篇

上诉人(一审原告):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6737242-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8号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杨占勇

电话:02568150578

上诉人因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 请求二审法院判决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求。即: 支付拖欠工资总额:元。

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

2.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业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法应予改判。

一审判决?双方有争议的事实?部分认定: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因此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本案全部事实,依法纠正一审不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还法律以公正、公平,还上诉人以公道!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一篇

民事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赵XX,男,19XX年8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兴安街道XX村XX号。

被上诉人:杨XX,男,19XX年8月28日生,汉族,安丘市兴安街道XX居民委员会居民,住该村。

原审被告:刘XX,男,19XX年1月15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安丘市健康路161号。

上诉人因不服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20_)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安丘市人民法院(20_)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判决认定:刘XX将涉案房屋退还给杨XX波,杨XX作为XXXX居委会的成员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是明显大错特错的。

首先,刘XX与杨XX的转让协议是一份无效协议!(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4页倒数第1—2行)明确记载:原告(刘XX)对该房屋无所有权,其向被告(赵XX)主张腾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既然刘XX无房屋所有权,那么他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合法?他有没有权利来签订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呢?有点法律常识的百姓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他显然无权签订该房屋转让协议。

另外,被上诉人杨XX在(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中,是作为刘XX的证人参加诉讼,是刘XX一家人为了在购房时省点钱的顶名者。

他既不是买卖关系的当事人,也不是建造人,与涉案房屋没有任何关系,该房原始购买者名义上是刘XX。

20xx年1月16日,杨XX与刘XX签订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杨XX所有,与事实完全不符,该约定没有效力。

但原审法院却置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定证据于不顾,错误的认定该协议有效,并认为退还给杨XX是有效的。

显然是大错特错。

杨XX自始对该房就没有任何权利,怎么会出现一个退回房屋给杨XX的结论呢?

其次,原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要求上诉人腾房。

上诉人自20_年11月将此房屋装修后入住该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审中,原审法院没有查明上诉人是如何实际占有该房屋,是基于购买还是租赁还是强占,是用合法的手段还是非法的手段。

如果上诉人是购得此房,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然应予驳回。

如果是租赁,是在租赁期限以内还是已过租赁期限。

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础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显然是不考虑客观事实。

二、原审判决适应法律错误。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无需登记。

二是继受取得,主要是通过房屋交易等法律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必须经过登记,否则,即使房屋实际交付占有,房屋所有权也不发生转移。

(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四页22—23行):争议房产系XXXX居委会开发的小产权商品房。

也就是说,该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还没有确权。

转让房屋之人没有所有权,受让人却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原审法院如此确认显然错误适应法律。

三、原审法院审判程序违法。

1、原审判决虽然名义上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但事实上在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只有一名审判员审理。

2、判决送达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期限,判决书虽然载明判决时间为20_年4月20日,但送达给上诉人的时间为20_年5月16日,这距离判决作出之日已经过去了一年之久,不知原审法院是出于什么原因。

四、本案显然为刘XX与杨XX恶意串通,为了非法利益采用的所谓合法手段制造的蹩脚的伎俩。

上诉人于20_年自刘洪波之母张XX手中以16万的价格购得此房,装修后居住至今。

当时刘XX年仅16岁,为在校学生,还不具备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者是其母亲,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

上诉人在购房时虽然没有与张XX签订书面协议,但张XX、张XX收下了上诉人的10万元现金,上诉人实际占有该房,并进行彻底装修。

从常理推断,上诉人与张玉环的关系显然是房屋买卖关系。

张XX、张XX虽称该款是借款,但上诉人与张XX经营的是一样的业务,是竞争对手,流动资金都不够,凭什么借给张XX8万元后又借给其姐姐张XXX2万元?何况条也注明是收到现金而非借条。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二篇

范文一:

诉人(一审原告):李××,男,××岁,×族,× ××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 ××,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 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

1.撤销××区法院(××)×法行字第4号 《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

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 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一 、上诉人于19××年×月×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村×街×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 东楼。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和(××)×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 上诉人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为了在 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李××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 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 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在19××年×月×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 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棱,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从被上诉人这一要求来看 ,足以证明原审法院《判决书》中的经查:“……讲明不要有任何建筑物(指房檐)”的说 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判决的依 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 绳”的规定的。如果案件的事实、证据不清楚,应予调查核实,不能轻信一方自述。

