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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9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了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短短两个小时的报告会令我受益匪浅。李庆军身患尿毒症4年,每天透析4次,却坚持上班,完成繁重的办案工作,生命的最后8个月,他个人结案121件,他是一个病魔都不能击倒的“铁汉子”。
李庆军同志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工作了25年的岗位。在他的一生中,为了他热爱的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他无愧于“人民法官”,无愧于人民,李庆军的事迹,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李庆军看来,将自己的工作做好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情!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将“公正”二字铭记于心,对法律始终心存敬畏之情,在法院,为正义站好岗,哪怕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要让百姓的事情感受法律的阳光。在自己工作中,他更是坚持着这一原则,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不给法律抹黑。始终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尽忠职守,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极致。处理的各种上访和疑难案件都圆满的解决,群众满意,社会效果也很好。
我们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也要发扬李庆军的优良精神,为人民服务,不讲私情,严格公正,将每一件群众关心的事情做好、做到位,守护好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平凡中见不平凡,法官的一言一行,是否为群众办实事,落脚点是否在为民上,都看在群众的眼中,记挂在人民的心头。因此,我们现下最重要的就是做好本职工作,做好每一件事情,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理权益!
为法律的公正保驾护航,为人民的幸福不断奋斗,为国家的发展奉献自己。工作这么多年,我还清楚记得第一天穿上法院制服时的自豪,还记得办结第一个案子时的高兴,也还清晰记得当事人说“谢谢”时的温暖。现在,我以自己能与这么优秀的同志成为同行而自豪。我将继续认真学习李庆军同志的优秀事迹,坚定理想信念,做一个忠诚为民的新时代人民法官。
李庆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人的一生充满了选择。去留之间,取舍之中,考验着毅力,更照鉴初心。当亲情、乡情、人情与法律冲突时,他选择坚守法律和良知。
当医生给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两种治疗方案时,他选择不耽误上班的后者。
当面对病痛折磨和繁重办案工作时,他选择隐忍与坚守,不给组织和同事增添负担。
他是一位普通的法官,留下的故事却震撼人心。在他走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善良、淳朴、敬业、正直、温暖……平日里默默无闻的他,原来早已在很多人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
在同事眼里,他是出了名的“三不”法官。
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让李庆军倍加珍惜身上的法袍。工作中不向领导伸手要待遇,交往中不给同事朋友找麻烦,办案中更不向当事人伸手要好处。他总是对审判团队说:“当法官一定要对得起良心。不管谁找,法律的底线不能突破。”
愚公故里走出来的山里娃李庆军,对法官这个职业的热爱早已融入血液、融入灵魂。正是凭着这股“愚劲儿”,在生命的最后8个月,他带领审判团队结案360件,占全庭结案总数的三分之一,仅他个人就结案121件,是全庭办案最多的法官。
“对每一份证据都要认真审查,对每一个裁判文书都要一丝不苟,对每一位当事人都要真诚相待。”在全省法院系统,李庆军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精神,正鼓舞着更多的法官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宣传那些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在平凡中见伟大,在点滴中显精神,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坚守初心使命、公正为民司法的光辉形象,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为全国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我们要见贤思齐,向他学习。
李庆军用活生生的事迹展现了现实版焦裕禄的形象,他把学习焦裕禄落实在行动上,把坚韧不拔的愚公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有法官如斯,是人民之荣幸;有党员如斯,是党员之楷模!一个好法官,不仅仅是讲述了一个好人故事,更是坚定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我要认真学习李庆军,并做到如下几点:
1.坚持“司法为民”基本理念不动摇
做一名合格法官,首先应当从思想上牢牢树立“司法为民”这一里程碑。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多为民商事纠纷,法官接触着案件当事人多为普通民众。他们对法律认知比较浅薄,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法院在开展审判工作中,在坚持要秉公执法的基础上,还要对当事人的种种不解和疑问给予耐心的解释和答复,特别是在审理多对一的连环诉讼时,更要谨慎、认真、全面地审理此类案件,做到统筹全局、将人民群众之间矛盾化解萌芽之中。
