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优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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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30 15:20:4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一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_年5月15日至6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贵州铜仁市梵净山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天的巡察,并于9月29日向粮油公司反馈了意见,指出我单位存在三个方面主要问题,整改事项11条。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指出了我单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我公司高度重视,三个月来,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公司把县委巡察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锤炼和提升工作成效的机会,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公司研究制定了《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峰(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陈光忠(支部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成员:肖振、吴建军、谭子刚、余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光忠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肖振、吴建军、谭子刚、余燕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坚持标本兼治,作风明显转变。坚持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相结合,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直面问题,全面整改。在县委巡察组巡察之后,针对巡察中指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xx决策部署情况、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通过改变工作作风推动全面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巡察组指出的11项整改任务,其中有10项已整改落实到位,1项整改进行中并需长期坚持进一步深化落实到位。

二、严格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xx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事宜,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二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认识水平,带着问题学,学深学透。三是处理好学用结合的关系,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将制度与理论相结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方案。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完成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做好意识形态专项资料收集与归档。三是加强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对下阶段的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和部署,齐抓共管,各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责任,完善相应制度,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有组织、有制度,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扎实做好工作范围内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4.帮扶走访工作力度不强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茶寨村实际情况,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作为帮扶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发展优质水稻种植,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让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加大帮扶走访力度,多主动深入基层,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文风不正,印发文件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材料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水平,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资料完整、真实。二是抓好接收关,认真检查资料、文件的质量和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料、文件,退回补充、纠正。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规范、精炼,提高发文质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财务风险意识淡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坚决落实“一支笔”签字制度,对以前不规范的及时纠正。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分科、分类登记,并及时登记增加。四是财务人员要按照岗位标准对所做的每项业务进行自查和改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严格会计核算。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坚决执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对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要合理设置科目,专款专用;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做好廉政建设档案资料;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做好公司核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方面。

1.组织生活会个人材料有抄袭现象整改情况。一是出现材料抄袭情况的班子成员在大会上作出检讨。二是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四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担当踏实履责,开展工作尽心尽力,杜绝出现材料抄袭重复、工作开展不认真不踏实的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党员日常管理比较松懈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针对部分党员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化的倾向,重点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党性锻炼。二是结合党员实际需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三是丰富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党员学习兴趣。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支委把“三会一课”纳入党建工作日程,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三会一课”工作,定期检查过问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认真做好记录,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档备查。三是落实从严要求,坚持把“三会一课”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防止“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班子换届选举不及时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进行换届。二是及时报告主管局,按程序及时进行换届。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中。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通过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实现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整改为契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理论学习,增强使命担当。深入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二)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加强对分管和联系科(室)所的督促指导。各科(室)和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框定责任,常态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深化巡察成果应用,确保巡察整改常态长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整改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状态,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使问题得到根治、不出现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实效性、长效性。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动履职担当,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_”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如下。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各项监管任务,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案件,加快形成知法用法、依法监管和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组织实施(一)实施主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_”专项执法行动,并适时开展督导;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领域、地方储备粮、除中央储备粮和周转储备以外的其他中央事权粮食、原粮质量卫生以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各垂直管理局(以下简称“垂管局”)负责辖区内中央储备粮、周转储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二)实施范围。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三、工作任务(一)梳理问题清单。要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20_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信访等渠道反映的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辖区内多发易发问题和企业,特别是对影响区域粮食安全、种粮农民获得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关注,建立快速执法通道,依法依规依职责进行严肃查处。(二)明确执法重点。1.收购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二是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三是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四是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2.储存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二是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3.销售出库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二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4.运输环节。重点关注: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运输工具的行为。5.政策性粮食经营方面。重点关注:一是虚报粮食收储数量。二是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三是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四是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五是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六是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七是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八是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九是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6.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方面。重点关注: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行为。(三)严查涉粮案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强化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送达与执行、结案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对辖区内重大涉粮案件,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全力以赴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保障力度,配齐配全执法人员、设备以及必要的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确保重大案件查处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影响国家或者区域粮食安全、性质恶劣的重大涉粮案件,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视情提级管辖,组织力量直接查办。(四)依规处罚追责。对查实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粮食经营者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粮食和储备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对粮食和储备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由上级粮食和储备部门通过相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五)发挥警示作用。要加大对重大涉粮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选择通报一批辖区内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预警教育作用,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坚持用身边的案件教育粮食经营者,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切实让粮食经营者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违法违规之念。在严厉惩治的同时,要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粮食经营者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四、实施阶段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_年6月至12月底。分4个阶段。(一)部署启动。20_年6月上旬前,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对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宣贯、解读;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具体实施。20_年6月中旬至20_年11月底,各地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20_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等,开展专项行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适时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导。(三)总结验收。20_年12月上旬前,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完成本辖区专项行动的总结验收,汇总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四)成果展示。20_年12月下旬前,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完成专项行动情况汇总,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一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展示行动成果。期间,各地可视情况,开展典型案件通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和关键领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好专项行动,确保执法成效。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形势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省级联络员名单格式见附件4,6月14日前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局)。联络员应按要求定期调度专项行动成效,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二)完善执法机制。要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能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推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特别是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之间要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处、依法公开;强化粮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违纪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三)创新执法方法。要结合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新形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要求,立足职能,在工作手段、资源整合、平台搭建等方面加强创新,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大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用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发挥随机检查震慑作用。大力推行信用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和企业要加大关注和抽查力度,对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探索实施联合惩戒。(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将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与专项行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回应专项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持续释放“大国粮仓”强监管信号。(五)锻炼执法队伍。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讲政治、业务强、敢担当的人才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氛围。通过专项行动,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的执法队伍。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三篇