二、 原审法院的《现场勘验笔录》大部分失实,但是造成这个失实的原因何在呢?原审法院不做 深入的调查研究,甚至连上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明(书证、调查笔录)也未详细调查核实,就 以《现场勘验笔录》为依据进行判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据上诉人所知,在建楼 时,有被上诉人到现场勘验、打桩定位;在建楼一米高时,有其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当时及以后均没有提出异议。这方面的情况,为什么原审法院不给予考虑呢?上诉人建楼 西侧留窗户,是原图纸就有的,只是门的位置安在南边,并不像原审法院《判决书》所说: “原告申请图纸的西立面是向西开门,但楼房建筑向南开门。因此出现西侧窗”那样。原告 楼门留在南面,被告及工作人员是知道的,是看过现场的,有关证据都证明了这一点。从《 判决书》中提到“西侧窗”问题,也足以说明“西边米处不要有任何建筑物”说法是 荒谬的。如果把门安在西侧,二层没有走廊、房檐,又怎么进屋呢?再说为房檐发生纠纷时 ,被上诉人只说西房檐去掉10厘米即可,其他问题概不追究。这只能说明被上诉人允许或默 认建楼的现状,不作任何处理。现在被上诉人又出尔反尔,对其这种行为原审法院就不应给 予保护,更不应该作为定案判决的依据。

范文二:

上诉人:XX,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旬阳县房地产 管理局职工,住旬阳县xx街xx号。

被上诉人: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旬阳县交 通局退休职工,住旬阳县xx有限责任公司家属xx单元x楼。

被上诉人: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旬阳县汽 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住址同上。

原审被告:旬阳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张xx,代县长

上诉请求:

1、判令撤销旬阳县人民法院(20_)旬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书。

2、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原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对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认定错误 原审被告给上诉人颁发的旬证地(籍)发(20_)15号《关于城关镇居民邹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其性质不是建设用地批复,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复,即同意土地使用权由原旬阳县城区商品房开发公司转让给本案上诉人,根本就不是原审认定的建设项目批准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原审被告颁发的旬国用(20_)第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性质上是一种物权登记行为,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而非行政行为。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判决引用《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条款的适用条件是国家“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本案所涉地块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即从原旬阳县城区商品房开发公司转让给本案的上诉人,并非国家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案所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早在1988年6月8日自旬政土发(88)033号《关于县城区商品房开发公司征用土地的批复》批准之日就已形成。本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及物权登记性质,被上诉人不服,只能依据《物权法》规定第19条规定的异议登记制度寻求救济途径。 所以,原审判决适用《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之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复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明显错误。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三篇

愿望就像黑暗中的一盏灯,为我们照亮黑暗的夜晚。愿望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给我们带来温暖。愿望就像一颗种子播种在心的土壤里,尽管渺小,却可以开出最美丽的花朵。而我的心愿是长大成为钢琴家。

炎炎夏日,太阳如一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别的人都在吃着冰棒,吹着空调,可我还要坐在琴凳上练着钢琴,汗水把琴凳都给浸湿了。寒冬腊月,鹅毛大雪漫天飞舞,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别人都在温暖的被窝里,而我还在练着钢琴,练得牙齿都在打颤儿,有的时候遇到一首高难度的曲子,弹几十遍都谈不好,一练就是一两个小时,谈的多了,手就变得僵硬。我甩甩手,放松放松,继续练习。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就会想到朗朗弹的那首曲子,那首曲子带给了我无限的勇气,不断的激励我让我重拾信心。如今,通过我的不懈努力,已经考过六级,也能熟练地弹奏一些名曲,准备突破九级。我向着自己的心愿迈进了一大步,将来我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钢琴家,像郎朗一样弹出优美的乐曲,弹到世界的舞台上。

虽然我的心愿离我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但是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坚持不懈,勤加练习,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心愿一起努力吧!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四篇

上诉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填写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_日()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

