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问题【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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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18 15:50:3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全面从严治党只是开了一个好局,巩固、深化、提高的工作任重道远,解决党内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持续努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从严治党问题【十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从严治党问题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谋划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_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_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_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二、主动督促检查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落实清单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_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开展整治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五、“咬耳扯袖”常态化未真正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篇: 从严治党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

  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六是做好示范带头之责。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决定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只有一把手把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尽心、尽情、尽力。各级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管党治党上常研究、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勇于担责,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维护党的执政根基。

  七是层层传导压力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没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不可能落实。要向基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纪律建设固化到基层,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从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工作等方面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社区,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之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以常态化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问责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第三篇: 从严治党问题

  党的领导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及《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情形进行查摆,市局党委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党内政策法规上不够严格。遇到难解的问题、困难和矛盾有走捷径、搞变通的现象。对一些流言蜚语不能大胆批评和坚决抵制。如,对业务性工作关注较多,片面地强调公安工作特殊性。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四篇: 从严治党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系列重大部署,带领全党开辟了党的建设新境界。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从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注重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形势下,党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面临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坚持思想建党一刻也不能放松。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出问题,往往就是从思想变质开始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扭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个生命线,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从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不断夯实全党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一,突出抓好***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新一届党中央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工作思路和信念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当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对于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重中之重,连续举办7期省部级干部专题研讨班,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各级党委(党组)也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党员干部普遍轮训了一遍。学习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帮助党员干部掌握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持及时学、跟进学,第一时间学习***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确保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坚持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既组织好中心组学习、培训轮训、专题交流等集中性学习教育,又注意调动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是督促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坚定性。

  第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总书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分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典型腐败案件,都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他们之所以走上歧途、走上不归路,最根本的都是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上出了问题,在生死考验、利益诱惑、困难挫折面前松懈了斗志、忘却了身份、丢弃了忠诚。针对一些党员干部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的问题,我们加大理想信念教育力度,着力在理想信念内化、深化、固化上下功夫。一是把理想信念教育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必修课。一方面,加强理论培训,帮助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这一看家本领,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另一方面,注意用好红色教育资源,采取现场教学、行为体验、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感染力。截至目前,仅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就开发现场教学点800多个,开设特色课程3200多门,举办以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为主要对象的专题培训班2400多期,培训11万多人次。二是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编印了《风范老一辈革命家“三严三实”事例选》、《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学习材料,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辈先进为标杆见贤思齐,以反面典型为镜子鉴检身正己,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针对性。三是注重把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在释疑解惑中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应当看到,当前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上遇到的纷扰是多重的,尤其是形形色色的各种思潮对党员干部影响很大,有些人因此疑惑了、动摇了,甚至蜕变了。为此,我们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错误认识和歪理邪说理直气壮地进行批驳,讲清其实质和危害,帮助党员干部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增强定力。

  第三,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弱化,严重影响到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下大气力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守纪律讲规矩的带头人。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上,总书记专门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作了深刻阐述、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中央要求,我们重点抓了这么几项工作:一是把学习党章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首要任务,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二是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和遵守中央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等要求,也就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对照检查“七个有之”的问题;在这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对照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反面典型,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认清放松自身修养的严重危害,认清违反纪律规矩的严重危害,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些年,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很不正常,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各种各样的特权现象,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领导干部大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界限十分模糊。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下大气力解决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重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了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许多同志感慨,这次真是补了课,明白了党内政治生活是什么样、该怎么过。

  二、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狠抓作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衷心拥护。

  第一,制定实施八项规定。

  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中央就制定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总书记切实履行“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的庄严承诺,始终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方面身体力行,为全党树立了典范。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和其他中央政治局同志,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示范带动下,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以严实有力的措施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努力,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所规范的内容大大拓展,正由最初的改进考察调研、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和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等方面,不断向推进公车改革、治理超标办公用房、规范高级干部公有住房管理、清理“裸官”和“吃空饷”、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等诸多领域拓展延伸。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2万起,处理党员干部10.9万人。一些曾经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刹住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得到攻克,干部的作风面貌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第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为聚焦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取得了重大成果。一是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统计,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压缩会议24.6%、文件26.7%、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1.2%,清退超标超配公车11.4万辆,调整多占办公用房2200多万平方米,压缩“三公”经费27.5%、达530.2亿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3000多起。清理违规会所500多家,排查整治奢华浪费建设146个。三是恢复和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了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四是以转作风改作风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得到增强。中央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塞了“四风”漏洞。五是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症结难点得到突破,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一大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切实解决,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大为减少。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战略之举,为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