2.业务水平始终与立法进度保持同步
具有夯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是作为合格法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虽然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拥有丰富审判实践,但是法官队伍素质不一现象是无法忽视的,尤其随着我国立法日臻完善,大量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出台和修正,新的司法理念不断地提出和更新,裁判规则不断地调整和变化,这些内容都需要法官不断地学习和巩固。唯有始终与最新法律知识动态保持同步,才能在审理各种类型案件中更加得心应手,真正实践“以事实畏惧,以法律为准绳”。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做个合格的法官是这道防线最坚强的守护者,而适应司法改革大趋势,不断地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则是实践做好合格的法官的最好路径。
3. 要知敬畏,明底线,恪守清廉之风
“做人贵在品,为官重在廉”,现代社会,身为法官,我们处于社会矛盾的交汇处,利益争夺的聚焦场,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要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常思贪欲之害,恪守清廉之风。严格遵守《准则》、《条例》,以“老虎”、“苍蝇”落马为警醒,犹记得《永远在路上》警示片里,一些服刑的官员,他们对自己的贪腐行为,给自己、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行了深深的忏悔,他们的贪腐行为令人发指,他们落马之后的悔不当初深深的震撼着我们,曾经他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跟我们一样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稳定的经济收入,幸福美满的家庭,也曾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过一定的贡献,深受领导和同事的信任。然而却禁受不住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利益的诱惑之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将自己送入牢狱之门。这些前车之鉴,都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外界的干扰和不良诱惑,做深入简出的孤独寂寞人,得箪食瓢饮之乐。
李庆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11年与病魔抗争,19本“病隙碎笔”,病榻上的13通电话。这三个数字串起了李庆军的人生,这位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副庭长用一生诠释了责任和担当,是我们司法一线的工作人员应该学习的榜样。一、坚持学习,终身学习
看见那摞厚厚的黑色笔记本,我着实吃了一惊,自己工作四年了也没有记完一本这么厚的笔记本。
想起在校的时候,老师说“法律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因为每天都有新的法律产生,每天你都可能会遇到你没见过的案件和问题”。参加工作后对老师所说的方才有所体会,法律真是浩如烟海,案件更是常接常新。每每遇到问题时候会想到回头要仔细研究并且记录一下,但晚上下班后却只有“先休息明天再说”这样的想法。
李庆军法官带病坚持工作,还坚持做工作笔记,这是怎样的毅力和责任心。
二、案件标的有大小,人民事情比天大
“越是扛着麻袋、大包小包来开庭的当事人,越要对他们倾注更多的心血和注意力。标的额再小的案件,对普通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案件结果将直接影响他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线工作人员,对李庆军法官的这段话深有感触。在立案窗口三年多的时间里,我见到过扶老搀幼来起诉赡养费的当事人,见到过抱着孩子红着眼圈来起诉离婚的妇女。相比动辄数十万元标的额的经济纠纷案件,这些案子太过琐碎。但是对当事人而言,这些案子就是他们生活中的大事,甚至是全部。想起一位医生曾说过:“很多不治之症的发病率其实很低,只有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但是,对于患病的患者来说这个几率是百分之百。”因此,案子标的额有大小,但案子无大小。事关群众利益,都是天大的事。我们要学习李庆军法官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思想精神,坚持原则、秉公司法、清正廉洁,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一字一句,皆是责任
“每当我在打判决书的时候,总感觉败诉的一方当事人在看着我。我们在办理每一个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把事实查清楚,把道理讲明白,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李庆军法官谈起写判决的这段话,可以说是法官的真实心声。判决被誉为“文书之王”,一方面因为它是法律效力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因为它也反映了法官审理案件质量和审判能力。所以判决的说理过程既是说服当事人也是说服自己,判决书不仅是给双方当事人看的,也是给全社会看的。它不仅要经过一审诉讼的考验,还要经得住二审和审查监督的考验。身为辅助人员,我们要学习这样严谨的精神,才能无愧自己制作的每一份文书,才能无愧胸前的法徽。
李庆军法官走了,但他的精神与世长存。我辈年轻的法院人要学习李庆军法官,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