按照省、市xxx《关于印发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粮食行业的特点和经营工作实际,县局决定,从11月初开始到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结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集中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粮食监管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

重点环节,是指粮食购销、储存和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重点单位,是指储备粮承储企业,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批发市场以及纳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整治。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粮食收购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检查他们是否按期审核换证,并引导他们积极入市收购。二是检查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斤少两等坑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从现在开始,对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全面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强粮食的入库出库检验,包括最低收购价移库粮食质量索证和检验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规范粮食经营的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

(二)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按照市xxx转发国家、省xxx《关于开展2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库存检查的企业,库存粮食的自查率要达到100%,县xxx复查率要达到50%以上。对省级储备粮要一如既往地做好品质年检,严格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规定严格抽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清责任要求立即整改。二是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储粮药剂使用规程,进一步规范储粮药剂的管理,建立储粮药剂的购买,使用备案制度,严禁滥用,超量使用储粮药剂。四是要加强高水分粮食的收储和运输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专项整治

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作为本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军粮供应单位要对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全过程进行全面自查,逐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这次质量检查要对军供粮油,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下柜,严禁出售,确保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率达到100%。

(四)粮食出库销售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加快建立,完善粮食经营,转化用粮企业经营台帐和质量档案制度及对粮油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的报送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到今年底,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者建立经营台帐,质量档案建立和报表报送率要达到100%。这项工作将是粮食经营者在年内粮食行业中参评“放心粮店”、“放心粮油流通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是强化粮食销售出库的质量检验,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出库检验率要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放心粮油”活动,加强成品粮的进货监管,促进粮食经营者增强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促使他们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进一步推动“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让广大消费者购买和食用安全放心的粮油。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省、市xxx的统一部署展开,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达贵禄局长担任组长,张永宏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督检查股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股。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加强督察,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采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方法,对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责任心较差,粮食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履行义务的经营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上述问题比较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发生恶性事件,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取消其粮食经营资格。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食安、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国家、省、市xxx和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群策群力,积极做好整治工作。

(六)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建立粮食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包括粮食质量追溯制度,不合格粮油产品退市召回制度,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以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规范和促进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要高度重视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工作,为粮食卫生监管奠定基础。切实做到科学取样,准确检验,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发布和使用调查结果数据。对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要及时报请政府批准就地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限定用做工业用途。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将取得的成效、发现的好典型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揭露和曝光。从而提升诚信单位的知名度和其经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提高对不履行义务、不经营合格产品、不诚实守信、行业自律意识不强的粮食经营单位的“失信度”,让其自行退出市场。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同时加强监管对象履行义务的宣传,在我县粮食行业中形成讲质量、抓质量、保质量的良好氛围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四篇

按照省、市xxx《关于印发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粮食行业的特点和经营工作实际,县局决定,从11月初开始到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结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集中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粮食监管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

重点环节,是指粮食购销、储存和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重点单位,是指储备粮承储企业,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批发市场以及纳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整治。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粮食收购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检查他们是否按期审核换证,并引导他们积极入市收购。二是检查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斤少两等坑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从现在开始,对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全面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强粮食的入库出库检验,包括最低收购价移库粮食质量索证和检验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规范粮食经营的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

