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1
1.综合方面。出台实施《广西体育强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改革任务落实清单》。研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体育行政执法,督导市、县(市、区)体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体育部门与文化旅游部门、教育部门合并的市县体育执法职能整合到文化、教育等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足球改革发展,加快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级足球联赛体系。(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青少处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2.群众体育方面。促进体医融合资源共享、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推进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制定实施广西公共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和清单制度、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研制《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_—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继续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出台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列入20_年自治区立法计划。推动自治区、市、县三级体育设施建设用地规划,推动体育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牵头;局经济处、社体中心等部门,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3.竞技体育方面。修订完善广西参加重大比赛获奖运动员及教练员奖励办法。深入开展“四精行动”。创新备战工作和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鼓励和支持区内市县、学校、企业、体育组织等自办或与体育部门共办运动队实施方案。研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体育局竞体处、青少处牵头;局群体处、经济处、社体中心等部门,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4.体育产业方面。创建体育重大项目招商引资,落地建设机制。成立广西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各类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建立体育与旅游、康养、文化、农业、林业、商住、会展等融合发展,与金融、保险、基金、投资机构等深化合作的长效机制。启动实施“广西十市百县(区)奥林匹克公园工程”,鼓励各地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兴建体育场馆,推广“公地民建民营”李宁体育园模式以及“公助民建民营”、“公建民营”模式。优化广西体育企业和体育经营活动相关税费、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政、土地使用、公益开放等方面优惠政策。研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体育局经济处牵头;局群体处、竞体处、青少处、重大办等部门,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5.重大赛事方面。制定实施推进广西国际体育赛事合作工作方案(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建设面向世界特别是东盟的重要区域赛事中心。(自治区体育局重大办牵头;局群体处、竞体处、青少处、经济处、社体中心等部门,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四、完善三大体系
(一)完善体育工作领导协调及政策制定执行体系。一是适时召开国家体育总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体育强区工作协调小组协商会议。二是制定实施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工作、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年度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适时联合召开体育相关工作联席会议。三是推动市、县(市、区)全部建立健全本级体育有关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切实发挥作用。四是争取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体育工作。(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青少处、经济处、人教处、人力资源中心,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牵头本级本领域工作)
(二)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体育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及应用细则(修订)》。科学设置承担区直绩效、纳入设区市和各市体育局目标管理绩效、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持续推进自治区运动队“四精”行动督查考核,突出指标的延续性、工作举措的创新性。二是加强对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及运动队教练组的月度、年度考核和评比,把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选人用人等直接挂钩。三是推动调整运动员体育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自治区体育局人教处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三)完善问责问效能上能下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自治区体育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广西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实施细则》等,全面落实激励约束各项政策措施,持续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自治区体育局人教处、机关纪委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五、构建四大平台
(一)人才培养平台。一是扩大自治区一线运动队规模,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模式,力争年内完成扩编增人200名,到20_年自治区一线运动队达到1000人。二是抓好与国家体育总局、发达省市及市县、学校、企业、协会等共建运动队,联合培养培训运动员和教练员。三是继续做大做实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体校,建立完善督查评价机制。四是选派干部、教练员到国家体育总局挂职锻炼。五是加大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及体育管理、科医、产业、裁判等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落实优秀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自治区体育局竞体处、青少处、经济处、人教处牵头;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宣传与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是加强体育宣传文化建设。开展“三青会”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征集,广西年度十大体育新闻评选活动、广西体育精神宣传推广活动、体育志愿者服务活动,主动把弘扬体育精神和体育正能量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深化“体媒”合作,打造广西体育官方微博、微信和官网宣传阵地。二是建设广西智慧体育云平台,鼓励和支持各地及社会力量开发应用体育APP等信息化平台。三是建设局机关移动办公系统。(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机关党委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三)筹融资平台。一是推动研究设立自治区体育产业投资基金。二是培育发展一批体育企业。三是推动组建广西体育产业集团公司。四是争取引进一批国际体育组织、体育企业及体育项目落户广西。(自治区体育局经济处牵头;局重大办,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四)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一是加强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体育交流。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陆海新通道建设,大力开展体育交流活动。组织体育技术援外工作,开展围棋、武术、健身气功等运动项目教学培训和展演。大力引进和创办有影响力的国际体育赛事。推动优秀体育人才引进来和走出去。二是构建省际体育交流合作新格局。推动体育交流融入广西“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中。与周边省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开展体育交流合作,共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与体育强省市在体育人才、体育训练、体能康复、体育旅游、体育学术科研等方面交流合作。吸引总局国家队、外省市到广西建设(共建)体育训练基地、联合培养运动员和教练员、共同开发体育产业资源和项目等。(自治区体育局重大办、竞体处、群体处、人教处、社体中心牵头;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六、坚持五大发展理念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树立“大体育”工作理念,立足全局抓体育、服务群众做体育、培育人才兴体育、做好项目强体育,把体育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体育改革开放发展,充分挖掘和释放体育在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弘扬追求卓越、突破自我的精神方面的多元价值和重要作用。
