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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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9 16:00: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3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3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153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人口精准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023]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和宁夏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通过对我县建档立卡户中的患病人员持续开展精准识别和针对性救治,确保每一位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和规范管理,尽快恢复健康或减轻病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快建成小康社会。

  二、实施范围

  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登记在册的贺兰县户籍的建档立卡户人员。(截止2023年1月1日,系统显示我县在册建档立卡1722户,8042人,涉及习岗、金贵、立岗、洪广、常信、南梁台子等乡镇)

  三、实施对象

  (一)建档立卡户中经由各责任单位核实核准的患病人员。(即45种重点疾病、48种次重点疾病患者)

  (二)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分类下的人员。

  (三)符合政策的其他新进入人员。

  四、实施内容

  (一)“三个一批”管理与救治

  1、大病专项救治。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卫发[2023]100号)要求,大病集中救治的病种现已增至34种,要求对建档立卡户中患有以上34种大病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后组织集中救治。同时对大病患者救治情况按季度完成报送。(责任部门:局医政股、贺兰县人民医院、贺兰县国良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2、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针对建档立卡户中的“已核准”慢病患者,由局公卫股指导各乡镇卫生院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及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的“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要求实施管理,同时,要确保对新增慢病患者“发现一例、管理一例”。(责任部门:局公卫股、各乡镇卫生院)

  3、重病兜底保障。针对“现已核准”患有重病和日常摸排时发现的此类新增患者,由责任单位重点做好健康扶贫优惠政策的宣教工作,积极动员患者前往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责任部门:各乡镇卫生院)

  (二)开展便民、惠民诊疗服务。

  1、“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落实。

  针对建档立卡户患病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县域内各医疗机构必须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免收住院押金”、“绿色就诊及转诊通道”等多种形式的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以此减少贫困患者的垫资压力。(责任部门:局医政股、各医疗机构)

  2、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与转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医须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与转诊制度。原则上县内具备救治条件的病种应在县内完成救治;县内尚不具备救治条件的则由各县级医疗机构主动为贫困患者办理上转,且不得以“转诊率”为由设限,而致延误患者救治。同时,各乡镇卫生院与各县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协作,着力提升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指标。(责任部门:各医疗机构)

  3、实施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有关临床路径。按照区卫健委关于实施《宁夏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有关临床路径的通知》(宁卫办发[2023]365号)要求,对我县具备救治能力的“大病”病种,由县人民医院、国良医院分别按规定实施相应临床路径管理。(责任部门:局医政股、县人民医院、国良医院)

  (三)政策的分级宣传和培训。

  1、局级层面,主要是联系扶贫办,利用集中培训之机针对包括全县党政机关、部分企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村镇干部等在内的各级帮扶干部,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解读》,旨在全面提升各级帮扶干部对健康扶贫的政策知晓度。

  2、卫生院层面,重点是针对全体建档立卡户,定向实施宣传。利用“健康扶贫冬季暖心”、“10.17扶贫日”等主题活动之机,结合“家庭医师签约”、“千名医师下基层”,通过政策宣讲、义诊咨询、入户随访、文艺汇演、“五个一”发放(“五个一”即明白卡、明白人、健康扶贫政策和健康宣传折页、实用工具、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方式,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美篇、快手等新媒体,通过深入基层一线,直面贫困户家庭,解读政策举措,介绍精准医疗扶贫典型案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同时,配合健教所,完成国扶系统“健康促进”相关内容填报。(责任部门:局医政股、健教所、公卫股、各责任单位)

  (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区卫健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医疗保障局、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23]118号)精神,重点围绕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的目标,切实保障我县基本医疗的可及性。2023年,由局项目办牵头,重点完成银光、江南等移民村的卫生室建设工作。同时,在“人、财、物”保障方面给予贫困村(移民村)卫生院、卫生室适度倾斜,确保贫困村(移民村)卫生院、卫生室在上级医疗机构管理和指导下,能够承担行政村范围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责任部门:局项目办、医政股、各责任单位)

  (五)集中托养机构的医护人员培训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保障兜底工作的通知》精神,在2023年县内集中托养服务试点机构建设和运营阶段,由卫健局配合县扶贫办、民政局,协助推进政策保障性兜底工作,具体任务是由局医政股组织,县人民医院具体实施,做好集中托养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岗前专业培训,强化医护专业教育。(责任部门:局医政股、县人民医院)

