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年机关值班人员执行细则范本一
为规范公司礼品的接收及赠送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
2 定义
礼品:外部单位或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予我公司个人或部门的物品,我公司因工作需要赠予外部单位或个人的物品。
3 管理职责
3.1 经理室是公司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a) 对各部门接收的礼品进行登记、分配、处理等;
b) 监督公司各部门礼品的接收及上缴情况;
c) 对各部门购买的对外赠送礼品进行登记、保存。
3.2 经理室秘书负责公司对外赠送礼品的采购。
3.3 各部门负责将各自因工作关系而接收的礼品缴于经理室,负责本部门对外赠送礼品的采购申报。
4 管理内容
4.1 接收礼品的管理
4.1.1 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接收业务关联单位的非法酬金或礼品。对于业务关联单位给予的酬金或礼品无法推辞时,接收人一律自收受之日(出差人员回公司)起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公司经理室,并在qg/hx19.05表1《礼品收受、处理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4.1.2 对于应登记上缴的礼品、礼金,相关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上缴或不
如实登记上缴,责令退回收受礼品、礼金外,经理室将视情节给予负激励100~1000元,并通报批评,严重者可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3 公司礼品由经理室统一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礼品名称、数量、来源、接收日期、接收部门、处理方式、处理人等,并对礼品实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登记。
4.1.4 对于各部门上缴的礼品,如果是实物(饰品、食品等),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室直接进行处理;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由经理室提交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处理;如果礼品是现金或相当于现金的礼券等,则交由财务部处理。
4.2 外送礼品的管理
4.2.1 礼品购买
4.2.1.1 常规礼品指如烟、酒、铜工艺品、茶叶等。常规礼品购买:当礼品需要增补时,由经理室秘书填写qg/hx19.05表2《工作联系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由经办人负责采购。经理秘书负责对礼品验收,填写qg/hx16.06表1《入库单》入库并加入存货分类账。
4.2.1.2 非常规礼品(常规礼品之外的礼品)购买:由相关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经理室秘书购买(特殊情况下,各部门需自行购买礼品的,也需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交经理室统一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保存。
4.2.2 各部门在领用礼品时应出具相应的联系单,单次领取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下,部门主管审核,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可直接领取;单次领取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需主管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
4.2.3 礼品领取时,需填写领料单,经理室秘书应如数登记,并注明领用人、领用批准人及其他相关内容。
4.2.4 各部门领取的礼品发生结余时,应及时退回经理室,由经理室重新进行登记保存。
4.3 经理室需定期对礼品进行清点核查,确保礼品帐物一致。
4.4 经理室秘书每月月末对本月礼品领用填报各部门礼品费用汇总表,报财务部审核。
5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经理室组织检查及考核
6 本规定自20xx年04月01日起实施。
20_年机关值班人员执行细则范本二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值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
三、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四、增强安全责任,保守秘密。
五、遇特殊情况需换班,要请示办公室同意,无故不到岗者,罚款100元,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
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在交班前做好值班值宿记录,未做值班、值宿记录的按脱岗处理。
七、值班值宿人员,每天都要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八、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物品带进办公楼内。
九、机关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将公物带出办公楼时,要由分局领导批准。
十、值班值宿期间,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
20_年机关值班人员执行细则范本三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三十四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20_年机关值班人员执行细则范本四
1、各科在节假日务必安排人员值班。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法定节日值班人员表报院办公室,以便全院统一排班。
2、各科负责人,负责落实并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及设备,保证节假日中使用。
3、节假日前,院部组织有关科室对全院各科室的值班安排及急症抢救准备进行一次检查。
4、各级值班人员均应精力集中,不能分心,不干私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各级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因特殊状况务必换班者,经院长同意批准,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6、进修人员节假日期间,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安排单独值班。
7、各级值班人员,应患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节
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急症抢救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各级值班人员应服从院总值班的工作调度。
值班管理制度内容篇21、当天晚上18点至次日8:00点,值班经理不定时查岗,各部夜班期间有需要解决的事项,及时报当日值班经理。
2、忠于职守,在值班时对酒店的各营业场所进行巡视检查,积极认真、迅速准确地处理各种问题,在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总经理。
3、值班经理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禁止饮用含酒精类饮料,也不要因工作外的事接待亲朋好友;否则扣20-50分。
4、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店外出时,需经上级批准;否则扣50分。
5、值班经理必须按值班顺序值班,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他人调班的须在值班前落实并告知总经理;否则双方扣20分。
6、值班经理在巡视各个区域时,带上值班日记本让各岗位员工在该本上签字,以示巡视过这些区域。(凌晨0-2点间至少巡视记录1次,按指纹1次,否则按考勤制度处理)
7、巡视检查。对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设施设备情况,如各楼层、厨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总服务台、前门外、院内及餐厅包房等加强巡视检查,会同保安人员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8、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必须按要求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各部门按酒店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及节能降耗情况(按时开关灯及其它设备),对不规范的服务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当班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改进,并将这些问题或现象记录在值班本上。
9、值班经理须协助各部门当班管理人员处理重大投诉事件,对涉及权限金额以内的免赔,罚款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值班本上。
10、值班期间酒店出现的问题值班经理负主要责任。
