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在退伍军人返乡欢迎大会上的讲话(精)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第三条 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五条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作。
中央有关机关、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第七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移交接收
第十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和中央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军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件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三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其统一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军人退役时将其人事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接收、移交等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 移交接收过程中,退役军人发生与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发生其他移交接收方面问题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其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其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
第十八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第十九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退役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第二十三条 退役时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和军士,退役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时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护理和生活困难。
第二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军士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对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第二十六条 军人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影响恶劣的,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后相关抚恤优待和荣誉待遇。
第二十七条 军人退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认定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第三十二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托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第三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向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三十五条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就业推荐、职业指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本法所称残疾退役军人,是指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役的军人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第三十七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三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九条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稳边固边等重点工作。
第四十条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优惠服务。
第四十二条 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第四十三条 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章 优待和抚恤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五条 国家逐步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第四十六条 军人退役后,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十七条 军人退役时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第四十八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四十九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收治或者集中供养服现役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且孤老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第五十二条 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放。
第七章 褒 扬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集中举行迎接仪式。迎接仪式由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第五十六条 机关、军队有关部门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等徽章。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国防教育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等方式,弘扬退役军人牺牲奉献精神。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参战退役军人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或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
第五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死亡的,可以安葬在国家建立的军人公墓。
第八章 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情况,指导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状况,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密教育管理。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解读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十五条 国家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军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该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
(二)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文件的;
(三)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四)挪用、截留、私分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优待抚恤对象、标准、数额或者给予退役军人相关待遇的;
(六)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六十九条 其他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第七十二条 退役军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适用本法。
第七十五条 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原文职干部。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 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法有关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如何写在退伍军人返乡欢迎大会上的讲话(精)二
尊敬的党组织:
我是20xx年x月x日经部队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委批准,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在理论学习时期,我很认真的学习了党章的具体内容,按照党章的规定,我的预备期已满,为此特向党组织郑重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一年来,我先是在部队党组织的带领下,在支部党员的悉心帮助下,通过一系列的理论知识学习和活动,我的政治、思想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也增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更进一步的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入党。
后来从部队退伍之后,在地方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一直都按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能力尽快融入社会生活,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各方面都发挥一名党员应有的作用。
下面,我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我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请党组织根据我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讨论通过我由预备党员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在预备期里,我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名人民子弟兵变成普通的老百姓。角色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我并没有忘记部队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我严格按照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我深知自己是祖国和军队培养出来的共产党员,不仅要有党员的奉献精神还要保持一名军人的坚毅作风,所以我不忘组织对我的教育,在各方面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对学习和工作精益求精,无论思想,理论,还是行动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特别是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和参加组织生活、党内活动,进一步端正了理想信念、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增强了党性修养。
在工作中我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克服并 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大胆负责,脏活、累活干在前面,遇到困难挺身而出。
牢记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要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要不断进取,知难而进,“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作为军人,应该充分利用部队这所大学校,努力地锻炼自己,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在生活中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处理得当与上级、同级、下级之间的关系。尊重上级,诚恳接受上级批评,不管批评是否正确,查找自身原因,决不与上级争执。与同级的关系,跳出老乡圈子,多与战友们交往,确实做到团结同志这一点。
与下级关系,决不以新老兵拉长与他们的关系,以兄弟关系去帮助他,以身作则,确实体现出一个老兵的模范作用。
在退伍后,我努力克服因为环境变化而产生的落差感,面对社会现实,我寻求着突破。我想证明着什么,我更想实现什么。
当面对压力与困难时,我也愤愤不平。经常地问自己,难道自己选择从军之路错了么!?我开始反思自己的从军之路,我发现部队这个大熔炉改变了我。瘦弱的身体强壮了、脆弱的我坚强了、散漫的我知道了纪律的严肃性,在我的性格中多了一份执著、增加了韧性,在我的意识中有了使命感、有了更多的责任感,更让我知道什么叫完成任务。
回想起在部队时,说心里话,我不得不承认是军旅生涯改变了我,是部队塑造了我。
退伍了,走向社会。当我去找工作的时候,当我拿出退伍证展示自己特殊的经历的时候,我的心在流泪,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调整,我克服了这种心态,明白了“高不成、低不就”这个道理,应该以“新兵”为开始,理智的面对社会压力,从吃苦开始! 从付出开始!