七、实施八大工程
(一)竞技体育重振雄风工程(自治区体育局竞体处、青少处牵头;局经济处、各训练基地、各运动发展中心、体科所等,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全力备战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陕西全运会和年度各项重大比赛。制定实施备战奥运会、全运会工作方案和专项细案,以及竞技体育重振雄风(“灵、小、短、水”和“新”竞技项目发展)年度计划,明确全部30个项目发展年度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围绕举重、男子摔跤、女子田径、女子水球、男子体操、女子体操、女子三人篮球等重点项目的重点运动员科学制定备战计划,实现每个重点项目、重点队员有1名处级干部负责统筹协调、有1个服务团队专门保障。积极参加世界三大赛、全国大赛(锦标赛、冠军赛)。力争在东京奥运会上实现参赛人数和奖牌都有突破(获1枚以上奖牌)。力争在第十四全国冬季运动会上获取1枚奖牌,实现历史突破。
2.全力筹备“三青会”。一是制定实施“三青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年度方案。组建“三青会”筹委会并投入运转。二是谋划建设完善体育场馆设施保障体系、教练员运动员选拔和培养体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层体校培养体系、体能科医心理等复合型科学训练体系、教练员运动员激励约束体系、与总局等合作共建高水平运动队体系等“三青会”六大保障体系。三是配合草拟“三青会”的竞赛总规程。科学设定我区“三青会”参赛目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级体校及各有关体育训练部门,形成全区一盘棋备战“三青会”。四是做好相关筹备工作。谋划“三青会”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体育图标等征集、评选工作。开展“三青会”比赛项目承办单位征集工作。
3.加强自治区运动队科医复合型团队建设。建立驻京科医服务执行团队,由体能教练、运动康复师、伤病治疗师等组成,服务保障在国家队的广西运动员,每1名重点运动员选派1名科医人员贴身保障。建立区内会诊专家团队,以引进的体能师、运动康复师为核心,加上区内专家,不定期到国家队为广西运动员会诊服务。继续引进体能训练专家,增加医务人员和按摩技师,科医人员从现有25人增至50人,使科医保障人员与运动员比例达到1:12。每季度聘请国内外体育和科医专家到自治区运动队讲课培训,有针对性的培训各级体育管理人员、教练员和科医人员等。集中力量解决体能康复场地和器材问题。研究制定体育医院改扩建方案。
4.深入开展“精心教育、精进训练、精细管理、精到服务”专项行动。坚持以运动员、教练员为主体,以科学训练为中心,以出成绩、拿金牌为目标,全力抓好自治区一线运动队建设。
5.开放合作共建共办高水平运动队。实施运动员“尖子”工程和教练员“强将”工程。积极推进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奥运、全运项目运动队,落实好已确定的13个共建项目145名运动员的政策措施。推动区内市县、学校、企业、协会等自建或共建运动队。
(二)群众体育星火燎原工程(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社体中心牵头;局青少处、广西足协等,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大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18个试点市县建设力度,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开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建设一批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自治区级示范项目。创建3个以上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模范县(市、区)。开展“体医结合”人员培训及队伍建设。开展广西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状况调查工作。
2.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奔跑吧·广西”生态马拉松系列赛、广西体育节、第三届广西全民健身运动会、第五届广西万名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百县千乡活动、“小康杯”广西千乡万村篮球赛、全国县域社会足球赛等。推动各地各行业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加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推广和普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提高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水平。发动全区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达600项以上。
3.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和队伍建设。出台实施《广西体育协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包括项目、人群和行业体育协会,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站点、团队、草根和网络组织等)大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设区市、县(市、区)建立健全本级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协会、足球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体育志愿者协会等,确保协会至少“5个有”,即有队伍、经费、场地、活动、制度等。出台鼓励和推动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各级有条件的体育社会组织参与重大赛事、活动、培训等服务的文件。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重点发展面向基层一线的指导员队伍,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0人以上。
(三)健康广西体育惠民工程(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经济处牵头;局竞体处、青少处、江南训练基地、区体专、区体校等,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全力推动落实体育场地设施配建标准。建立自治区及市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体育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推动把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平方米配建体育设施的标准纳入新建居住区和社区用地规划、土地招拍挂工作,体育设施配建不达标,不予验收通过。推动未达标的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通过开发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景区景点、河湖堤岸、建筑屋顶、权属单位物业附属空间等配建完善体育设施,开展检查督导。
2.大力建设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在公共体育设施项目上的援建和支持,做好乡村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_年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力争筹措亿元以上,建设一批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健身步道、滑雪场、村(屯)篮球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配建体育健身器材项目)等体育基础设施。支持一批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使用,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试点,推动一批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周边群众错时开放使用。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推进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力争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平方米。