(二)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按照市xxx转发国家、省xxx《关于开展2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库存检查的企业,库存粮食的自查率要达到100%,县xxx复查率要达到50%以上。对省级储备粮要一如既往地做好品质年检,严格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规定严格抽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清责任要求立即整改。二是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储粮药剂使用规程,进一步规范储粮药剂的管理,建立储粮药剂的购买,使用备案制度,严禁滥用,超量使用储粮药剂。四是要加强高水分粮食的收储和运输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专项整治

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作为本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军粮供应单位要对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全过程进行全面自查,逐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这次质量检查要对军供粮油,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下柜,严禁出售,确保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率达到100%。

(四)粮食出库销售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加快建立,完善粮食经营,转化用粮企业经营台帐和质量档案制度及对粮油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的报送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到今年底,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者建立经营台帐,质量档案建立和报表报送率要达到100%。这项工作将是粮食经营者在年内粮食行业中参评“放心粮店”、“放心粮油流通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是强化粮食销售出库的质量检验,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出库检验率要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放心粮油”活动,加强成品粮的进货监管,促进粮食经营者增强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促使他们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进一步推动“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让广大消费者购买和食用安全放心的粮油。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省、市xxx的统一部署展开,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达贵禄局长担任组长,张永宏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督检查股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股。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加强督察,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采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方法,对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责任心较差,粮食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履行义务的经营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上述问题比较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发生恶性事件,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取消其粮食经营资格。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食安、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国家、省、市xxx和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群策群力,积极做好整治工作。

(六)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建立粮食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包括粮食质量追溯制度,不合格粮油产品退市召回制度,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以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规范和促进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要高度重视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工作,为粮食卫生监管奠定基础。切实做到科学取样,准确检验,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和使用调查结果数据。对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要及时报请政府批准就地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限定用做工业用途。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将取得的成效、发现的好典型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揭露和曝光。从而提升诚信单位的知名度和其经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提高对不履行义务、不经营合格产品、不诚实守信、行业自律意识不强的粮食经营单位的“失信度”,让其自行退出市场。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同时加强监管对象履行义务的宣传,在我县粮食行业中形成讲质量、抓质量、保质量的良好氛围。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五篇

为全面加强秋粮收购期间粮食市场监管,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粮食收购者拖欠农民售粮款“打白条”现象,维护良好收购秩序,保护售粮农民利益,深入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局《关于印发〈20_年全省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粮执法〔20_〕)85号)要求,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_年全省秋粮收购‘打白条’现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为新契机,坚决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法定监管职责,深入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_”专项执法行动和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从严采取监管举措,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拖欠农民售粮款行为,坚决整治“打白条”现象,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售粮农民利益。

二、检查对象

全省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其中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20_年3月底结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方式,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要检查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政策宣传情况。重点检查市(地)、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省里《关于做好20_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20_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宣传提纲》要求,组织开展了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工作,将“谁收粮谁付款,谁售粮谁得钱”的原则和收储企业必须向售粮人及时支付粮款,不得“打白条”等政策宣传到位。二要检查中储粮各直属企业粮款支付情况。重点检查中储粮各直属企业是否对外公布粮款支付部门电话并确保收购期间接听畅通,以便于售粮人查对核实粮款到账情况。对确因工作或技术原因造成粮款汇兑支付延误的,中储粮直属企业是否及时作出情况说明,是否明确延期支付时限,是否主动告知辖区内各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和售粮人。三要检查各类粮食收购者特别是地方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收购资金筹措情况。重点检查收购企业是否筹集了足够的收购资金,能否保证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四要检查各类粮食收购者售粮款给付情况。通过各类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相关票据与支付售粮款金额的比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打白条”问题。通过走访售粮农户,询问了解是否存在“打白条”或将售粮款转为借款等变相“打白条”问题。严格排查、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高息”骗用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建立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秋粮收购期间,各市(地)、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打白条”举报热线电话,在粮食企业醒目位置公开公示,主动征集“打白条”问题线索。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我省粮食产量大、购销量大,“打白条”问题多发频发,据近期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平台“12325”热线受理转办情况,问题线索中涉及“打白条”问题比重较大,形势比较严峻,监管任务繁重艰巨。各市(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售粮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强化监管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实际举措,严肃认真组织开展“打白条”现象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落实责任。各市(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压实落靠粮食购销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明确相关领导和内设机构、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全面逐级压实责任链条,安排专人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线索,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当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督促具体收储企业向售粮人及时支付粮款,不得“打白条”;引导农民按照“一手钱一手粮”的原则,向企业或经纪人售粮。对查处的相关问题,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打白条”现象专项整治工作是全省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工作总结及问题清单一并报送省xxx执法督查处。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六篇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的通知》(闽粮办仓〔20_〕69号)要求,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于20_年1月至2月组织开展了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检查情况

