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物价办工作计划和目标1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去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确保更好地履行好我局各项工作职能,提高机关综合工作效能,树立“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新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于抓制度建设,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失去了其核心内容。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局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局__年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转发发展计划局违反“八条禁令”处罚实施办法》、《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局学习制度》、《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资产价格鉴证制度》、《局机关工作岗位ab角制度》、《局服务承诺制度》、《局首问责任人制度》、《局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浙江省价格异事波动予警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先后制订了《岱山县物价局否定报备制度》、《岱山县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岱山县物价局限时办结制度》、《岱山县物价局行政执法结案追究制度》、《调整县物价局案审委员会人员》《岱山县物价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物价局成立集体审价委员会》、《县物价局集体审物价局下半年工作计划价工作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强化效能监督
加强监督是效能建设的有力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通过监督予以制约,通过监督予以规范。在依托发展和改革局纪委监督的同时,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效能监督渠道的畅通,去年起建立了渔农村价格监督机制,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7个渔农村价格监督站,聘请8名联络员、110名监督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并经常通过上门或邀请他们来局征求意见。同时,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备了专人负责举报电话12358的接听、登记和受理,节假日专门安排人员值守举报电话,并每天明确2名检查人员随时对举报件进行查处,确保了投诉渠道的畅通,促进了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的顺利开展,为局机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今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先进性教育的扎实推进,尤其是去年《舟山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后,经过县、局多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局机关无一列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发生,全局上下无一列投诉现象发生。制度措施的落实,同时使全局干部的工作责任性和进取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全局面貌有了进一步改变。局费管科开展了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对大米、面粉、肉、禽、农资等31只商品进行每周监测,定时上报,并动态跟踪市场热点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分析市场行情及对我县经济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检查分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举报工作,迄今为止,无一例被上级追究的投诉事件发生。各科室正逐项落实各项年初下达的“各科室考核目标任务”。
总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纪委的大力监督下,推进了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制度的完善和监督落实工作,把制度建设深入到工作的各个层面,深入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
镇物价办工作计划和目标2
物价局上半年物价工作总结上半年,全市物价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指导下,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及市委五次党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三个转变”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宏观调控管理,整顿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尤其是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市物价干部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服务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发展。
一、上半年全市价格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有关措施,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上半年,全市价格部门围绕省、市下达的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比省定4%的调控目标低个百分点。一是继续实行了“两条控制线”政策。上半年,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暂停出台了政府提价项目,先后发出了《关于贯彻省物价局加强物价管理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通知》和《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确保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紧急通知》;二是继续发挥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吞吐调剂、平抑物价的作用。上半年市本级实现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入库24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在春节期间,动用60万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在市城区设置了24个平价猪肉和蔬菜销售点,以每斤猪肉低于市价元至元和以每斤蔬菜均价低于市价30%—35%的价格供应市场,共销售猪肉334346斤,蔬菜538930斤,有效地平抑了节日市场蔬菜和猪肉价格。同时,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动用55万元副食品价调基金,慰问了市城区5613户特困群众,受益群众达到了15792人。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开展了以粮食、农资、旅游门票、客运价格为重点的市场调查与巡查工作,及时发布粮食、油菜籽、蚕茧、化肥、猪肉、公路客运、旅游和教育、医疗服务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正确引导了公众消费。
(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三)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监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减负
一、物价工作总结