上诉。

上诉请求:

填写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原告(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

篇1为了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人人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市公安交警十大队围绕五个一认真着手开展宣传工作。...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五篇

上诉人:ⅹⅹ

地址:ⅹⅹ县ⅹⅹ镇

被上诉人: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ⅹⅹ族,住ⅹⅹ省ⅹⅹ县ⅹⅹ镇

上诉人对ⅹⅹ县人民法院ⅹⅹ初字第ⅹⅹ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ⅹⅹ初字第ⅹⅹ号民事判决书;

2、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及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的审查判断和采信均存在明显错误。

本案的客观事实ⅹⅹ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有误。

本案双方属于ⅹⅹ法律关系,应当适用ⅹⅹ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原判决认定事情不清,适用法律有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

ⅹⅹ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ⅹⅹ

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六篇

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

(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高法1988年解释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时间,宜写在此处——华氏注)______人民法院____年__月__日( )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1.上诉状副本___份;

2.证物___件;

3.书证___件。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七篇

原告:胡

被告:黄

被告:系货车登记车主。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李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四被告赔偿原告亲属因交通事故致死的各项经济损共计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6日7时40分许,乘座驾驶豫SH6792号面包车由东向西行至信阳市312国道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被告驾驶的东风牌中型普通货车发生相撞,造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作出信公交认字[20xx]第09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无责任。

另查明,该肇事车东风货车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应在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系死者的财产继承人;被告系东风货车登记车主。因此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支持诉请。

此 呈

人民法院

具状人:胡

20xx年9月26日

赔偿清单

1、死亡赔偿金:×20年=元

2、精神抚慰金:40000元

3、丧葬费:27357÷2+7000元=元

4、赡养费:×10年÷2人=元

5、抚育费:×1年=元

6、交通费:1000元

7、误工费:20天×50元=1000元

共计:元

扣除已支付25000元

还应赔偿元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八篇

原告杨_______,女,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族,住______。

被告王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族,住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原被告持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___省___市,___年___月我和被告在___市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被告婚前到我家所在地___两次。___年___月,双方在___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___月在___举行婚礼,___月我随被告一起去了台湾。离婚民事起诉状范例

由于婚前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到达台湾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才暴露出来。被告王___无正经职业,整天无所事事,好逸恶劳,我和他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王___素质低下,脾气暴躁,经常喝酒闹事,三天两头无故打我、骂我;此外,被告王___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对我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使我不堪忍受。___年___月,由于无法忍受被告的非人折磨,我回到了___.第三天,就遭到被告王___的电话恐吓,让我一星期内回到台湾,否则到大陆让我全家不得安宁,家人顿时陷入恐慌。

原告认为,原告对被告的人品、素质等各方面缺少了解,原被告之间婚前相互了解少、感情基础差;婚后被告对原告非打即骂,想方设法折磨原告,毫无夫妻感情可言,使原被告本来就比较脆弱的感情彻底破裂!

为维护原告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特依据《xxx婚姻法》和《xxx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十九篇

上诉人(一审被告):丁x,女,XX年XX月XX日生,汉族,XX 上诉人(一审被告):张xx,男,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谢XX,男,1987年12月30日生,汉族,住XX 上诉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20xx年8月14日(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判决的第二项内容,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中原区人民法院(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判决中的第二项,并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被上诉人谢XX驾驶车辆与张X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张X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 X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上诉人谢XX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是被上诉人谢XX未按照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且未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 验。应当视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被上诉人谢XX负有严重的过错责任。且在交警队和法院庭审中多次要求其出示驾 驶证,被上诉人谢XX都拒绝出示。其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且在客观上也影响了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同时也使上诉人错过了向交警部门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的机会,其行为是在恶意规避自己的责任。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合理判决,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法院庭审的一个重要功能。鉴于被上诉人谢XX拒绝出示驾 驶证的行为主观上有逃避责任之嫌,我们有必要恳请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维护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权,增加被上诉人的责任 承担比例,以维护案件的公平公正。

