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年结构工程师求职简历通用一
根据市文化局《关于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底、4月初区文体局对辖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通过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以及实地考察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状况作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基本情况
区辖区内设有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共有基层综合文化站8个、社区文化活动室68个,村文化活动室9个。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区按照“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把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实施精品文化社区创建提升公共服务档次。
一是制定下发《区创建精品文化社区实施方案》和《精品文化社区考核验收细则》,按照“社区申报、街办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创建,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文化社区。二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投入,20_年共投入250万元,为社区配置文化活动设备。三是将区政府八件实事办理与小区环境改造整治和创建优质文化服务窗口相结合,整体推进实施,新增12处群众性体育设施。
(二)全面落实“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
一是认真落实《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坚持两馆公益性作用,根据群众需求,强化公益服务,新增设了艺术体操、书法、绘画等项目,免费开放项目11个,免费服务群众3万人次。二是延伸服务“链条”,丰富服务内容。按照各级文化部门要求,结合“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的公益服务作用。文体局与各街办先后联合举办了“童乐书法”公益性培训班、“钢琴进社区”文化普及活动,受到各级领导和家长一致好评。
(三)大力打造三级图书资源服务品牌。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区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还不适应,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模和档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和整体结构与城市化进程不想适应,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质量和管理机制与文化工作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尚欠完善。按照区文化建设的要求,部分作为重点项目的公共文化设施,如精品文化一条街还停留在初期阶段。一些已建的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也存在问题,如基于设计水平和财力,部分街办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布局不尽合理。
(二)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不甚合理。这些年来,我区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由于历史及体制等原因,从总体上看,葛洲坝、夜明珠、西坝、经济开发区等片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设施数量不足、人均占有量偏低,规模偏小、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有待强化。一是经费投入亟需增加。尽管这些年来文化事业经费总量逐年有所增长,但与新增财力增长速度及与其他社会事业投入增长相比较,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经费增幅明显偏低。目前,虽然各基层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等阵地已建成,但由于经费紧张,无法更新必要的文化用具和书刊。二是管理激励有待强化。近年来,虽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公共文化设施,特别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缺乏专业人员,功能设置不合理,相关配套措施滞后,导致公共文化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同时,场所管理缺少财力的支持和长效管理机制,以至于有些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闲置状态。三是投融资体制有待健全。民营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门槛过高,政策措施不配套。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上仍然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四是人员力量有待充实。目前,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方面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基本上街道和社区文体专干均同时负责其他事务,这导致日常工作上出现滞后或疏漏,这也影响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效。
(四)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有待整合优化。虽然近年来,公共文化设施总量在不断增大,但由于管理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导致公共文化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方面,公共文化设施数量不足,另一方面,部分已建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不高,运行状况不甚理想。一些社区图书室藏书更新、流转速度太慢,无法满足群众借阅。但同时,辖区行政单位较多,大型企业、学校图书馆藏书量多,体育设施齐全,却没有做到真正对外开放。
三、相关建议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公共文化设施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平台,是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物质基础。当前,应妥善处理好四个关系:一要处理好公益性与社会化的关系,明确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二要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重点做好基层及相对薄弱地区基础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工作,对已基本普及的地区,应着重在提升内涵上下功夫。三要处理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充分考虑与城镇化发展趋势相适应。四是处理好建设与管理的关系,积极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
20_年结构工程师求职简历通用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根据《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
4、承包内容:
5、工程造价:
6、支付方式:
7、工程质量:
二、施工准备
1、甲方:
(1)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
2、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三、工程期限
1、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四、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五、双方职责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六、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七、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_____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
八、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工期顺延的条款归责。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九、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_____机关申请_____;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年结构工程师求职简历通用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仟佰拾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出租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3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20_年结构工程师求职简历通用四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基础土建工程等内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国家(包括部、委)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5套,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确认。
第10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内完工,则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付款方法及细则另见合同补充) 工期延误是指: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8小时甲方予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5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作认可。
第11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实施,待全部完成后,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12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13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规范确定。
第14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
第15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工程开工前,支付备料款 万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进场安装后5天内支付总价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主体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60%;
(4)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维护、保温安装结束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80%;
(5) 竣工后30天内支付到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16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应(除甲方供应设备外),乙方采购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须先征得甲方认可,方可定货采购。甲方供给的设备材料参见补充合同。
第17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一套
乙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图。竣工图编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18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9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 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20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21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22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23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日期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