(一)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共开展教育、医疗、建材、涉农、涉企、粮食、烟叶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学校8个、行政事业收费单位6个、卫生医疗机构10个、药店36个、建材生产企业23个、超市6个,查出违规收费行为3项。
2、认真落实2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向全区14个乡镇81个行政村发放《四川省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96份,各乡镇、行政村均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3、针对我市爆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仁和区物价局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问题,自年9月下旬开始,组织检查人员对五十
一、仁和片区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品、温度计、口罩、消毒液等价格进行监测,同时发放《关于保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提醒告诫函》100余份,对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4、深入开展“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及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5、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活动,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和村组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春天花园、上海花园等住宅小区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协助价格监督工作。
6、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认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去年“ ”地震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32件,全部予以答复和处理,清退价格违法金额335元。
(二)加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
1、认真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系统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物价窗口集中开展20《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20_年度应参加年度审验的《收费许可证》(正、副本)197个,实际参加年审的有197个,年审率为100%,20_年全区收费总额为万元。其中:全区2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71个《收费许可证》正本、94个副本,年度审验合格率为100%,20_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正本16本,副本16本,审验合格率为100%,20_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为1725万元。
2、认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做好辖区内调价备案工作。按照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的钢村、砖、石、砂等主要建材产品实施最高出厂限价,实行限价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灾后重建期间建材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加强调控,确保市场物价基本保持稳定
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我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一是加强对金江镇、大田镇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其及时采集和报送价格。二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等主副食品价格及农资价格监测,坚持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按规定采集和报送辖区内主副食品和农资价格,适时开展价格分析,全年报送物价综合分析报告12期,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和重要商品价格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价格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较好完成了全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三是对平地镇、中坝乡、总发乡的9户农调户、3户生猪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协助农调户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表填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四是根据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经济委员会、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攀价商[20_]165号)的要求,区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区煤管局等密切配合,完成了仁和区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提升物价新形象
1、认真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工作。一是今年共为公安机关办理价格鉴定案件145件,标的金额503612元,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投资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认定工作,全年共办理车损价值(含保险类)等鉴定24件,标的金额456815元,提高了物价、公安交警部门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判案、定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价格改革全面推进之年。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统领,按照“加快‘放’、全面‘清’、切实‘转’、着力‘保’”的总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镇物价办工作计划和目标3
(一)落实调控目标,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2.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根据新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要求,我市增加了成品粮出厂和零售价格及特色农产品价格的监测任务,并主动上门与他们进行联系和沟通,宣传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
3.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工作。及时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对居民主要食品价格进行月度分析,对价格有波动的商品及时进行动态分析,对时令性较强的长江刀鱼进行了价格监测和分析,1-4月,撰写价格动态分析13篇,1篇《XX市特色农产品香沙芋价格监测分析调查》专题价格监测分析被XX市《民生与价格》刊物录用刊登。
(二)强化价格管理,缓解民生价费矛盾。
1.实施油运价格联动,动态调整长途客运价格。根据年初成品油价格的连续下调和近阶段持续上涨的实际情况,依据我市油运联动办法,我们适时调降和调升燃油附加,动态调整长途客运票价。目前燃油附加维持在每人公里元的合理水平。
2.加强放开商品的后续跟踪调查工作。去年种子价格放开后,我们积极转变监管方式,变原来的全面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
