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财务管理专业大学生求职信范文简短

实用范文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4-07-12 20:59: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推荐财务管理专业大学生求职信范文简短一

您好!

我是xx师范学院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很荣幸有机会向您呈上我的个人资料。在投身社会之际,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谨向各位领导作一下自我推荐。

美好的大学生活,培养了我科学严谨的工作技能,更造就了我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课堂内外拓展的广博的社会实践、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开阔的视野,使我更了解社会;在不断的学习和工作中养成的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优秀品质,使我深信自己完全可以在岗位上守业、敬业、更能创业!我相信我的能力和知识正是贵单位所需要的,我真诚渴望,我能为单位的明天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我个性开朗活泼,兴趣广泛;思路开阔,办事沉稳;关心集体,责任心强;待人诚恳,工作主动认真,富有敬业精神. 在四年的学习生活中,我很好的掌握了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有余力 的情况下,我阅读了大量专业和课外书籍,并熟悉掌握了各种专业技能。

自荐书不是广告词,不是通行证。但我知道:一个青年人,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完善自己,可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

尊敬的领导,如果我能喜获您的赏识,我一定会尽职尽责地用实际行动向您证明:您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但您的未来,我愿奉献我毕生的心血和汗水!再次致以我最诚挚的谢意!

此致!

敬礼!

求职者: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财务管理专业大学生求职信范文简短二

我中心校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教育局计财科20××年9月22号召开的财务培训会议的相关要求,对我校财务工作认真进行了检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局财务文件,提高认识,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了马街中心校财务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在整改中,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查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

通过查看20××年9月至20××年8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在会计报表中没有问题,在会计账簿中银行日记帐,出纳的现金日记账也没有问题,无需整改。

1、出纳员中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正在学习争取;

2、在会计凭证中没有盖财务公章,财务主管章、报账员章、出纳章及附件章;

3、固定资产报废手续不规范。对全校资产清查上报工作不够细致。整改领导组针对这种情况进行分工协作,分块整改,把所缺的内容整改完整。

总之,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财务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要办好学校,首先要用资金来作后遁。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凤财联发97号文件作标准,努力做好所需的支撑材料,按教育局的要求管理好学校财务。坚持每月对经费的收支由财务审核小组审核后,再进行报账、公示。将财务有关事项等在栏目内公布,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使学校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开支合法、合规、合理,确保学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安全性,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财务管理专业大学生求职信范文简短三

本学期的财务管理专业实训是在大学四年所学的课程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财务管理综合实习资料,使我们系统掌握地回顾了财务管理专业的主要内容,如筹资、投资、营运、分配,同时也掌握了财务管理主要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预测、决策、预算、分析、资金的管理,还有使我们对财务管理专业的学习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从而激发了我们学习财务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的热情。

通过本学期财务管理专业综合实训资料的学习,使我们对财务管理专业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也进一步巩固了我们大学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进入大学四年,学习的专业课程主要有《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分析》、《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税法》、《高级财务会计》等课程,使我对财务管理的专业知识一有了定的认识。在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中发现了许多问题,会计是个讲究经验的职业,工作经验是求职时的优势,但是我对会计工作流程还不是很了解。可是,通过本学期财务管理专业综合实训资料的学习,我基本上对未来所从事会计的工作流程有了全新的认识。

本学期财务管理专业综合实训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十个方面:财务管理目标、预算编制、信用政策、股利政策、项目投资决策、财务预测、资金管理、证券投资、财务分析、财务综合案例分析。本学期财务管理专业实训的内容,主要是采用案例进行研究和学习,在解决案例中面临的各种不同的财务管理问题的同时,培养了我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运用财务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使我们意识到理论和实际结合的重要性,为解决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实际问题的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以后从事相关的工作打下了坚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3、1财务管理的目标

本章的实训内容是财务管理的目标。制定财务管理目标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成功的前提,只有有了明确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工作才有明确的方向。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财务管理目标。

3、1、1财务管理目标的含义

财务管理目标又称理财目标,是指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它决定了着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财务管理目标是一切财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财务管理目标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在财务上的集中和概括,是企业一切理财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3、1、2财务管理目标的优缺点