二、死者张X没有遗产。根据《xxx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 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被上诉人谢XX 驾驶的车辆和张X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后张X因抢救无效死亡。因张X的过错导致其应当承担部分民事 赔偿责任,张X从这一层面上属于侵权人。其因违章驾驶所导致的侵权赔偿责任系侵权之债,属于其生前个人债务,应当以张X的遗产进行赔偿。而张X生前并没有 遗留任何个人财产,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张X的生前债务包括本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侵权债务应当归于消灭。法院判决上诉人丁X、张X和国XX赔偿原告谢XX 医疗费于法无据。

三、上诉人丁X、张XX和国XX均表示放弃对死者张X遗产的继承。根据《xxx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二 款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根据此法条的规定,上诉人丁X、张XX和国XX等三人因为 放弃继承死者张X的遗产,也就没有为死者张X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的义务。因此,三上诉人无须对死者张X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综上,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撤销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xx年8月14日(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判决的第二项内容,并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XX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丁 X

张XX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篇

第一上诉人:周**男1949年7月6日出生汉族

住址上海祁连山路**弄24号**01室

第二上诉人:许**女1949年8月20日出生汉族

住址上海祁连山路**弄24号**01室

被上诉人周*女1975年7月4日出生

住址上海市梅岭路**弄*号*室

被上诉人姜*男1971年2月15日出生

住址上海市梅岭路1**弄*号*室

上诉人因不服上海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民)重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特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另行作出公正判决或再次发回一审法院再次重审。

2)上诉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判决中的“本院认为”一共三点:

1)一审法院认定,“《收条》,上诉人周**、许**收到《收条》时间是20_年12月14日,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针对系争房屋的权利归属、针对《收条》上仅载有周筠签名,上诉人从没有向被告姜*、周女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而在周女、姜*夫妻感情面临危机时刻,却以《收条》为据主张系争房屋的权利,因周女与上诉人之间存在特殊的血缘关系,故在被告姜*对《收条》内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上诉人原告的这一证据明显不能佐证争讼事实。”

此“5年多”的事实是:上诉人在20_年出资装修房屋且搬进居住后在与物业发生关系时才知产权人是姜*和周女。而且该房的产权证下达日是20_年的2月1日!这些早以被(20_)普民三(民)初字第1696号判决审理清楚的事实何以在此要被故意混淆?这5年从何算起?

而“夫妻感情面临危机时刻”一审法院的这种说法更是荒唐。本案起源于20_年的7月,在诉讼中姜*对周女提起离婚诉讼(于20_年5月27日姜又撤回起诉)本案法官又是凭什么事实推理出被上诉人在20_年的时候“夫妻感情面临危急时刻”?

本案上诉人于被上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是客观事实,正因为有这层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才引发了这场诉讼(家庭婚姻诉讼因此为前提是一般的法律常识、无需回避)但是在本案中致力于混淆“血缘”和“法律”的正是主审法官而非上诉人。(在调解中法官多次要求被上诉人周女替上诉人放弃权力······)当事人的地位在本案中被混淆的错乱不堪。

2)一审法院认定,“关于被告姜*、周女出具的《说明书》,该《说明书》产生于20_年4月4日姜*、周女的落款签名日。尽管现无确切的`证据证明此时段姜*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然,原告在提供《说明书》的同时,还应当提供印证《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有效证据。”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提供的20_年4月4日的《说明书》,是真实有效的证据(姜*第一个签,并且郑重的写下了日期)可以证明本案系争房屋是二上诉人出资委托二被上诉人购买的。既然一审法院认为,“无确切的证据证明此时段姜*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最简单的法律逻辑应该推断出只要无证据证明姜*当时无行为能力,那在《说明书》签字时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审法院竞荒唐到要上诉人提供印证《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有效证据。根据《民事诉诉的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否则应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有行为能力是普遍现象,无行为能力是例外,对这种例外举证责任应该就是被上诉人。一审法院这种认定是非法地增加了上诉人的举证责任,不是在公正地裁判,而是充当了被上诉人代理人的角色!

