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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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3 17:25: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一篇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儿童):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 DELF(儿童)、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二篇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三篇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xx﹞512号)要求,现将延安市20xx年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各位考生于20xx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资格确认回执单在延安市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柳林镇虎头峁)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

20xx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

延安中学(北关校区)

四、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五、注意事项

通知人:

日期: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四篇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自1月3日开始进行公共课期末考试。从近几天学校组织的考试巡视结果来看,绝大多数考场总体情况良好,教师监考到位,学生考纪良好,考场环境干净整洁。但仍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

1.有个别监考教师未佩戴教务处统一制作的监考证进行监考;有少部分学生未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

2.有2位监考教师未按时到场监考。在1月3日上午泉山校区17#-103考场,美术学院安排的1位监考教师未按时到场监考;在1月4日下午云龙校区2#-101考场,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安排的1位监考教师未到场监考;

3.有个别教师监考不认真。在巡视中发现有个别监考教师在考场外交谈、在监考时看其它资料、不核查考生证件等情况。

1月8日将开始进行专业课考试,请各教学单位密切关注本单位监考教师到场监考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

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提醒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开考前要彻底清场,监考过程中要认真巡视,预防和杜绝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请相关学院对监考不认真的老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未按时到场监考的教师,要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教务处

年1月6日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五篇

20xx-20xx学年(上)期末考试安排

为了认真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强化质量目标管理,认真做好期末质量评价工作,现就本学期全镇小学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形式根据《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县教研室统一命题制卷,实行在本校组织考试(单人单桌),教师异校监考,学区中心校集中统一阅卷,集中分析反思。

二、考试科目1、小学为语文、数学、综合(3-6年级思品、科学)。2、小学音乐、美术由县教研室提供样题,学校组织评价,小学英语本学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宁教基【20xx】206号文件规定,本学期在五年级期末思品试卷中对《廉洁教育》按10%分数设置对教学情况进行监测。

三、命题范围及原则以《课标》为依据,以教材为载体,以《学习之友》为补充,体现课程标准与教学内容的衔接。小学试题难易程度一至六年级为7:2:1,命题范围为本学期教材所规定的教学内容。

四、组织程序1、阅卷本学期期末阅卷时间为1月6日-8日,1月9日-1月11日登分。1月12日-15日上传学生原始成绩及学校成绩统计表及质量分析与反思工作。阅卷由学区中心校统一组织实行集中阅卷,采用分学科集中、流水阅卷方式进行。要严格阅卷标准,统一阅卷尺度,确保阅卷的效度与信度。2、质量分析本学期期末质量分析按两个层面分析上报:一是阅卷中,各学科组负责撰写的全镇质量分析报告(语文、数学、思品、科学按1-6年级整体撰写)。二是试卷返还后各学校组织各科任教师结合自己教学中的得与失撰写所带学科质量分析并召开学校层面的质量分析会,按照县教研室要求以校为单位采取学校科任教师认真撰写,学校校长认真审核,在学校进行交流分析后,以校为单位上传本校压缩各学科质量分析报告,上传信箱为:,对不按时上传质量分析的学校,教育体育局将在假期按照《泾源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责任事故追究办法》中较大教学管理事故督查追究校长责任,并责成相关校长组织相关教师在假期规定的时间完成质量分析。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六篇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xx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通知人:

日期: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七篇

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

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初中学校科学备考,增强初三学生的中考适应能力,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全市初三中考适应性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xx年5月3日

8:30-11:00

道德与法制、历史3:00-5:30

20xx年5月4日

8:30-10:30

物理、化学3:00-5:30

20x年x5月5日

8:30-10:30

二、试题命制依据

本次考试试题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有关要求命制。命题范围、试题结构、题型设计、题量及难度、考试形式、答题方式等完全按照我省20xx年的最新中考要求。

三、考试组织管理

1.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全面负责,教研室具体实施。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机构,由分管教学业务工作的副局长牵头,组成本次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工作。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八篇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进入北京自考首页(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报考课程

网上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报考课程。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添加及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1)负责,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新生须在注册时间内(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完成课程报考。

4.现场确认

报考课程完成后,考生须查看或打印“现场确认凭单”,并在9月7日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的考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关于重视考试的通知范文 第九篇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九、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十、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食品,自带饮用水。

十一、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十二、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十三、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

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十四、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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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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