3.加快重大体育项目和“三青会”配套场馆设施建设。统筹推动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广西体专新校区及广西射击射箭馆、自行车馆、轮滑综合馆和青运村等“三青会”配套场馆设施建设。统筹各市、县(市、区)相关场馆维修计划。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力争完成举重馆、综合馆、田径游泳馆全部三个馆建设,进行室内设施配建。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项目完成蹦床馆主体结构封顶,加快TYC-40地块主体建筑建设,完成自治区下达投资资金的95%以上。推动广西体专新校区项目可研报告修编和初步设计,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开展自治区运动队运动员公寓等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筹措。
(四)体育赛事兴旺工程(自治区体育局重大办牵头;局群体处、竞体处、青少处、人教处、各运动发展中心等,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广泛动员组织体育赛事。制定实施“一地一品”、“一行一品”体育赛事发展方案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体育赛事补助机制,支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丰富和创新重大赛事线上线下活动内容,打造赛事品牌文化,提升广大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2.深化国际体育赛事合作。办好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漂流世锦赛、“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沙滩排球世界巡回赛、攀岩世锦赛及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国际马拉松赛、龙狮争霸赛、体育舞蹈公开赛、山地自行车越野赛和南宁、桂林、百色、贺州国际马拉松赛等。大力开发赛事经济,激发“赛事+”效应,促进体育消费及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五)体育产业发展工程(自治区体育局经济处牵头;局群体处、社体中心、航空运动管理中心等,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大力推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启动研究全区体育旅游示范市(县)创建行动计划。实施绿色生态运动品牌培育行动,重点发展潜水等产业。打造自治区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5家、精品赛事13项、精品路线2条、航空体育飞行基地2家、山地户外运动营地6家。推进培育进入建设期的体育特色小镇3家、四星级以上体育综合体10家。办好第二届中国—东盟体育旅游活力月活动。
2.实施“体企入桂”计划,创建广西体育产业孵化基地、总部基地。创建广西体育产业孵化基地,引进专业运营团队,为孵化基地提供招商、融资、法律、财务等全方位服务。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实施“体企入桂”计划,充分利用自贸区的各种优惠政策,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成长潜力高的体育产业和“体育+”企业,力争引进10家体育企业,在五象新区建设体育总部基地。
3.推进重大体育产业项目。推动保利集团、万科集团、绿地集团、铭泰集团、华蓝集团等投资建设的体育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建设中国—东盟体育产业园、广西智力产业园、广西体育高端制造业基地等。
(六)体育彩票跨越工程(自治区体彩中心、局经济处牵头;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深化责任彩票建设。加强市场监察,提升渠道管理能力,确保销售合规性。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实现依法治彩。加强培训宣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防控能力,持续抓好岗位责任制,落实风险排查和处置机制。
2.拓展体彩销售渠道。加强实体店基础建设,激发业主自主营销能力。落实好与移动、工商银行、邮政、石化、广发银行、苏宁易彩、宁家等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合规运营管理机制,加强渠道团队建设,提升渠道管理数字化水平。全面推进渠道提档升级,丰富渠道功能,强化渠道即开票基础工作,推动便利连锁渠道拓展,探索专营渠道转型策略,试点新型渠道业务模式,推进跨界融合营销。完成500台以上增机目标,争取达到1000台。力争全年体彩销量25亿元以上。
(七)足球改革工程(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处、广西足协牵头;局群体处、球类运动发展中心等,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健全足球改革工作机制。狠抓广西足球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落地。发挥好自治区足球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推动市县两级健全完善足球协会。培育壮大各级各类青少年足球俱乐部等。推动北海市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建设。按要求完成全区社会足球场实施建设任务。
2.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办好西班牙皇家足协中国分校和荷兰海牙足球俱乐部中国青训中心。构建广西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建立广西足球青训中心,组建广西全运会男子U系列足球队,发展壮大广西全运会女子U系列足球队。大力推进校园足球普及,打造校园足球联赛体系,协调解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教育问题,畅通足球运动员成长通道。
3.推进足球赛事和人才培养。全区举办广西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广西体校杯足球赛、广西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广西“足协杯”足球锦标赛、广西五人制足球锦标赛等。举办20期以上的足球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
(八)基层体校强基工程(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处牵头;局其他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扎实完成基层体校强基工程“双百计划”。支持和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建设完善当地体校,推动实现每个设区市、县(市、区)各建有1所标准体校,设区市一级体校建成示范性体校。推动基层体校与当地17所中学、17所小学开展共建联办工作,实现全区范围内基层体校与100所中学、100所小学共建联办的目标。推动建设一批体育训练与义务教育并重的市县新型体校试点,即采取体校和普通中小学“双名”并行机制,纳入当地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管理范畴,享受义务教育各项政策。
2.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国家和自治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发展,支持马山县建设国家青少年攀岩队,推进来宾体教融合试点工作。推动培育形成以各级体校为基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补充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各级体校教练员到本地普通中小学选材和训练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新增注册运动员1000人以上,累计注册人数保持在万人以上。
3.办好青少年体育赛事和活动。大力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举办全区青少年锦标赛29项以上,创新举办全区亲子体育大会,承办攀岩、游泳、马术等6场全国青少年U系列赛事,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U系列赛、全国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等。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2
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加快发展;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体育的多元价值,服务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推进体育强区建设。
