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商标注册合同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某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某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 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 元 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理人(签章):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 日期: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二
驰名商标代理合同最新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 jagren及图 商标的申请到国家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办理注册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并与原件一致,所申请商标非抄袭或模仿他人商标,未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名称权,专利权等其它在先权益,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此期间,甲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代理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双方竭诚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
(2)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该商标申请的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2、乙方负责该商标申请文书的制作、打印、装订以及到商标局的报送工作;
3、乙方在申请递交后,负责商标局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4、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内办理商标事宜;
5、乙方承诺: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国家商标局,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停电,交通,地震,火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
甲方需在双方确认注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申请费¥1000元/件(代国家商标局收取),及代理费¥600,共1件,共计¥1600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从申请之日起30天左右,商标局经过书式审查,会发文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由乙方代为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给甲方,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从申请之日起20个月左右,经过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并于三个月后核发商标注册证,由乙方代甲方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至此商标代理工作圆满达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4)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无论该商标是否公告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返还任何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将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退还甲方。
(5)保密责任
到商标局正式受理发文日止,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就本商标向无关第三人透漏商标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事项。
(6)未尽事宜
如商标因为商标查询盲区或优先权原因被不幸驳回,乙方承诺免代理费帮甲方重新代理一件(仅限相同申请人相同类别,甲方仅需交纳申请费1000元);
如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有相同的商标注册,而乙方未检索出来告知甲方导致甲方商标被驳回的,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重新申请一件(包括申请费用和代理费)
双方就具体商标代理事务的约定有不明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列》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名称
1、申请人名称: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甲方就 “sunda” 商标,第 第7类 类,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争议∕答辩; □商标向外申请查询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设计 其他
共计: 1 件。具体代理项目案件以委托书、申请书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国家规费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合计 1 件,每件单价 20xx 元,共计人民币 20xx 元,(大写) 贰仟元整 。
2、甲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办理事项的所有国家规费与代理费(国家规费由乙方代收)汇入乙方如下指定帐户:
户 名: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无锡锡惠支行 帐 号:0001
3、在商标相关业务案件的申请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所需全部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20xx 年 11 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 由代理公司提供 。
合同编号:wx20xx10128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有“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乙方不承担因上述变动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盖章材料后,并确定全部规费代理费用已支付后,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客观、如实地告知甲方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风险,乙方接受本委托不视为就该代理事项的结果做出任何承诺。不予承担代理事项的结果,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根据事项内容有权选择本合同的代理事项全部或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开展代理工作后,如果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撤消代理委托,应支付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支出的必要费用和代理报酬。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全部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事项代理完成后即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 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λ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__________¥元(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仟佰拾__________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__________项,共加收 :¥__________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__________元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λ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δ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δ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传 真: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 日期: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五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办理商标注册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 的注册业务。
二、指定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每一项具体商标申请,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专职代理人员 进行代理,不得转交、移交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理人。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对乙方指定的代理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
三、代理人与甲方相关专业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往来
乙方指派承办甲方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相关专业人员会面的,或乙方代理甲方其他事务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工作人员会面的,须事先与甲方管理联系人)联系,由联系人具体安排。
代理人与相关专业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会面时,所谈内容应限于代理人所代理的具体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内容,不得了解与所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事务无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
代理人与开发人员用传真、电子邮件往来,有必要的应通过甲方的联系人转发。