从新塑造自己开始!让我的军旅生涯为我护航,用我“退伍军人”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我自己的未来。我坚信“用心,一定能赢得精彩”。
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我会以党员和军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个“退伍军人”,就让我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自己,我可以做什么!就让我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的退伍战友,“退伍军人”可以做什么!就让我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每一个人,“退伍军人”适合做什么!
现在我还是一名预备党员,我恳切希望党组织能认可我,让我转正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
如果党组织不予批准,则说明我离真正党员的要求还有距离,我不会灰心或失望。我会更加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等知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姿态去争取党组织的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如何写在退伍军人返乡欢迎大会上的讲话(精)三
对军人来说,没有和平时期,只有准备打仗时期和赢得战争时期。
一位从戎40多年的将军,在退休时不无遗憾地说:“当了一辈子兵,立了不少功,可惜没能佩上一枚战功章。”这当然不是他作战不勇敢,而是他在和平年代度过了自己的戎马生涯。
就像运动员的舞台在赛场,军人的舞台在战场,未能登上舞台一展身手,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连“一时”的机会都没有赶上的军人,他的理想,他的价值,体现在哪里呢?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是宪法赋予我军的神圣使命,也是军人价值的集中体现。这种价值既突出体现在一旦战争爆发能够经得起血与火的考验,最终赢得战争上,又更多地表现在和平时期严阵以待,提高战备水平,增强威慑力量,最终遏制战争上。
对军人来说,没有和平时期,只有准备打仗时期和赢得战争时期。打仗的目的不在于战,而在于胜;胜利的实现不在于人们的良好愿望,而在于强大的实力。和平既是战争阶段激烈厮杀的结束,又是新一轮实力角逐的开始。
军队在战争与和平的天平上,一直是至关重要的砝码。军人们之所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艰苦的、枯燥的甚至是残酷的训练,之所以马不停蹄、毫不懈怠地追赶世界新军事革命的潮流,因为他们深知,只有这样,才能使居心叵测的敌对势力不敢轻举妄动,才能战胜一切来犯之敌,才能有效地维护祖国的主权尊严和领土完整,才能为人民争取到和平安宁的生活,必须看到,战争可能千日不打,但战备不可一日不做。“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我们既要看到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又要清醒地看到战争的危险依然存在。事实上,这个世界并不太平,且不说从二战结束至今发生了200余次大大小小的局部战争,争夺未来战场主动权的军备竞赛已从大气层向外层空间发展,就说中国台湾当局一意孤行推进分裂,甚至扬言要对大陆“先机反制”,可见战争的阴影离我们并不遥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不可高枕无忧,以为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是对和平年代军人价值认识的一个误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养兵千日,用兵千日。这里不妨举一个外国的事例。风景秀丽的瑞士面积不到4.2万平方公里,人口才700多万,与德国、法国、意大利和奥地利接壤,两次世界大战却都幸免于战祸,保持了中立。缘于何故?
一位瑞士外交家说得好,瑞士公民迈出右脚时是一名百姓,迈出左脚时就是一个战士。如果要问我们为什么没有打仗,那是因为我们随时都在准备打仗。
据说,希特勒曾三次打算入侵瑞士,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面对高度戒备、全民皆兵的瑞士,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
今天,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的中国,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一个和平的环境。当代中国军人深知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决心为此贡献自己的青春乃至一生!
还是这位退休将军,他又非常欣慰地说:“我虽然未能佩上一枚战功章,然而正是由于一代又一代军人每时每刻都在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战争才得以遏制,和平才得以维持。和平,是对军人的最高奖赏!
