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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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5 11:26:4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廉洁政府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以权谋私,公正廉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科技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

  一、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履行领导责任

  我们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学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班子成员会、中心学习小组组织局党员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会议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廉政建设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今年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机关财务、人事、下乡、车辆管理等制度12个,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党组成员上党课,3月13日我带头作了《学习***同志照镜子、正衣冠、洗洗尘、治治病的讲话》体会,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焦实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提问题,向班子成员提建议和意见,共收集整理为48条意见和建议。其他二名党组成员也分别上了党课。还请了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来局讲了《坚持清平、无私奉献、勇攀高峰》的党课。三是重大事项亲自过问督办。如“六个门面购买户”是上访老户,成了老大难题,历经几年,五任分管科技市长、二任分管城建设市长,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办成。这次局给市政府写了专题报告,责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祥华同志亲自督办,现在工作已基本做好,两证正在办理之中,化解了多年的矛盾。四是重大事情集体研究决策,项目申报、科技奖励、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大事一律集体研究通过后实施,无一项出问题,受到群众好评。

  二、强化组织推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总结20_年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提出改进方法,弘扬有关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认真落实科技局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重点任务及组织领导与分工,督促相关科室对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3月27日党组负责人分别与办公室、科技计划管理科、高新技术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季度一检查,半年小结,年终评比。

  三是通过组织推动和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法律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根据精神状态,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纪、不越线。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当官与为民”、“改革创新”与“廉洁从政”、“党纪、明纪与守纪”四个关系,切实践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

  三、加强教育监管,自觉执行廉政各项规定

  一是定期开展建设学习,每周四下午是机关学习日,每次学习必讲廉政、提要求、守法纪。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敬畏纪律、法律红线,在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二是开展深入细致地交心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分管的每名干部必谈,谈话要求做记录,对干部党员反映的问题、建议要归档,在班子生活上要反馈,并做出回应。对个别职工在小节上经常给于提醒,确保机关纪律、机关运行。三是教育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人,不越纪律和制度的红线。

  四、保持清正廉洁,弘扬奋发向上的正气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承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6条意见、市“24条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党章》和《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做到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

  二是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没有特殊的党迥,每次班子成员都要过好生活会这一关,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生活、廉政情况,分析问题,找准切入点,认真整改,并接受群众评议。

  三是每个成员都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11月自查有无违犯规定现象,有无违纪的行为。12月组织纪检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接检查,一是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从会风、会纪、机关管理、公车私用、接待客人、津补帖发放、婚丧嫁娶、打牌带彩等十五个方面进行督查;二是查“担当”促“作为”上,对照全年的任务分解,一一落实到室、到责任人,完不成任务的要重罚,结合责任制,扣发全年的效能奖。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班子成员及科技局干职工有明显的违纪违法行为。

  总结回顾全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企业和群众的期望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是个别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攻坚克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第2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

  市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一是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常委会在学习中思考、实践中感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为此,常委会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在深化“两学一做”中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宣讲会、上党课等形式,既把自己摆进去、又扎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行动,切实深化“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加强统一领导、深入研究部署。市第七次党代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深入部署,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对各级党组织履责尽责提出明确要求,凝心聚力打好责任落实主动仗。今年以来,常委会16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研究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年中对管党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协调、推进;年末由常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各部门检查考核,真正做到直接主抓、紧抓不放。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大力宣传王华、赵亚夫先进事迹,通过党纪教育馆、清廉**网等载体加强宣教,对167名新任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大力开展“立规矩、正家风、倡廉洁”家风建设等活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问题10批次、34起,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五是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常委会班子成员严格遵循和带头落实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身作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全面抓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健全机制责任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龙头,把责任层层压实,全面向基层延伸。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和体系。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加强统筹推进。市委与各辖市区党委和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促和问责追究,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强责工程”。在全市部署实施“强责工程”,突出“以单定责”,形成6大类责任清单并覆盖市县乡三级;突出“按单履责”,以清单划定责任边界、明确履责要求;突出“照单问责”,实行“四查一考”机制倒逼责任落实。通过“责任清单正向明责、责任追究反向约束”,坚持双向发力,构建清单化、项目化落实的工作格局,受到中央纪委肯定。今年全市共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履责不力的32起34人和6个领导班子实施责任追究,通报典型案例5起。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出台61项制度规范;结合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内监督、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等规范性文件90余项。建立健全年底“双报告”、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在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试点开展了“两个责任”落实全程纪实工作。四是着力强化权力制约。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紧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制约、规范执纪审查等方面,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规定近20项。探索制定《关于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针对具有典型性的36件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55个。