坚定文化自信。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弘扬民族精神、促进“五个认同”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肩负起我区优秀体育文化“走出去”的历史责任和时代担当,扩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影响力,增强中华文化自信。
坚持科学发展。准确把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自身发展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全面实施。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3
为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百色市参加广西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参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方志高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潘东胜 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黄炳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钟永锋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祖豪 市委_部副部长(兼),市民宗委主任
杨明福 市民宗委二级巡视员
黄再波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补祥跟 原市体育局局长
马 翔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副主任
辛永泉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黄 琼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明治 市民宗委副主任
王丰景 原市体育局副局长
余水兰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4
(一)竞赛项目:珍珠球、蹴球、陀螺、投绣球、毽球、龙舟、少数民族武术、板鞋竞速、独竹飘、民族健身操、攀爬椰子树、蚂拐捉害虫、高脚竞速、抢花炮共14个项目。
(二)表演项目:瑶族铜鼓舞
(三)代表团人数288人:
1. 团部人员(34人):团长1人,副团长3人,工作人员21人(其中17个项目共17个工作人员,团部工作人员4人),记者2人,司机7人。
2. 运动员 251人(其中领队、教练员31 人),各项目人员如下:
(1)珍珠球队:运动员 32 人(男女各14 人),领队、教练共4人。
(2)蹴球队:运动员 4人(男女各2 人),领队兼教练1人。
(3)陀螺队:运动员8人(男女队各4人),领队兼教练2人。
(4)投绣球队:运动员 10 人(男女队各 5人),领队兼教练2人。
(5)毽球队:运动员12人(男女队各6人),领队兼教练2人。
(6)龙舟队:运动员 48 人(男女队各 24人),领队、教练共4人。
(7)少数民族武术队:运动员 5人,领队兼教练 1人。
(8)板鞋竞速队:运动员 12人(男女各6 人),领队、教练1人。
(9)独竹飘队:运动员 6人(男女各 3人),领队兼教练1人。
(10)民族健身操队:运动员 18人(男4人、女14 人),领队、教练2人。
(11)攀爬椰子树:运动员 6人(男女各 3人),领队兼教练共1 人。
(12)蚂拐捉害虫:运动员 6人(男女各 3人),领队兼教练共1 人。
(13)高脚竞速:运动员 6人(男女各 3人),领队兼教练共1人。
(14)抢花炮:运动员 16人,领队、教练共2人。
(15)表演项目(瑶族铜鼓舞):运动员 35人(男18人、女17人),领队、编导(教练)共2人。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5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自治区民族运动会组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各工作小组要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精心组队,特别要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支持,力争在本届民族运动会上取得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二)强化责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现在距离比赛仅四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所承担的竞赛和表演项目,按照广西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及各单项规程的要求,抓紧做好运动员选拔、训练等工作。
(三)加强训练备战。各参赛项目组织单位要加强参赛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教练员、运动员及编导人员,刻苦训练,积极备战,切实提高竞赛队伍的实战能力和竞技水平,圆满实现参赛目标;要充分发扬拼搏进取的体育精神,勇争一流,赛出成绩,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展现百色市代表团的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各有关单位、县(市)要认真做好运动员、教练员选派名单的上报工作,并于20_年10月15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市民宗委,联系方式:2824262,电子邮箱:bsmw56@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民宗委何政军,18078694755;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罗胜丹,18177600031。
附件:百色市组织参加全区民族运动会赛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6
围绕把我区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强、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体育强区、全民健身和民族体育融合示范区、体育旅游示范区总目标,力争到2025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民族体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更具活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交流不断深化,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各族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体育强区和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全区民族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构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较为完善的民族体育设施网络,建设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力争2025年基地数量达到30个,2035年达到100个。民族体育竞技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办能力和竞技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成绩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成为我区服务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交流更加活跃全面。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7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平台作用,完善每四年举办一届的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机制和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广西代表团运动员选拔机制。鼓励各设区市积极承办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鼓励各设区市举办本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或在本市体育运动会中增设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各市、县和各有关高等院校要建立健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运动员选拔机制。