3)一审法院认定,关于资金记帐凭证,诉讼中,原告把若干资金记帐凭证作为支撑,以证明被告用原告委托购买系争房屋的资金进入股市。由于原告提供的资金记帐凭证与被告作为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及被告作为购房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所显示的事实无法吻合。因此,这些资金记帐凭证,亦难以印证涉讼事实。

原告认为,原告在一审中不仅提供了资金记帐凭证、银行存折,还提供了被上诉人姜*的股票资金账户。上诉人的资金记帐凭证、银行存折的取款时间及金额与被上诉人姜*的股票资金账户存款时间及金额能够吻合(有资金及其流向图为证)而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提供的这二份经庭审质证过的(对上诉人非常有利的)重要证据,在判决书中只字未提,不符合正常判决书的书写贯例,是在故意隐瞒事实偏袒被上诉人。

而且被上诉人代理人在重审及重审的前一次审理中都明确表态:周女确实拿钱回来,但这是周筠的工资收入或是其父亲对其的赠与,但一审法院对这资金的来源还是置之不理。

4)一审法院认定,“签订购买系争房屋合同时的首付款仅为592 61元,其余款项由姜*、周女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10万元、商业贷款万元),且贷款亦从姜*名下的帐户逐笔清偿,对此事实原告应当明知。”

上诉人认为,这是一审法院做出的又一个荒唐之极的认定,二上诉人委托二被上诉人购房时自认为已经将房款都付清了,二被上诉人申请贷款又不需要上诉人签字画押,银行又不可能上门通知二上诉人,二上诉人从何渠道应当明知呢?就这么个常识性的问题,一审法院不知何故竞会出错。

二、一审法院还违反诉讼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重审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一审程序重新进行审理,对所有的证据重新进行质证。而一审判决书中被上诉人姜*还有个法定代理人,姜*是否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一审判决书本院查明中没有涉及,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被上诉人的主体资格并没有进行审查,而上诉人在二审时已经收到的关于姜*《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能作为认定本案的依据,因为按《最高院的证据规则》规定“庭审中的所有证据必须经法庭庭审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在本案二审与重审中双方均没有对这份证据进行过质证,本案被上诉人姜*的母亲不具有法定代理人的资格,一审法院严重地违反了法律规定程序。正因为这种程序的不公引起了本案实体审理的不公。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一篇

xxx:

申请人:xxxx{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常住地,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地址;个体工商户,写明其业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字号)业主”}

法定代理人:xxxx[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xxxx(姓名、职务、电话。)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只写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因xxxx(案由)一案,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向你院起诉[如果是民事上诉撤诉,应写“申请人因xxxx(案由)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字第xxxx号的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向你院提起上诉”],现经你院立案受理。现因……(陈诉具体撤诉理由)

特此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请予核准。

原在起诉(或上诉)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证据:……(写明名称)共xxxx件,请予发还。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二篇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沙某,男,汉族,1994年7月19日出生于江苏常州市,现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

上诉人因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_)小店刑初字第6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处罚。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量刑没有综合考虑全案案情

20_年4月22日14时30分许,上诉人沙某并不认识受害人,也与其没有任何矛盾,是在第一被告的指示下,殴打了受害人李治国,但是,随后就被受害人李治国纠集多名人员殴打至轻伤。上诉人认为不能将双方的互殴行为割裂开,对于本案件的审理,应当将双方的互殴行为综合考量来审理本案件。

上诉人殴打受害人确实不对,但是,李治国纠集多人,使用凶器对被告人殴打更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也应当减轻上诉人的责任,但是一审判决没有丝毫体现。

二、一审判决没有体现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宗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十一条规定: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本案中,上诉人根本没有伤人的犯罪动机,也与受害人不认识,没有任何矛盾,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受到第一被告的指使,当时不到18岁,辨别是非的能力低下,哥们义气,不考虑后果;没有前科,在校表现良好;如实称述案件情况,没有反复,也没有避重就轻;真诚悔过,且在事后上诉人也被李治国纠集的数十人,手持器械殴打成轻伤,现在还没有完全治愈,需要康复治疗,法院应当给上诉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体现司法的公正以及人文关怀,但是一审判决没有任何遵循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原则,对上诉人量刑过重。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三篇

负责人:何四军 电话:

被上诉人:XX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住所地:XX市胜利路

法定代表人:晁友福 职务:局长

上诉人不服XX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xx)宿埇行初字第00081号行政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判决撤销XX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xx)宿埇行初字第00081号行政判决书。

2、判决撤销被上诉人对上诉人作出的(城东)行决字(20xx)第4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3、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事实与理由

2、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对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是错误的。

3、一审法院对《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理解错误。

4、一审法院对被告提供的事实类证据的认定亦存在诸多错误。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四篇

1、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2、文章对……的气氛渲染充分而恰到好处,对文章重点…作了细腻而传神的刻画。

3、切合实际,蕴含着朴素而深刻的哲理,读来令人精神振奋,情绪激昂。

6、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

7、文章语言清新活泼,描写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特征,篇幅短小精悍,值得一读。

8、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

9、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

10、特写镜头别开生面,情趣盎然。全文充满童心童趣,读来倍感亲切。

11、文章能过清新有趣的语言,描写了…的事。字里行间,充满童年真童趣,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不失为一篇佳作。

12、详略得当,虚实相生,是本文的两大特色,……内容更丰富、更生动。

13、全文清新秀逸,亲切委婉,朴素而不落俗淘,值得借见。

14、全文语言生动准确,情节精彩曲折,仿佛将读者带进了开心乐园,令人眉开眼笑。

15、全文通俗易懂,趣味性强。

16、全文眉目清晰,生动紧凑,趣味性强。

17、注意观察具体事物,并展开合适的想象,这是本文的成功之处。

18、文章融情于景,边绘景边抒情,善于运用打比方的手法,使文章生动具体

19、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

20、本文取材真实生活,选材恰当,很有新意,段落分明,过渡自然,情趣盎然,可读性强。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五篇

上诉人一(原审被告):XXX,女,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

上诉人二(原审被告):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

上诉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_)XXX民二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并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二、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市XXX人民法院作出的(20_)XXX民二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二上诉人连带支付股权转让款20_00元及利息,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判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上诉人特提起上诉,请求贵院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_年8月15日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六篇

合同纠纷 上诉状

身份证号码:****************** 电话:1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 性别:男 民族:汉,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电话:1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32200元;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元;

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营损失3573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_年9月7日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被告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庄园8#楼的***房出租给原告,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自20_年9月8日至20_年9月7日,共计36个月。租金为每月5000元,支付时间分别为20_年9月7日、200年9月7日、20_年9月7日;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20_年9月7日,原告向被告交付20_年9月8日至20_年9月7日房屋租金60000元及押金5000元,并开始装修、营业,装修共花费元。20_年12月,在原告忙于其他业务期间,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将房屋租给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业务无法开展。

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对方拒不继续履行,对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

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合同事实清晰、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七篇

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时就需要递交行政上诉状。许多人对行政上诉状的格式不了解,不知道该怎么写,本文为您介绍行政上诉状格式是什么样的。

(1)首部。包括

①标题:“行政上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上诉人、被上诉人并分别在其后面用括号注明是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八篇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上述被告偿还原告为第一被告代偿的银行贷款元及利息(利息按银行贷款利息主张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第一被告在济宁工商银行、济宁交通银行、济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案的各自然人被告对原告为第一被告贷款担保1600万元提供反担保,并出具了反担保函。

第一被告在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原告共计为第一被告累计偿还贷款本息元,现原告依法取得对第一被告的追偿权并根据反担保函的约定要求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起诉人:

日期: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二十九篇

“叮咚叮咚。”悦耳的琴声从窗户里流淌出来,停下脚步,仔细聆听,你会发现:啊!这是多么美妙的声音,宛如天籁!这时,我的心愿便会萌发......

