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年医疗合作协议书范文汇编汇总一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___________⑵_______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____________(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年医疗合作协议书范文汇编汇总二
甲方(需求):
乙方(供方):
一、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乙方的承诺,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符合上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要求的合格、正规渠道的全新货物,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所有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的技术资料。
三、质量保证
1、所有货物参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相关文件要求不符或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全部货物或部件。
四、服务要求
1、项目验收合格后,所有货物实行三包,并执行业相关规定;
2、对每位用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定期上门维护所供货物。内容包括免费检修、保养、设计、安装,及时掌握其所供货物使用情况,以便进行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3、乙方提供每天8小时的电话服务;货物出现问题乙方需 6 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维修。
4、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五、货物安装及运输:乙方负责在年月日前将所有康复理疗及康复医疗设备安装到位,并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
六、验收方式:乙方安装调试正常后,由甲方组织专家人员进行验收。
七、验收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行业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货款支付:甲方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总货款的95%,金额 元,剩余的5%,金额元,半年内一次性付清。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在本合同签定后自动全额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并达到验收标准,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逾期天数),逾期交货超过30天,则视为乙方单反违约解除合同;
2、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承诺,则视为乙方违约;
3、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以内的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条款的变更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报送区财政局、区医疗器械管理中心审定后,再签定补充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无 。
十四、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格式签订,具体条款内容可按货物种类、性质、特点进一步约定和具体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卫生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年医疗合作协议书范文汇编汇总三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市____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施市、县)区域总经销商,全面负责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品牌安全套在该区域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2、甲方要求乙方首批进货不少于_________元,乙方保证合同期内向甲方总回款额不少于________元,月平均回款额不少于________元。
3、甲方按区域总经销价向乙方供货,具体价格见附表。
4、货款支付方式:款到发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办理第一批提贷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总经销权。
5、交货验收地点为甲方仓库或款到后由甲方发货至乙方所在地区的火车站或汽车站。其中长途运费由甲方负担,短途运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经营甲方系列品牌安全套的经营活动具有建议和监督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具有追究责任权,情节严重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并提供产品销售所需要的相关证件。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直接向乙方总经销区域内其他客商供货,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有对甲方系列品牌安全套的自主经营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具有追究违约责任权,情节严重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应努力做好甲方产品的宣传和销售,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和销售情况。
3、签订合同两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终端市场80%的铺货率,两个月后,甲方进行市场调查,乙方必须提供供货下级经销商及终端明细。
4、乙方保证不向总经销区域外其他区域发货,如有窜货行为,按窜货金额5倍以上给予处罚,并且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代理权。
5、乙方在给甲方付款时,必须把货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卡号,否则造成货款流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甲方货款中借支给甲方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换货及退货的有关规定。
1、乙方在所有甲方产品范围内,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可向甲方申请货物调换。例如可用甲方产品“十二只太阳帽”避孕套产品换成同一品牌产品“二十只装水溶性太阳帽”避孕套。
2、双方在合同解除时,甲方在为乙方降低经营风险,实行可退货制度(不包括首批进货),但乙方退货总值不超过合同解除前一次购货总值。
3、乙方须保证退换货物的申请日期距货物的生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并确保产品品质与包装外观完好无损,不影响产品的第二次销售。
4、在退换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现以下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甲方确认乙方恶意窜货达2次以上。
2、乙方擅自以低于产品总经销价格向外供货,造成市场混乱。
3、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指定回款月平均数的70%。
4、甲乙双方对自身权利和义务有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
六、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对甲方产品经营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任务,并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并在半个月内清理双方所有债权债务。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触犯法律责任,具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进行首批提货后即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事宜:
甲方:____市____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法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章:签章:
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20_年医疗合作协议书范文汇编汇总四
投保方: (以下简称“甲方”)
保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在职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为甲方向乙方投保其 年度在职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共计职工 人。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员工医疗补充保险期间为12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甲方如提前申请退保或保单保险金额为零时,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第章 合同的内容
第三条 甲方就其公司在职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给乙方进行运作管理,乙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甲方的报销规定在委托的医疗保险金中给付。
第四条 乙方根据《人保寿险补充团体医疗保险(c款)》进行承保,承诺对委托的医疗保险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值增值,乙方承担医疗费用理赔相关服务,不承担医疗报销过度而导致保险金不足的风险。
第三章 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第五条 双方约定,甲方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缴纳保险费 圆整(¥ 元)。甲方在付清保险费后,乙方开始履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委托的医疗保险资金享有所有权和分配权,有权对个人账户的资金进行重新分配与或按其它方式处理;
2、有权按单位的管理规定,制定并修改被保险人的理赔标准,乙方应按此标准进行理赔;
3、有权了解投资、理赔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理赔分析报告及帐户余额变动情况;
4、有权要求乙方按投标书中的标准提供服务或改善服务;
5、若乙方服务不符合投标要求,有权提出改正要求并向监管部门投诉;
6、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损失;
7、任何情况,有权提前终止保险合同,并分段计算资金收益,而无其它退保损失。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享有以下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管理费;
2、投保时按其掌握的信息,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及身份状况,配合乙方提供投保资料,办理投保、保全手续;
3、为乙方上门理赔服务提供方便;
4、积极配合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及时提供理赔所需材料和证明;
5、对本保险合同内容进行保密。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在取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授权后,进行保险事故调查的权利;
2、有权要求甲方及保险受益人如实提供保全、理赔所需的材料;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享有以下义务:
1、规范运作,确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安全;
2、乙方应选择合适的医疗保险产品运作,符合保险监管、税务机关等管理部门的合规要求;
3、合同到期或甲方提出退保,乙方应在7日内及时退还剩余保险资金并结清收益;
4、每月为公司本部提供一次以上的上门服务,并按投标时的服务承诺,保证理赔人员的稳定,保证服务质量,保证7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的给付保险金;
5、为每位被保险人提供理赔短险提醒服务;
6、及时提供月度、年度理赔情况报表,准确反映当月理赔金额、账户余额;
7、提供投保单位管理人员及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查询服务;
8、在发生突发医疗事件时,可根据甲方的指令,立即以支票、转账的形式垫付医疗费用;
9、落实有关保密措施,对本商业保险合同进行保密,保证甲方权益不受损失;
10、遵守国家有关采购招标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五章 保险责任
第十条 乙方为甲方建立公共保险金额(以下简称公共账户),同时为每一被保险人建立个人保险金额(以下简称个人账户)。本合同项下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对于甲方所交保险费,乙方在扣除 %的服务费用后,按甲方要求分别记入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申请,公共账户资金可直接转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乙方对于本合同项下的账户间转移不收费,今后也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账户收益:帐户资金按照 %的年利率增值。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于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就医、配药、体检等时产生的医疗费用,乙方根据甲方的医疗费用管理规定,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如不幸身故,乙方按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 %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直接以转账的形式支付到甲方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账户中。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任何违反的一方都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保险金额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正式发布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对合同的执行发生重大影响,致使本合同的目的难以达到时,双方须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并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对于甲方从其他保险公司转入的医疗保险基金,乙方承诺按 %的优惠服务费率予以承保。承保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保,续保时,存量资金不再收取管理服务费用。承保期满后,如甲方未选择续保而存量资金仍然留在乙方时,乙方仍然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条款,继续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
第十七条 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款)在期满或员工离职退保后可将账户余额退回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中,退保时不收取任何退保费用;甲方也可将个人及公共账户内余额转投乙方其他保险产品。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新增及变动
1、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有新员工加入而要求增加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于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新增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届满日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日相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保险人,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终止。乙方将该被保险人的享受额度余额转入公共账户或按照其他约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与甲方的投保单、乙方签发的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注或批单以及其他书面合同等共同构成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合同文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