  三、从严管理干部,切实履行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各个关口。把好干部选任关。把“20字”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格依法规范选人用人,坚持组织把关必严,充分发挥综合研判的基础作用。在辖市区党委换届前,完成所有辖市区、78个机关部门和36个企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实现处级研判工作全覆盖。顺利完成市县乡三级党委班子换届工作,班子整体结构和功能进一步加强。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干部德和政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职数预审制度,对全市179个批次职数进行预审,纠正不符合规定18批次。加强干部专业化建设。选派第二批16名紧缺专业型干部到北京市西城区、上海市虹口区和本市重点企业挂职学习,系统培养市属国企“百名红领”。实施年轻干部“181”培养计划,遴选64名以80后为主体的优秀正科职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实施90后年轻干部专项培养计划,选派12名年轻干部进行跨区域、跨领域交流任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形成严管干部的工作体系,打造《周末“家”说》干部展示平台,加强日常化、经常化了解识别干部。制定出台推动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有关文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结合起来,推动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奋发干事创业。

  四、大力纠正“四风”,切实履行作风建设责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不放,以“效能革命”引领推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前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174万元,综合下降16.3%。全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参改人员19498人,取消并处置车辆1176辆,年节支7615万元。全面启动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明年4月份可全面完成。优化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坚决做到“七个严格、七个一律”,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省内公务接待用餐一律禁酒。因公出国(境)严格计划管理、团组审批,实行公开公示和全程监督,压缩无实质性出访团组17批48人次。狠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9个方面,分批开展挂牌督办,今年以来挂牌督办问题线索46件,查处3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深入开展会所专项整治,涉及巡视整改的10家重点场所已全部整改到位,各产权单位逐个建档、长效管理。深化“效能革命”。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成立深化领导小组,大力整治执行不力、庸懒散拖、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今年已对涉及懒政怠政等方面的10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中党纪处分3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高强度、快频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派出督查组558个(次),督查下级单位1786个(次),提出整改意见158条;共派出暗访组407个(次),到重点场所组织暗访检查972次;共对436个单位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共查处违规问题59起、处理8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5人。

  五、支持纪委“三转”,切实履行领导和支持办案责任

  市委加大对执纪审查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当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坚强后盾。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及时听取汇报,协调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干扰、消除杂音,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支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支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定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支持纪委优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办案基地建设。对过去纪委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将绩效考核、效能革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纪委转到其他职能部门。带头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常委班子成员分别与相关当事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书面记录、签字背书、归档留存,绝不遮丑护短。今年实施信访监督213件次,其中信访谈话87件次,信访函询69件次;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占63.5%,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占31.6%,移送司法机关占4.9%。开展谈话函询211人,为11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反映。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257件(次);立案712件,同比增长32.1%,其中县处级17人,乡科级8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0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0万元。严肃查处了原市住建局副局长邓峰、原市交通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杜伟国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六、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履行保障巡视和加强巡察责任

  切实加强保障巡视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巡察监督内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销号。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要求“对整改情况再督查、对深层次问题再发现、对重点领域再加压”,亲自牵头研究制定常态化督查方案;各牵头常委和分管市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各专项小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迅速行动,狠抓查漏补缺、立卷归档、达标销号。集中力量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逐一梳理、精准发力,665件信访件办结658件,办结率98.9%。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清退办公用房转化问题,对商务A区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采取招租销售等措施加大去化力度,目前去化率100%。到目前为止,对两级巡视反馈意见确定的4个方面21项11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销号,整改落实率100%;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明确点到的10个重点问题,从处置典型案例入手,坚决整改到位并从机制上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我市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规划,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巡察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就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1月23日起已组织5个巡察组,对10个单位开展第一轮巡察,重点在发现突出问题、强化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上发挥作用、务求实效。