是的,我喜欢钢琴,喜欢她浪漫的声质,优雅的体态,她的黑白琴键,从指尖流淌出来的优美的曲子。我每次听到她的曲子,无论是简单诙谐的小夜曲,宏伟的奏鸣曲,还是优美悦耳的轻音乐,我都是怀着一种神圣的感觉去聆听,一边听,一边想,我以后也能弹得这么好吗?。听!仔细地听!你会从每首曲子中,听到一个感人的故事,或一个动人的传说。

记得有一次钢琴老师给我布置了一首世界名曲《水边的阿迪丽娜》,我在练这首曲子时,心里觉得一点也不枯燥,因为我不是把它当成一条作业,而是当成一种享受!享受着它那高山流水般的柔美,如清泉碰撞在青石,如青石上的一线灵泉从琴声里迸落。“叮咚叮咚。咛咛。”这优美的声音在我脑海里流淌着,回荡着,迅速在脑海中勾勒出了一幅美丽的画面:身材曼妙的少女婀娜多姿,在水边轻笑着用手指轻轻撩起阵阵水花,笑声如银铃一般,水中尽是二月的春水......

醉了,心醉了,曲子仿佛有魔力一般,直击着我的心,我的手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跳跃着,飞舞着,我仿佛着了魔,沉浸在琴声的温柔乡之中。突然,高潮部分来临,如暴风雨般,宏伟,壮丽,音乐雨骤然把我淋了个透,让我把浑身的力量聚集起来,来演绎这壮美的时刻吧!

忽的,暴风雨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春日的阳光,当那缕阳光照进心田时,我心中的那粒种子,便湿润,生长起来,渐渐地,开花结果。现在浮现在我眼前的景象焕然一新,树叶,花朵,小草上闪耀着露珠,水面波光粼粼,泛着金光...... 一曲终了,我的遐想戛然而止,虽然得到了心的滋养,虽然那小小的心愿种子已恣意生长,但我还是不无遗憾,感叹刚才的时光美丽而短暂,若能停留在那一刻,该多好......

上诉书精典范文 第三十篇

行政申诉状

申诉人(一审,二审原告):罗东,男,1971年1月26日生,汉族,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居委,原平远县中医院职工。

一审,二审被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欧真志, 该厅厅长。

申诉人因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_)越法行初字第99号行政裁定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_)穗中法行终字第412号行政裁定,特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直接受理申诉人罗东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违法作出复函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违法作出复函一案。从1993年8月至今,申诉人一直写信向原省劳动局局长孔令渊局长,甘兆炯局长;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方潮贵厅长,刘友君厅长申诉,并且多次上访,均无结果,不得已于20_年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依据《xxx行政诉讼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越秀区人民法院在已经受理此案(已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至今尚未退还)的情况下,又以此案不属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上诉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xxx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六款”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致使申诉人有冤无处伸,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申诉人认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省劳动局的涉案复函,属于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作出的工作指导意见,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这种说法不能成立。《xxx行政诉讼法》开宗明义, 在第1条中就指出了颁布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 该条该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这样做,也才能体现行政诉讼法的目的。

具体理由如下:

一、粤劳仲字[1993]03号复函,是原广东省劳动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的公文处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xxx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行)发【1991】19号第一条 受案范围:“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中行驶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1 、复函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

从复函标题来看,《关于罗东同志被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指名道姓,有特定的具体对象。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第12款“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很明显,这份发函是属于行政乱作为。

2 、复函有特定的具体事项。

从复函正文来看,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处就申诉人的用工身份下了结论:“县中医院1986年12月18日招收罗东为合同制工人是正确的”,“县中医院决定解除罗东同志的劳动合同,也是符合规定的”,当时复函经办人欧阳光华也在文件中签名:“根据平远县劳动局提供的材料,罗东属于合同制工人”。

根据xxx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2条:“.关于“函”的效力 。“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

可见,该复函对申诉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的法律事实作了肯定与认可,并进行了宣告的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政确认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3 、复函是单方面行为。

从复函结尾来看,在抄送梅州市劳动局、平远县劳动局的同时,也抄送给罗东同志。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可见,当时经办人欧阳光华没有依法行政。

以上几个方面足以证明,这份复函是针对申诉人而发出的单方面行为,已经完全形成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一审二审法院《行政裁定书》中的“经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作出的答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一审,二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告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裁决的依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规定的,如果案件的'事实、证据不清楚,就应予调查核实,决不能轻信被告一方的自述。

二、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对申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严重的危害。

1990 年劳动纠纷发生后,申诉人多次向平远县劳动局局长反映,无果;多次向梅州市劳动局局长反映,亦无果;最后被迫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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