  第三,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怎么才能一鼓作气地把作风建设抓下去?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起,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的成果。这次专题教育不是一次活动,实际上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上,融入经常性教育的一次探索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中央部署,按照深入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标准、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取得实效的要求,主要抓了4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学习。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理论文献,学党内法规,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先进典型,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二是专题党课。中央政治局的领导同志在所在单位、所在地方、所分管领域讲了党课,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县委书记也讲了党课。大家反映,党课普遍质量较高、有的放矢,讲清楚了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了“三严三实”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了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三是专题研讨。这次设了3个专题。第一专题是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第二专题是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三专题是严以用权,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联系正反典型、联系自身实际,按照两月一专题、一月一研讨的进度开展研讨,在剖析反思、交流碰撞中提高认识、受到教育。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和单位已完成前两个专题研讨,部分单位正在进行第三个专题研讨。四是查摆整改。专题教育一开始,就要求聚焦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查、仔细找,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把整改落实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解决为官不为、执行不力等问题上采取有效措施。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性强,是思想、作风、党性上的又一次集中“补钙”和“加油”,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浓厚了、领导干部的标杆作用更明显了。

  三、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能不能把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在20_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总书记鲜明提出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对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中央新精神新要求,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第一,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力破解“四唯”问题。

  ***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是新时期选人用人的基本遵循,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为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中央修订了《干部任用条例》,把好干部标准贯彻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要求等各个方面。同时,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在解决唯票问题方面,着重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加强对“动议”环节的把关,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了解真实民意,科学分析得票情况,把得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依据。在解决唯分问题方面,印发了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是所有的岗位都搞竞争性选拔,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实行竞争性选拔不能只看分数,要坚持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实干导向,引导干部在重实干、出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表演。

  在解决唯gdp问题方面,印发了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以及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约束性指标的权重,对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要求,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实行终身追责。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真正使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干部受到约束和警诫。在解决唯年龄问题方面,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简单地以年龄划杠、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现象,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对那些尽职尽责、踏实干事、精力充沛的中年干部,该使用的继续使用;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多“墩墩苗”,多让他们挑担子。此外,进一步规范破格提拔,对破格提拔的条件、程序等作出严格限定,防止一些人借破格之名行徇私之实。

  第二,严把干部考察任用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分子,大多是边腐边升、边升边腐,属于典型的“带病提拔”,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导致“带病提拔”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两面人”,不易察觉;有的发案有一定潜伏期,尚未暴露;但确实有我们了解不够、考察不深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带病提拔”发生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切实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把考察干部的功夫更多地下在平时,注重近距离接触干部,掌握干部活情况、掌握干部新变化、掌握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切实改变不考察不去了解干部、不提拔不与干部谈话、不调整很少与干部接触的现象。

  考察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赶会”,不搞简单“印证式”考察,注意通过延伸考察、走访有关部门等办法,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强化任前审查核实,实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有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的人选,不得提拔或重用。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共发现重点问题146个,已处理和纠正相关人员1165人,其中厅局级89人、县处级290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和责任倒查制度,探索实名推荐干部办法,凡是出现“带病提拔”问题的,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铲除产生“带病提拔”的潜规则。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不解决,“带病提拔”就难以根除。对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今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共立项督办违规用人问题372件,查实123件,纠正违规任用干部305人,处理责任人员240人。

  第三,着眼事业长远发展,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它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加强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进一步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不断充实完善政策制度。按照中央要求,我们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结合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省部级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这次后备干部推荐考察有许多创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首次采取专题调研的方式,人选产生由原来的会议推荐改为由单位党委(党组)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人选名单由组织掌握,不公示、不反馈,以最大限度减少工作震动和干部思想波动。又比如,在个别访谈、实地调查、延伸调研的基础上,增加了集体面谈、领导能力和心理素质测评等环节,力求把人选考深识准。确定人选时,坚持看主流、看本质、看潜力,对面上谈话推荐不够集中,但调研中发现他们长期在艰苦边远、基础薄弱地区任职并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也列入名单。这次后备干部专题调研,发现和举荐了一大批优秀干部,为今后5到10年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干部储备,也为做好干部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

