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莲山的导游词(精)(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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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10 10:52:0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山东五莲山的导游词(精)一

现在我们来到的这个道观是崂山的太清宫,它是崂山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一处道观,建于西汉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距今已有2140多年历史。

太清宫的创始人是江西人张廉夫,他因做官不顺,弃官修道,在此修建了一所茅庵,供奉三官,取名“三官庙”。到了唐朝末年,道士李哲玄又扩建庙宇供奉三皇,取名“三皇殿”。宋朝时期,道士刘若拙又自修了一所茅庵供奉老子神像。刘若拙武艺高强,宋太祖听说他修道高深,于公元960年(建隆元年)召其入京,想把他留在宫中,刘若拙坚决要求回崂山,宋太祖就赦封他为“华盖真人”,由此给他巨款,敕建“上苑”和上清宫,重修太清宫。太清宫是刘若拙的别院。从此,太清宫就基本形成了今天的规模。太清宫主要有“三官殿”、“三清殿”、“三皇殿”等多间建筑。

[太清牌坊]

这里是太清宫牌坊,1997年太清宫出资修建,高8米,宽16米,由底座、立柱、额枋、字板四部分组成,为四柱三门式。牌坊又称牌楼,是中国特有的门洞式建筑,虽然它只是中国古建筑中的“小品”,但其古老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极为丰富的人文内涵使其被公认为是中华文化的象征,加上它具有强烈的装饰、衬托、气氛渲染的风格,自然被广泛地应用到寺观庙宇的建筑中来,起到了标识引导、空间分界、装饰美化、纪念颂扬的作用。

太清石坊阳面“崂山太清宫”五字为中国宗教局闵志庭道长题写;阴面“阆苑圣德”为本观现任道长刘怀远所题。“阆”字意为“空旷”,庄子外物曾记“胞有重阆,心有天游”,意指心胸宽阔;“苑”指花园,“阆苑”则指具有“阆风的花园”,古指仙人所居之境;唐李商隐《李羲山诗集》中有“阆苑有书多附鹤,女墙无处不(妻)鸾”。“阆苑圣德”是指具备高尚品行的仙人居住之处。

[正门→钟楼→鼓楼→元辰阁→元君阁]

我们现在来到了太清宫的正门,大门比以前更加宽敞大方。这个门是20_年4月完工,五月一日正式开放。大门为重檐庑殿顶建筑,也称“山门”,这一名称还保留着当初道众聚于山林隐修的痕迹。来到宫观,仙、俗相分的标志就是宫观的山门,按照道教的说法,跨过山门,就意味着踏进了仙界,与立于山门殿外眺望已是天壤之别、仙俗之别。

进入大门,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右手的钟楼和左手的鼓楼。俗话说,“晨钟暮鼓”。钟鼓是为了给道士们一种严整的时间观念,提醒他们勤学苦修,不要偷懒。

钟鼓楼后有两座高大雄伟的建筑,这是新建成的“元辰阁”和“元君阁”。

元辰阁供奉的是斗母元君,斗母又称斗老,斗母是道教星宿神中的北斗众星之母,是掌管天文星象的女神,也就是掌管农业节令的神。

两旁有六十甲子,道教信奉六十位星宿神。每位神名都是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循环相配而得。元辰殿内供奉的六十甲子神象,文武兼备,喜怒各异,或持枪剑,或抱琴执笏,各显神通,轮流管理人间一年祸福,被尊为值年太岁。

元君阁供奉的是碧霞元君。碧霞元君,全称是天仙圣母碧霞元君。碧霞元君在北方尤其华北最受崇拜,因为她的“老家”在山东泰山。

碧霞元君,又叫“泰山玉女”,按道家之说,男子得仙称“真人”,女子得仙称“元君”。泰山玉女,上通乾象,降临下土,坤道成女,故名“天仙玉女”,又因神女身穿碧衣红裙,所以全称为“天仙玉女碧霞元君”。

碧霞元君的右边是送子娘娘,古代人们认为生儿育女是送子娘娘恩赐的,她能保护子孙后代平安成长。左边是眼光娘娘,传说眼光娘娘能治疗各种疾病,保佑人们眼明心亮、身体健康。

殿内两边供奉的是“八仙”,八仙是最受中国人欢迎的神仙群体之一,但八仙的产生与定型却经历了很长一个过程。今天各位熟知的道教八仙先后见于唐宋文人的记载,但他们凑成一个班子是在元代,而这个班子的定型却是明代的事,并沿用至今,这显示了民间造神的随意性。

山东五莲山的导游词(精)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_____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 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_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 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 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须按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工资;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须按乙方 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 准的300%支付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第1项约定支付工资的或

经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义务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 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50%或100%增发医疗补助费。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六、医疗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乙方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 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

八、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_________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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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导游词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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