  (六)落实并推进各级巡查考核中反馈问题的整改

  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各级各类健康扶贫巡查考核中反馈的问题和整改工作部署,严把目标任务、狠抓责任担当、注重整改实效。重点要放在“两不愁三保障”中基本医疗方面现存的薄弱环节、脱贫攻坚“回头看”中需长期坚持的工作、“脱贫出列验收”的重点村镇等方面,多措并举补短板,在全县卫健系统内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谋划、亲自推动。(责任部门:局医政股、各责任单位)

  (七)加强执纪问责,强化督导考核

  2023年,局健康扶贫工作要延续“周部署、月总结、季研判”的工作方式,医政股定期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健康扶贫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表扬先进,提振干部精、气、神,对排名靠后的帮扶单位责任人,提请驻局纪检组进行约谈。对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问责,变压力为动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再取新成效。尤其是要坚决杜绝健康扶贫领域“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不正之风的存在。(责任部门:驻局纪检组、局医政股、各责任单位)

  五、实施流程

  (一)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户的摸底调查与精准识别是健康扶贫工作开展的先决条件,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患有规定病种范围内的新增患者,要及时给予系统内(国扶、区扶)核准并纳入日常管理,以保障其能够享受到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卫健局将定期组织县、乡两级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建档立卡户中的患病人员进行病情复核,以保证目标对象的精准识别,并与县扶贫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扶贫对象的动态变化。(责任部门:局医政股、各责任单位)

  (二)组织救治和常规管理。由各责任单位根据精准识别后的贫困患者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原则进行台账化管理,以便对贫困患者有针对性地开展诊疗与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局医政股、各责任单位)

  (三)定期随访。由各责任单位采取入户或集中等方式,定期对健康扶贫帮扶对象进行随访,以便掌握扶贫对象病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治疗和康复方案。(责任部门:各责任单位)

  (四)资料整理与档案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市、县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健康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资料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完成定期报送任务。(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卫健局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时新花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杨艳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段 誉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简拥军 县卫生健康局正科级干部

  成 员:蒋 荣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天灵 县疾控中心主任

  王治兵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少亭 县中医医院院长

  杨红军 县国良医院院长

  邢爱红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张少康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股长

  徐金红 县卫生健康局公卫股股长

  金志勇 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办主任

  杨国强 洪广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海瑾 金贵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来喜 立岗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惠军 南梁台子卫生院副院长

  者卫红 洪广欣荣卫生院院长

  安雷亮 常信卫生院院长

  齐 涛 习岗卫生院院长

  刘 娟 县卫生健康局健教所干部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健康扶贫工作的全面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股,由简拥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的计划部署、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以上人员如遇工作变动可随时进行调整。

  (二)加强专业指导。

  在县内选拔部分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贺兰县健康扶贫诊疗专家组,负责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诊疗业务的专业指导,组成人员如下:

  高志虎 呼吸、神经内科

  杨彩霞 内分泌、肾病科

  雍建东 心内科

  范文翚 骨 科

  刘守业 普外科

  候迎春 口腔科

  郭凤霞 妇产科

  詹金明 儿 科

  魏忠刚 公卫科

  (三)明确部门职责。

  1、贺兰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要牵头承担贫困患者县内就诊的接诊;定期组织专家协助各卫生院,对健康扶贫帮扶对象开展病情核准、诊疗指导、巡回义诊;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联系衔接,做好贫困患者的上转工作。

  2、县内其他医疗机构:为贫困患者开展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免缴住院押金”、“一站式结算”、“便捷转诊”等服务。

  3、各乡镇卫生院:作为辖区建档立卡户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健康扶贫对象的摸底、核准、建档、台账、信息、政策宣教、日常管理等常规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现阶段国家层面“三大战役”之一的重要性和核心地位,而健康扶贫又是其中“两不愁、三保障”的核心组成部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并配合全县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施。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应建立健康扶贫管理体系,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流程,并组织具体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同时为保证健康扶贫工作的延续性,原则上扶贫专干优先安排在编在岗人员担任且不得轻易替换。