(二)在售粮油产品监测情况。全省共抽取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样品共222份,其中大米样品125份、小麦粉54份、食用植物油43份。检测项目:除监测国家标准规定质量指标外,大米加测镉,小麦粉加测过氧化苯甲酰,食用植物油加测黄曲霉毒素B1。经检测,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合格率均为100%。

从检查情况看,粮食加工企业特别是粮食骨干加工企业均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索票索证制度不断完善;部分地市还主动增加原粮、成品粮油质量抽检频次。

二、各地工作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布置,较好地完成了检查任务。

三、存在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省粮源较复杂,特别是粮食经营企业直接向农户收购的粮食,没有质检报告,时常有水分偏高和杂质现象;二是我省粮食行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少,质量管理水平普遍较弱,出入库产品质量管理档案存在记录不及时、不够规范,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三是市、县粮食质量监管专项经费不足,影响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粮食质量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抓好落实整改。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七篇

近期,根据兴平市纪委、咸阳市市场xxx安排部署,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全面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二是组织对马嵬、庄头、南位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垄断,以及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现象。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69次。

下一步,兴平市场xxx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展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同时把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促进我市粮食市场健康、合规、有序运行。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八篇

致:全体员工

由:恒朗国际企业行政部

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x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20xx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

所犯过失: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2、PO120xx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给予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凡、裁床何锦成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恒朗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东城恒亮服装厂

东莞市恒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部

签发: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九篇

认真落实市市场xxx《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价字【20_】100号)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更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区市场xxx决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确保我区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二、整治主要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对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一经查实,从严处置,绝不姑息。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标准化室牵头,各所配合)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执法大队牵头,各所配合)

(三)检查步骤

1.摸排阶段(20_年9月底)。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摸排,摸清底数,为下步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摸排底数于9月底前报送区局。

2.检查阶段(20_年10月至20_年1月)。专项检查开展以后,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检查内容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多渠道收集违规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3.整改阶段(20_年2月至20_年4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问题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整改情况不定期回查,直至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要根据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好下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

4.总结巩固阶段(20_年5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检查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重点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巩固好执法监管工作成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整治工作要求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十篇

一年来,在xx委、xx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及一方粮食生产安全为总揽,以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以城乡同建同治为契机,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标本兼治原则,认真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促进了全xx粮食事业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综治工作领导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调整专门班子。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李力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小平为第二责任人,综治专干马吉林为第三责任人,张世群、向兴胜、姚绍德、何荣、张凉花、易湘军、谭子明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部署、督促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xx粮食行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在制定《xxxxx机关管理办法》、《全xx粮食应急工作预案》、《粮食部门消防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xxxxx群团组织和平安志愿者参与协同社会管理创新办法》、《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机关大院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办法》、《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并认真修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三是实行联动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行发科、调控科等科室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实行目标管理。与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院内房屋(门面)承租户分别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责任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按季考核、年终验收。并相应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民情登记卡等。

二、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创新载体

(一)以城乡同建同治为契机,优化综治环境。一是狠抓院内环境卫生整治。对院内卫生划分责任片区,签订责任状,要求从细处、暗处、隐敝处着手,消除死角死面,进行彻底长效的大扫除。二是积极抓好扶贫和社区共建工作。在对口扶贫村吉首市排吼乡排沙村,积极争取城乡同规划、设施同建设、卫生同保洁、事务同管理。结合村中实际,制定两年期扶贫规划,积极争取到5个项目。在基础设施上投入286多万元用于国土整治;投入12万元用于河道清淤整治;投入15元用于产业道路硬化;投入5万元用于人饮工程;投入8万元用于养殖、种植业开发。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送爱心活动,共计财物14000余元。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帮扶创建中,累计投入2万多元,用于凤凰县林峰乡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促进安全生产乡镇帮扶创建工作开展。在社区共建上,投入2万余元,用于和谐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入2万元用于石家冲污水沟改造。三是以同建同治为目标,把综治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度化。以辖区为重点,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xxx辖区秩序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力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艳萍及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小平任副组长,张世群、张凉花、易湘军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何荣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整治工作职责。大院坪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由局办公室布置,安排专人负责(门卫每天清扫)。宾馆、出租门面由服务中心管理,局办公室协助搞好宾馆、出租门面的环境卫生、水电安全等工作。老年活动中心及阅览室的整治工作由老干科安排。其它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同时对特殊群体、重点对象和门面明确责任,工作制度化。

