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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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5 19:32: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1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把各地各部门规划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出台后,及时修改《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和制度支撑。

(二)落实责任制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估做法。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在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重点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社会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通信运营商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推进重心下移。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抓好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从政策、制度、机制和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普法一线倾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对县级以上法宣办工作人员轮训一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各设区市配备不少于5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各县(市、区)配备不少于2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统筹部门预算资金合理安排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检查,组织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向本级_会报告。各级_会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检查和督导,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

文章来源丨河北司法行政在线

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2

“八五”普法规划从20_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年下半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和省直各部门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报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_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全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3

按照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的要求,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通过抓好重点对象,持续带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民普法从把法律交给人民向让人民信仰法治迈进。

(一)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轮训、培训班的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学习、讲法治课。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类分级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积极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丰富学法形式,组织开展好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实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相关内容。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全面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4

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法治宣传融入法治实践,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的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河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矩阵作用,打造省级普法“中央厨房”。推进地方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建立全省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实现互通。发挥“学习强国”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等。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立省级法治文艺精品库。加大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建设,有力发挥法治文化的涵养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大运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注重发掘、保护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宪法主题公园、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增强西柏坡纪念馆、_纪念馆、廊坊法治宣教中心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宪法宣传教育功能。

(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提高师生法治教育水平。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_、诈骗、非法传教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开展“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七)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政府部门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化对本部门本系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等创建活动。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八)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和“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巩固拓展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矿山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6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成果,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5

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法治宣传融入法治实践,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将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完善激励制约机制,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业协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到依法诚信、公平交易、遵章自律。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机制,激浊扬清,大力宣传崇法向善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的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普法网络平台。适应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传播环境的需要,以互联网思维深耕智慧普法。推进地方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县级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实现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互通。充分发挥“石家庄普法融媒体宣传中心”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矩阵作用,打造市级普法“中央厨房”。打造全媒体宣传格局。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有效融合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资源,实现信息、作品共享,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吸引更多线上线下用户,提升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点赞量、评论量,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方便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等。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建设,有力发挥法治文化的涵养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动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加强对我市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注重发掘、保护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挖掘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西柏坡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宣传华北_制度创立和早期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_〕1号),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市、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乡风文明试点县和乡村治理试点乡、示范村、试点村创建等工作,精准发力,抓出成效。加大农村(社区)普法力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结合基层实际,注重用法治力量助力基层治理工作不断依法完善,发挥功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以村干部、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制定培养工作规范,加强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提高师生法治教育水平。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_、赌博、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非法传教、“套路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开展“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七)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政府部门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化对本部门本系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等创建活动。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八)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围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巩固拓展融入我市“六个专项行动”和私搭乱建、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清理规范成果,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结合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和宣传,建章立制,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增强司法公信力。

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6

按照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的要求,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类分级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全面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河北省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的实际,注重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7

“八五”普法规划从20_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年下半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级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并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年年底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_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政法委八五普法工作计划8

(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一是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宣传的少。二是基层执法人员常常会因为工作原因,重执法轻普法。三是县城监管所普法情况好于农村监管所。(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重治理轻宣传,宣传效果不好,学用结合不够,普法效果不好,引发群众过度维权,要求天价赔偿等突出问题。(三)普法经费紧缺,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普法经费的预算和拨付往往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导致普法资料档案奇缺不全,宣传工具、宣传手段单一落后陈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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