  (三)健康扶贫工作将列入各单位年度责任书考核内容,实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对该项工作推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局党委、驻局纪检组给予严肃处理。

  2023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健康扶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存在的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致使部分贫困户患者未能及时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工作方案,确贫困群众健康利益,结合本单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卫生建康委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健康扶贫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等工作。

  二、 整改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健康扶贫工作有效展开

  进一步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建立医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医务部下设扶贫组。专人负责管理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妥善处理在健康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针对去年扶贫组对我院督查和暗访出现的“先诊疗后结算” 问题的通报情况,我们认真总结,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运行, 确保扶贫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对贫困对象进行分类标识, 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结算,简化入院手续,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扶贫救助对象。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未签”的问题,我院公卫科人员按区域划分管理贫困户,与贫困户家人或者村医以及贫困户帮扶对象联系,时刻关注贫困户人员去向;同时下乡核实走访贫困户;及时组织全镇村医开了村医整改会,动员村医积极联系外出人员,掌握外出人员动向,做的及时签约。

  (二) 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

  通过医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途径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同时我们在全院宣传栏、各个诊室、护士站张贴和放置标示牌,让医护人员都要知晓健康扶贫政策,加强政策上的医患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

  (三)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免政策及时到位。

  我们加强了减免政策与信息化管理的监督检查,根据信息系统存在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加快完善步伐,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针对来我院就诊的扶贫人员,通过信息化自动化直接给予减免, 确保贫困患者各项减免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三、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健康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性,确保把健康扶贫作为最大政治任务、作为重点工程来干。成立了医院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兼任小组组长,各组员各司其职,在医务部成立扶贫组,由医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做为常态来抓,及时处理扶贫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严格执行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

  (二) 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统筹,强化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中的综合协调能力,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意识,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 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四) 加大全院临床、护理、医技科室对健康扶贫政策的学习,熟记各项减免政策,加强医患良好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为扶贫人员就医服务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及就医条件。

  2023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乡精准扶贫全覆盖的精神,使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一主体”项目惠及每个贫困户,让国家产业扶贫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帮助贫困户年年增加收入,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经支村委会研究,报乡政府批准,决定实施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及合作社带动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乔村有4个居民组,301户1300人,拥有耕地2450亩,机井5眼,党员32人,低保户16户26人,五保户3户。主导产业为苹果、玉米、小麦,另有少量、柿子树、桃等,苹果树面积约700亩,近两年新增核桃近100亩。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苹果种植收入和外出务工经商收入。根据我村产业实际和贫困户脱贫需求,进一步发展果树种植,提高果树管理水平。今年,县政府拨付我村产业发展资金34万元,用于建设42KW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帮助贫困户如期实现稳定脱贫。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的管理,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第一书记和村委主任担任,成员有支村委成员和贫困户代表组成,确实加强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使产业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证每个贫困户最大程度的增加收入,得到实惠。

  三、管理办法和措施

  (一)光伏产业方面

  1、村民委员会每年负责核对提供贫困户名单,并监管财政拨付的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每年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收益的具体分配方案。同时将村集体场所房顶用于光伏发电场地的建设,并以场地租赁的形式用以入股。

  2、整合扶贫资金34万元,在村委会提供的场地上建设光伏电站(42W)。

  3、光伏电站效益分配:光伏电站发电度数*0.85元-税费-电站维护费(每年1000元)。在此基础上按照股份进行分配。

  6乔村民委员会要将扶贫产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7、贫困户的股金按照上级精神中途不能退出。贫困户脱贫三年后要转股给其他贫困户,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后,贫困户所占股金退回村集体进行重新分配。

  (二)合作社带动方面

  增强内生力,主体带动促脱贫。以村有带动主体为重点,加快建设“五有”产业扶贫机制建设。民生苹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以为农户提供统一科学规范的果树种植管理技术、带动农户销售苹果为主,同时为农户提供优质价廉的农药、化肥、果袋等农资产品,年可为乔村提供优质农资产品6万余元,带动销售苹果200余吨,受益农户40家。在全国脱贫攻坚的大氛围下,合作社社长廉耀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全村贫困户顺利实现脱贫为目标,与全村70户贫困户签订协议,带动贫困户将苹果产业做优、做强、做精,以科学管理、先进技术助力乔村贫困户2023年顺利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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