甲、乙双方之间必要的文件(如委托代理协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文件等)应以挂号或快递的方式邮寄,或者甲方人员自取或乙方工作人员送达。
四、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商标注册申请,指定具体联系人。如甲方联系人有所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必要技术资料和资信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4、甲方应认真审核申请文件,如发现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适度等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未发现有上述问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确认。
5、对乙方要求甲方明确指示或回复的有关申请事项,甲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明确、及时反馈,以确保乙方的代理工作不致因此而受阻碍。
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7、甲方地址或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
2、乙方收到甲方具体申请的书面(包括电子邮件)指示后,应立即启动相关代理工作,7个工作日内知会甲方需补充的资料。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限要求合理安排申请文件的整理进度,避免申请时机的延误。当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请指示时,认为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另行确定合理时间。
4、当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请文件时,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尽快通知甲方,若甲方坚持申请,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
5、乙方应对有关甲方知识产权和经营情况及其商业秘密严格加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费用及支付
1、本商标代理业务总费用为元,大写:
其中, (元/大类)x (大类)= 元;
总计费用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及相应账户
甲方需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时一次性办理财务付款事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一次性支付现金或将款项划转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1)公司全称:
(2)开户银行:
(3)账 号:
七、保密责任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对乙方声明需要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不论本合同是否接触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八、违约责任
乙方的代理人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不经过甲方的联系人主动会见甲方的相关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或与他们用传真、电子邮件进行技术交流的,或了解与所代理的申请事务无关的甲方技术信息或经营管理信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理人。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不经甲方确认而将文件递交的,若甲方认为应对文件修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递交申请。由此带来的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由乙方退回已收取的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完全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商标转让申请失败,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
除前三款规定之外,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数额不超过该项申请代理费的两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后,若在提交申请前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申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申请代理费用的50%,若在提交申请后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申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涉及本协议或具体申请事务代理的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到全部申请得到授权或被驳回为止。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六
第一条 为了保障商标代理组织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指定或者认可:(一)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二)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业务人员;
(三)有五万元以上的资本;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从事过两年以上国内商标代理业务,并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和大专以上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专业人员的商标代理组织,可以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
第四条 商标代理人资格经考核产生。
已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从事过五年以上商标业务工作的,或者经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学习,取得相应文凭的,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予以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由商标局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五条 商标代理人是指获得资格证书并在一个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商标代理人变更商标代理组织或者辞职,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资格证书寄交商标局,商标局加注后予以发还。
第六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的,还应当提交三名以上商标代理人具备大专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十五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
商标代理组织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二)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三)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四)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必须由商标代理组织加盖印章。
第九条 没有取得资格证书且未受聘于一个合法商标代理组织的人员,不得为他人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第十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商标代理人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时,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案件有关情况,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支持。
商标代理人不得私自收案收费。
第十一条 商标代理组织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内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 商标代理组织之间无隶属关系,法律地位平等。
商标代理组织的人、财、物自主管理,独立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承办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四条 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申请开办商标代理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本办法关于商标代理组织条件的规定或者不能开展正常商标代理业务的;
(三)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不正当行为损害其他代理组织或者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第十五条 被处罚的商标代理组织对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以下事项:
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转让 □商标续展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商标撤销□商标补证 □商标注销 □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 □商标答辩 □商标监测
注:以上属中国国内商标事项
2. 事项申请人(执照注册号):
商标申请人:
所属个体执照:
3. 委托事项的详细内容:(商标申请资料及商标样版见协议附件)
4. 乙方工作内容: 代理报送 代写文书 代发文书
5. 乙方服务投诉电话:
6. 申请流程:商标查询—递交申请—下达商标受理书—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公告— 公告三个月无人提出异议---下达商标注册
7. 申请时间:下发商标受理书、商标注册证等官方文件以商标局审查时间进度为准。
二、 服务期限
1. 商标注册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国家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或驳回裁 定之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相关事项的工作。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甲方保证申请的事项是用于合法的商业 运作,并承担法律责任。
3. 甲方联系方式(电话)若有变动务必及时告知乙方,否则导致有关商标文件无法送
