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土地管理和规划执 法,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城乡品质,为XX 勇当“强 省会"战略开路先锋打好基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 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拆违控违专项整治,特制定此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 镇拆违控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 XX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 员: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经济发展办、自然 资源与生态环境办、财政所、司法所、国土所、农业农村办、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项目建设 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教育发展中心、 XX 派出所、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由 XX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娄元辉任专干,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 职责分工
派出所:
1.负责依法对拆违控违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碍国家工 作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予以处罚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负责受理相关部门移送的违法建设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依法立案查处。
司法所:
负责拆违行动中相关标的物的财产公证。
财政所:
负责统筹安排拆违控违经费,并依规依程序拨付。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
1.负责依法查处集镇规划区内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2.会同农业农村办依法查处集镇规划区范围外违法建设的行为。
3.安排专人参与日常巡查工作,按照法定职能履行法律
主体职责,参与配合各村(社区)组织的拆违行动。
4.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出具《城市违法建设性质认定意见书》。
5.履行法律主体责任,对市拆违办交办的法律主体查处 职责须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置到位。
6.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7.负责依法查处参与违法建设的建筑公司和混凝土公司;对建有违法建筑的房屋不予竣工验收。
8. 负责对集镇规划区明确的重点区域内利用违法建筑 从事生产加工、仓储、经营活动的场所,不予办理相关审批 许可手续;已经办理的,按照市拆违控违专项工作组的调度依法作出撤销、变更等处理。
9. 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加工、仓储、经营活动且 存在环境污染的场所,按照市拆违办的统一安排配合拆违控违行动。
农业农村办:
1. 负责河流两岸及水库、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动 态监管,依法立案查处和参与配合拆除在河道、水库管理范 围内建设的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汇报。
2. 负责依法立案查处和参与配合拆除在水工程管理范 围内建设的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 筑物;履行法律主体责任,对市拆违办交办和各村(社区) 申请的法律主体查处职责须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置到位。
3. 依法拆除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妨碍行洪 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4. 负责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旧宅的认定和依法查处工作。
5. 负责未批先建、少批多占、批甲建乙等村民自建住宅非法占地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
6. 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对各村(社区)报备的从 事设施农业建设的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依据职能及时 核实备案信息做好审批,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告知 各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不得办理审批手续。
7. 对集镇规划区内明确的重点区域内以农业为依托且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农家乐,不得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手续和给予项目支持以及资金扶持。
8. 负责对挖山毁林、破坏林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和依法查处。
9. 履行法律主体责任,对市拆违办交办和各村(社区) 申请的法律主体查处职责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置到位。
经济发展办:
负责查处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集镇规划区内明确的重点区域内利用违法建筑从事商业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的,根据市拆违办的调度和 市场主体的申请,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及时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 负责依法查处集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
2. 建立健全巡查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有关违法建设行为。
3. 按照法定职能履行法律主体职责,参与、配合各村 (社区)组织的拆违行动,对市拆违办交办和各村申请的法 律主体查处职责须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调查,依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4. 督促燃气供应点对违法建设不予提供燃气安装和服务。
5. 负责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建筑的查处。
6. 负责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建筑的查处。
7. 负责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进行审查界定。
基层党建办:
负责指导违法建设拆除资料的收集归档,做好档案验收移交工作。
各村(社区):
1. 依照法定职责查处乡村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履行 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文书对集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责令停工或强制拆除。
2. 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日常巡 查,及时发现、劝阻、报告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拆除违法建设。
3. 做好辖区内规划执法工作的法律政策宣传、人员管 控和思想疏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控越级上访和突发事件发生。
4. 切实保障好相关工作经费。
三、 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监督有力、问责到位” 的拆违控违长效机制,聚焦"五类"必拆(即城区及各乡镇、 园区主次干道两厢违法建设必拆,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 内的违法建设必拆,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 品质的违法建设必拆,占用消防通道和影响消防间距的违法 建设必拆,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必拆),对历史遗留应拆除的违法建设实现逐步清零,确保 我镇辖区内无新增违法建设,无阻碍城镇建设、损害城镇形 象的违法建设,实现控违率达100%,进一步规范我镇土地、建设市场秩序,优化城镇环境品质。
四、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拆违控违工作贯彻“三级管理、 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形成"主体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行政原则。在拆违控违工作中,各责任单位 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查 处。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标本兼治原则。坚持依法查处和合理疏导并重, 保持重点区域高压态势和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并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产生。
(四)群众参与原则。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畅通社会 监督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支持拆违控违工作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形成“干部带头、党员率先、群众争先、阳光控拆”的全民参与格局。
五、 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辖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 合的拆违控违工作机制。建立违法建设台账、网格化巡查机 制、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以及“零违建”报告制度、“零
新增"管理制度,确保全镇拆违控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快速处置。坚持日常拆违控违与集中拆违行 动相结合,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整治一 处”。受理新增违法建设举报后,在镇拆违控违专项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调度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与生态环 境办、农业农村办、国土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组织力量 在1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制止处理,并于48小时内组织 拆除,对“五类必拆”的存量违法建设,迅速启动相关法律 程序,制定拆除计划,采取快速高效且强有力的措施,对“五 类必拆"之外的违法建设要制定工作机制、拿出方案直至全部拆除,逐步实现清零。
(三)严格督查考评。将拆违控违工作纳入各村(社区) 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内容,实行"月通报、季排名、
1年总评”。完善对拆违控违责任单位、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开展拆违控违工作的考核奖罚制度,对年度工作先进单位 实施奖励,对因履不力导致违建监管失控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经费保障。集镇规划区内存量违法建设拆除 工作经费由财政所负责,新增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经费由各村(社区)负责。集镇规划区外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经费由各村(社区)和开发主体共同解决。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拆违控违工作有序推进。要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政策,公开曝光违法建设行为,为拆违控违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镇 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本辖区的违法建筑精心调查摸底,制 定周密的拆违控违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 求,稳步推进拆违控违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全 力配合、加强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拆违控违工作形成常态。
(三)依法依规,确保稳定。各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 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要建立应急处突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拆违控违工作安全有序。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拆违控违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验收,并严格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