三、进一步开展创建,确保平安

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现”的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创建平安,开创了平安和谐局面。

(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加强纪律学习。对三个规定、八条规定、省八条禁令等有关作风建设和纪律要求上的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并写出心得体会。二是加大对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制约和监督。突出抓好在项目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和主要领导、重点科室的监督。全面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粮食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五要五不要”收购准则,同时结合全xx粮食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湘西xxxxx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湘西xxxxx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湘西xxxxx工作人员‘十不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推行无纸化学法普法。增强普法水平,提高执法能力。

(二)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根据xx委xx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在联系凤凰县林峰乡的平安创建中,做了积极有益的工作。同时,在全xx范围内,认真开展示范仓、先进库、放心粮油示范店、应急加工示范点、业务标兵、先进集体等创建活动;在联系点,开展“文明家庭”、“科技示范户”、“致富能手”等评比活动;在局机关开展“五好家庭”、先进个人、先进科室等评选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组织成立专门的治安巡逻队,平时值班值勤。安排3名专门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突出抓好节假日特防期值守应急维稳工作。完成消防器材更新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功效;投入3万余元用于院内监控设备安装,实现院内24小时全程监控;两会期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等节假日前夕、洪涝时期等特殊阶段,以文件形式,对特护期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和值守应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专抓领导和专门值守人员,确保特别防护期内行业平安稳定。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组织了5次安全生产检查和清仓查库检查,对院内和出租门面的消防、水电安全与下属单位储粮的重点安全部位实行定期检查,督促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设施的到位,确保了全xx粮食安全。

(五)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认真搞好信息收集、整理与上报,做好各项资料登记,同时,综治专干及时与街道、社区、辖区派出所搞好工作衔接,促进了工作落实,全年没有发生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及其它责任事件,促进了机关的平安与和谐。

在各级综治委的指导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局综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积极稳妥地抓好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和轮换工作,确保收购的粮食储备安全、质量良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军供粮油质量管理,全xx落实应急加工点9个、应急供应点10个。扎实推进依法管粮,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和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工作。全xx共上报危仓老库建设项目9个,其中新建仓库项目5个,仓库维修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预计达万元。落实优质稻定单面积5万亩,积极为涉粮企业申报贴息贷款等提供服务,xx粮食质量检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粮食质量监测空白地区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做好综治工作就是给全xx粮食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作为政府的经济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更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局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完成综治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xxx辖区稳定我xx粮食平安。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十一篇

按照xxx《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粮食行业的特点和质量工作实际,国家xxx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国粮食质量工作的整体水平。

重点环节,是指粮食购销、储存和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重点单位,是指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托市收购企业、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企业、粮食批发市场以及纳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各种所有制的粮食经营企业。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粮食经营者具备必要的收购条件。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要按规定进行定期审核。二是检查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相关政策的情况,检查托市收购企业执行质价政策的情况,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坑害农民的行为。三是从现在开始,对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要以省为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全面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强粮食的入库出库检验,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规范粮食经营的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

(二)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国家xxx关于开展20*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53号)、《国家xxx关于开展中央储备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49号)和《国家xxx关于开展地方储备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93号)要求,纳入库存检查范围的企业对所有库存粮食的自查率要达到100%,省级粮食部门组织的复查要达到10%以上。在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要切实加强库存粮食质量检查,特别是对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检查,对中央储备粮质量抽检率达到储存库点的25%,地方储备粮质量抽检率达到库存总量的15%。要周密部署,合理布点,科学取样,准确检验,严格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规定做出客观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清责任,立即整改。要加强对储粮药剂残留和真菌毒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储粮药剂使用,建立储粮药剂使用备案制度。加强对高水分粮食的收储和运输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安全整治