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务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净现值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相关者权益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的优点:根据经济学原理,利润表示新创造的财富。企业的利润越大,表明企业所创造的财富越多,整个社会的财富也会因此增大。所以,应该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把利润作为评价企业管理当局经营管理业绩的根据。缺点:没有考虑利润的实现时间和资金时间价值。没有考虑风险问题。没有反映创造的利润与投入资本之间的关系。可能导致短期财务决策倾向,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优点:股东投资企业的目标是以获得高额的回报来扩大财富,股东财富最大化是用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来衡量的,它考虑了风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能避免企业追求短期利润的行为。缺点:过于强调的是股东利益,而对企业其他关系主体的利益不够重视。通常只适用于上市公司。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完全准确的反映企业财务管理状况。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优点:企业价值最大化充分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通货膨胀价值对企业资产的影响,克服了企业在追求利润的上的短期行为。用价值代替价格,也克服了过多受外界市场因素的干扰,有效地规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缺点:企业的价值过于理论化,不易操作。对于非上市公司,只能对企业进行专门的评估才能确定其价值,而评估很难做到客观和准确。

净现值最大化优点:净现值最大化充分地考虑了时间价值对资本增值的效果的影响,显然优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缺点:未从根本上克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缺陷,没有反映出利润与投入资本的比例关系。

每股收益最大化的优点:用每股收益概括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把企业利润与股东投入的资本联系起来,克服了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而没有考虑所获利润与投入资本的关系的不足。缺点:未能体现资本投入所面临的风险,没有考虑企业股利方针对股票市价的影响。

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优点: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体现了企业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这一目标本身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目标体系,较好兼顾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体现了前瞻性和现实性的统一。缺点:过于理想化,且无法操作。

3、2预算编制

本章的实训内容是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实训内容是根据财务预算编制的相关内容填制“销售预算”、“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现金预算”、“企业预计收益表”、“企业预计资产负债表”。预算编制这部分的内容和我们这学期学习的管理会计中的知识点紧密相连。

首先,在做销售预算的时候,要注意每季度销售收入的填写方式,因为这会影响

到后面用到此处数据的不同情况。接下来能够保证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的正确性,这几种预算的结果是紧密相连的。在本次实训过程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做现金预算的过程中,要注意制造费用是扣除折旧之后的值,并且根据题目中要求企业规定计划期间的现金最低库存余额为8000元,所以必要的时候需要向银行借款,在还款的时候还要保证在还完款之后还得保持企业的最低库存余额为8000元,适当的还款数额在本章实训中是我们必须要考虑到的。

在我们计算预计收益表的过程中,要注意变动生产成本的计算方法。首先,我们应先计算单位变动成本与预计销售量的乘积。接着完成预计资产负债表。这一个实习占用了我较多时间,对于我来说有一定的难度,但是经过和同学与老师的有效及时沟通,很快解决了本章实训中所遇到的困难。

3、3信用政策

本章实训的内容是信用政策。信用政策的实训内容表面上看起来是属于材料型的,材料很长,但是所给问题很简短,一开始自己觉得这个很简单,从材料中就可以找到答案,但结果还是一点头绪也没有,我想要不把书看看或许可以找到需要的知识点,能给自己一些启迪。

信用政策涉及相关的公式如下: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赊销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维持赊销所需要的资金=应收账款平均余额x变动成本率;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维持赊销所需的资金x资金成本率;信用成本前收益=年赊销额-现金折扣-变动成本;信用成本后收益=信用成本前收益-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损失-收账费用。我带着这些公式慢慢的也便将题目开展下来了。并且知道要制定适合企业自己的政策,过于宽松的政策不一定能给企业带来好的收益。

通过这个实训,使我认识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学,也要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这样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意识到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性。

3、4股利政策

本章的实训内容是股利政策。股利政策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及何时发放股利的方针以及对策。原以为股利政策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结果在实训的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一定的困难。于是我翻开书看了《财务管理》课程的相关知识,来充分分析股利政策的相关知识。

首先,对于材料一,我先求了三个方案的投资报酬率和剩余收益,接着计算在剩余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下所需自有资金数额及预计的外部自有资金需要量。

接着,对于材料二要求对长城公司股利政策作出的分析决策,就需要我分别计算在剩余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下发放的股利及实际可支配的

现金,最后由于这些数据得出了相关的结论。

3、5项目投资决策

本章的实训内容是项目投资决策。本案例需要我们根据问题到材料中找到每一道题目所需要的数据,然后进行相关数据的计算。

首先,要计算第一年至第五年的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接着,求每年的现金净流量。虽然看似简单,但是掌握必要的理论公式以及能够从材料中提取到我们所需要的数据才是解题关键,最终通过查询相关专业知识很快完成了本次实训的过程。