4. 乙方须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更改商标代理事项。
5.乙方收取的总费用仅指商标本次申请注册费,不含商标重新注册、变更、答辨、复 审、异议、转让、许可、争议、续展等其他项目的费用。
四、 总费用
商标注册总费用为人民币,甲方于签订协
五、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未能提供、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时付款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乙方 不承担法律责任。
2. 由于商标申请存在一些客观及主观的因素导致无法预测到100%取证成功,甲方商 标受理后若因被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给他人提出异议,导致商标部分商品(服务) 项目申请不成功或全部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成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 申请总费用不予退回;若在国家审查期限内未下达商标受理书,乙方允许退回甲方 款项,商标申请是否成功最终以商标局的裁定为准。
3.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归咎于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本协议以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六、 声明
1. 甲方故意抢注、刻意模仿他人商标,因此造成商标给驳回或异议后果自负。
2. 甲方注册的商标或甲方公司自身引起的经济纠纷、商务纠纷或违法事件等全部由甲 方自行承担责任。
3. 商标查询存在五个月的空白期(即只能查到五个月前的数据,具体的空白期以国家 商标局为准)。
4. 乙方提供的相同、近似商标或暂无人注册等查询结果是根据乙方自己的判断综合给 出,商标查询结果及建议、商标申请使用方法等仅供参考,无任何法律效力。甲方 不得以乙方查询不准确、不专业、查询疏忽等理由要求乙方负任何责任。
5. 甲方在未取得商标证使用该商标过程中,应该意识到广告、产品等方面的适量投入, 不得随意更改商标样版。
七、 双方联系方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对于本协议有争议的部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八
第一条 为了保障商标代理组织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指定或者认可:
(一)领有《企业法人》或者《营业执照》;
(二)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业务人员;
(三)有五万元以上的资本;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从事过两年以上国内商标代理业务,并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和大专以上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专业人员的商标代理组织,可以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
第四条 商标代理人资格经考核产生。
已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从事过五年以上商标业务工作的,或者经过两年以上法律专业学习,取得相应文凭的,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予以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由商标局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五条 商标代理人是指获得资格证书并在一个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商标代理人变更商标代理组织或者辞职,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资格证书寄交商标局,商标局加注后予以发还。
第六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的,还应当提交三名以上商标代理人具备大专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十五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
商标代理组织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
(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二)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三)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四)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必须由商标代理组织加盖印章。
第九条 没有取得资格证书且未受聘于一个合法商标代理组织的人员,不得为他人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第十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商标代理人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时,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案件有关情况,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支持。
商标代理人不得私自收案收费。
第十一条 商标代理组织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内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 商标代理组织之间无隶属关系,法律地位平等。
商标代理组织的人、财、物自主管理,独立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承办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四条 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申请开办商标代理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本办法关于商标代理组织条件的规定或者不能开展正常商标代理业务的;
(三)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不正当行为损害其他代理组织或者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第十五条 被处罚的商标代理组织对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九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40629
【实施日期】 19940629
【内容分类】 商标注册管理
【文号】
【名称】 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修正)
【题注】 1994年6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1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商标代理组织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指定或者认可:
(一)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二)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业务人员;
(三)有五万元以上的资本;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从事过两年以上国内商标代理业务,并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和大专以上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专业人员的商标代理组织,可以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
第四条 商标代理人资格经考核产生。
已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从事过五年以上商标业务工作的,或者经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学习,取得相应文凭的,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予以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商标局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五条 商标代理人是指获得资格证书并在一个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商标代理人变更商标代理组织或者辞职,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资格证书寄交商标局,商标局加注后予以发还。
第六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的,还应当提交三名以上商标代理人具备大专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十五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商标代理组织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
(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二)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三)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四)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必须由商标代理组织加盖印章。
第九条 没有取得资格证书且未受聘于一个合法商标代理组织的人员,不得为他人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第十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商标代理人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时,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案件有关情况,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商标代理人不得私自收案收费。
第十一条 商标代理组织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内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 商标代理组织之间无隶属关系,法律地位平等。商标代理组织的人、财、物自主管理,独立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承办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四条 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申请开办商标代理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本办法关于商标代理组织条件的规定或者不能开展正常商标代理业务的;