  虽然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看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理解不够透彻,行动还不够自觉;有的地方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作风问题仍存在顽固性,有的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仍然存在,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重要抓手,以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为关键点,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坚强保障。

第3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年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等内容,扎实开展工作。作为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一是抓班子,突出主体责任。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通过党组会、班子会、全体党员干部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主体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够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带头改进作风。二是抓落实,突出举措有力。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及时成立《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发改委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二)加强学习教育,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组书记始终把落实“五个必须”,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一是组织开展讲党课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讲党课,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二是传达学习中央、省市以及县纪委会议精神。开展思想动态分析,对全体干部提要求、敲警钟。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商水十条禁令》,从而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三是抓好正反两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四风”之害》、《忏悔实录》等警示电教片并及时通报全国、省、市、县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促使大家引以为戒,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经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党性觉悟明显提高,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廉政效果明显提高。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委党组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在经费开支上,严格执行事前申报,领导审批的报销程序。先后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各种制度,有效遏制了违反八项规定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内控制度。继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中层负责人评价工作,排查“吃拿卡要报”等中梗阻行为,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五是严把项目申报关。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对申报主体进行监督,重大项目申报坚持通过实地民主调研、集体决策把关,全程参与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六是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对经由上级批转和本级审批、核准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逐一发放廉政风险告知书,做到应发尽发、及时有效、告知到位,关口前移、提前防控,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七是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对领导分工、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工作动态等栏目进行公开和完善,强化了外部监督,增加工作的公开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杜绝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善机关形象,制定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守则、机关考勤等一系列制度。一是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守则。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证廉洁、公正、高效。二是成立作风纪律督查小组。抽调机关人员成立督查小组,由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不定期对机关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并进行通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完善机关考勤请假休假制度。加强考勤管理,严肃上班纪律,完善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手续。四是建立干部出行公示制度。制定人员出勤公示表,对人员的出勤、行踪实行动态公示。五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狠刹公款吃喝、旅游、公车私用、出入高档会所和娱乐场所等不正之风。六是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说得清楚、答得准确”,同时,全面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规范行政行为,有效解决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效能低下等问题,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方便群众办事,达到群众满意。

  (五)坚决支持纪检组执纪问责。

      大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组监督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一是抓好保障落实,全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是积极推动我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仍需加强。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组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不大,认为完成本职业务工作就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轻描淡写。个别党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有所欠缺,有的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觉得出力不讨好,被动应付了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不够、了解不透,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二)工作方式方法不足制约了监督成效。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

  (三)责任追究震慑力不够。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出台了一系列的问责条例,以工作纪律检查为载体,充分运用其检查结果,追究股室(所)负责人责任及个人责任。然而在实践中,问责追究的力度仍不够。一些顾虑来自怕责任追究影响稳定、影响荣誉,一些顾虑来自于个人情面,使纪检组开展责任追究面临较大压力和阻力,责任追究手段也常仅限于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使问责震慑力不够,对改进工作的指导作用收效甚微。

  (四)落实责任方面做得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然而,仍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订完成了,责任书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三、下步工作建议

  党组深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必须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将主体责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决摒弃认识障碍,主动构建权责分明、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的科学体系,真正压实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教育,聘请县纪委、党校等单位的专家讲课,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监督检查 

  一是贯彻落实述责述廉和工作报告制度。在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点题报告。

  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实行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制度,强化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实行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负责人制度,对分管股室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开展专题约谈,发挥督促、提醒、警示作用。三是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党组不定期抽查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及时搜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留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严厉查处。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县纪委监督检查有机结合。 

  (三)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制度 

  一是推动党组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健全单位内部各股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结合股室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民主评议。三是完善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制度。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由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 

  (四)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党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内容、单项工作,量身定制责任清单,层层开展签字背书,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实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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