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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站稳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管理,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贯通其中,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提高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能够担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有用人才。
二、主要内容
加强对课堂教学学术活动监管,加强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严把各类进校园活动入口关,严禁各类商业活动、宗教活动进校园,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从严管控课堂教学学术活动。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政治纪律教育和意识形态培训,强化课堂规矩和纪律意识,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严禁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教体局将严把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讲座论坛审批报备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把握好政策界限。加强对各类社团组织、学术沙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的监管,严防在校园传播错误思想和有害言论。
(二)全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教体系统网站、微博、微信、贴吧等管理力度,管理好各类自媒体、社交平台等新兴阵地,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和网络文化。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主动及时发布信息。
(三)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进校园活动外,其他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学校,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群团组织、学会、协会等组织的进校园活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15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填写《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的进校园活动,活动主办方必须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进校开展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县教体局。对学校普遍反映效果不好、质量不佳的进校园活动,县教体局将在下一学期审批时予以拒绝。
(四)严禁参加教育部、教育厅规定之外的竞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清单之外的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活动提供场地、经费、外宣等条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组织参加经教育部、教育厅批准的竞赛等相关活动的,要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严禁面向参加者开展培训,严禁推销和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严禁擅自变更组织内容、范围、方式等。未经县教体同意,任何社会团体组织不得对学校、教师、学生等举行相关的竞赛、挂牌、命名和表彰活动。
(五)坚决制止商业广告进校园。县教体局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合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等法律规定,杜绝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布不利于中小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法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严禁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严禁在共青团、少先队标识、标志或团队活动中发布(隐形植入)商业广告或开展商业活动。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教科书、教辅、读物、奖状、教学器具、校服、网上APP等物品,严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校刊、校车、校园硬件设施等植入广告,严禁社会企业商家捐助的活动及发放的用品中出现商业广告。坚决杜绝商业行为侵蚀校园,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六)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广大师生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严禁向学生灌输宗教教义,严禁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严禁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带领学生到宗教场所参加活动,维护校园稳定。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教育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中小学校(幼儿园)是主战场、主阵地,切实提高“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毫不松懈地把好教育关口,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县教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加强意识形态安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一领导,统一调度,逐一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人。
(二)建立防控台账,做好预判整改
县教体局着眼教育领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因素,制定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防范宗教进校园”、“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校园食堂安全与卫生防疫”等台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加强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分类建立网格化风险台账,从校长、副校长到具体岗位人员,实行“定位、定时、定岗、定人、定责”五定式管理,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抓好隐患整改,建立“一校一台账、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整改、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制度。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幼儿园上报的风险台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分析会议,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预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同时加强对学校风险排查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街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管理,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县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由校长(园长)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县教体局开展常态化排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凡审批监管不严,发生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第二篇: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升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二、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活动的管理。加强对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管理,明确接受资助的范围,规范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在华宗教活动,加强外籍教师的政治审查和课堂教学活动管理。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与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校园各级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按照按照《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x团发【20x】x号)、《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x发【20xx】16号)、《x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绩效评估实施办法》(x发【20xx】x号)《xx大学学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x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依据各学生社团的性质、特点、发展方向及活动领域,对学生社团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评估机制。配备得力的专业指导教师,强化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管,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校园新闻网、校报、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微博、宣传橱窗和路灯旗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加强对校内出版刊物的监督审查,加大对刊登内容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对于有信仰宗教的师生要建档立案,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适时加以教育与引导。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重点人工作基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队伍。切实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x大学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x【20xx】x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的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纳入二级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纳入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中,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具体诉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把握师生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第三篇: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一、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学校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教学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特有的文化平台构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