11、值班经理房指定为维修房,当房间入住75间以上时,当日不再开经理房,经理在当晚22:00以后方可领取钥匙,次日9时前必须退房。
12、不按要求或未尽职责的处罚20分以上。
值班管理制度内容篇3第一条:值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且穿戴整齐。
第二条: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值班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搬动,如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三条:不得私自改装值班室内电路、开关、插孔,严禁在室内使用煤气炉、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等。
第四条:当有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时,须礼貌接待,同时做好登记手续,拒绝登记的严禁放入。
第五条:须时刻关注负责区域情况,保证公共财产安全,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请求协助处理。因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让其他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的,按行政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保证负责区域的整洁、卫生,大门口严禁任何人摆放和放置物品,严禁乱涂乱画。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
第八条:值班人员在收到信件、包裹时,须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九条:厂区内严禁儿童进入。家人探视时,严禁儿童进入车间内。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厂内物品出厂,公司员工或务工人员携带物品出厂时,必须开包检查;离职人员出厂时,必须持有办公室开立的《放行条》才能放行;外来货车离厂时,须持有《车辆出厂单》才能放行。因私自放行所造成财物的损失,由值班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上班期间,大门必须关闭,员工不得出入,严禁员工深夜私自外出,晚上22:00关闭公司大门,值班员有权不给放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值班管理制度内容篇4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值班管理制度内容篇5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五、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六、值班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要持续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状况。
九、对值班脱岗、无故不到岗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值班管理制度内容篇6一、值班分值中班和值夜班
1、值中班时间:每日上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2、值夜班时间: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3、值班时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及接待业主(住户)的报修、投诉,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
5、值班时发生的一切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6、如有事不能值班,须事先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顶班,自行调班,也须向办公室告知,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否则,一切职责和后果概由顶班者承担;
7、值班时,应将值班期间处理的问题及未能处理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二、交接班
(一)、接班:接班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员清点值班用品,如:值班记录本、笔、手电筒、被褥等;
2、认真查阅上班值班记录,询问上班工作完成状况;
3、发现异常及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二)、交班: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0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椅子、被褥等)。
1、检查当班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如实填写当班状况;
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说明状况;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一般状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所发生的未能解决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签字。
20_年机关值班人员执行细则范本五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 防护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 人环境。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与值班人员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责任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
2、按时交接班,工作时间不得脱岗,提高警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 告。
3、熟悉本岗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的 隐患向有关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4、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当班不喝酒,工作时间不睡觉,不办私事、 不干私活,不监守自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
5、认真负责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情况要及时准确的向有关单 位和学校领导打电话报警。
6、坚持巡视制度,对楼内的水、电、等重要部位及重要设备要经常进 行检查、巡视。
7、经常检查楼内门窗、玻璃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 长或总务处。
8、值班室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用火状况,发现问题及时 报告并处理。
9、静校后,检查教学楼里有关情况,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报告学校相 关人员,做好遣送工作。
10、夜间按时巡视,检查各教室、办公室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 员进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1、负责楼门附近的卫生及休息日值班期间的1 至3 楼的楼道卫生。
12、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不得由其 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3、接受学校领导的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二、处理
1、坚守岗位,迟到、早退、间却一次扣20 元,漏岗(指一个工作日) 扣50 元。
2,本职责范围有损坏公物的现象若抓住损坏公务者由其赔偿,找不到 下落由所管辖者赔偿。
3、管辖范围内有影响教学,如打架、吸烟等不良行为的要及时制止, 发现不制止者,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解聘直指追究法律责任。
4、值班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值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 的处理。
5、发现校园失窃、非教学时间学生进入校园出事等重大事故,值班有 失值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本人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
值班人:
××××中学
x年x 月x 日
20_年机关值班人员执行细则范本六
重庆银监局机关将于20xx年4月30日起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办公地址及邮编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
邮编:400020
二、信访电话及传真
信访电话、传真号码均保持不变,即:
(传真)
由于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重庆银监局
20xx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