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的相关事宜签订车协议:
一、该车为 年 月甲方对该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乙方认可甲方提供的该车相关证件及手续齐全,对该车的现车况认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该车定价人民币 。
四、待该车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该车价款。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双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五、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给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从签订执行该协议之后,该车所有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六、任何乙方微粉机协议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因车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车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协议,具有同本协议同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