发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各级运动队、运动员积极参加各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锻炼队伍、积累经验。除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年外,自治区每年举办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3—5项,完善赛制,培养人才,扩大影响。搭建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体育文化交流大舞台,每年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系列活动,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开展,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跨界选材。各市、县和各有关高等院校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民族传统体育单项赛事。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综合性赛事和单项赛事,从中选拔优秀运动队(员)参加上一级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各行业系统运动会和学生运动会应设置民族传统体育比赛项目。创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围绕我区世居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和广西体育节,重点打造花炮、珍珠球、板鞋竞速、高脚竞速、独竹漂、陀螺、龙舟等民族体育品牌赛事,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众化、社会化、竞技化和市场化发展。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8
广西还将发展壮大体育健身服务业,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相关措施:根据工作计划,广西将利用滨海资源、山水资源,发展体育休闲旅游、户外山地运动、探险体验、赛艇海钓,借助举办世界水上极速运动大赛等世界顶级赛事的经验,走与区内优势相结合,具有广西特色的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道路。(记者吴福大)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9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体育、民族、教育等工作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可统筹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出台激励政策,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资金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资助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扩大经费来源,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办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城市统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将广西代表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奖项目纳入奖励范围给予适当奖励。
20_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10
团长(1名):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团长(2名):县民宗局局长、县文旅局副局长
参赛代表队(84名):各参赛项目领队、教练员、运动员。
表演项目(20名):表演项目编导、运动员。
工作人员(3名):县民宗局、县文旅局工作人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7月)。主要是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部门工作协调会,筹措落实资金,确定参赛项目,落实领队、教练员和参赛运动员名单,组建参赛代表团,完成第一次报名工作。
(二)筹备训练和比赛器材阶段(8月)。了解、明确各参赛项目所需的各种训练和比赛器材,完成购置或制作工作。
(三)运动员训练阶段(9月--10月)。主要是各项目正式确定领队、教练员和参赛运动员人选,完成第二次报名工作;组织召开有关部门、领队、教练和承办单位的备战动员会;各项目领队、教练员研究项目竞赛规程,制定具体训练计划,组织运动员进行训练,做好备战工作。
(四)参赛阶段(11月)。主要是检查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教练员、运动员思想发动工作,带领运动员赴上林县参加比赛。
五、经费安排
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作为参加市十二届民运会经费,经费预算由县委_部(县民宗局)按程序向县政府请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参加南宁市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贯彻落实《_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要求,是我县民族体育特色和运动水平的一次展示,是进一步推动我县民族体育运动发展、培育民族传统体育后备队伍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具体体现。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筹备及参赛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参赛的筹备、训练和参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配合,主动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参赛工作圆满完成。
(三)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计划,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_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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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11
加大力度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推动优秀少数民族体育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立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体系档案和数据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动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文化馆和进博物馆等工作。各级文化馆、博物馆要开设民族传统体育展览专栏,展示和宣传我区优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扩大影响力。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12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民族传统体育师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学校在开展现代体育教学活动的同时,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全区各高等院校和中、小学要推广普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作为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创造条件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作为正式体育课程或乡土教材内容,列入体育课程考核项目,逐级培养,逐级输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才。体育院校和民族高等院校体育系要开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教学和研究。加强社会体育工作,鼓励各级体校(业余体校)以及俱乐部等社会力量举办不同层次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构建大中专院校、专业体育人才培养机构、社会力量联合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融合互补机制。
各市、县要组建本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师、教练和裁判队伍,加强培训和技术等级评审认定。要把培养使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作为实施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工作计划13
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开发和产业扶持力度,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利用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体育休闲旅游等项目,通过组织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传统民族体育赛事、活动、表演,宣传体育旅游资源,扩大市场影响力。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引导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相关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努力打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综合化、集群化的产业价值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