3、6财务预测

本章的实训内容是财务预测。财务预测是根据财务活动的历史资料,考虑现实的要求和条件,对企业未来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作出科学可预计和测算。它是财务管理的环节之一,其主要任务在于:测算各项生产经营方案的经济效益,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预计财务收支的发展变化情况,以确定经营目标,测定各项定额和标准,为编制计划,分解计划指标服务。财务预测环节主要包括明确预测目标,搜集相关资料,建立预测模型,确定财务预测结果等步骤。

预测分析在管理活动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本案例需要运用了管理会计中学到的高低法、资金预测模型等,于是把相关的知识点进行了总的复习。

这一案例的题目设计一下的公式:债券成本等于债券发行总额x票面利率x(1-所得税率)除以债券发行总额x(1-债券筹资费率)。有了足够理论知识,对财务预测相关方面的内容做起来还是得心应手的。

3、7资金管理

本章的实训内容是资金管理。这个案例的实训相对比较简单,因为全部答案都可以从材料中找到。企业账款的收回主要经过以下三个时间段:首先,对应收账款的监控;其次,制定合理的收账程序;最后,确定有效的讨债方法。本案例主要分析了西门子通过sfs进行现金管理,sfs在资本市场上的交易遵循严格的风险控制程序和管理规定,不仅要实行严格的交易避险分离原则,还要根据风险状况配置资本或资源,以保证全球性风险可得到规避。接着,计算出差额每日将流入和流出进行集中分析,最终提高了现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3、8证券投资

本章的实训内容是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又称间接投资,是指经济主体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期获取未来收益的金融投资行为。证券投资在投资活动中占有突出地位,具有流动性强、价值不稳定、交易陈本低的特点。

根据这个案例主要是要掌握固定股利增长贴现模型,分别计算出预计三年中每年每股股利,再算出投资人有求的收益率。最后通过算出的结果算出股票价值之后才能

得出结论。

3、9财务分析

本章的实训内容是财务分析。通过对财务报表、财务指标的分析,看到企业历史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趋势,以找到更好的管理决策方法改进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的发展能力及社会的知名度。

本章的实训内容相对来说综合性很强,最终本案例通过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增增长能力的分析充分反应公司在20xx年和20xx年的经营获利情况。最终的出一个综合性的结论:公司20xx年比20xx年获利能力更强。

3、10财务综合案例分析

本章实训的内容是财务综合案例分析。案例是关于四场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这对我们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它是对财务会计知识的整合,综合反映和全面检验了我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本案例中运用最多的是比率分析,主要是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增长能力。首先,要计算四川长虹20xx—20xx年有关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负债与资本结构、资产结构和收入利润结构指标;接着,对四川长虹20xx—20xx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作出评价。最后,写出财务分析报告。

本学期实训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财务管理专业综合资料的案例进行学习和研究。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是从事财务管理活动的根本指导。

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企业的财务活动包括投资、资金营运、筹资和资金分配等一系列行为。企业资金投放在投资活动、资金运营活动、筹资活动和分配活动中,与企业各方面有着广泛的财务关系。这些财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受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供货商、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实训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通过被学期财务管理专业综合资料的实训,使我们将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起来,不仅让我们对整个会计核算流程有了详细而具体的认识,熟悉了财务管理专业的具体工作对象,也缩短了抽象的课本知识与实际工作的距离。在实训期间,我们对财务管理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运用和对基本技能的训练,有效地提高我们的综合分析能力。

另外,通过本期的财务管理专业实训,使我意识到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为我们以后从事的这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我们所学的专业要求我们必须细心,切忌粗心大意,心浮气躁,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不断加强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经验。

推荐财务管理专业大学生求职信范文简短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 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 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1]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五十条 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第五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四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五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章 财务清算

第六十一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二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 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六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分析指标、绩效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等。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十九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七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荐阅读:

酒店工作心得体会1000字(14篇)

最新商务邀请函的写法及范文商务邀请函范文怎么写(7篇)

关于运动会开幕式主持手稿范本(九篇)

大班社会活动教案(推荐)(6篇)

推荐谈判会议纪要怎么写(二篇)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推荐)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