要把军供粮、水库移民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作为本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军供粮更是重中之重。对所有政策性供应粮食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逐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严格实行政策性粮食的供应准入制度,实行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和原料及产品的强制检验制度,加强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就地整改。对军供站(点)供应的粮油食品,都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下柜,严禁出售。到今年底,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四)粮食出库销售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加快建立、完善粮食经营、转化用粮企业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制度,各级粮食部门和单位要对企业建立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到今年底,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企业建立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比例要达到100%。强化粮食销售出库的质量检验,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出库检验出证率达到100%。加强粮食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质量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要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加强成品粮进货监管,确保城市粮食消费安全可靠。要深入开展“放心粮油”活动,促进粮食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促使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生产、加工和销售质量卫生安全的粮油产品,进一步推动“放心粮油”产品进社区、进农村、进批发市场,让广大消费者购买和食用安全放心的粮油。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国家xxx统一领导,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抓。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市、县xxx和粮食企业。要尽快落实专项整治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由领导同志带队,深入一线加强督察。对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对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xxx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

要密切与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群策群力,积极做好整治工作。

(三)完善制度,标本兼治

建立粮食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包括粮食质量追溯制度,不合格粮油产品召回制度,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以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规范和促进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抓紧制修订急需的粮食产品及检测技术国家标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要高度重视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工作,为粮食卫生监管奠定基础。按照《国家xxx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124号)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做到科学取样,准确检验,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发布和使用调查结果数据。对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就地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限定用作工业用途。到今年底,全面掌握全国所有省份主要产粮县的原粮卫生情况,对收购环节稻谷、小麦和玉米三大粮食品种的卫生状况作出整体评价,确保从源头上把住原粮卫生安全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十二篇

一、背景依据

根据《梧州市市场xxx办公室关于印发20_年梧州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梧市监办发〔20_〕93号)精神,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经营行为,查处价格、垄断、计量、食品质量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保证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三、工作机构

成立苍梧县市场xxx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苍梧县市场xxx领导和苍梧县市场xxx有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检查组。

四、工作任务

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20_年1月以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

五、主要内容

(一)时间安排。20_年10月至20_年1月。

(二)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

按规定时间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粮食收储、库存、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3.计量违法行为。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及粮库在用的非自动衡器、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登记造册,是否经检定合格后使用,是否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是否存在破坏非自动衡器准确性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4.食品质量违法行为。以大米为重点检查品种,以生产加工、流通经营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是否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和原料米,农贸市场经营者是否销售陈化变质大米。强化监督抽检,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米依法查处。

5.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

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3.精准把握政策,加强舆论引导。

4.注重信息报送,及时反馈情况。

粮食低价处理的通知范文 第十三篇

粮食的商品属性,关乎数亿粮农的收入问题;粮食的社会属性、政治属性,关乎国家的粮食安全。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粮食安全问题,对农民的福祉乃至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目标背离”难题

今年7月2日,xxx总理主持召开xxx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会议特别强调,要使粮食自给率稳定在95%以上,20_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20_年达到1*00亿斤以上。2892156

“粮食为万物之首,粮价为百价之基”。在当前国际粮价大幅上涨的背景之下,xxx出台的这个纲要和规划,不仅非常及时,而且意义重大,它又一次表明了中央对粮食这种“特殊商品”生产的高度重视。

与中央的鲜明态度相比,地方上的某些干部并没有将粮食生产摆在突出的位置上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到长三角地区采访,听到了一些干部抱怨,现在工作压力最大的是招商引资,可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把项目招来了,又常常无地可供,叫他们左右为难:“这岂不成了既想让马儿跑得好,又不想让马儿吃草?”既然上边如此重视工业化、城市化,那么就应该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言下之意,呼之欲出。

“粮食安全是国家的事,财政收入、本地发展才是地方政府考虑的事”。在一些地方忽视粮食生产的事实背后,这样的认识并非特例。在他们的眼中,政绩和财富才是他们追逐的重点甚至惟一目标。只有招商引资,只有工业化、城市化才是重中之重,而效益较低的农业只有“让路”的份,则屡屡成为顺理成章的选择。

本刊记者在凤阳县小岗村了解到,在近年农村种植结构调整中,该村1800亩耕地中,有600多亩进行了经营权流转,全部进行葡萄和双孢菇种植。据村民预计,因为减粮增收,短期内该村将有50%的粮田转向非粮生产。

