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第一篇
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人拟投标项目的预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投标文件的编制。技术标文件和商务标文件应分别编写。
除有变化和招标文件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不再重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已报送的资料。拟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载入分包人的资质证明文件。
拟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载入各方联合投标协议书。 投标文件一般应包括: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各种投标保证;投标价格及有关分析资料;投标项目的实施或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的供应方案及说明;投标项目达到的目标及措施;投标保证金和其他担保;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资格的简历、业绩;完成项目的主要设备和检测仪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铁路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第二篇
招标文件应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样;工程量清单;投标书的格式及投标保证;辅助资料表及各类文件格式;履约保证金;合同协议书;评标标准和方法;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文件应对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划分、内容要求、密封、标志、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等作出具体规定。
招标文件应载明:严禁转包,不得将主体、关键工程进行分包;重要的设备和主要材料的招标范围,其他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方式;唱标内容。招标文件不得规定任何不合理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强制或限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铁路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第三篇
其实就按照之前你们投标程序这样做还是没有错的,有时候招标公司或是业主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并不是非常的专业,有时总是将其他的别人以前的招标文件找来,东拼西凑的,就会造成之前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来讲,我们在应标的时候,应该是绝对的满足招标文件才是,只要是招标文件要求了要提供的东西,肯定是要按照要求递交,但是这样一来,肯定也是会造成重复,你是觉得没得必要,但是如果你没有按照他的要求来做的,很有可能招标方就会认为你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从而就会扣你的分,或者是让你的投标成了废标,哪岂不是很冤枉,所以说他让你递交的东西,让你递交的顺序千万不能随你自己的想法更改,这些资料是多得少不得。
或许还有个办法就是在开标之前如果你发现了这个问题,你也可以给招标方或是业主单位发质疑函(但一定要落实对方是否收到,是否有人受理这个事情),让他们给你一个准确的答复,具体怎么做,发一个答疑函或是澄清函,记住,千万要写质疑函,不能打电话咨询,口说无凭,现在这个社会是先小人后君子的,万一要是以后投标书出现了什么问题,答疑/澄清函是证据,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记得将招标方发回来的答疑/澄清函放在你觉得重复了的地方,这样才是最正确的做法。如果招标方在开标前未将答疑/质疑函发回来,那就按照之前你们的方法做还是没有问题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铁路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第四篇
铁路投标要依据《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来实行。
第二章 招标条件 第七条 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机构)依法成立。 (二)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施工图已经审核合格。 (四)施工图预算已经核备或批准。
(五)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审查。 建设项目的特殊重点控制工程可以分段实施。
非经济补偿的“三电”迁改、电磁防护和管线迁改等工程(含征地拆迁协助工作),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的须按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招标人可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铁路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第五篇
关于招标依据。
国家有两个文件是必须要遵守的,一个是《招标投标法》;一个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xxx有《铁路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管理办法》,招标流程主要是:业主提交招标计划报告,报xxx招标办公室批,然后发布招标公告,施工企业报名,对报名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并公布资质审查结果。
业主发售招标文件,公布开标时间,开标时要当场宣读报价,开标当天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开始评标。评标结果报xxx招标办,对结果进行公示,然后发中标通知书,签合同。
《铁路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五章 投标 第二十条 凡符合招标文件观定并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第二十一条 投标企业应同招标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阶段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申请书。 二、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资金情况。铁路以外施工企业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顺序、总进度安排及总形象进度示意图;主要劳动力、材料、施工机具设备配置;主要施工方案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安全、环境生态保护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施工方案;拟承建本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伍安排等。 五、按投标报价项目表编制的报价单位。
如发现项目或数量有出入,可另附说明。 六、控制工程报价的主要措施。
七、对合同条款的确认。 第二十二条 投标企业如需将投标项目的部分工程实行分包,须在向招标单位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分包工程内容。
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 第二十三条 投标企业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数额视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第二十四条 投标文件须加盖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给招标单位。
第二十五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允许投标企业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六条 投标企业可以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合同条款等建议方案,并做出相应标价,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送交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
第六章 开标 评标 定标 第二十七条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主持,各投标单位参加,同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投资部门、银行、设计等单位参加。如上述单位已参加评标组织,则不另派员。
是否邀请公证部门参加,由招标、投标双方商定。 第二十八条 开标会议议程 一、公布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定标办法一经公布,开标后不得更改。 二、投标企业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
当众检验、启封投标文件和补充、修改函件。 三、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四、投标文件中如有含义不明确之处,允许投标企业作简要解释,所作解释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内容的范围。 五、当众启封、公布标底。
第二十九 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一、未密封。 二、未同时加盖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三、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 四、逾期送达。
五、投标企业未参加开标会议。 参考资料 /ZCFG/fagui/ 各招标单位在出售标书前必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才可购买标书。
投标及参与联合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与施工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严禁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严禁铁路运营管理单位参与铁路工程施工(大修、病害整治、救灾、抢险工程除外)。对联合投标的企业,资格预审时,按资质和业绩低的一方进行考核。
对存在多级法人的施工企业,标书中必须明确中标后企业对下属单位(宜少不宜多)的任务划分及其相应单位的资质等级、建设业绩、项目经理资质等证明材料。部管基建大中型项目投标单位仅限于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铁路综合工程施工(大型)一级、铁路局(集团公司)工程处(总公司)具备铁路综合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单位;其他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可按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范围进行资格预审和招标。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建设业绩、施工能力、年度经济状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在建项目的总任务量和当年任务量及分布情况。投标企业在建设管理单位管区发生三级(含)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既有线施工造成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的,三年内取消该企业参加本建设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铁路招标书的发布内容里,包含有什么样的企业才可以投标的内容。 说实话,这样的问题是很严肃的问题,建议你找有经验的同行咨询,我只能帮你找到这些资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