(三)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不正当行为损害其他代理组织或者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第十五条 被处罚的商标代理组织对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
【题注】 1998年12月3日
【章名】 全文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四条第一款改为“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删除第十六条。
第十八条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第十七条。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办理商标注册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 的注册业务。
二、指定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每一项具体商标申请,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专职代理人员 进行代理,不得转交、移交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理人。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对乙方指定的代理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
三、代理人与甲方相关专业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往来
乙方指派承办甲方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相关专业人员会面的,或乙方代理甲方其他事务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工作人员会面的,须事先与甲方管理联系人)联系,由联系人具体安排。
代理人与开发人员用传真、电子邮件往来,有必要的应通过甲方的联系人转发。
甲、乙双方之间必要的文件(如委托代理协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文件等)应以挂号或快递的方式邮寄,或者甲方人员自取或乙方工作人员送达。
四、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商标注册申请,指定具体联系人。如甲方联系人有所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必要技术资料和资信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4、甲方应认真审核申请文件,如发现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适度等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未发现有上述问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确认。
5、对乙方要求甲方明确指示或回复的有关申请事项,甲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明确、及时反馈,以确保乙方的代理工作不致因此而受阻碍。
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7、甲方地址或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
2、乙方收到甲方具体申请的书面(包括电子邮件)指示后,应立即启动相关代理工作,7个工作日内知会甲方需补充的资料。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限要求合理安排申请文件的整理进度,避免申请时机的延误。当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请指示时,认为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另行确定合理时间。
4、当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请文件时,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尽快通知甲方,若甲方坚持申请,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
5、乙方应对有关甲方知识产权和经营情况及其商业秘密严格加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费用及支付
1、本商标代理业务总费用为元,大写:其中, (元/大类)x (大类)= 元;总计费用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及相应账户
甲方需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时一次性办理财务付款事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一次性支付现金或将款项划转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1)公司全称:
(2)开户银行:
(3)账 号:
七、保密责任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对乙方声明需要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不论本合同是否接触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八、违约责任
乙方的代理人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不经过甲方的联系人主动会见甲方的相关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或与他们用传真、电子邮件进行技术交流的,或了解与所代理的申请事务无关的甲方技术信息或经营管理信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理人。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不经甲方确认而将文件递交的,若甲方认为应对文件修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递交申请。由此带来的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由乙方退回已收取的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完全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商标转让申请失败,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
除前三款规定之外,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数额不超过该项申请代理费的两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后,若在提交申请前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申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申请代理费用的50%,若在提交申请后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申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涉及本协议或具体申请事务代理的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到全部申请得到授权或被驳回为止。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1、检索费:¥元(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2、注册费:¥元大写:人民币仟佰拾元整(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超出商品:共项,共加收:¥元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元角整——————————————————
三、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理人(签章):地址:邮编:咨询电话:传真:账户:开户银行:帐号:
日期:日期: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鷂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鷂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 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 元 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三
驰名商标代理合同的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 jagren及图 商标的申请到国家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办理注册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并与原件一致,所申请商标非抄袭或模仿他人商标,未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名称权,专利权等其它在先权益,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此期间,甲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代理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双方竭诚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
(2)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该商标申请的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2、乙方负责该商标申请文书的制作、打印、装订以及到商标局的报送工作;
3、乙方在申请递交后,负责商标局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4、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内办理商标事宜;
5、乙方承诺: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国家商标局,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停电,交通,地震,火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