苏皖等省的多个产粮大县领导说,“小岗压粮”现象是市场价格机制对粮食生产“逆向指导”的结果。小岗现象在中西部地区的产粮大县中可能会蔓延开来。这背后的原因在于:国家、县乡基层政府、农户在粮食生产上存在明显的“目标背离”。国家目标在于确保粮食安全;县政府的目标在于“强县富民”,这与发展粮食形成现实冲突;农户目标在于增加收入。如何破解“目标背离”、保持方向上的同一性?是当前粮食生产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传统粮区的“底线”之忧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但仍阻挡不住“世界工厂”的无限扩张。伴随着推土机轰隆隆的声响,大片大片的粮田湮灭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据统计,最近5年间我国耕地减少近1亿亩。难怪连江南一些号称鱼米之乡的地方也不得不外购粮食。至于“风景旧曾谙”的梦里江南——清清的河水,黄黄的稻穗,田田的荷叶,嫩嫩的菱藕,早就开始一点点褪化、消失。对晚辈来说,“稻花香里说丰年”的意境,只能诵读而不能亲见了。

安徽省民盟委员王光宇完成的一项耕地现状研究发现,自1978年以来,安徽省耕地面积呈连续减少的态势,27年间耕地面积共减少360千公顷,年均减少千公顷,相当每年消失一个小县的耕地。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提出人均耕地占有量临界线为公顷,安徽省目前有1/3以上的地区低于这一保障线。

最近本刊记者走访了安徽芜湖、阜阳、六安和江苏东海等粮产区,基层干部、农民说,眼下出现多种“新剪刀差”共同制约粮食生产的局面,是多年罕见的,对粮食生产的负面作用不容低估。尤其是种粮收益与成本“两个增速”间的剪刀差叫人担心。芜湖县xxx的调查显示,当地小麦市场收购价较上年增幅,而生产成本投入亩均增幅,高于价格增幅个百分点,从而导致小麦亩均效益较上年猛降。中西部传统粮区能否稳定粮食生产的“底线”,是件值得警惕的大事。

站在国家的层面考虑问题,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解决吃饭问题只能立足于自给,不可能寄希望于外采,因此,粮食安全以及农业自身的现代化,与工业化、城市化有着同样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也正因为如此,中央才对“三农”的地位作出了如此之高的评价:“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

廓清误区凝聚共识

作为一个传统农业社会的国度,在向现代化国家转型的过程,工业化与城市化是绕不过的两道坎。各级官员把工业化、城市化当作驱贫致富、后来居上的“终南捷径”和“不二法门”,当然有其自身的逻辑。但如何处理粮食安全与工业化、城市化的关系,确实是摆在决策层面前的一道难题。

有观察家指出,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就可以被忽略甚至可有可无。农业与工业、城市的关系,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是“主子”与“奴仆”的关系,更非继续让农业无限度地“让路、服务”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不少干部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表现出一种盲目的乐观情绪,认为中国的粮食问题早已过关,“粮荒”是很久远的事,是别人的事。从国际经验观察,日本政府宁愿让农田抛荒,给农民补贴,也不愿将土地挪作他用。其“藏粮于土”的策略,在于对困难时期迅速恢复种植能力的预谋。而韩国则专门设立了水稻节,以示对农业的重视。最近粮荒在世界一些地方的蔓延,令人警醒。

还有干部认为:“可以让中西部地区多搞农业,让东部地区多搞工业,打造‘世界工厂’,这样就实现了合理布局。”受访专家指出,长三角是粮食的主产地,这是由1200毫米的年降水量决定的,这样优良的自然条件,到中西部地区是花多少钱都难以买到的。不仅如此,稻作农业为主,渔猎蚕桑为辅的文明,是适合长三角湿地生态系统的,如果坚持减少稻田,长期看来,地面的沉降,城市热岛效应的增强,饮用水的变质将是难以避免的。

事实上,发展好现代农业,也是广大农民实现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虽然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之一,但对大多数农民而言,目前的主要收入还是来源于农业,可以说农业既关乎国家的粮食安全,又关乎农民的饭碗,忽视不得。

要把农业真正摆到“基础”的位置,最根本的是要让每个官员克服狭隘的地方思维,从国家利益的角度,认真思量粮食安全的问题。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形成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落实粮食生产的行政首长负责制。

总理说:“我国是人口大国,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牢牢把握解决粮食问题的主动权,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这应成为全体干部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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