3.实行商品房价格行为监管。我市从今年6月份起拟取消我市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实行商品房价格行为监管。
(三)规范收费行为,推进收费管理改革
1.推进价格改革,转变收费监管方式。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从4月1日起停止发放、变更收费许可证,停止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和清单制度。同时建立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档案查询制度,完备收费情况登记台账。
2.加强收费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我们结合收费单位收费、财政管理等政策执行情况,对存在非税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的部门设定为四个等级,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监管。
(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价格公共服务
1.深化重要民生价格公示。认真做好“价比三家”、“平价商店”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每周四对超市、药品零售商店、家电商品、农贸市场经营的部份商品进行“晒价格”。每周二、四对粮食、食用油等五类居民主要食品价格进行搜集、整理、汇总、发布给6家平价商品直销店和2家平价商店。
2.注重12358价格品牌建设。开通12358全国价格举报呼叫平台,将原有系统切换到国家新建系统中,并按要求配套了相关设备和专职举报工作人员。按照“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服务承诺,制定完善12358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和价格举报机制。上半年,受理各类价费咨询投诉41件,其中举报3件,咨询38件。
(五)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联合市职工监督站、社区物价监督员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对商品流通企业、餐饮宾馆、客运票价、出租车价格等重点行业的价格监管,共组织12个价格检查组,出动 140余人次,检查200多家经营单位。
镇物价办工作计划和目标4
物价局价格监测质量自查报告
一、重点完成情况
(一)价格监测点建设情况
为确保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我局注重价格监测网络建设,根据省市下达的价格监测任务,结合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特点,合理确定不同品种的价格监测点,加强与监测点的沟通联系,指定专人定期对监测点数据上报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监测点进行动态调整,分管领导带队每半年对监测点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监测数据上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发现的因人员流动、经营品种改变、工作抵触情绪严重等造成监测数据上报不及时,难以继续承担监测任务的监测点及时调整更换,确保了价格监测工作质量。今年,我县共建立价格监测点21个,监测点数据统计上报人员23人。
(二)全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执行xx省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xx省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完成全省价格监测报告系统和省市临时通知开展的各项价格监测工作。目前,我县共承担《粮食种子销售价格监测表》、《生猪鸡蛋出厂(收购)价格监测表》、《涉农收费和建材价格监测表》等9类监测报表,75个品种的'监测上报任务。除按时进行监测报告系统网上直报外,还按市局要求于每周每月指定日期向市局上报相关报表的电子版,为市局统计上报全市数据和省市价格决策提供依据。
(三)监测信息发布、重要价格问题调研工作情况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尤其是农产品、农副产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提高这些商品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加强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工作,撰写价格动态分析报告,利用县政务网站每月定期对外发布我县市场价格动态,以此指导群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引导群众合理价格预期。有针对引的开展重要价格问题调研,近年来,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特点,重点开展了“菜篮子”、生猪、玉米、马玲薯、中药材市场价格调研,认真深入分析相关商品价格涨跌原因、走势,提出了一些价格监管合理化意见建议。为服务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今年开始,开展了中药材市场价格周监测工作,每周对板蓝根、黄芪、甘草等11个品种的中药材价格进行监测,并联系成都荷花池药材市场和荷花池国际商贸城价格指数办,利用他们的价格指数网络平台,每周发布我县中药材价格,为我县中药材外销工作提供服务。
(四)价格预警应急监测及价格调查巡视工作
建立价格监测巡视制度,提高预测预警能力。指定专人,经常性深入市场,节假日期间开展市场巡查,强化市场调查,以便及时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修定完善了《xx县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应急工作预案》;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了重大情况、突发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提高了价格预警应急能力。
二、价格监测重量管理工作情况
为确保价格监测质量,我局制定了价格监测人员工作制度、监测点工作制度、监测人员ab岗工作制度、监测工作考核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将价格监测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并利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示;加强与监测点的联系,建立了与重要企业、超市的联系点制度,确保了有序、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三、价格监测补助资金分配发放情况
我县价格监测任务重,监测点多,但监测经费一直缺乏。一直以来,省市未曾安排下达专项价格监测经费给我县,县级财政困难,也未曾拨付专门的价格监测经费,因此,我局无任务价格监测经费来源,也从未下发监测点补助经费,各监测点都是无偿提供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
1、全省价格监测报告系统分配的部分监测任务已不符合我县实际。比如,《油料收购价格监测表》中的胡麻籽,由于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我县种植面积已经很小,仅有的一点也是仅供农户自家榨油食用,基本上无存货出售流入市场,也几乎无商贩收购,所以市场基本处于无货无价状态,价格采集难度大;再如,《涉农收费和建材价格监测表》中的机制瓦,近年来农民建房基本都采用现浇或彩钢屋顶,机制瓦基本已退出市场,有的也是拆下的旧瓦,新瓦价格采集难度大。
2、部分监测点人员业务水平低、工作积极性差。大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已放开,价格相对灵活,而经营者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往往都是只有较低文化水平的从业人员,所以上报数据存在不准确、随意性问题。另外,由于经费缺乏,监测点人员得不到任何劳动报筹,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长期固定的监测点和监测人员难以维持。
五、几点建议
一是适时调整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品种;二是加强价格监测人员培训,尤其是通过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价格动态分析预测能力,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三是安排县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解决价格监测经费缺乏问题,为监测点下发一定的工作报筹,提高监测点人员工作积极性。