  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虽然我们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但总体进展不大,干部队伍仍然是超稳定的结构,当了领导干部就是“铁交椅”,不管适应不适应、称职不称职,基本上就干到底了,这对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很不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了落实这一要求,我们加大改革力度,在总结实践经验、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这个《规定》,对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提供了比较系统完善的方案,在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一是集中规范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特别是把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为“下”的重要渠道,打破了过去那种年龄到点才下、违纪违法才下的状况。二是重点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10种情形,包括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敢担当、不能有效履职、品行不端等,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供了明确依据。三是新增了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5种情形,进一步划定了责任红线,鞭策干部严以用权、积极作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规定》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接下来的关键是抓好落实。为了使具体操作的同志融会贯通《规定》精神,于国庆节前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对地市及以上组织部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共800多人进行了专门培训。在工作实践中,结合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廉等问题,抓好一批案例,以各类能“下”的实例,推动能“下”机制的落实。当然,具体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既坚持原则,又稳慎操作,防止定指标、压任务,搞扩大化。要准确把握“下”的内涵,合理确定“下”的方式。《规定》中的“下”也包含着“调”和“转”,比如,对因工作能力、工作状态、身体状况等不适宜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可以改任其他职务;对缺乏相关专长、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可以调整到有利于发挥其优势的岗位,等等。

  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总书记强调,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做到干部随从严管理成长、从严管理伴干部一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吏精神,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了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总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_年的3.1%下降到20_年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20_年,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七、从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治党、依规管党的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积极回应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着力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第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着眼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央先后修订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制定出台党内法规备案和解释两个规定,编制实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清理。根据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抓紧制定出台一批重要的党内法规,截至目前新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34件,其中条例5件、规则6件、规定14件、细则9件。在组织制度方面,出台了《党组工作条例》,正在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起草党内表彰条例;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修订了《干部任用条例》《干部教育条例》,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出台了《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配套的25项党内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方面,正在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有机衔接,确保把党纪党规挺在前头,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

  第二,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成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由中央组织部牵头,赵乐际同志任组长。专项小组统筹近期和中长期改革任务,制定实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4个方面,提出了55项具体改革任务,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目前,已出台38项改革举措,其他改革举措也将在20_年以前完成。

  第三,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得不到执行,也不过是一纸空文。中央明确,改革举措由谁主持制定,就由谁督促落实;涉及哪一级、哪个部门的业务,就以谁为主落实,其他部门和单位要协同落实。为了推动改革举措的落实,中央改革办专门成立了督察局,对重点改革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中央还要求把党内法规执行纳入党委督察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检查常态化机制,确保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纸老虎”“稻草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带领全党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开辟了管党治党的新境界,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带给我们许多宝贵经验和深刻启示。我们要把这些成果巩固好、发展好,把经验启示总结好、运用好,以一往无前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地打好全面从严治党这场硬仗,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保证!

第五篇: 从严治党问题

  ***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部队各级党委必须坚决担起肩负的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要义

  党委主体责任是什么?***总书记明确指出,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总书记突出强调,各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总书记指出,对那些不抓全面从严治党、严重失职的党委主要领导,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惩戒的要惩戒。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各级党委,也包括班子中的全体成员;“责任”既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还包括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第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胸怀全局、勇于担当。党章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委领导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政治责任。当前,一些单位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方面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把主体责任看偏了,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委的事,没有主抓主管;有的认为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事,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认为是纪检监察、巡视部门的事,没有担起本部门和自己应负的责任。各级党委一定要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中国梦、强军梦能否顺利实现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必须主动作为、勇于开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多部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了专门阐述细化。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党章,把“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主要措施。这些都凸显了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地位。全面从严治党,成败系于责任、成效连于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副书记,必须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意识,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必须覆盖全域、勇于任事。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从当前情况看,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的抓问题处理多,抓教育管理少;有的抓具体事情多,抓建章立制少;有的抓眼前工作多,抓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少。各级党委要树牢主体责任的全域观、全时观、全员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管住管好全体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确保人员、时间、内容、领域的全覆盖。