甲方需在双方确认注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申请费¥1000元/件(代国家商标局收取),及代理费¥600,共1件,共计¥1600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从申请之日起30天左右,商标局经过书式审查,会发文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由乙方代为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给甲方,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从申请之日起20个月左右,经过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并于三个月后核发商标注册证,由乙方代甲方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至此商标代理工作圆满达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4)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无论该商标是否公告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返还任何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将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退还甲方。
(5)保密责任
到商标局正式受理发文日止,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就本商标向无关第三人透漏商标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事项。
(6)未尽事宜
如商标因为商标查询盲区或优先权原因被不幸驳回,乙方承诺免代理费帮甲方重新代理一件(仅限相同申请人相同类别,甲方仅需交纳申请费1000元);
如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有相同的商标注册,而乙方未检索出来告知甲方导致甲方商标被驳回的,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重新申请一件(包括申请费用和代理费)
双方就具体商标代理事务的约定有不明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________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__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________项,共加收 :¥________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帐 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元大写:人民币仟佰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 元角整
——————————————————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代理人(签章):
地 址:邮 编:
咨询电话: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帐 号:____日期:日期:
返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我/我厂(公司)______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国/国籍依_________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理。_____________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转让注册复审/异议/异议复审/争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复审补发商标注册证事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七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办理如下事宜: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标(粘贴商标标识),此商标在国际分类的类及 第 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第二条 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 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后 七 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关资 1料。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五 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 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 元,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整
——————————————————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理人(签章):
帐 户:
开户银行:
帐 号:____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十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以下事项:
注:以上属中国国内商标事项
2. 事项申请人(执照注册号):
商标申请人:
所属个体执照:
3. 委托事项的详细内容:(商标申请资料及商标样版见协议附件)4. 乙方工作内容: ?代理报送 ?代写文书 ?代发文书
5. 乙方服务投诉电话:
6. 申请流程:商标查询—递交申请—下达商标受理书—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公告— 公告三个月无人提出异议---下达商标注册证
(注:若实质审查不通过导致驳回商标,客户可以提出复审,复审成功可取证,复审不 成功不下证,不复审则以商标局裁定为准。商标公告三个月内若有人提出异议,客户可 以提出答辩,答辩成功可取证,答辩不成功不下证,不答辩则以商标局裁定为准。复审 及答辩的费用另计,下达驳回复审通知书及异议答辩通知书的时间以商标局审查进
7. 申请时间:下发商标受理书、商标注册证等官方文件以商标局审查时间进度为准。
二、 服务期限
商标注册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国家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或驳回裁 定之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相关事项的工作。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甲方保证申请的事项是用于合法的商业 运作,并承担法律责任。
3. 甲方联系方式(电话)若有变动务必及时告知乙方,否则导致有关商标文件无法送
4. 乙方须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更改商标代理事项。
5.乙方收取的总费用仅指商标本次申请注册费,不含商标重新注册、变更、答辨、复 审、异议、转让、许可、争议、续展等其他项目的费用。
四、 总费用
商标注册总费用为人民币,甲方于签订协
五、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未能提供、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时付款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乙方 不承担法律责任。
2. 由于商标申请存在一些客观及主观的因素导致无法预测到100%取证成功,甲方商 标受理后若因被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给他人提出异议,导致商标部分商品(服务) 项目申请不成功或全部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成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 申请总费用不予退回;若在国家审查期限内未下达商标受理书,乙方允许退回甲方 款项,商标申请是否成功最终以商标局的裁定为准。
3.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归咎于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本协议以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六、 声明
1. 甲方故意抢注、刻意模仿他人商标,因此造成商标给驳回或异议后果自负。
2. 甲方注册的商标或甲方公司自身引起的经济纠纷、商务纠纷或违法事件等全部由甲 方自行承担责任。
3. 商标查询存在五个月的空白期(即只能查到五个月前的数据,具体的空白期以国家 商标局为准)。
4. 乙方提供的相同、近似商标或暂无人注册等查询结果是根据乙方自己的判断综合给 出,商标查询结果及建议、商标申请使用方法等仅供参考,无任何法律效力。甲方 不得以乙方查询不准确、不专业、查询疏忽等理由要求乙方负任何责任。
5. 甲方在未取得商标证使用该商标过程中,应该意识到广告、产品等方面的适量投入, 不得随意更改商标样版。
七、 双方联系方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对于本协议有争议的部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二十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λ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__________¥元(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仟佰拾__________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__________项,共加收 :¥__________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__________元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λ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δ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δ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传 真: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 日期: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二十一
我/我厂(公司)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是_________国国籍/依___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理。
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
注册
续展注册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
转让注册
复审/异议/异议复审/争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补发商标注册证事宜。
申请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商标注册合同篇二十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列》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名称
1、申请人名称: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甲方就 “sunda” 商标,第 第7类 类,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争议∕答辩; □商标向外申请查询 □变更注册人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