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落实XXX印发的《XXX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XXX发电〔XX〕X号)和XXX印发的《XXX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发电〔XX〕X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全国部分地区发生的燃气爆炸或泄漏事故的教训,推动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XX《关于印发《XX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35条具体措施和市38条具体措施落实;深刻汲取近期各地燃气安全事故教训,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查缺补漏、分类整改、有序推进、标本兼治,重点解决餐饮行业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
隐患,努力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坚决守住燃气安全的红线底线;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燃气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围绕“五个环节、五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五个环节
1.燃气经营环节。排查整治无证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及时督促隐患整改、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不贴实际、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相关检查记录不完善、企业“三类”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依法持证上岗等问题。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
2.燃气输送配送环节。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对城镇燃气管道进行周期性巡线;未按规定对燃气管道进行泄漏检查、防腐层检测与管道定检;城镇燃气管道周围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等问题。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
3.燃气使用环节。排查整治餐饮单位、食堂餐厅等各类使用管道送气、储罐送气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不具备声光报警功能、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同一用气场所使用双气源,使用管道燃气用户在用气区域内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其他燃料;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
4.管线施工环节。排查整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无安全员、无防护措施或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野蛮施工等现象;未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旁站等问题。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
5.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
(二)五个重点
1.重点落实燃气餐饮用户报警器的安装。督促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对其所供气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符合标准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
2.重点管控公共场所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入户安检服务,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主要针对室内外的燃气管道、调压设施、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细致的测试和检查,保证公共场所燃气设施管控到位。
责任单位:X、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
3.重点督查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X液化气站
4.重点落实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清理工作。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对辖区内燃气管道占压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再复核”,对新发现的要及时上报,并且落实隐患治理主体责任,要确定整治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县管道占压隐患全部“清零”。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
5.重点做好地下开挖施工燃气管道保护及老旧小区改造燃
气立管保护。在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地下管廊开挖作业时,实行相关地下管道单位会签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提前向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进行报备,并制定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在燃气管线范围内施工,严禁机械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找明管位,做到“管位未明确,机械不开挖”。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不得把燃气立管、围管包裹在保温层内,已包裹的必须立即整改。
责任单位:X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XXX年XX月X日—XX月X日)。
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分阶段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第一阶段:按照燃气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我局抽组工作人员同X
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亚飞液化气站技术人员对燃气商业用户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二阶段:对燃气企业的全面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燃气经营环节、燃气输送配送环节、燃气使用环节、燃气管线施工环节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总体情况,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并进行限期整改;第三阶段:燃气经营企业对其所供气商业用户开展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建立自用气检查台账,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
(二)部门排查整改阶段(XXX年XX月X日—XX月X日)。我局成立了以X为组长、X为副组长、X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清单管理”的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彻底整改,及时清除隐患。对燃气企业(站)发其燃气设施排查要确保全覆盖。
(三)全面督查检查阶段(XXX年XX月X日—XX月X日)。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百日行动”专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责任压力传导到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等“最后一公里”。待“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结束后,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点面结合”评价工作成效,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的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靠实工作责任。“百日行动”要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未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餐饮场所拒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公众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发放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手册和录制播放家庭、餐饮企业规范使用燃气视频、动画等举措,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燃气设施,增强抵制不合格软管、灶具、阀门等燃气用具的意识。
(三)注重规范提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燃气市场诚信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对合法诚信经营、安全管理能力较好的企业予以扶持,对安全失信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惩戒,调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