  第四,主体责任是终身责任,必须经受考验、勇于负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实行终身问责”。有权就有责,失责必问责。不追责问责,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有担当作为和铁面无私的问责。各级党委要用好“问责”这个“紧箍咒”和“安全锁”,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分析一些单位党委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力、正风肃纪责任落空、压力传导中间梗阻、履责尽责力量发散等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螺丝没拧紧、责任链条不完整。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紧紧抓住责任体系建设这个基础性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体系。实践中,部队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好七个方面内容。一是组织领导责任,即统一领导本单位、本领域、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选人用人责任,即严格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三是正风反腐责任,即聚焦“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军委十项规定及有关措施细则的落实。四是规范权力责任,即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五是支持保障责任,即研究部署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领导和支持纪委依规依纪行使监督权。六是党内监督责任,即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的四个方面监督职责,突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加强督促检查。七是示范表率责任,即党委成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要严格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要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强化主体责任的支撑体系。明确责任清单、区分责任界面。区分党委集体、党委书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次,明确各自应负的责任、应抓的工作、应落实的要求、应达到的标准,建立起责任清单明晰、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落实清楚、责任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党委领导班子要负起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和人员的经常性监督管理。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聚焦党委主体责任的七个方面内容,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的六种失职失责情形,前移关口开列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清单,定期检查督导、对账销账。综合运用班子考核、检查讲评、巡视巡察、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时机,加强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优罚劣、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考核讲评和督促检查具体化、常态化。当好纪委后盾、严肃追责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对纪委工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尤其要注重问责倒逼。对执纪执法不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十九大后发生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理的多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要实行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严字当头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严过了,而是严得还不够”,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这既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行动号令,也是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各级党委要深刻体悟***总书记的忧思关切,按照“六个从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不断向纵深发展。

  抓思想从严。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突出学好用好***强军思想。从严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以严的理念和举措确保党的科学理论入脑入心。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以党章为准绳,以党纪为标尺,经常反躬自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抓管党从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部队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依靠制度管党治党,从交党费、过组织生活、汇报思想等具体工作抓起严起,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抓执纪从严。狠抓“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落实,以严格纪律确保部队令行禁止,确保部队维护核心、听党指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账领账、举一反三,高标准抓好整改,对发生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该执行纪律的坚决执行纪律,不搞下不为例。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要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对执纪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承办人责任。

  抓治吏从严。治党首在治吏,治吏务必从严。要严抓干部选任,坚决贯彻军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有为有位。严抓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把从严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要积极搭建平台,旗帜鲜明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同时对混日子、守摊子的要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要严抓军以上机关,要求基层做到的机关要首先做到,真正在思想、作风、教育、组织、制度上全面严起来。

  抓作风从严。严纠“四风”不止步,着力查隐形纠变异,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痼疾。聚力纠治“和平积弊”不放松,强化整风精神,根治“和平病”,清除“二八现象”。突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持续转职能、转作风、转工作方式,严守纪律、树好形象。持续查纠“微腐败”不懈怠,确保清查治理不断深化,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抓反腐从严。坚持惩治这一手决不松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高压严治态势。刚性落实规定要求,对问题线索指向明确的人和事,只要涉嫌触犯党纪国法,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什么事,都一查到底。对十八大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注重案后治理,通过查办案件发现教育预防、制度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改进完善、治理纠正,更好地发挥治本功能。

第六篇: 从严治党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 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 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 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 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 基层党组织对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 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 副业 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 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 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 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 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

  二是 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 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 我是搞业务的 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 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 党组织习惯于 上传下达 ,满足于 照抄照搬 ,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 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 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 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考核比重偏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 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 。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 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 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 主义、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偏 。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 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是结果运用偏 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 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 两张皮 ,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 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 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 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 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 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 罪名 。

  二是缺乏严 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 圈子 文化和 好人主义 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 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 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 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

  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 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 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 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 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 不抓党建 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 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 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

  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 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 一岗双责 制度,着力健全完善 三个体 ,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 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 。

  3.狠抓责任落实。

  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 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 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 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 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 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 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 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

  考核是无形的 指挥棒 ,考核的导向,直接影 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 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 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 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 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 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 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 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要坚持纪律上 从严 、执行上 较真 、效果上 ,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第七篇: 从严治党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冷静分析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为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的高度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推进过程中自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重重矛盾,甚至阻力和压力,各地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同时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克服并努力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困扰和制约影响,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持续深入有效推进。