如何写在退伍军人返乡欢迎大会上的讲话(精)四
对军人来说,没有和平时期,只有准备打仗时期和赢得战争时期。
一位从戎40多年的将军,在退休时不无遗憾地说:“当了一辈子兵,立了不少功,可惜没能佩上一枚战功章。”这当然不是他作战不勇敢,而是他在和平年代度过了自己的戎马生涯。
就像运动员的舞台在赛场,军人的舞台在战场,未能登上舞台一展身手,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连“一时”的机会都没有赶上的军人,他的理想,他的价值,体现在哪里呢?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是宪法赋予我军的神圣使命,也是军人价值的集中体现。这种价值既突出体现在一旦战争爆发能够经得起血与火的考验,最终赢得战争上,又更多地表现在和平时期严阵以待,提高战备水平,增强威慑力量,最终遏制战争上。
对军人来说,没有和平时期,只有准备打仗时期和赢得战争时期。打仗的目的不在于战,而在于胜;胜利的实现不在于人们的良好愿望,而在于强大的实力。和平既是战争阶段激烈厮杀的结束,又是新一轮实力角逐的开始。
军队在战争与和平的天平上,一直是至关重要的砝码。军人们之所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艰苦的、枯燥的甚至是残酷的训练,之所以马不停蹄、毫不懈怠地追赶世界新军事革命的潮流,因为他们深知,只有这样,才能使居心叵测的敌对势力不敢轻举妄动,才能战胜一切来犯之敌,才能有效地维护祖国的主权尊严和领土完整,才能为人民争取到和平安宁的生活,必须看到,战争可能千日不打,但战备不可一日不做。“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我们既要看到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又要清醒地看到战争的危险依然存在。事实上,这个世界并不太平,且不说从二战结束至今发生了200余次大大小小的局部战争,争夺未来战场主动权的军备竞赛已从大气层向外层空间发展,就说中国台湾当局一意孤行推进分裂,甚至扬言要对大陆“先机反制”,可见战争的阴影离我们并不遥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不可高枕无忧,以为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是对和平年代军人价值认识的一个误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养兵千日,用兵千日。这里不妨举一个外国的事例。风景秀丽的瑞士面积不到4.2万平方公里,人口才700多万,与德国、法国、意大利和奥地利接壤,两次世界大战却都幸免于战祸,保持了中立。缘于何故?
一位瑞士外交家说得好,瑞士公民迈出右脚时是一名百姓,迈出左脚时就是一个战士。如果要问我们为什么没有打仗,那是因为我们随时都在准备打仗。
据说,希特勒曾三次打算入侵瑞士,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面对高度戒备、全民皆兵的瑞士,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
今天,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的中国,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一个和平的环境。当代中国军人深知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决心为此贡献自己的青春乃至一生!
还是这位退休将军,他又非常欣慰地说:“我虽然未能佩上一枚战功章,然而正是由于一代又一代军人每时每刻都在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战争才得以遏制,和平才得以维持。和平,是对军人的最高奖赏!
如何写在退伍军人返乡欢迎大会上的讲话(精)五
对军人来说,没有和平时期,只有准备打仗时期和赢得战争时期。
一位从戎40多年的将军,在退休时不无遗憾地说:“当了一辈子兵,立了不少功,可惜没能佩上一枚战功章。”这当然不是他作战不勇敢,而是他在和平年代度过了自己的戎马生涯。
就像运动员的舞台在赛场,军人的舞台在战场,未能登上舞台一展身手,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连“一时”的机会都没有赶上的军人,他的理想,他的价值,体现在哪里呢?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是宪法赋予我军的神圣使命,也是军人价值的集中体现。这种价值既突出体现在一旦战争爆发能够经得起血与火的考验,最终赢得战争上,又更多地表现在和平时期严阵以待,提高战备水平,增强威慑力量,最终遏制战争上。
对军人来说,没有和平时期,只有准备打仗时期和赢得战争时期。打仗的目的不在于战,而在于胜;胜利的实现不在于人们的良好愿望,而在于强大的实力。和平既是战争阶段激烈厮杀的结束,又是新一轮实力角逐的开始。
军队在战争与和平的天平上,一直是至关重要的砝码。军人们之所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艰苦的、枯燥的甚至是残酷的训练,之所以马不停蹄、毫不懈怠地追赶世界新军事革命的潮流,因为他们深知,只有这样,才能使居心叵测的敌对势力不敢轻举妄动,才能战胜一切来犯之敌,才能有效地维护祖国的主权尊严和领土完整,才能为人民争取到和平安宁的生活。
必须看到,战争可能千日不打,但战备不可一日不做。“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我们既要看到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又要清醒地看到战争的危险依然存在。事实上,这个世界并不太平,且不说从二战结束至今发生了200余次大大小小的局部战争,争夺未来战场主动权的军备竞赛已从大气层向外层空间发展,就说中国台湾当局一意孤行推进分裂,甚至扬言要对大陆“先机反制”,可见战争的阴影离我们并不遥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不可高枕无忧,以为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是对和平年代军人价值认识的一个误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养兵千日,用兵千日。这里不妨举一个外国的事例。风景秀丽的瑞士面积不到4.2万平方公里,人口才700多万,与德国、法国、意大利和奥地利接壤,两次世界大战却都幸免于战祸,保持了中立。缘于何故?