  一、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总的来说,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更是我们党无往不胜的一大法宝。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特别是在新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之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是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其极端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党性所使。也就是说,我们党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重申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发展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而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二是形势所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党和国家要真正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四大考验”,战胜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四种危险”,关键在于我们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实现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三是发展所需。也就是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和国家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而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爱戴信任,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群众所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广大干部群众企盼我们党继续坚持和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真正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而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简而言之,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务必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十分明确、充分理解,行动上积极参与、热情支持、密切配合,落实上真抓真管、抓细抓常、从严从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从而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必须坚决摒弃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误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各地各级党组织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着想,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整风肃纪的成效。毋容讳言,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目前也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不太理解、不太适应,甚至抵触情绪,在思想认识上存有偏差甚至误区。概括归纳起来,主要存有四大误区:一是与己无关。为数不少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是机关党组织的事,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事;针对的主要是上级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普通机关的一般党员干部。二是小题大做。相当数量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前只是抓了一些鸡毛蒜皮、凡人琐事,甚至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没有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要害部门、特殊岗位,重大事情、焦点问题。三是矫枉过正。个别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有的时候、有的问题上,对于有关的人和事的要求与处理,有点过火过度、近乎苛刻,甚至不近人情、不切实际。四是一晃而过。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阵风”,紧一阵子之后,又会“外甥打灯笼——照旧”,因此心存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管狠治消极腐败,往往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很明显,目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甚至不太适应、抵触情绪。突出表现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蒙混过关,打折走样、变相变通,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对此,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摒弃。

  三、必须深刻分析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偏差。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患有“不适症”。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有的地方单位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偏差,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政策模糊。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制定执行上,存在多个职能部门重复、交叉发文,而且界限界定、标准范围不明确、不统一、不具体。二是主观随意、可塑可变。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监督落实上,缺少刚性要求和硬性规定,存在边搞边样、变改边变,甚至主观随意性和可塑可变性。三是抓小放大、走样变味。突出表现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不够,不是一个声音喊下去、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甚至层层调音、级级变调。四是脱离实际,方法不当。突出表现在:有的地方单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纠风反腐的重点不突出、要求不明确,群众热情不高、参与面不广,甚至搞党内循环;结合实际不够,甚至与实际脱节。同时没有把纠风反腐、惩贪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有机统一起来,没有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尤为重要的是,没有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搞成了“两张皮”,甚至存在“为党建而搞党建”的现象。

  四、关于切实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思考。如何将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多策并举、稳步推进。为此,笔者特提出如下五点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大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带来的正能量,积极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时代感、危机感,更加坚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尽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进而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二要抓好“顶层设计”,加强战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级党组织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又要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实践探索,还要聚焦治理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基础、长远的有关重大问题,努力做到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的系统性和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各地各级党组织、党的纪检机构及其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理念、压实责任担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不当“甩手掌柜”,切实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四要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同时,又要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五要明确“检验标准”,注重实际效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就是为了进一步拉近党和群众的距离,乐群众之乐,忧群众之忧,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所以,要坚决克服并努力消除走过场、搞形式、一阵风,甚至蒙混过关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和感受,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效果的唯一标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第八篇: 从严治党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能够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党员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创城迎审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多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片面推进工作,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三是大局意识不够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新发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矛盾和问题上,没有与推动自身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读的文件和书籍不少,真正学到深处、用在实处的不多,仍存在学做“两张皮”,在形式上进行了学习,但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二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心群众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机关支部设置结构还不够合理,党员人数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开展不及时,有时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有时不开;个别党员学习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混乱;“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补写的问题;关于党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上,没有对党建薄弱地区和单位形成

  硬约束;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内容空洞,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不深刻,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雷同,多为“变相表扬”。三是选人用人方面创新探索不多。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自身统筹工作还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还不够扎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但在细节工作上还需要加强。一是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有时为应对上级考核,急于出成绩、出亮点,做一些好看的、较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准备上级检查时临时做了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创城迎审工作中,突击性的做版面、搞绿化、打扫卫生,虽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没下在平时,给群众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担责任,不敢挑重担,面对违建治理、项目招引、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问题,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的激情与真抓实干的精神。个别党员干部抱有不愿做群众工作,对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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