一位瑞士外交家说得好,瑞士公民迈出右脚时是一名百姓,迈出左脚时就是一个战士。如果要问我们为什么没有打仗,那是因为我们随时都在准备打仗。
据说,希特勒曾三次打算入侵瑞士,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面对高度戒备、全民皆兵的瑞士,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
今天,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的中国,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一个和平的环境。当代中国军人深知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决心为此贡献自己的青春乃至一生!
如何写在退伍军人返乡欢迎大会上的讲话(精)六
对军人来说,没有和平时期,只有准备打仗时期和赢得战争时期。
一位从戎40多年的将军,在退休时不无遗憾地说:“当了一辈子兵,立了不少功,可惜没能佩上一枚战功章。”这当然不是他作战不勇敢,而是他在和平年代度过了自己的戎马生涯。
就像运动员的舞台在赛场,军人的舞台在战场,未能登上舞台一展身手,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连“一时”的机会都没有赶上的军人,他的理想,他的价值,体现在哪里呢?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是宪法赋予我军的神圣使命,也是军人价值的集中体现。这种价值既突出体现在一旦战争爆发能够经得起血与火的考验,最终赢得战争上,又更多地表现在和平时期严阵以待,提高战备水平,增强威慑力量,最终遏制战争上。
对军人来说,没有和平时期,只有准备打仗时期和赢得战争时期。打仗的目的不在于战,而在于胜;胜利的实现不在于人们的良好愿望,而在于强大的实力。和平既是战争阶段激烈厮杀的结束,又是新一轮实力角逐的开始。
军队在战争与和平的天平上,一直是至关重要的砝码。军人们之所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艰苦的、枯燥的甚至是残酷的训练,之所以马不停蹄、毫不懈怠地追赶世界新军事革命的潮流,因为他们深知,只有这样,才能使居心叵测的敌对势力不敢轻举妄动,才能战胜一切来犯之敌,才能有效地维护祖国的主权尊严和领土完整,才能为人民争取到和平安宁的生活。
必须看到,战争可能千日不打,但战备不可一日不做。“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我们既要看到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又要清醒地看到战争的危险依然存在。事实上,这个世界并不太平,且不说从二战结束至今发生了200余次大大小小的局部战争,争夺未来战场主动权的军备竞赛已从大气层向外层空间发展,就说中国台湾当局一意孤行推进分裂,甚至扬言要对大陆“先机反制”,可见战争的阴影离我们并不遥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不可高枕无忧,以为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是对和平年代军人价值认识的一个误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养兵千日,用兵千日。这里不妨举一个外国的事例。风景秀丽的瑞士面积不到4.2万平方公里,人口才700多万,与德国、法国、意大利和奥地利接壤,两次世界大战却都幸免于战祸,保持了中立。缘于何故?
一位瑞士外交家说得好,瑞士公民迈出右脚时是一名百姓,迈出左脚时就是一个战士。如果要问我们为什么没有打仗,那是因为我们随时都在准备打仗。
据说,希特勒曾三次打算入侵瑞士,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面对高度戒备、全民皆兵的瑞士,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
今天,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的中国,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一个和平的环境。当代中国军人深知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决心为此贡献自己的青春乃至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